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34-2022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 CJJ/T34-2022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81.1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2-08-29
  • 发 布 人: easygoing1982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CJJ/T34-2022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

    2.0.11最低保证率

    事故工况下,用户供暖设备防冻所需的最低热负荷与设计热 负荷的比率。

    直埋热水管道电气标准规范范本,直管段不采取人为设置补偿措施的敷设 式。

    用于转换供热介质种类、改变供热介质参数、分配、控制及 量供给用户热量的设施,

    热水供热管网中根据水力工况,在输送干线或输配干线上设 置的水泵等设施

    2.0.16组合使用型补偿器

    3.1.1供热管网支线、庭院管网及用户热力站设计时,供暖 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宜采用经核实的建筑设计热 荷,同时应考虑热网输送热损失。

    3.1.2当无建筑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民用建筑的供暖

    供暖设计热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注:1表中数值适用于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 2热指标中已包括约5%的管网热损失; 3被动式节能建筑的供暖热负荷应根据

    2 通风设计热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通风设计热负荷(kW); K,一一建筑物通风热负荷系数,可取0.30.5。 3空调设计热负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空调冬季设计热负荷:

    式中: Qa 空调冬季设计热负荷(kW); qa——空调热指标(W/m); A,一空调建筑物的建筑面积(m) 2)空调夏季制冷设计热负荷:

    Qw. ave = qw XAw X 10

    注:1冷水温度较高时采用较小值,冷水温度较低时采用较大值; 2热指标中已包括约10%的管网热损失

    2)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式中: Qw.max 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kw); Qw.ave 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kW)); Kh 小时变化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

    Qw. max = K XQw. ave

    3.1.3工业热负荷应包括生产工艺热负荷、生活热负荷

    3.1.3工业热负荷应包括生产工艺热负荷、生活热负荷和工业 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热负荷。生产工艺热负荷的最大、最 小、平均热负荷和凝结水回收率应采用生产工艺系统的实际数 据,并应收集生产工艺系统不同季节的典型日(周)负荷曲线 图。对热用户提供的热负荷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时,应通过下列方 法对热用户提供的热负荷数据进行平均耗汽量的验算,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根据热用户燃料耗量验算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年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年燃料耗量

    式中: B,一 生产年燃料耗量(kg/a); B一年总燃料耗量(kg/a); B2—一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年燃料耗量(kg/a 3)生产平均耗汽量:

    式中: D 生产平均耗汽量(kg/h); hb 锅炉供蒸汽饸(kJ/kg); hma 锅炉补水烩(kJ/kg); hrt 凝结水(kJ/kg); de 凝结水回收率; Ta 年平均负荷利用小时数(h 2根据产品单耗验算时,可按下式

    式中:W一一产品年产量(t/a或件/a); b一单位产品耗标煤量(kgce/t或kgce/件); Qn——标准煤发热量(kJ/kgce),取29308kJ/kgce。 3.1.4当无工业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生活及生产工艺热负 荷的设计资料时,对现有企业,应采用生产建筑和生产工艺的实 际耗热数据,并考虑今后可能的变化;对规划建设的工业企业, 可按不同行业项目估算指标中典型生产规模进行估算,也可按同 类型、同地区企业的设计资料或实际耗热定额计算。 3.1.5最大生产工艺热负荷应按热用户典型日负荷曲线叠加确 定。当无法绘制典型日负荷曲线时,最大负荷可取经核实后的热

    定。当无法绘制典型日负荷曲线时,最大负荷可取经核实后的热 用户最大热负荷之和乘以同时使用系数。同时使用系数可按0.6 .9取值

    1供热干线应采用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 2供热支线,当热用户有足够容积的储水箱时,应采用生 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当热用户无足够容积的储水箱时,应采用 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最大小时热负荷叠加时应考虑同时使 用系数。

    3.1.7以热电厂为热源的供热管网,在技术经济可行时,应发

    3.1.7以热电厂为热源的供热管网,在技术经济可行时,应发

    3.2.1民用建筑的年耗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2.1民用建筑的年耗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供暖年耗热量:

