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 0073-2019 杭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奖“西湖杯”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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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S 0073-2019 杭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奖“西湖杯”评价标准
表3.0.7优选加分项目表
道路、桥梁及管道工程质量
4.1.1路面应平整坚实,纵横坡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积水。 4.1.2路面不得有明显裂缝,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得有大于 0.3mm的裂缝。 4.1.3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路面应平整坚实,纵横坡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无明显
4.2.1沥青面层应无脱落、松散和粗细骨料集中,无明显碾压 轮迹和推移等现象。 4.2.2水泥混凝土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 脱皮和印痕等现象。伸缩缝垂直贯通,缝内不得有杂物;切缝 直顺,无瞎缝、漏灌缝等 4.2.3 侧石应安装稳固、线条顺畅、勾缝密实,平侧石不阻水 4.2.4 人行道铺装应平整坚实、线型顺直、缝隙均匀,不得有 翘动、明显色差。 4.2.5 盲道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2.6 设在人行道上的配套井盖应与人行道铺装形式协调 致。
4.3.1 桥面面层厚度、纵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桥面无积水。 4.3.2 桥梁排水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4.3.4 支座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3.4 防撞墙、护栏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5 桥梁的动静载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4.4.1桥面伸缩缝应无漏水,与路面衔接平顺,无明显跳车现 象。 4.4.2墩台、立柱和盖梁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平整密实,色泽均 匀,无明显错台、蜂窝麻面,外形轮廓清晰。 4.4.3桥台与挡墙、护坡或锥坡衔接应平顺,无明显错台;沉 降缝、泄水孔设置正确。 4.4.4混凝土梁体(框架桥体)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轮厚 清晰、无明显缺陷:全桥整体线形应平顺、梁缝均匀。 4.4.5索塔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和蜂窝麻面 轮廓清晰,线形顺直。 4.4.6钢结构桥梁应线形直顺,焊缝饱满,重要结构部位不得 有十字焊缝,涂装色泽均匀,无流挂、起皮。 4.4.7拱桥表面平整,无明显错台、蜂窝麻面等现象;拱圈(拱 肋)及拱上结构轮廓线顺畅 4.4.8索股钢丝应顺直、无扭转、鼓丝和交叉,锚环与锚垫板 应密贴并居中,锚环及外丝应完好、无变形,防护层应无损伤 锚端的防护罩应密封
4.5.1管道不得有渗漏现象 4.5.2# 排水管道管段的功能性缺陷等级评定应为I级。 4.5.3有压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等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5.4 燃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4.5.5 管道的阀门、闸门和消火栓等应操作方便、功能有效
4.6.1管道支墩、支架规格和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应 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状况及性能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安 装说明的要求。 4.6.2管道焊缝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的等级 4.6.3钢管表面除锈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涂装前钢 材表面处理规范》SY/T0407的规定 4.6.4 管道内外防腐层完整,无破损现象。 4.6.5井盖应安装牢固,并与路面应衔接平顺,无跳车现象。 4.6.6木 检查并内防坠网应牢固有效,检修梯符合设计要求。 4.6.7检查井内部构造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井室粉 刷密实光滑;检查井流槽应平顺、圆滑、光洁。
4.6.8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评价应参照附录A中的表A
道及综合管廊工程质量评价
5.1.1隧道混凝土主体结构不得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 的裂缝。 5.1.2隧道拱顶和侧墙不得漏水,隧道地面无积水。 5.1.3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设施完好且运行正常,安全标识, 消防符合相关规定。
5.2.1隧道端口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错台现象,列 形轮廓清晰、线角顺直。 5.2.2拱部衬砌无滴水,边墙无水,隧道内无大面积湿渍。 5.2.3装饰板应安装牢固;拱部、边墙表面色泽均匀、线型顺 直。 5.2.4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排水沟排水通畅,不淤积堵塞,盖 板无破损,安装牢固。 5.2.5电力设施应安全可靠;照明设备齐全,符合使用功能的 要求。
5.2.6隧道内安全及监测系统应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5.3.1管廊混凝土主体结构不得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 的裂缝。
5.3.2混凝土表面无明显的裂缝、湿渍,不得渗漏。 5.3.3沉降缝应垂直贯通,缝宽均匀,嵌缝密实饱满,
5.3.2混凝土表面无明显的裂缝、湿渍,不得渗漏。
5.4.1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支架及桥架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间距均匀,并符合 设计要求。
5.4.3排烟口和防火门应设置规范,报警和灭火系统应运行
5.4.4通风系统应运行正常,并符合相关规定。 5.4.5排水设施应运行正常。排水沟排水通畅,不积淤堵塞 盖板无破损,安装牢固。 5.4.6电力设施应安全可靠;照明设备齐全,符合使用功能的 要求。
5.4.8标识系统应设置在便于观察的部位,挂(贴)牢固、内
5.4.8标识系统应设置在便于观察的部位,挂(贴)牢固、内 容完整。
河道及景观工程质量评价
6.1.1 回 寸 , 全天德, 墙体不得倾科或 开裂。 6.1.2 防汛设施应齐全完好,闻门启闭正常。 6.1.3 泵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配套完整,运行正常,
6.2.1河岸应线型流畅,河岸及慢行系统、救援设施及安全标 志等附属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裂缝, 6.2.3不 砌石体应安放稳固、灌浆饱满,勾缝宽度均匀,不得脱 落。 6.2.4 沉降缝应垂直贯通,无瞎缝;泄水孔设置正确,排水通 畅
6.2.5闸门与泵站应符合下列规
