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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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集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有关人员, 由设计人员进行施工设计交底,并形成文件。 3.0.2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其邻区域内各种 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的现况详实资料和气象、水文观测资料,并应向施工 单位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详细的交底;应研究确定施工区 或内管线等建(构)筑物的拆移或保护、加工同方案,并应形成文件后实施。 3.0.3,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 量控制桩、水准点,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 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 3.0.4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工程招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掌握工程情况。 3.0.5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人的调查,掌握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 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情况。并应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 线,建(构)筑物、河湖、绿化、线、文物古迹等情况。 3.0.6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纽织有关施工技未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 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进行变更,并形成文件。 3.0.7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条件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部署、计划安排、施工方法、保证质量 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以及必要的专项施工方案与施工设计等。当跨冬、雨期 和高温期施工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冬、雨期施工方案和高温期施工安
全技术措施; 3.0.8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故好原材料的检验、水泥混凝土的试配与有关量具、器具的检定工椎 3.0.9开工前,应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 和检验批,作为施工控制的基础。 3.0.10开工前,应对个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管理规 定,并结合工程特点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特殊工种应进行 资格培训。 3.0.11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计划安 支搭施工围挡、搭建现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并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4.1.1施工测量开始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学习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掌握设计要求。 2办理桩点交接手续。桩点应包括:各种基准点、基准线的数据及依据 精度等级。施丁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复核。 3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施工力案,编制工程测 量方案,确定在利用原设计的基础上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补充施工需要 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 4对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未经计量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工具。 4.1.2开工前应对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进行内业、外业复核。复核过程 中发现不符或与相邻工程矛盾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进行查询,并取得准 确结果。 4.1.3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测量复 测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根据工程测量方案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进行工程测量。 4.1.4供施工测量用的控制桩,应注意保护,经常校验,保持准确。雨后、 春融期或受到碰撞、遭遇损害,应及时校测。 4.1.5开工前应结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暖通空调图纸、图集,提前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 各个阶段工程测量的各项内业计算准备工作,并依内业准备进行施工测量。 4.1.6应建立测量复核制度。从事工程测量的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
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1.7应做好桥梁工程平面控制网与相接道路工程控制网的衔接工作。 4.1.8测量记录应接规定填写并按编号顺序保存。测量、记录应字迹清楚 规定,严禁擦改,并不得转抄。
4.2平面、水准控制测量及质量要求
4.2.1平面控制刚可采用三角测量和GPS测量。桥梁平面控制测量等级应 符合表 4. 2. 1 的规定。
表4.2.1桥梁平面控制测量等级
V 三角形的个数。 2测边单位权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μ一一 测边单位权中误差: d一一各边往、返距离的较差(nm),应不超过接仪器标称精度的极 限值(2倍); n一一测边的边数; P一一各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其值为1/S,,S,为测距的先验中 误差,可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计算。 3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p第i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mm); P一一第i边距离测量的先验权。 4当网中的边长相差不大时,可按下式计算平均测距中误差:
武中 mo 平均测距中误差(mm)。
表4.2.5桥位轴线测量精度
梁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确定桥轴线控制测量的
4.2.6采用GPS测量控制网时,网的设置精度和作业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公路勘测规范》JTGC1O的规定。 4.2.7高程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准测等级级应根据桥梁的规模确定。长3000m以上的桥梁宜为二等 长1000~3000m的桥梁宜为三等,长1000m以下的桥柴宜为四等。水准测量 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中线长度(I
2水准测量精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差偶然中误弟(M)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高差偶然中误差(mm); △一一水准路线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L一水准测段长度(km); n一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 2)高差全中误差(Mw)应按下式计算)
(4. 2. 7. 2)
Ah=±20/l(mm)
Ah=±10/i (mm)
Ah,=±4n(mm)
式中n一一水准点问单程测站数。 高程偏差在充许值以内时,取平均值为测段间高差,超过充许偏差时应 重测。 4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时,应采用跨河水准测量方法校测。跨河水准测量 方法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勘测规范》JTGC10执行。
4.3.1测量作业必须出两人以上进行,且应进行相互检查校对并作出测量 和检查核对记录。经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生效 4.3.2桥涵放样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直接丈量法进行墩台施工定位时,应对尺长、温度,拉力、垂度和 倾斜度进行修正计算。 2大、中桥的水中墩、台和基础的位置,宜采用校验过的电磁波测距仪测 量。桥墩中心线在桥轴线方向上的位置误差不得大于土15mm。 3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公路曲线测定方法处理。 4.3.3桥紧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梁控制网应根据需要及时复测。 2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梁结构浇砌和安装部分的位置和标 高,并作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充许偏差时,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 利改正。 3桥轴线长度超过1000m的特大桥梁和结构复杂的桥梁施工过程,应进行 主桥墩、台的沉降变形监测。