    3.2.1民用建筑的年耗热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1 供暖年耗热量:

    式中: Qh 供暖年耗热量(GJ/a); N 供暖期天数(d/a); Qh 供暖设计热负荷(kW); t; 室内计算温度(℃); tave 供暖期室外平均温度(℃); to. h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2 供暖期通风耗热量:

    Q=0.0036TXNXQ 一to.v

    式中:Q 供暖期通风耗热量(GJ/a); 供暖期通风装置日平均运行小时数(h/d); 通风设计热负荷(kW); to.v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3空调供暖耗热量:

    式中:Qa 空调供暖耗热量(GJ/a); Ta.d 供暖期空调装置日平均运行小时数(h/d); 空调冬季设计热负荷(kW); to.a一一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4空调制冷耗热量:

    式中:Q 空调制冷耗热量(GJ/a); Q 空调夏季制冷设计热负荷(kW)

    Q: = 0. 0036 Q. X T. max

    c.max 空调夏李设计负荷利用小时数(h/a)。 5生活热水年耗热量:

    Q = 30. 24 Qw. ave

    式中:Qw 生活热水年耗热量(GJ/a); Qw.ave一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kW)。 3.2.2生产工艺热负荷的年耗热量应根据年负荷曲线图计算 工业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的年耗热量可按本标准 第3.2.1条的规定计算。 3.2.3蒸汽供热系统的用户热负荷与热源供热量平衡计算时 应计入管网热损失后再进行熔值折算。 3.2.4当供热管网由多个热源供热,应对各热源的负荷分配进

    行分析,并绘制热负荷延续时间图,各个热源的年供热量由热负 荷延续时间图确定。

    4.1.1仅承担建筑物供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 热管网应采用水作为供热介质

    :1:1仪承担建筑物供暖、通、空调及生活热水热页 热管网应采用水作为供热介质。 4.1.2同时承担生产工艺热负荷和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 水热负荷的供热管网,宜采用同一种供热介质,供热介质应按下 列原则确定: 1当生产工艺热负荷为主要负荷,且必须采用蒸汽时,应 采用蒸汽作为供热介质: 2当以水为供热介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需要(包括在用户 处转换为蒸汽),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应采用水作为供热介质; 3当供暖、通风、空调热负荷为主要负荷,生产工艺又必 须采用蒸汽介质,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水和蒸汽两种供热 介质。

    4.2.1热水管网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结合具体工程条件, 热源、供热管线、热用户系统等方面的因素,进行技术经济 确定,

    4.2.2当不具备条件进行供回水温度的技术经济比较时,

    管网供回水温度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热源为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时,设计供水温度宜取 110℃~150℃,回水温度不应高于60℃。 2当热源为小型锅炉房时,设计供回水温度可采用室内供 暖系统的设计温度。 3多热源联网运行的供热系统,各热源的设计供回水温度

    应一致。当区域锅炉房与热电厂联网运行时,应采用热电厂的供 回水温度。

    4.2.3长输管线设计回水温度不应高于40℃。

    4.3.1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管网,补水水质应 符合表 4. 3. 1 的规定,

    表4.3.1热水管网补水水质

    4.3.2庭院管网补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锅炉房等热源的庭院管网补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的规定; 2热力站间接连接的庭院管网补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规定; 3生活热水系统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3.3蒸汽管网由热用户返回热源的凝结水水质应符合

    4.3.3蒸汽管网由热用户返回热源的凝结水水质应

    表4.3.3蒸汽管网凝结水水质

    4.3.4当供热系统中有不锈钢设备时,供热介质中氯离子含量

    4.3.4当供热系统中有不锈钢设备时,供热介质中氯离子含量 不应高于25mg/L

    负荷的热水管网,当生产工艺热负荷与供暖热负荷所需供热介质 参数相差较大,或常年性热负荷和季节性热负荷差异较大,且技 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多管制

