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096—2022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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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内部通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3.5m;当停车场内部通道兼做消防车道时,内 径不应小于9m
5.3.1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区域总宽度应根据停车泊位设置形式、内部通道宽度等因 定。具体宽度要求如图3所示。
单排垂直式停放、单向行驶
单排斜列式停放(60°)、单向行驶
水利工艺、技术交底垂直式停放、双向行驶
单排斜列式停放(45)、双向行驶
单排斜列式停放(60°)、双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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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垂直式、双向行驶
双排垂直+平行式、双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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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排斜列式(60")、双向行驱
双排垂直+斜列式(45°)、双向行驶
双排垂直+斜列式(60)、双向行驶
双排垂直+斜列式(60)、双向行驶
图3不同设置形式的停车区域总宽度(单
5.3.2设置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后,可按照需求在靠近建筑控制线一侧设置独立于红线内 人行道的行人通行空间: 停车泊位单排设置时,行人可与停车场内部通道共用空间; 一停车泊位双排设置时,行人通行空间参考4.2.2中人行道通行带宽度要求。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设置形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同一路段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区域宽度变化较小时,停车设置形式应保持一致: 同一路段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区域宽度变化较大时,可按实际宽度采取不同设置形式。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数量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泊位使用效率,单个停车 场停车泊位的数量应不少于6个。
5.6.1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6.2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协调处理好与道路上现状已有、在建或规划各类 设施的关系,避免冲突, 5.6.3停车场出入口与相邻交叉口及其他交通设施的间距均应满足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通畅、高效组织 的要求
5.6.4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场出入口的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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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设置在建筑后退空间内的情形
图4可设置停车泊位的空间统筹设计图
停车泊位和通道路面铺装样式、材料品类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应与周边环境、建筑物风格协调适应 利用绿化隔离带空间设置停车泊位时,应充分考虑生态景观要求。
在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区域,应设置阻车桩防止机动车进入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
机动车出入口处的人行道应沿机动车行驶轨迹外侧设置阻车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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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动车出入口处两侧人行道应保持水平连续,机动车出入口应做缓坡处 一未设置设施带的人行道,通行带宽度大于3m 一设施带设置在人行道内侧,设施带宽度与通行带宽度合计大于3m
未设置设施带的人行道,通行带宽度大于3m: 设施带设置在人行道内侧,设施带宽度与通行带宽度合计大于3m
图5机动车出入口缓坡处理示意图
6.4.2相关宽度不符合6.4.1条件要求的,宜将机动车出入口处两侧人行道做缓坡处理
5.4.2相关宽度不符合6.4.1条件要求的,宜将机动车出入口处两侧人行道做缓坡处理。
6.5非机动车统筹管理
6.5非机动车统筹管理
5.1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应与非机动车停放区统筹设置管理 5.2不同性质用地周边根据配 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建议见表4
表4不同用地性质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建议
6.5.3非机动车停放区的设置应符合表
非机动车停放区的设置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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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不同停放方式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宽度(单
同停放方式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宽度(单位:m)
6.5.5道路红线范围内根据停放需求,综合考虑道路实际条件和景观要求,合理选择结合设施带、 行道通行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形式如图7、图8、图9所示
图7结合人行道设施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
图8结合人行道通行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
图9结合人行道通行带及设施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
6.5.6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应保证去除非机动车停放区宽度后,人行道通行带觉 度需满足4.2.2中的要求。 6.5.7在不影响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在建筑后退空间范围内宜与机动车停车泊位统筹设 置非机动车停放区。非机动车停放区宜设置在靠近内侧控制线的一侧,方便非机动车的停放和人员的进 出,减少与机动车停车组织的冲突。不同停放方式的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区域总宽度如图10所示。
机动车垂直式停放+非机动车斜列式停放、单向行驶
机动车垂直式停放+非机动车垂直式停放、双向行驶
机动车垂直式停放+非机动车斜列式停放、双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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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纸式(60")停放+非机动车斜列式停放、单向行驶机动车斜列式(60°)停放+非机动车斜列式
图1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统筹停放示意图(单位:m)
7.1.1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制定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标准,指导停车泊位的 施划工作,并对停车泊位的设置、使用及调整进行监督检查。 7.1.2属地应做好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区域及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之间区域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7.1.3用地红线与建筑控制线之间区域停车泊位的设置应由土地权益人向属地进行申请,属地应会同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消防 救援机构进行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应由属地指导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
7.2.1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管理者应做好停车场日常管理和养护: a) 场内道路平整,无残缺破损、坑洼不平; b) 场内标志标线清晰、准确、醒目、完好; c) 场内其他设施设置齐全,运行正常; 做好停车场消防、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Q e)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其他有关停车管理服务规定 7.2.2 机动车停放者使用停车泊位时应遵守以下停放规定,遵守停车秩序: a) 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和范围停放车辆; b) 按照标示方向在标线内停放车辆,不得压线、跨线或者逆向停放车辆; c) 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的,应当按照要求驶离; d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 他方式侵占停车设施,影响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
.3.1应将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信息接人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3.2宜将智能化、信息化等新技术手段应用到停车管理设备中,鼓励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标 签系统以及智能化电子收费系统等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车辆进出、车辆收费及停车设备自动化管理。 智慧停车管理设备宜与停车泊位同步规划、设计,并投入使用,能够自动识别进出车辆车牌、泊位使用 犬态和停放车辆信息,具有停车泊位占用时间、周转率、收费统计,以及违规停车监测与报警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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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标准规范范本.3.350个泊位以上的停车场宜设置停 提供停车信息服务。停车诱导系统的设置应符 和GA/T993的相关要求。
7.4.1建立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定期评估制度,每年不少于一次。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予以 周整,并向社会公布。 7.4.2根据行人通行、使用效率、收费情况、安全及居民满意度等五个方面情况评估人行道及建筑后 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行人通行评估主要包括泊位设置位置及规模对行人通行的影响程度;使用效率评 古主要包括泊位周转率和泊位利用率;收费情况评估主要包括价格杠杆对停车行为的影响程度:安全评 古主要分析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居民满意度主要评价居民和单位对人行 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的满意程度
a)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b) 周边新建公共停车场,且能满足停车需求; 地块更新改造,停车需求或可供停车的区域发生变化; d 道路改造、维修、挖掘期间, 7.4.4 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调整后,应及时清除停车标志、标线及其他停车管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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