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444-2022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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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2444-2022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
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是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心,各项工程建设不仅应符合国家 地方有关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而且应体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全局性、整体性和综合性
5.1.1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整治相关规划,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布局生产用地、生活用地 和生态用地,显著提升土地综合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1.2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优化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5.1.3更新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改善当地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条件,推进 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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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通过对农业生产空间的田块、废弃沟渠、废弃道路、废弃旧砖窑、灾毁地、采矿塌陷地、矿山 废弃地和未利用宜农荒地等进行综合整治煤炭标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5.2.2采用改土培肥等各种措施改良土壤,使耕地的质量有大幅度提高;新增耕地质量与周边耕地质 量相近,满足当地适种农作物对土壤质量的要求。 5.2.3更新、改造、完善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合理利用水资源,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和土地生产能 力。 5.2.4修整、完善田间道路系统,提高道路通达度以及农资和农产品的运输、农机具作业、人工作业 的便利度。 5.2.5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 5.2.6通过实施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防止风沙、寒流、干热风等灾害,控制水土流失,改 善农田生态环境。 5.2.7实施农田整形工程及承包经营权调整,科学确定田块的耕作方向、长度、宽度以及平整度等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3.1.1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电力和环保等行业的相关法律、 去规及规章。 6.1.2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现行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并与农业、水利、 林业、电力、环保等部门专项规划相协调。 6.1.3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涉及确定的各类保护地,农用地的开垦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地质遗迹及文化遗产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生态红线区域以及地面圾 度大于25°的区域。 6.1.4工程建设项目尽可能避让城乡建设、工业建设等城镇建设区域。
3.2.1工程建设项目区或周边应满足施工用水要求。对拟发展为水浇地的,应有可靠的灌溉水源保障。 6.2.2工程建设项目区或周边应有较好的对外联系道路,交通比较便利。
6.3.1工程建设项目区的地质环境必须稳定,不遭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 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的威胁或没有地质灾害倾向。 6.3.2气候条件应满足当地农作物生长要求,至少满足一年一熟制以上的耕作要求。 6.3.3水资源总量能基本满足主要农作物全年生长需求,或能满足项目区季节性干旱的用水需求,或 者是通过适当的工程措施能达到以上要求,并有良好的排水条件,项目区应做到水资源平衡。 6.3.4在地下水禁采区,天然降水应能基本满足农作物的需水要求,或地表水资源可满足发展灌溉和 解决抗旱水源的要求。 6.3.5土壤条件不能满足农作物生产,且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具备客土改良等土壤改良条件的区域,以 及影响生态环境的区域,禁止进行开良耕地为主的十地整治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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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类型区和工程布局