    不大音市 5.0.3蒸汽管网宜采用单管制。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双 管或多管制: 1热用户所需蒸汽参数相差较大; 2季节性热负荷占总热负荷比例较大; 3热负荷分期增长。 5.0.4当生产工艺不要求直接使用蒸汽时,蒸汽供热系统应采 用间接连接系统。当被加热介质泄漏不会产生危害时,其凝结水 应全部回收并设置凝结水管。当蒸汽供热系统的凝结水回收率较 低时,应根据用户凝结水量、凝结水管网投资等因素进行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凝结水管的设置。对不能回收的凝结水,应对其热 能和水资源加以利用。 5.0.5当凝结水回收时,用户处应设置闭式凝结水回收系统或 闭式凝结水箱,并应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当凝结水管采用无内防 腐的钢管时,应采取凝结水管充满水的措施。 5.0.6供热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万m的供热系统应采用 多热源供热。多热源供热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时,输配干线宜连 接成环状管网,输送十线间宜设置连通十线。 507连通王线或主环线应考虑不同事故工况的切换手段,最

    5.0.3蒸汽管网宜采用单管制。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采用双 管或多管制: 1 热用户所需蒸汽参数相差较大; 2 季节性热负荷占总热负荷比例较大; 3 热负荷分期增长。 5.0.4 当生产工艺不要求直接使用蒸汽时,蒸汽供热系统应采

    用间接连接系统。当被加热介质泄漏不会产生危害时,其 应全部回收并设置凝结水管。当蒸汽供热系统的凝结水回收 低时,应根据用户凝结水量、凝结水管网投资等因素进行 济比较后确定凝结水管的设置。对不能回收的凝结水,应双 能和水资源加以利用

    闭式凝结水箱,并应将凝结水送回热源。当凝结水管采用于 腐的钢管时,应采取凝结水管充满水的措施。

    多热源供热。多热源供热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时,输配干线宜连 接成环状管网,输送干线间宜设置连通干线。

    低保证率应符合表5.0.7的规定

    表5.0.7最低保证率

    5.0.8热源向同一方向引出的干线之间宜设连通管线,连通管 线应结合分段阀门设置,连通管线可作为输配干线使用。连通管 线应使故障段切除后其余热用户的最低保证率符合本标准 表5.0.7的规定。 应中两个成两个以上

    5.0.9对供热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由两个或两个以 热源供热

    6.0.1热水供热系统应采用热源处集中调节、热力站及建筑热 力入口处的局部调节和用热设备单独调节三者相结合的联合调节 方式,并应采用自动调节

    6.0.2单一供暖热负荷且只有单一热源,或调峰热源与基本热

    热水供热系统有供暖 荷时,应根据供暖热负荷采用本标准第6.0.2条和第6.0.3条白 定在热源处进行集中调节,运行水温应能满足不同热负荷的需 更,并应根据各种热负荷的用热要求在用户处进行局部调节

    7.1.1水力计算应包括下列内

    1计算管网主干线、支干线和各支线的阻力损失; 2确定供热管网的管径及循环水泵、中继泵的流量和扬程; 3分析供热系统运行的压力工况,热用户应有足够的资用 压头且系统不超压、不汽化、不倒空; 4进行事故工况计算与分析: 5必要时进行动态水力计算与分析。 7.1.2水力计算应满足连续性方程和压力降方程。 7.1.3热水管网应在水力计算的基础上绘制各运行方案的主干 线水压图。对于地形复杂的地区,还应绘制必要的支线水 压图。 7.1.4热水管网应在水力计算和管网水压图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中继泵站和隔压站的位置、数量及参数。 7.1.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热水管网,应进行多工况水力计算: 1多热源供热系统,应按热源投运顺序对每个热源满负荷 运行的工况进行水力计算并绘制水压图。 2常年运行的热水管网,应分别进行供暖期和非供暖期水 力工况分析;当有夏季制冷热负荷时,应分别进行供暖期、供冷 期和过渡期水力工况分析。 3当热用户分期建设时,应按规划期设计流量选择管径 并应分期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分期确定循环泵参数。 4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庭院管网,应分别进行供暖期和供 冷期水力计算,分别确定循环泵参数。

