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3/T 325-2022 海绵城市 绿地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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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3/T 325-2022 海绵城市 绿地设计导则
5.3.1以雨水的滞留和净化为主,并统筹协调屋顶结构荷载、植物种植的关系。 5.3.2宜选择抗逆性、抗旱性、抗风性较强的植物,宜选用小乔木、灌木或草本植物。 5.3.3种植土厚度要求见表1。 5.3.4鼓励采用高新技术与材料、高科技产品,如容器式屋顶绿化等。容器式屋顶绿化可采用绿化用有 机基质作为裁培基质,基质技术指标应符合GB/T33891的规定,厚度要求见表2
表1屋顶绿化种植土厚度要求
5.4地下室顶板(含设施顶面)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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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地下室顶板(含设施顶面)绿地应根据不同覆主厚度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选择适用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厚度要求见 表3。 5.4.2覆土厚度应结合地下室建筑结构荷载要求、低影响开发建设方案、种植需求等综合考虑,应在覆 土层底部设置导水、排水设施,并可利用地下空间开发设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表 3 地下室顶板绿化种植土厚度要求
6.1.1城市道路绿地海绵设施的设计应符合CJJ37、CJJ75及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6.1.2在满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植物生长环境的前提 下进行低影响开发设计 3.1.3城市道路绿地海绵设施设计应遵循削减地表径流及污染为主、雨水收集利用为辅的原则:道路 雨水径流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转输排入绿地,当雨水径流集中进入绿地时应进行消能、沉淀等预处 理后方可排入。 3.1.4城市道路绿地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管线布局、地下水位、土壤情况、植物种类、施工条件及后 期管理等因素,合理设置海绵设施。 6.1.5充分协调道路绿地内附属设施与海绵设施的布局关系。 6.1.6植物选择应考虑土壤条件、地下水位、景观等因素,宜选用耐旱、耐污染、耐短期水淹的植 物,确保植物正常生长,发挥其观赏特性。 6.1.7植物配置协调空间层次、树形树姿、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塑造良好的道路绿地景观
6.2.1设置海绵设施的侧分带、绿化带绿地宽度不宜小于2.5m,最小不得小于2.0m。绿化带宜形成 连续的带状绿地,提升其对雨水的蓄渗和消纳能力。 6.2.2交通岛绿地应结合道路竖向及排水组织设计合理采用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海 绵设施。 6.2.3高架桥(含立交桥、互通)桥下绿地宜设置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设施收纳预处理 后的地表径流;坡度较大区域宜设置植被缓冲带,减缓地表径流。 3.2.4城市道路绿地内海绵设施宜采用树皮等有机覆盖物净化、过滤雨水;溢流井设施应配置截污挂 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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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公园绿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在满足地形等基址条件的前提下,有效消纳周边区域雨水 经流。 7.3海绵设施的总体设计与布局应与公园的设计主题相吻合,在铺装、道路等主要产流源头设置植草 沟、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等设施,并通过竖向设计或连通管与景观水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 径流排放系统良好衔接。 7.4含景观水体的公园绿地应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设计,保护并合理利用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 没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可结合人工土渗滤等辅助设施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同时可利用净 化后的雨水作为景观补水和绿化用水,并进行相应的水量平衡计算。不含景观水体的公园绿地宜根据地 势、空间布局等具体条件进行合理建设或改造。 7.5公园绿地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公园绿地面积≤0.3hm 的,禁止地下空间开发;0.3hm<公园绿地面积≤2hm的,可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 面积的75%;2hm<公园绿地面积≤10hm的,可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50%;公 园绿地面积>10hm的,可开发地下空间占地面积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0%。绿地地下空间开发应满 足地面植被覆土需求,且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少于2m。 7.6根据水分条件、径流水质条件选用耐涝、耐旱、耐污染、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种类,
区域雨水径流 8.2结合其带状分布特征,作为超标径流雨水的行泄通道,与上下游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城市河道 合理衔接。 3.3结合空间条件和区域排水防涝目标需求,合理处理与周边城市用地及道路的高程关系,设置适宜的 海绵设施,消纳雨水径流
9.1.1保护山体原有自然资源及物种多样性,注重山体地质安全,避免大挖大填、水土流失、土层松散; 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9.1.2结合山体地形地貌设置海绵设施。在坡度较大区域宜采用阶梯绿地、微地形、植被缓冲带等方式, 增强对雨水径流的滞纳能力。
9.2.1滨海绿地应在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低影响开发设计, 9.2.2根据岸线土壤及地下水等情况设置植被缓冲带、下沉式绿地等设施,加强绿地对雨水径流的净化 与控制。 3滨海绿地海源设 营选用虾活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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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有特殊污染的城市绿地(如化工厂、传染病医院、油库、加油站、污水处理厂等附属绿地以及垃 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其它绿地),不应采用雨水下渗减排的方式。如需建设雨水综合利用设施,应开展 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对地下水、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9.3.2对安全要求较高场所(如幼儿园、儿童游乐区、运动场所周边等)的绿地应在保证人群活动安全 的情况下设置海绵设施。
资料范本DB1303/T3252022
附录A (资料性) 海绵设施选择
附录A (资料性) 海绵设施选择
表A.1海绵设施选择
[选用一可选用○一不宜
参考文献 1)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建筑标准规范范本DB1303/T3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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