7. 1. 1工程类型区
全省共划分五个工程类型区,包括中南部河谷平原类型区、东部土石山类型区、西部黄土丘陵沟蟹 类型区、西北黄土缓坡丘陵类型区、晋北风蚀沙化类型区,
7. 1. 2 工程模式
依据区域可利用水资源的特点,耕作制度、灌溉方式、农业发展方向的差异和土地整治主导工程 式的不同,以工程类型区为基本框架,划分八个工程模式: 一中南部河谷平原类型区的主导模式是河谷平原灌溉工程模式和引黄灌溉工程模式; 西部黄土丘陵沟壑类型区的主导模式是黄土丘陵坡改梯工程模式和黄土丘陵沟谷坝地工程模 式; 一东部土石山类型区的主导模式是土石山地边坡治理工程模式和土石山地沟谷治理工程模式: 西北黄土缓坡丘陵类型区的主导模式是黄土丘陵防风固沙工程模式; 晋北风蚀沙化类型区主导模式是风沙盐碱综合治理工程模式。
依据工程类型区的特点和工程模式,以及建设标准农田、增加耕地面积、更新和完善农田灌溉与持 水设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合理布置地平整、灌 与排水、由间道路、农由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中南部河谷平原类型区应以建设标准农田和更新完善农田设施为主,合理布置土地平整、灌 溉与排水、田间道路与农田林网工程; 东部主石山类型区应以保护现有梯由、兴建水源涵养林和谷坊为主,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和 保护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布置沟道治理和坡面小型蓄排工程; 一西部黄土丘陵沟壑类型区应以坡改梯、打坝造地为主,控制水土流失,因地制宜布置梯田修 筑、沟谷坝地工程; 西北黄土缓坡丘陵类型区应以防风固沙为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布置农田防护 林和梯田修筑工程;
7.2.2工程模式建设内容
7.2.2.1中南部河谷平原灌溉工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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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以风沙盐碱综合治理为主,因地制宜布置氵 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修建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由、更新完善农由水利设施,河谷阶地的护岸保滩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进一步开展土地平整、排水设施更新和完善、道路的维护改造、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 护等综合治理工程。
2.2引黄灌溉工程模式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以农田灌溉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为主,兼顾田间道路的改造、局部防洪 拦沙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治理工程。
7.2.2.3土石山地边坡治理工程模式
因地制宜地进行水土流失治理、 土地利用结 优化的工程建设。以保护现有梯由、 兴建水平梯田和水源涵养林为主, 合理建设小型蓄排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7.2.2.4十石山地沟谷治理工程模式
以修建谷坊、小型淤地坝、以梯田修筑、农田防护工程为主”改为“以修建谷坊、小型淤地 修筑、农田防护工程为主。
7.2.2.5黄土丘陵坡改梯工程模式
以梯田修筑工程为主,小型引水蓄水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治 为辅。
7.2.2.6黄土丘陵沟谷坝地工程模式
以提高土地肥力和控制水土流失为 程建设。以打小型坝造地为主,辅助以沟道排水
7.2.2.7黄土丘陵防风固沙工程模式
开展以有机旱作农业,水土流失治理,改善耕地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主的工程建设。积极布 固沙、坡改梯,土地平整和农田灌溉等农田基础设施,应地制宜地开展雨水集蓄、节水灌溉、道 、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7.2.2.8风沙盐碱综合治理工程模式
以治理盐碱、防风固沙、改善干旱环境,解决农业用水为主进行工程建设。采取工程、生物、农业 等综合措施进行盐碱地治理,以及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为主,配合道路整修、农田防护和生态环 境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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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 基本要求
土地平整工程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点: 土地平整工程必须围绕标准农田建设,未利用土地的适度开发,废弃地、塌陷地的复垦,结 合农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统一进行; 土地平整工程必须以耕作田块为基础进行土地平整; 土地平整工程实施后,有便于耕作,促进水、肥、气、热的协调,使耕地质量有明显提高
8. 1.2耕地田块布置