    1计算管网主干线、支干线和各支线的阻力损失; 2确定供热管网的管径及循环水泵、中继泵的流量和扬程; 3分析供热系统运行的压力工况,热用户应有足够的资用 压头且系统不超压、不汽化、不倒空; 4进行事故工况计算与分析: 5必要时进行动态水力计算与分析。 7.1.2水力计算应满足连续性方程和压力降方程。 7.1.3热水管网应在水力计算的基础上绘制各运行方案的主干 线水压图。对于地形复杂的地区,还应绘制必要的支干线水 压图。

    7.1.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热水管网,应进行多工况水力

    1多热源供热系统,应按热源投运顺序对每个热源满负荷 运行的工况进行水力计算并绘制水压图。 2常年运行的热水管网,应分别进行供暖期和非供暖期水 力工况分析;当有夏季制冷热负荷时,应分别进行供暖期、供冷 期和过渡期水力工况分析。 3当热用户分期建设时,应按规划期设计流量选择管径 并应分期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分期确定循环泵参数。 4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庭院管网,应分别进行供暖期和供 冷期水力计算,分别确定循环泵参数。

    7.1.6当供热最低保证率不满足本标准第5.0.7条

    图;当分期建设时,应按建设分期分别进行水力工况计算分析 .1.8蒸汽管网水力计算时,应保证在任何可能的工况下最 用户的压力和温度满足要求,应按设计流量进行设计计算, 安最小流量进行校核计算。

    7.1.9蒸汽管网应根据管线确定的允许压力降选择管径。

    7.1.12动态水力分析应对循环泵或中继泵突然断电、输送干线

    .1.12动态水力分析应对循环泵或中继泵突然断电、输送干 主阀门非正常关闭、热源换热器停止加热等非正常操作发生时白 压力瞬变进行分析。

    1 设置氮气定压罐: 2 设置静压分区阀; 3 设置紧急泄水阀; 4 延长主阀关闭时间; 5 循环泵、中继泵与输送干线的分段阀连锁控制: 6 提高管道和设备的承压等级; 7 适当提高定压水平; 8 增加事故补水能力。

    7.2.1热水管网各种热负荷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热水管网各种热负荷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在不同室外温度下的流量叠加得出最大流量值作为管网设 流量。

    7.2.5当生活热水换热器与其他系统换热器并联或两级混合连

    时,生活热水管网设计流量应取并联换热器的热水管网流量 当生活热水换热器与其他系统换热器两级串联连接时,管网设计 流量取值应与两级混合连接时相同

    权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计算支线设计流量时,生活热水设计 热负荷应根据生活热水用户有无储水箱按本标准第3.1.6条的夫 定取生活热水日平均热负荷或生活热水最大小时热负荷

    7.2.7蒸汽管网的设计流量,应按生产工艺最大热负荷确定。

    7.2.8凝结水管道的设计

    热管道内壁存在腐蚀现象或管道内壁采取减阻措施时,应采用经 过测定的当量粗糙度值,

    表7.3.1管道内壁当量粗糙度

    7.3.2确定热水管网主干线管径时,应采用经济比摩阻。经济 比摩阻值宜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计算确定。当不具备技术经济比较 条件时,主干线比摩阻可按下列经验值确定: 1主干线30Pa/m~70Pa/m; 2庭院管网主干线60Pa/m~100Pa/m。 7.3.3长输管线比摩阻可采用20Pa/m~50Pa/m,管径应经技 术经济比选确定。 7.3.4热水管网支干线、支线应按允许压力降确定管径,但供 热介质流速不应大于3.5m/s。支干线比摩阻不应大于300Pa/m, 庭院管网支线比摩阻不宜大于400Pa/m。 7.3.5蒸汽管道的最大允许设计流速应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3.5蒸汽管道最大允许设计流速

