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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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01/T 117-2021 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4.4.1.1.1农贸市场内应配备供水系统,水产柜供水到摊,肉柜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 摊区用水单独计量。 4.4.1.1.2水产、冰鲜禽类、白条禽经营区域的污水排放口应设置过滤设施。 4.4.1.1.3农贸市场应安装冲洗地面和墙面的高压水冲洗装置。 4.4.1.1.4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符合要求,摊区水表及冲洗水龙头应安装污水防回流装置。
4.4.1.2供电及照明设施
4.4.1.2.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要求的供电设施, 4.4.1.2.2柜台灯光照明亮度应达到100Lx,除柜台上方设置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 备照明灯,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4.4.1.2.3应设置1个专门区域包装标准,用于大功率电器,燃气用具使用
4. 4. 1. 3 消防设施
4.4.1.3.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等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4.4.1.3.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等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4.4.1.3.2不应在农贸市场内食品加工区域以外设置生活用电装置和液化气设备等
4. 4. 2. 1 公共厕所
4.2.1.1农贸市场周界50米内有公共厕所的,不宜另外设立配套的公共厕所,如周边50米内 共厕所,农贸市场内应设置公共厕所,并配备规范醒目的引导标志。 4.2.1.2市场内的公共厕按照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设置一座:建筑物的总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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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平方米的,应当按比例相应增加公共厕所的面积或座数,厕所的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2.1.3厕所内应装置照明设备、冲洗设备、洗手盆、挂衣钩,宜设置老人、残疾人专用厕位及 设施。
5.1.1开办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5.1.2有符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要求的人员。
5.1.1开办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市场应根据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宜配备不少于5 名相关管理服务人员,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的宜配备5~10名,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 以上的宜配备10名以上。
5. 3 制度管理要求
5.3.2应建立市场公共安全事件购买保险制度。
5.4 证照、记录、单据管理要求
5.4.1农贸市场应查验场内经营户的有效证照,摊位上方应统一设置摊位店招店牌,经营户的营业执 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含)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应采用展板展示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对 外公示,展板展示应统一从摊位店招店牌左起位置依次悬挂固定,亮照经营。 5.4.2农贸市场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进销货台账、经营户服务台账、校秤记录台账、消费者投诉处理台 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计量器具台账、不合格食品回收处理台账和总值班记录台账,保 留相关运行记录,随商品同行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证/单在营业时应公示,并由农 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当日营业结束后收回,保管备查。 5.4.3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单纯经营烤禽类)加工应与合规收运企业签订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协议, 建立收运处置台账记录,并保存三联单据。
5.5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蔬菜水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扎把蔬菜摆放应根向下叶朝上,不出框、不出边,提倡一格 放置一层菜,预包装蔬菜摆放应有利于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肉类宜入冷柜陈列销售,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物质; 活水产品销售应饲养在固定水池(缸)中。冰鲜水产品上柜销售应铺设散冰保鲜,温度应保持 在25℃以下; 豆制品应在25℃以下销售,分类陈列,整齐摆放: 粮油及其制品、调味品等预包装产品应采用堆桩或货架式陈列; 豆制品、现制现售食品、散装调味半成品应配备安全卫生的防护遮盖层; 散装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非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场所中,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使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 不易发霉,且可重复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如不锈钢)。 .4农贸市场应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 5.5农贸市场应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5.6农贸市场应使用无毒的环保型包装材料,不提供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不应使用 色或深色有毒厚质塑料袋。 5.7农贸市场内经营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5.6.1农贸市场内使用的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 具应由农贸市场统一购置。 5.6.2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期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性检定工作。 5.6.3农贸市场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6.4农贸市场应实行净重秤量,公平秤应做好校称记录,提供校秤凭证,定期公示校秤结果。
7.1农贸市场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应、标示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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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宜设置本省农产品销售专区、平价菜供应专
5.8.1宜引进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熟食制品等品牌企业。 5.8.2宜结合现代化市场发展趋势,引进餐饮、鲜花、老字号、家政等社区便民商业业态
5.8.1宜引进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熟食制品等品牌企业。
5.9环境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5.9.1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5. 9. 2卫生管理要求
5. 9. 2. 1基本要求
5. 9.2. 2农贸市场病媒防制
5.9.3车辆停放管理要求
5.9.3.1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应根据周边道路与场地情况,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宜设置车辆专门管 理人员,负责停车收费,车辆引导等,收费价格及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5.9.3.2农贸市场周边应根据道路交通有关规定,设置划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由专人维护停放秩 序,不宜出现违规乱停、侵占人行道等。 5.9.3.3农贸市场应设置物流专用车位,供货车卸货时停靠,专用车位位置应合理,并由专人负责管 理,不应被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
6.1.1.2农贸市场宜对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统一使用标识醒目的价格电子
电子标签应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零售价等信息; 电子标签信息应内容真实,并与线下信息同步; 电子标签信息应与重要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6. 1. 2信息追溯
2.1农贸市场应针对以下8大类20个品种的食品建立食品安全追系统: 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预包装梗米); 畜产品及其制品(猪肉、牛肉、羊肉,预包装畜肉); 白条禽及其产品、制品(白条鸡、鸭); 蔬菜(白菜、青椒、土豆、番茄、辣椒、冬瓜); 水果(苹果、香蕉); 水产品(草鱼、鲤鱼、鲫鱼); 豆制品(盒装内酯豆腐); 食用油(食用植物油)
6.1.2.3经营商户经营应遵循以下守则
微笑服务:做到举止端庄、穿戴整洁、语言文明、尊老爱幼、礼貌待客、童叟无欺,以诚信文 明经营和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的满意: 诚实守信:做到货真价实、诚信经营、按质论价、价码相符、公平竞争; 依法经营:严格质量管理,不应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短斤少两、掺杂使假、虚假 宣传、恶意竞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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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主入口处应设置便民服务台(导购台)检测标准,服务台需提供公平秤、咨询导购、受理投诉 伞外借等服务。 6.2.2应规范设置无障碍通道,经营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市场宜设立相应的“生活驿站 障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在农贸市场购物,休息区应配备饮水设施、座位等配套设施, 内容应上墙公示。
7.1.1应针对公共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管理机构,针对不同类型的应急事件分类制 定应急处置措施。 7.1.2应对员工及经营户开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7.3.1根据应急公共事件,开展应急处置,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 7.3.2分析应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对责任人开展责任追究。 7.3.3形成应急公共事件处置报告,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7.3.1根据应急公共事件,开展应急处置,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将损失!
采取第三方评价与监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采 评价形式,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价相结合
TZZB标准规范范本评价结果可运用于农贸市场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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