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4/T 27-2022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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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4/T 27-2022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交通标志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相似的交通环境下,应当按照相同的习惯、风格或方式来设置标志,统一规定标志的应用标准; 标志应合理设置保证交通标志法定交通信号效力不被降低; 对城市快速路出入口、隧道、急弯、团雾多发等特定环境下对交通标志有远距离视认需求的路 段,宜采用主动发光交通标志。
5.1.2标志设置的横向
沿道路横断面方向,标志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设置在驾驶人容易看到的地方能源标准,一般设置在道路的右侧,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设置在导流岛 或中央分隔带上; 在视距条件受限时,可在道路两侧重复设置: 路侧安装的柱式标志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标志侧面距离路面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25I
5.1.3标志设置的纵向要求
沿道路纵断面方向,标志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道路交叉口间距比较小时,标志的前置距离可以适当减小;如果道路上有公共出入口,需 要增加标志时,标志不应相互遮挡,也不能被其他设施、绿化等遮挡: 在设计车速≥60km/h的道路上,两块标志的间距宜不小于100m,条件受限时,不得小于 60m;速度小于60km/h时,两块标志的间距宜不小于60m,条件受限时不得小于30m; 当无法保证上述最小距离时,应采用互不遮挡的支撑形式; 当需要在较短距离内设置2个或2个以上标志时,宜将两个标志设置在同一个支撑件上。
5.1.4标志设置的高度要求
.1采用柱式支撑结构安装的各类标志板面下缘距离路面的净空高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安装于隔离带、绿化带、导流岛等无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净空高度不低于1.5m; 一安装在人行道路侧时,净空高度应不低于2.0m,如图1所示。
机动车道:净空高度不低于5.0m; 非机动车道:净空高度不低于2.5m; 人行道:净空高度不低于2.5m。
5.1.5标志设置的角度要求
为保证标志的良好视认性能 标志安装应使标志面垂直于行车方向,视实际情 其水平或俯仰角度,标志设置角度应符合表1及图2要求。
表1标志设置角度一览表
5. 1. 6 标志并设的要求
图2标志安装角度示例
标志的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般城市道路同一个支撑结构上不宜超过2种,数量不应超过4个标志;在快速路、隧道、 特大桥梁入口处,不应超过6个; 同一个支撑结构上并设不同类型的标志时,应按照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 左后右排列,如图3所示:
图3交通标志的并设排列顺序
多个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套用于同一底板时,对必须遵守的标志,应采用无边框的白色底 板;当采用其它颜色底板时,仅作为补充说明或预告方式,如图4所示。停车让行标志、派 速让行标志不得套用于其它底板。
注:图中的外围黑色边框仅表示标志外边缘
图4标志套用于同一底
禁令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禁令标志表示禁止、限制及相应解除的含义,道路使用者应严格遵守。禁令标志应设置于禁 止、限制及相应解除开始路段的起点附近。对于车辆如未提前绕行则无法通行的禁令标志设 置路段,特别是图5所示的禁止通行类、限制类的禁令标志,应在进入禁令路段的交叉口前 或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预告或绕行指示标志,提示被限制车辆绕行,如图6所示:
a)禁止通行类禁令标志示
b)限制通行类禁令标志示例
图5禁止或限制类标志示例
图6禁止或限制类标志的预告示例
5. 2. 2 行标志
5.2.2.2让行标志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次路与主路相交的无信号灯控制路口,次路接主路入口处适当位置应设减速让行标志; 有右转渠化匝道且无进入相交道路的加速专用通道(如图8),匝道出口处附近应设置减速 让行标志:
专渠化匝道设置让行标志
单位、小区、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点进入城市道路的通道出口处应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上述三种情况宜优先使用减速让行标志,当遇到人车冲突较大或交通事故频发等特殊情况时 可采用停车让行标志。
5.2.3限制速度标志和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5.2.3.1限制速度标志样式如图9所示,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或另一块不同限速值的 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 5.2.3.2限速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路段起点处,效力不被单位、小区等出入口隔断,应按同 一路段进行管理,如图10所示。限制速度的应用应符合A.3的规定
图9限制速度标志设置示例
5.2.4限制高度标志
图10限制速度标志和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4.1限制高度标志样式如图11所示,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过。限制高 应设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
图11限制高度(限高3.5m)
5.2.4.2道路净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道路不需设此标志。 5.2.4.3设置限制高度标志的路段,在进入此路段前的路口适当位置应设置相应的指路标志提示,使 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能够提前绕道行驶。 5.2.4.4在最大容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如果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导致结构安全时,除了设置限制高 度的禁令标志外,还应设置立面标记和其他防护设施。
5.2.5禁止停车标志
5.2.5.1禁止停车标志样式如图12所示,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设在禁止车辆 停、放的地方。禁停标志设置在禁停路段道路的起点,效力不被单位、小区等出入口隔断,如图13所 示。 5.2.5.2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不设禁停标志。 5.2.5.3设置了禁停标志可不设“禁止停车标线”。 5.2.5.4如果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范围有特殊说明,应用辅助标志进行说明
5.2.6禁止向左转弯标志
图12禁止停车标志及辅助标志组合示例
图13禁止停车标志及辅助标志组合设置示例