    7.3.6以热电厂为热源的蒸汽管网,主干线起点压力和温

    7.3.6以热电厂为热源的蒸汽管网,主干线起点压力

    7.3.6以热电厂为热源的蒸汽管网,主干线起点压力和温度应 通过热电联产系统的经济技术分析确定。

    通过热电联产系统的经济技术分析确定

    度宜取锅炉出口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温度

    度宜取锅炉出口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温度。

    取锅炉出口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温度。 8凝结水管道设计比摩阻可取100Pa/m。 9 管道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的比值,可按表7.3.9取值。

    表7.3.9管道局部阻力与沿程阻力比值

    7.4.1热水管网循环泵运行时管网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 并应留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2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超过设备、管道、附件及直 接连接系统的允许压力; 3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4分布循环泵的吸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供水温度的饱和 蒸汽压力加50kPa

    5循环水泵与中继水泵吸入侧的压力,不应低于吸入口可 能达到的最高水温下的饱和蒸汽压力加50kPa

    应设在便于管理并有利于管网压力稳定的位置,宜设在热 。当供热系统多热源联网运行时,全系统应仅有一个定压点走 用,但可多点补水。分布循环泵式热水管网定压点宜设在压差 制点处。

    7.4.5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低于下列各项之和:

    工程施工数据1各种运行工况的最高工作压力; 2 地形高差形成的静水压力; 3事故工况分析和动态水力分析要求的安全裕量

    7.5.1热水管网循环泵、中继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联运行水求的特性曲线且相向。 4水泵的承压和耐温能力应与供热管网设计参数相适应。 5应减少并联水泵的台数;设置3台或3台以下水泵并联 运行时,应设备用泵;当4台或4台以上水泵并联运行时,可不 设备用泉。 6水泵应配置节能型调速装置。 7.5.2热水管网循环水泵可采用两级串联设置,第一级循环泵 应设置在热水锅炉(热网加热器)前,第二级循环泵应设置在热 水锅炉(热网加热器)后。水泵扬程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级循环泵的出口压力应保证在各种运行工况下不超 过热水锅炉(热网加热器)的承压能力: 2当补水定压点设置于两级循环泵中间时,第一级循环水 泵出口压力应为供热系统的静态压力值; 3两级循环泵的扬程之和不应小于按本标准第7.5.1条第 2款计算值。 7.5.3当在用户入口设加压水泵、分布循环泵或混水泵时,水 泵应米用调速泵。 7.5.4分布循环泵式供热管网系统的主循环泵的流量应为管网 全部循环流量,扬程不应小于热源至压差控制点间的管网阻力损 失之和。分布循环泵流量应为所在用户流量,扬程不应小于自压 差控制点至用户的管网及用户阻力损失之和。当分期建设时,应 按建设分期水力计算的结果选择分布式循环泵。 7.5.5热水管网补水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水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2%; 事故补水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4%。 2补水装置的压力应大于补水点管道最高工作压力30kPa~ 5okPa,当补水装置同时用于维持管网静态压力时,其压力应满 足静态压力的要求。 3热水管网补水水泵不应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泵。 4当动态水力分析结果表明热源停止加热会发生事故时

    全部循环流量,扬程不应小于热源至压差控制点间的管网阻力 关之和。分布循环泵流量应为所在用户流量,扬程不应小于自 差控制点至用户的管网及用户阻力损失之和。当分期建设时, 按建设分期水力计算的结果选择分布式循环泵

    7.5.5热水管网补水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水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2%; 事故补水流量不应小于供热系统循环流量的4%。 2补水装置的压力应大于补水点管道最高工作压力30kPa~ 50kPa,当补水装置同时用于维持管网静态压力时,其压力应满 足静态压力的要求。 3热水管网补水水泵不应少于2台,可不设备用泵。 4当动态水力分析结果表明热源停止加热会发生事故时

    事故补水能力不应小于供热系统最大循环流量下循环水从设计供 水温度降至设计回水温度的体积收缩量及供热系统正常泄漏量 之和。 5长输管线系统的小时事故补水总能力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不应小于最长分 段阀门之间单根管道水容积的10%

    8.1.1城镇供热管网的布置应在城镇规划的指导下,根据 荷分布、热源位置、其他管线及构筑物、园林绿地、水文、 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