5.1模饭、支架和拱架设计
5.1.1模板、支架和拱架应结构简单、制造与装拆方便,应具有足够的承 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设计跨径、荷载、地基类 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及有关标准进行施工设计。 5.1.2钢、木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 现范》GB50017、《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 和《公路桥涵钢结构驶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的有关规定。 5.1.3设计模板、支架和拱架时应按表5.1.3进行荷载组合
表5.1.3计算横板、支架和拱架的荷载组合
②新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坛工、砌体的自重力; ③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机具等行走运输或堆放的自重; ④振捣混凝土时的荷载; ③新浇筑混凝土对侧面模板的压力; ③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③其他可能产生的荷载,如风雪荷载、冬季保温设施荷载等。 5.1.4验算水中支架稳定性时,应考虑水流荷载和流冰、船只及漂流物等 冲击荷载。
5.2模扳、支架和拱架的制作与安装
5.21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平整、接缝严密。 5.2.2组合钢模板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杯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 范》GB50214的规定。 5.2.3采用其他材料作模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框胶合扳模板的组配面板宜采用话缝撕置。 2高分子合成材料面板、硬塑料或玻璃钢模板,应与边肋及加强肋连接牢 固。 5.2.4支架立柱必须落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必须放置垫板 或混凝土垫块。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期施工必须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 5.2.5支架通行孔的两边应加护桩,夜间应设警示灯。施工中易受漂流物 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牢固的防护设施。 5.2.6安装拱架前,应对立柱支承面标高进行检查和调整,确认合格后方 可安装。在风力较大的地区,应设置风缆。 5.2.7安设支架、拱架过程中,应随安装随架设临时支撑。采用多层点架 时,支架的横垫板应水平,立柱应铅直,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5.2.8支架或拱架不得与施工脚手架、便桥相连。 5.2.9安装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拱架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模板, 2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 结束后再安装。 3安装墩、台摸板时,其底部应与基础预埋件连接牢牵固,上部应采用拉杆 固定。 4模扳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5.2.10当采用充气胶囊作空心构件芯模时,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囊在使用前应经检查确认无漏气。 2从浇筑混凝土到胶囊放气止,应保持气压稳定 3使用胶囊内模时,应采用定位箍筋与模板连接同定,防止上浮和偏移。
4胺囊放气时间应经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构件不变形为 度。 5.2.11采用滑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 的规定。 5.2.12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摸板、支架和拱架进行检查和验收 合格后方可施工。
5.3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
5.3.1模饭、支架和拱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承重侧模应在混凝土温度能保证结构棱角不损坏时方可拆除,混凝上 强度宜为2.5MPa及以上。 2芯横和预留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能保证结构表面不发生塌陷 和裂缝时,方可拔出。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当 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5.3.1规定,
表5.3.1现浇结构拆除底模时的混凝土强度
注:构件混凝土强度必须通过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确定。
5.3.2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拱架的卸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拱桥应在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卸落拱架 设计未规定时,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标准值的80%以上, 2跨径小于10m的拱桥宜在拱上结构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中等跨径实腹 式拱轿宜在护拱完成后卸落拱架;大跨径空腹式拱桥宜在腹拱横墙完成(未砌 腹拱圈)后卸落拱架。 3在裸拱状态卸落拱架时,应对主拱进行强度及稳定住验算,并采取必要 的稳定措施。
5.4.4固定在模板上的预理埋件、预留孔内模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钢筋 6.1一般规定 6.1.1混凝土结构所用钢筋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 晃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 和《环氧树脂涂层钢筋》JG3042等的规定。 6.1.2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爱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 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纺织锈蚀、污染和变形。 6.1.4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由 原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6.1.5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热轧光圆钢筋制作 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 .1.6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 求。
6.2.1钢筋弯制前应先调直。钢筋宜优先选用机械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 法进行调直时,HPB235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2%;HRB335、HRB400钢筋冷拉率 不得人于1%。 6.2.2钢筋下料前,应核对钢筋品种、规格、等级及加上数量,并应根据 设计要求和钢筋长度配料。下料后应按种类和使用部位分别挂牌标明。 6.2.3受力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时,其尺
寸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受力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形状
采用环氧树脂涂层时,除应满足表内规定外,当钢筋直径d≤20mm时,弯钩直径D不得小于 >20mm时,弯钩直径D不得小于6d;直线段长度不得小于5d。
6.2.4箍筋未端弯钩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6.2.4 所示形式加工。
6.2.4箍筋未端弯钩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6 示形式加工。
表6.2.4箍筋末端弯钩
箍筋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主钢筋的直径,且HPB235钢筋不得小于 钢筋直径的2.5倍,HRB335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4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 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10倍。 6.2.5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弯制,不宜加热。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向两 瑞弯制,弯钩应一次弯成。 6.2.6钢筋加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油溃、泥浆等物污染和防止受损伤的 措施。
5.3.1热轧钢筋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 2焊接接头应优先选择闪光对焊。焊接接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 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 3机械连接接头适用于HRB335和HRB400带肋钢筋的连接。机械连接接头 碰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CJ107的有关规定。 4当普通混凝土中钢筋直径等于或小于22mm时,在无焊接条件时,可采 用绑扎连接,但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不得采用绑扎连接, 5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义点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 5钢筋与钢板的T形连接,宜采用理弧压力焊或电弧焊。 6.3.2钢筋接头设置应附合下列规定; 1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2钢筋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区段,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短处。 3在任一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