6.3.1地形竖向标高、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 植物种类、品种、名称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游步道、园路等地面不得积水
6.4.1植物栽植存活率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4.2地面工程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不得空鼓 松动和挤水。
场(厂)站工程质量评价
7.1.17 净(配)水厂工艺运行稳定,出水水质及处理能力达标。 7.1.2 建(构)筑物不得渗漏,沉降不得超过规定值。 7.1.3 工艺管道莲接牢固,穿墙管、接口、阀门不得有渗漏现 象。 7.1.4 构筑物的防水及防腐应符合设计等级,并满足满水试验 的要求。
7.2.1现浇结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色泽均匀,并符合下 列规定: 1施工缝应结合紧密、平顺; 2预留孔、洞应规整、表面平滑;预理件和穿墙管、件 应与混凝土结合紧密、顺直、安装牢固; 3变形缝、止水带应贯通,缝宽窄均匀一致,止水带应 安装稳固。 7.2.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不应出现扭曲 损坏、明显错台等现象。其拼装应均匀,灌缝密实饱满,不得 有裂缝。
7.2.4构筑物混凝土表面应光洁平顺,不得有湿渍或大面积的 修补痕迹。
7.2.5池壁顶和堰板的安装应满足设备运行的精度要求。 7.2.6扶梯、防护栏、平台安装应牢固可靠、线形直顺、涂漆 均匀、表面无污染。 7.2.7各种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各连接口应连接严密。 7.2.8中心控制系统的线路应连接牢固正确,线路布设应符合 设计文件的要求。 7.2.9附属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运转正常,各部件应完整、清 洁,铭牌、标记、铅封完好。 7.2.10水池护栏上应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物品,并应定 期检查和更换。
7.2.7各种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各连接口应连接严密。 7.2.8中心控制系统的线路应连接牢固正确,线路布设应符合 设计文件的要求。 7.2.9附属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运转正常,各部件应完整、清 洁,铭牌、标记、铅封完好。 7.2.10水池护栏上应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物品,并应定 期检查和更换。 7.2.11警告、警示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安全色》GB2893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的有关规定。 7.2.12净(配)水厂工程项目应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出水 口水质指标应符合要求。
7.2.9附属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运转止常,各部件应完整、 洁,铭牌、标记、铅封完好。 7.2.10水池护栏上应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物品,并应 期检查和更换
7.2.11警告、警示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
7.2.12净(配)水厂工程项目应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出水 口水质指标应符合要求,
7.2.13机械设备外观及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无跑冒滴漏现
7.2.14厂区附属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7.3.1建、构筑物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和实体结构应检测合格, C人
3.1建、构筑物的混凝土强度评定和实体结构应检测合格, 应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的裂缝,且不得渗漏。 3.2钢结构及管道焊接质量检测评定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
7.3.2钢结构及管道焊接质量检测评定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
7.3.2钢结构及管道焊接质量检测评定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
7.3.3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和水压试
7.4.1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错台 等现象。 7.4.2装饰装修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不得空鼓、流坠、漏 刷和脱皮等。 7.4.3室内地面铺装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有防火 要求的地面应进行相关检测且达标。 7.4.4防护梯、消防设施、应急通道设置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7.4.5管道焊缝应焊波均匀、密实饱满、不得有气孔、焊瘤、 咬肉等缺陷。屋面、穿墙管、管道接口、阀门不得有渗漏现象 7.4.6防腐涂层厚度均匀、不得有流坠、脱皮、漏刷、色差明 显等现象
8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评作
8.1.1 轨道交通结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照度标准,无结构性裂缝。 8.1.2 管片成洞尺寸、沉降、变形应符合设计要求, 8.1.3 各类交通标志、标牌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2.道交通工程的逃生救援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应达到 消防验收的标准 8.2.2车站和盾构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曲 线圆顺,并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防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片接槎处无错台现象; 3无大面积的蜂窝麻面,局部蜂窝麻面应及时修补; 4无从表面延伸至内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裂缝。 8.2.3站台进出站通道、楼梯及自动扶梯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至少设置一处无障碍检票通道。 8.2.4供电系统应设置自动继电保护装置,动力与照明应满足 设计要求。 8.2.5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排烟 通风效果。 8.2.6广播通知、信息显示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运行正常 8.2.7 自动扶梯、电梯启闭机通信应符合有关规定。 8.2.8 轨道交通工程质量评价应参照附录A中的表A.0.5。
注:1混凝土梁、钢结构梁同时出现时,总分按110分计,合计时须按1 分换算。 2如遇检查项目缺项,小计时需按100分换算。
注:1混凝土梁、钢结构梁同时出现时,总分按110分计,合计时 分换算。 2如遇检查项目缺项,小计时需按100分换算
表B监理单位考核评分表
表C建设单位考核评分表
“西湖杯”工程奖综合评
路桥管理及其他表D “西湖杯”工程奖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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