浙江省城镇燃气管道巡查管理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5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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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燃气管道巡查管理,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
    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燃气经营企业对城镇燃气管道的巡查。
    1.0.3 本导则所指城镇燃气管道指城镇燃气气源站出口至居民用户登高管位置或非居民用
    户红线位置之间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城镇燃气门站之前的管道应按照长输管道相关要求执
    行。
    1.0.4 城镇燃气管道的巡查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燃气管道巡查 Gas pipeline inspection
    专业的巡查人员在一定或特定时间对燃气管道(含附属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
    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2.0.2 第三方施工 Third party construction
    个人或施工单位在已建燃气管道的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的施工行为,包括敷设管道、打桩、
    顶进、挖掘、钻探、堆土、占压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行为。
    2.0.3 燃气管道标志 Gas pipelines sign
    用于燃气管道的标志包括安全标志和专用标志,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
    令性标志、提示标志等,专用标志包括地面标志桩、地面标志钉等。
    ......

    4.1.1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落实专项检查,落实检查巡查任务执行情况,落实检查巡查质量, 落实巡查工作考核。 4.1.2针对第三方施工,燃气经营企业应制定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保护方案,并将附近施 工区域纳入巡查范围。 4.1.3城镇燃气管道巡查除应符合本导则基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51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规定。 4.1.4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巡查要求和“四定三及时”的要求进行巡查。 4.1.5穿跨越管道、斜坡及其他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 巡查。 4.1.6高压管道巡查范围为高压管道的基本设施及附属设施,包括定向穿越管道周边、隧道 河流、山体情况以及无人值守的场站。 4.1.7中低压管道的巡查范围为中低压管道的基本设施及附属设施,包括调压柜(箱)、地 表设施、管桥、围栏及施工工地临时管道等,

    4.2.1燃气管道巡查重点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2燃气管道巡查具体内容及检查方式应符合表

    表4.2.2燃气管道巡查具体内容及检查方式汇总表

    应根据管道风险辨识情况合理设置管道巡查频次,可根据巡查重点部位、现场情况、 干扰等因素进行分级巡查管理

    应根据管道风险辨识情况合理设置管道巡查频次,可根据巡查重点部位、现场情 外部干扰等因素进行分级巡查管理

    4.3.2城镇燃气管道应根据管道年限与材质、防腐措施、管道内介质、管道周边环境等因 素确定巡查频次,巡查分级及频次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压管道和次高压应不少于两天一次,灾害性天气前、后应增加对山体段、穿跨越区 域管道临时巡查,应根据高压管道的高后果区级别,制定高后果区巡查频次,应主要采用徒 步巡查。 2中低压管道的巡查频次,中压管应不少于半月一次,低压管应不少于每月一次,液化 石油气管道应不少于每周一次。老旧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相应增加巡查频次。灾害性天气前 后应临时增加对山体段、穿跨越区域管道的巡查。当遇特殊、重大活动或区域存在安全隐患 时,应按要求增加巡查频次。

    4.4.1巡查工作主要包括工作准备、巡线作业、隐患上报与现场处理、应急处置、记录归档 等流程

    4.4.2巡查工作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气经营企业应制定巡查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并确定巡查人员等; 2巡查人员工装应穿戴整齐,工具设备准备齐全,打开巡查系统,制定并熟悉工作计划 后,了解计划内管道走向及附属设施的位置; 3应按照计划周期进行巡查,巡查前应进行班前交底。 4.4.3巡线作业时应通过视觉、听觉、嗅觉、检测仪器对巡线范围内的管道及燃气设施进行 检查。

    4.4.4隐惠上报与现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现隐患应第一时间按要求如实报告,上报流程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报告后巡查 人员应对报告事项进行跟踪、及时闭环; 2如发现燃气设施被占压、包封,应及时制止,已经形成的压占隐患需及时签发隐患整 改单并上报部门,做好台账记录;发现燃气设施破损或其它隐惠应及时上报,其申泄漏应立 即上报、组织抢修; 3如发现管网附近有施工现象应及时对接,签发《巡查告知单》,内容见附录C;巡查 过程中发现疑似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并处理相关工作,影响较大的施工现场,还应 制定应急抢险预案:

    5.0.3巡查系统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息化管理感知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传感器应具备稳定、准确上传数据至城镇燃气企业信息平台的功能: 2)感知设备应能提供稳定的电源进行不间断供电。 2信息传输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系统的网络通信应包括局域网通信和广域网通信两部分; 2)传输节点之间、管理平台设备与信息采集设备、用户终端之间均能有效地进行通 信和共享数据,并能实现不同厂商、不同规格的设备或系统间的兼容和互相操作; 3)传输网络应满足可靠性指标要求,并对关键设备、关键传输通道采取备份、元余 等可靠性保障措施; 4)设计传输网络时,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原则,便于系统在规模和功能上升级扩充; 5)传输网络可采用数字方式或模拟方式进行传输,所有传输设备应统一编址,其中 采用数字方式的传输设备,其地址分配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分配的原则; 6)信息传输网络接口协议应满足完整性、独立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3巡查数据管理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数据管理应建立数据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 2)数据管理应实现数据合理性检查及处理、异常数据处理、事件分类处理和多元数 居处理等功能; 3)数据对象的编码应具备唯一性,并满足资源数量增加的要求; 4)数据采集应适时进行采集,明确来源、内容、范围及精度要求,建立持续更新机 制,采集的数据应包含时间标签; 5)数据存储结构应具有可扩展性;数据服务器应具有备份、恢复及扩展能力, 5.0.4GIS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管 管网图管理要具备下列功能:

    5.0.4GIS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范本D)查看管线走线和整体分布情况:

    1)查看管线走线和整体分布情况:

    息化巡查管理应用应具备

    1 应具备对管道及设施、调压柜(箱)等进行数据采集、动态更新和图上校验的功能; 2应具备采集录入管道日常运行状况、第三方工程施工、泄漏测量等管道沿线属性数 据及环境数据的功能; 3应具备重点巡查隐患点和管线重要位置的功能; 应利用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逐步实现故障判断、作业指挥及事故统计分析的智能化

    附录B燃气巡查第三方施工上报流程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市政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燃气项目工程规范》 GB 55009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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