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白分率应符合表6.3.2 规定。
区段是指1.3倍搭接长度 2.装配时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3.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搭接长度,对受拉钢筋应至少为钢筋锚固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375mm: 对受压钢筋为为无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1.0倍且不小于250mm 4接头未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压的,接受拉办理。 6钢筋接头部位横向净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25mm 6.3.3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钢筋焊接前,必 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 6.3.4钢筋闪光对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和参数,进行试焊,在试焊质量合 格后,方可正是焊接。 2内光对焊接头的外观质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接头周缘应有适当的粗部分,并呈均匀的毛刺外形。 2)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烧伤或裂纹。 3)接头边弯折的角度不得大于3°。 4)接头轴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1d,并不得大于2mm。 3在同条件下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300个作为一批(不足300 个,也应按一批计,从中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4拉伸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3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小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值,至少有2个试 件断与焊缝以外,且呈塑性断裂时,应判定该批接头拉伸试验合格: 2)当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 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3)当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 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值的1.1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 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3 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值的1.1倍 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 5 冷弯试验芯棒直径和弯血角度应符合表 6. 3. 4 的规定。
表6.3.4冷弯试验指标
注:1d为钢筋直径:
冷弯试验时应将接头内侧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至与钢筋的列 表齐平。焊接点应位于弯曲中心,绕芯棒弯曲90°。3个试件经冷弯后,在 弯曲背面(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冷弯试验合格: 当3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当有1个试件发生 破裂,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仍有1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定该 批接头为不合格。 6焊接时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冬期闪光对焊宜在室内进行,且室外
1 接头试件虽在焊缝处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天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 1.1倍时,可按在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2 当试件外侧向裂缝宽度达到0.5mm时,应认定已经破裂
1受批区域内,HPB235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可不做弯钩。 2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钢筋的未端,以及轴心爱压构件中任意 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未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3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至少3处用绑丝绑牢,钢筋不得滑移。 4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6.3.7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 接头的搭楼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长度的0.7倍。 5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或受压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规定。
表6.3.7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
注:1带肋钢筋直径d>25mm,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采用; 2当带肋钢筋直径d<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 3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应适当增加: 4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0面;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00mm 5轻骨料混凝土的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应按普通混凝土搭接长度增加5d; 6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HPB235、HRB335的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 加10d; 7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当抗震裂度为7度(及以上)时增加5d。 8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6.3.8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钢筋机械连接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其应用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检验及采用设 备、施工安全、技术培训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
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规定的格式出具试验 报告和评定结论。 5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的套筒两端外径和壁厚相同时,被连接钢筋直径 相差不得大于5mm。套筒在运输和储存中不得腐蚀和沾污。 6同一结构内机械连接接头不得使用两个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 7存同条件下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机械连接接头,应以每300个为一批(不 足300个也按一批计),从中抽取3个试件做单向挂伸试验,并作出评定。如 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水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复验,如再有1个试件不 合格,则该批接头应判为不合格。 6.4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的组成与安装 6.4.1施工现场可根据结构情况和现场运输起重条件,先分部预制成钢筋 骨架或钢筋网片,入模就位后再焊接或绑扎成整体骨架。为确保分部钢筋骨 架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可在钢筋的部分交义点处施焊或用辅助钢筋加 固。 6.4.2钢筋骨架制作和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骨架的焊接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 2组装时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应考虑骨架预拱度。简支钢筋骨 架预拱度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简支梁钢筋骨架预拱度
注:跨度大于20m时,应按设计规定预留拱度
3组装时应采取控制焊接局部变形措施。 4骨架接长焊接时,不同直径钢筋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上