耕地田块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耕作田块的布置必须充分利用当地现有道路、灌排渠沟、农田防护林等农田基础设施,做到 以村庄定路,以地形定渠,以渠、路作骨架,划定耕作由块: 平川地区耕作田块的布置必须综合考虑田、渠、路、林、沟等农田建设工程配置的要求,形 状以矩形或正方形为主,并有利于实现农田园林化,满足灌溉、抗旱、排涝、防洪、改善土 地生态环境和农业机械化作业的要求; 丘陵山区耕作田块的布置应以水平梯田为主,长边沿等高线布置,并统筹兼顾梁、卵、垣、 沟等各种地形,若地形弯曲过大时,可按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进行耕作田块布置,若 地形起伏变化过大时,可顺地形呈扇形布置,田坎不强求一律成直线,但必须满足发展有机 旱作农业、控制水土流失、雨水集蓄灌溉、小型机械作业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要求; 在沟谷地区,耕作田块布置应结合小型淤地坝进行,田块长边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8. 1.3土地平整单元
土地平整的基本单元一般为耕作由块,其基本原则是填挖工程量在平整单元内达到平衡,避免土方 量的运出和运入。平川灌区宜以农渠控制范围作为土地平整的基本单元;山地丘陵区的坡地、沟坝地宜 以梯田或面积适中的地块为土地平整单元
耕作由块的平整度必须满足当地适种农作物的灌溉、 、排水和耕作的要求。水田、水浇地耕作田块内 相对高差不得超过土3cm,使田块内灌溉水深保持一致:旱地区高差不得超过土10cm,便于耕作管理
8. 1.5 田面坡度
在有地面灌溉条件的项目区内,由面坡度应满足当地适种农作物的灌溉、排水和耕作的要求,具有 均匀的坡降,顺灌水方向以3°以下为宜;在无地面灌溉条件的项目区内,田面坡度不宜超过6°,田面 坡度大于6°的田块应修建水平梯田,
8.2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8.2.1.1通用要求
长方形的耕作田块,适宜于在地形比较平坦的条
8. 2. 1. 2 条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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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田长边以南北方向为宜,在受地形、气候、灌溉条件限制严重的地区,其条田的长边与主害风方 向的交角应保持在30°~45°之间。
8.2.1.3条田长度
条由长度应根据地形、土壤、农业机械作业方式和作物种类等因素综合确定。地面灌溉条由长度达 必须综合考虑农田灌溉、排水和田间管理的要求,旱作区条田长度应主要考虑农业机械化作业的要求见 表1。
■耕作田块长度控制表
8.2. 1.4条田宽度
条田宽度一般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末级固定渠(沟)道的间距、防护林的有效防护 田面积大小以及地形条件等见表2。
表2耕作田块宽度控制表
2耕作田块宽度控制表
8. 2. 1. 5 条田规模
根据地形条件、耕作方式、灌溉与排水要求、种植习惯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平原区 田控制面积为2.0hm~10.0hm,以5.0hm左右为宜;井灌区应考虑单井灌溉面积大小,每块 制面积0.5hm~3.00hm为宜,以便于机械耕作和灌溉。
8.2.1.6条田高程
根据当地的地形条件、灌溉 溉、排涝、防洪、排盐、排渍以及农田 等因系 综合平衡后确定见表3
表3农田田面高程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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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 2. 1土坎梯压
8.2.2.1.1通用要求
主要用于中南部河谷平原类型区、西部黄土丘陵沟类型区、西北黄土缓坡丘陵类型区、晋北风 类型区,土层深厚,地面坡度较大的地区
8. 2. 2. 1. 2田面长度
地面坡度在6°~15°之间时,梯田的田面长度以150.0m~350.0m为宜;地面坡度为15°以上时, 梯田的田面长度以100.0m左右为宜。但最短长度必须满足小型农机具的耕作要求,
8. 2. 2. 1. 3田坎高度
梯田的田坎高度必须充分考虑土质粘性、田坎的稳定性、梯田修筑的工程量等因素进行确定。田坎 高度不宜超过3.0m,对土质粘性较好、部分多年自然形成、稳定性较好区域的土坎可适当放宽,但是 高度一般不超过4.8m。
8.2.2.1.4土坎侧坡
弟田的田坎侧坡必须充分考虑土质粘性、田坎的稳定性、梯田修筑的工程量、田坎高度、少占地 进行确定。
8. 2. 2. 1. 5蓄水埋
梯田蓄水的规格应根据田坎高度、土质粘性、当地的降雨强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为高出田面0.3 1~0.5m,顶宽0.2m~0.3m,内外坡比为1:0.5~1:1。 黄土高原区梯田规格参考值见表4
表4水平梯田规格参考表(黄土区)
8. 2. 2. 2石坎梯田
8. 2. 2. 2石坎梯压
B8. 2. 2. 2. 1通用要求
8. 2. 2. 2. 2 田面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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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坎梯田的田面宽度可以小于土坎梯田的田面宽度,但必须保证土地平整后有0.5m以上的土层厚 度,以确保作物生长。
8. 2. 2. 2. 3石坎高度
石坎梯田的田坎高度应根据最小土层厚度、地面坡度、石材质量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3.(
8.2.2.2.4石坎侧坡
8.2.2.2.5地边埋
石坎梯田的地应高出田面25cm~30cm,顶宽为25cm~30cm,确保梯田具有一定的蓄水
B. 2. 2. 3沟坡台田边坡