5.2.6.1禁止向左转弯标志样式如图14所示,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转弯。设在禁止向左转 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路口处可重复设置。 5.2.6.2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形;附加图形时,保持箭头的位置 不变;如果禁止两种及以上车辆时,宜用辅助标志说明。
5. 3. 1 一般规定
图14禁止向左转弯标志示例
警告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驾驶人、行人前方有危险,道路使用者需谨慎行动。及时提醒道路使用者 前方道路线形、道路状况和沿线设施等的变化,使驾驶人在到达危险或需要警告地点之前有 充分的时间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确保行车安全; 警告标志应设置在:
通过技术判断认为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容易造成驾驶人错觉、放松警惕的路段: 同一位置连续发生同类事故的路段。
5. 3. 2 急弯路标志
5.3.3注意行人标志
注意行人标志样式如图16所示,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 玻驾驶员发现的人行横道线以前适当位置。城市中心区街道或设有信号灯处可不设。注意行人警告标志 可采用荧光黄绿色底板或主动发光标志,
5.3.4注意儿童标志
在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等儿董人流密集区域,在无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上游,应同时设置40km/h 限制速度标志和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可在警告标志下方设置辅助标志说明地点名称、距离等,见图17。 注意儿童标志可采用荧光黄绿色底板或主动发光标志。
图17注意儿童标志设置示例
指示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指示标志用以指示车辆、行人按照该指示标志表述的方向、形式行进,道路使用者应严格: 在指示标志和禁令标志可以表达相同行进行为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禁令标志。
5.4.2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4.2.1进口道为两车道及以上的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进口道三车道及以上 的非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宜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4.2.2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在导向车道起点处或距离停止线50m以外适当位置。一般情况下设置 在道路右侧,当道路设置中央分隔带时,宜将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在中央分隔带上。 5.4.2.3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与路面导向箭头的指示一致,不得矛盾。 5.4.2.4常见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尺寸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常见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尺寸一览表
图18右转与直行行于右转渠化岛分道通行
2.6路口有公交专用道进口道时,版面中公交专用车道分道线采用黄色虚线,同时应明确公交 口道及时间,如图19所示。
图19公交专用进口道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图20复杂路口采用龙门架设置示例
2.8当交叉口距离间距小于150m的时候,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可以同指路标志合并设置,标志 用400cm×240cm,如图21所示。
5.4.3公交专用道标志
图21分道指示于指路标志合并设置示例
5.4.3.1公交专用道标志样式如图22所示,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前适当位置。版面上箭头应正对车 道,箭头方向向下。标志无法正对车道时,可调整箭头方向,指向车道。公交专用道标志尺寸300cm× 200cm
5.4.3.2该标志应与公交专用车道标线配合使用。在起始点、大型路口及其它易引起误判的地方应设 置该标志。
5.4.3.2该标志应与公交专用车道标线配合使用。在起始点、大型路口及其它易引起误判的地方应设 置该标志。
5.4.4人行横道标志
4.4.1人行横道处标志样式如图23所示,设置人行横道标志提醒驾驶人有行人穿越,注意减速 避让。
5.4.4.2下列情况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一无信号控制的交叉口或路段的人行横道两端; 一信号控制交叉口右转设置渠化导流岛,但不设右转专用信号灯时; 一上游设置注意行人警告标志的人行横道两端。 .4.4.3人行横道标志与人行横道标线同时使用,应当面向来车方向,设置在人行道上游位置。人行
5.4.4.2下列情况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横道标志设置尺寸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表3人行横道标志版面尺寸一览表
5.4.4.4路段中设置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除设置人行横道标志外,还应提前设置人行横道预
4.4路段中设置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除设置人行横道标志外,还应提前设置人行横道 识线,如图24所示。
告标识线,如图24所示
5.4.5靠右侧(左侧)道路行驶标志
图24人行横道标志设置示例
右侧(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样式如图25所示,用以提示车辆行驶靠右侧(靠左侧)行驶。
5.4.5.1靠右侧(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样式如图25所示,用以提示车辆行驶靠右侧
5.4.5.2设置靠右侧(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
图25靠右侧道路行驶
5.2设置靠右侧(靠左侧)道路行驶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道路设置中央分隔带时应在中央分隔带端部设置靠右侧道路行驶标志,表示一切车辆只准 靠右侧行驶。事故多发或夜间照明条件较差路口,宜采用主动发光标志:
建筑标准5. 4. 6 单行路标志
图26机动车靠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图27靠右侧(左侧)道路行驶标志设置示例
图28发光警示柱示例
4.6.1单行路标志样式如图29所示,表示该道路为单向行驶,已进入车辆应依标志指示方向 4.6.2单行路标志设在单行路入口起点处的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 附加图形。
5.4.7允许掉头标志
允许掉头标志样式如图31所示,表示该处允许机动车掉头,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的地点。有时间 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享车场标志如图32所示,表示机动车允许停放的区域,应和停车位线配合使用。有车种专用、时 长限制时土地标准,应用辅助标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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