6.4.5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普通钢筋和预应力直线形钢筋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钢筋 公称直径,后张法构件预应直线形钢筋不得小于其管道直径的1/2,且应符 合表 6. 4. 5 的规定。
钢筋和预应力直线形钢筋最小混凝土
2当受拉区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应在保护层内设置直 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100mm的钢筋网。 3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最小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0mm 4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波设置垫块,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垫块 应与钢筋绑扎牢固,错开布置。
6.5.1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焊条的品种、牌号、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钢筋焊接接头质量应符合图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外观质量全数检查;力学性能检验按本规范第6.3.4、6.3 条规定抽样做拉伸试验和冷弯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接头性能检验报告。 4HRB335和HRB400带助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4 捞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C 10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外观质量全数检查;力学性能检验按本规范第6.3.8条规 抽样做拉伸试验。 检验方法:外观用卡尺或专用量具检查、检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复验报告。 6.5.4钢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数量、形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 一般项目 6.5.5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 6.5.6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锈蚀和油污,钢筋焊接接头 面不得有夹渣、焊瘤。 检查数最: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规察。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7
表6.5.7钢筋加工充许偏差
6.5.8钢筋网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8的规定。
表6.5.8钢筋网允许偏差
表6.5.9钢筋成形和安装允许偏差
0.91.5 4水泥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 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5进场水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士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的规定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的试验。 6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日期逾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 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7.2.2矿物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制混凝土所用的矿物掺和料宜为粉煤灰、火山灰、粒化高炉矿渣等材 料。 2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 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T2847等的规定 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对矿物掺合料的质量有怀疑时,应对其 质量进行复验。 3播食料中不得含放射性或对混凝土性能有害的物质。 7.2.3细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棍凝土的细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mm的天然河砂、山砂,或采用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 2混凝土用砂一般应以细度模数2.5~3.5的中、粗砂为宜。 3砂的分类、级配及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7.2.4粗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骨料最大粒径应按混凝土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选取,最大粒径不得超
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 中,不得超过刚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0mm。 2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粗骨料进行碱活性检验。 3粗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碱活性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7.2.5拌合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7.2.6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7.3混凝土配台比 7.3.1混凝土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计验货标准,并应通过设计和试配选定,试配时应 使用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时间等 施工技术条件,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等要求。 7.3.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T 55 的规定。 7.3.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袭7.3.3的规定
过结构最小边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 中,不得超过筋最小净距的1/2,同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00mm。 2施工前应对所用的粗骨料进行碱活性检验。 3粗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碱活性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7.2.5拌合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7.2.6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7.3.1混凝土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计,并应通过设计和试配选定,试配时应 使用施工实际采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时间等 施工技术条件,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等要求。 7.3.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T 55的规定。 7.3.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袭7.3.3的规定,
表7.3.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大体积混凝土时水泥用量不宜超过350kg/m。 7.3.5配置混凝土时乳制品标准,应根据结构情况和施工条件确定混凝土拌台物的 落度,可按表7.3.5使用
表7.3.5混凝土浇筑时的塌落度
7.3.6当工程需要获得较大的落度时,可在不改变混凝土的水胶比、不 影响混凝土的质量情况下,适当掺外加剂。 7.3.7矿物掺合料可作为水泥替代材料或混凝土拌合物的填充材料掺于 水泥混凝土中,其掺量庸根据列混混凝土各龄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混凝土 的混凝土的工作性及施工条件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7.3.8在混凝土中掺外加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 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方法、气候条件 混凝土的原材料等因索.经试配确定。 2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化钙、氯化钠等氯盐,无筋混凝土的氯化钙 或氯化钠掺量,以干质量计,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3%。 3混凝土中氧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柠制标准》 GB5064的规定。位于温暖或寒冷地区,无侵蚀性物质影响及与土直接接触的 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0.30%;位于严 寒的大气环境、使用除冰盐环境、滨海环境,氯离子含最不宜超过水泥用量 的0.15%;海水环境和受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氯离子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 量的 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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