沟坡台田边坡应符合以下规定: 沟坡台田的自然边坡高度宜遵从自然高度进行修筑和布设田; 沟坡台田边缘及其陡峭崖壁存在水土侵蚀风险和地质灾害风险的,应采取沟坡台田边缘和崖 壁的水土保持防护。
8.3.1一般规定。治沟造地是针对黄土高原丘陵沟区特殊地貌,集坝系建设、旧坝修复、盐碱地改 造、荒沟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为一体的一种沟道治理模式。工程包括拦洪坝、淤地坝、谷坊等 为主的拦挡、排导、边坡防护和农田灌溉等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体系。 8.3.2治沟造地工程一般应选择沟道坡度及汇水面积小的沟道进行,根据沟道纵坡情况布置田块,从 沟道两侧削坡取土回填后形成沟道梯田。为保证新造地安全,应在沟道田块单侧或双侧布置排洪渠,弯 道或陡坡段要进行浆砌石或混凝土防护 3.3.3小型沟道经行洪演算确定流量较小的,可不布置排洪渠,但需在上下两个由块间布设小型溢洪 口,溢洪口应左右交错布设,进水高程应高出回填田面高程30cm。 8.3.4规划沟道田块时应按照土方量挖填平衡的原则,地块长边宜垂直沟道布设,田块长度控制在100 m~200m,宽度控制在20m~80m,土壤压实干容重不低于1.55g/cm。 8.3.5溢洪道、防洪坝、排洪渠等水保工程,以及边坡工程防护、植物防护参后文相关内容,
8.4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耕作层地力保持,主要是指采取物理措施对土壤满足作物种植基本要求进行的质地改良。内容包括 表土剥离、客土覆盖、掺沙掺粘、土地深耕等
8.4. 2 客土回填
8. 4. 2. 1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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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 2. 2 回填厚度
客主回填厚度必须根据作物正常生长所需的有效主层厚度、原场地主层情况、主源条件、 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土地整治后为水浇地,客土回填1年后的自然塌实厚度不小于60cm 小于50 cm,耕作层厚度在25 cm以上。
8. 4. 2. 3客土质量
回填客土应以未污染的壤土和粘土为主。其土壤质地、PH值、物理粘粒含量、砾石含量、 容重以及有机质含量等必须满足作物生长需要。
8.4.2.4客土土源
根据当地的土源条件,坚持就近取土的原则选择客土土源。但必须做好取土场整治,确保生态环 破坏;尽量就近取土,减少运输距离;禁止在铁路、公路、桥涵和河(渠)堤等永久性建筑物附 回填客土。
8. 4. 3. 1使用范围
表土保护包括表土剥离和表主回覆。表土回覆适用于土壤肥力难以提高的耕地。对挖厚度大于25 cm的耕地应进行表土剥离
8. 4. 3. 2 表土剥离
在土地平整工程实施前,将耕作田块内 如需另行堆放应做好防护措施,剥离
土体构型的土地进行整治。改良可采用 黏土掺沙,沙土掺粘,或者引洪漫地等方法进行,掺沙(粘)、 引洪漫地的改良土层厚度为30cm~50cm:
B. 4. 5 地深翻
在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完成后,对于耕作层土壤密实、坚硬的土地,必须采取机械、畜力、人工等方 法进行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小于25cm,耕作层土壤容重控制在1.4g/cm左右。
8.5.1土壤污染类型和等级
衣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分为筛选值 两个级别。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食用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 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应当加强土壤环
8.5.2污染士地评估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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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安全利用措施。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 险高的,应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9. 1. 1工程级别
表5灌溉设计保证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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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灌溉设计保证率均不低于表中指标。
9. 1. 3. 1基本要求
9.1.3.2排渍标准
在无盐碱化威胁的地区,地下水位必须控制在0.8m以下;地下水矿化度较高,有盐碱化威胁的地 区,除满足防渍要求外,还应将地下水位控制在地下水临界深度以下;低山丘陵区可不考虑排渍要求。 盐碱地区地下水临界深度参见表6。
钢结构计算、软件表6盐碱地区地下水临界深度
9. 1. 3. 3排涝标准
农田排涝标准用设计暴雨重现期来表示,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 因素,一般可采用5年~10年。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 特性和暴雨量、河网的调蓄能力,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情况,经技术论证确定。具体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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