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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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340-2022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
4.2.1墙体节能工程所用材料或构件进场时,应进行质量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型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 检查数量:品种、规格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 行核查。 4.2.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用预制构件、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应由同一供应商配套供应系统材料,并提供型 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系统耐候性和抗风压性能检验项目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 规格型号、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外墙标准规范范本表4.2.3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燃烧性能应 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当面积每增加5000m 时应增加1次,增加的面积不足规定数量时也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 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
4.2.4预制夹心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 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应牢固 2保温材料应按本规程第4.2.3条的要求进行见证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工厂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见证复验按本规程第4.2.3条的要求抽检;其他项目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4.2.5施工前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应坚实、平整,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
4.2.6以锚为主岩棉板系统的施工质量
1在施工前应对锚栓的抗拉承载力进行复核,其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2岩棉板与基层墙体应粘结牢固,有效粘结面积率不应小于50%; 3锚栓的种类和数量、锚固位置和深度、锚盘位置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4锚栓安装后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计算书;观察、手扳检查;实测锚固深度;锚栓拉拔力现场检验应按现行地方 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的规定进行。粘结面积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施工前对锚栓抗拉承载力复核1次;其它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4.2.7以粘为主外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或连接应牢固。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面积、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 要求; 2锚固件种类和数量、镭固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拨 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施工过程中检查保温板粘结面积,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检测报告; 实测锚固深度: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锚栓拉拨力现场检验应按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1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或连接应牢固。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面积、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 要求; 2锚固件种类和数量、镭固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拨 式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施工过程中检查保温板粘结面积,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检测报告; 实测锚固深度;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锚栓拉拨力现场检验应按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标准》DB11/T555的规定进行。粘结面积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被封闭保温材料的厚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
4.2.9抹面层与保温层或相邻构造层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裂缝。抹面层与保温材料的拉伸粘结 强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4.2.10当工程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其设置方式、高度、粘结面积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人
2.11当外墙采用保温装饰板时,应符合下列知
1保温装饰板的安装构造、与基层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 2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装饰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装饰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锚固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的试验方法进行: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淋水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检查;板缝应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在5000m 以内时应检查1处,面积每增加5000m?应增加1处;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4.2.12外墙出挑构件及阳台、雨罩、女儿墙、靠外墙阳台栏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墙柱、凸窗、装饰线和 靠外墙阳台分户隔墙等热桥部位,以及外窗、阳台门洞口外侧四周墙面,其隔断热桥或保温措施应符合设计和 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隔断热桥措施按不同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4.3.1保温板和防火隔离带的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应上下错缝、平整严密
4.3.1保温板和防火隔离带的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应上下错缝、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 1.3.2当工程设置托架时,其设置方式、位置、托架伸出长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3.3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4.3.3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保温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3.4增强网应铺压严实,包覆于抹面胶浆中,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 要求。增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要求。增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 4.3.5当采用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时,墙体上易碰撞的底层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交接处采取的防止破 损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4.3.6变形缝构造处理和保温层开槽、开孔及装饰件的安装固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3.7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7的规
4.3.7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外保温墙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验数量: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
5.1.1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各类非透光建筑幕墙和采光顶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1.2幕墙节能工程的隔气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幕墙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 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5.1.3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应提供隔热型材所使用的隔断热桥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横向抗拉强 度与纵向抗剪强度)、热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5.1.4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
1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密封构造; 3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 4隔气层; 5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9预埋件或后置锚固件质量; 10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安装,构件之间连接节点安装; 11排水槽和落水管的安装,排水槽与落水管之间的连接安装; 12排水槽的防水层施工,采光顶与周边防水层的连接节点安装; 13采光顶的四周,内表面与其他装饰面相接触部位的封堵,以及保温材料的安装; 14屋脊处、穹顶的圆心点、不同面的转弯处等节点的安装,变形缝处构造节点安装; 15防雷装置的安装; 16冷凝结水收集排放装置的安装
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施工和现场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5.1.6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施工和现场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幕墙,按照幕墙面积每1000m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
5.1.7幕墙节能工程除符合本规程规定,还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非透光幕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2幕墙(含采光顶)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 验: 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燃烧性能(不燃材料除外); 2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3透光、半透光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计算书、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或热阻、密 度、燃烧性能应在同一个报告中;随机抽样检验。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幕墙面积在3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3000m应增加1 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 5.2.3采光顶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镶嵌牢间、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式幕墙 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部分关闭应严密。当采光顶面积合计大于3000m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列 墙总面积超过50%时,应核查幕墙气密性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开启部分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 试验室中安装检测。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全数核查。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并不少于5 处。气密性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采光顶面积合计大于3000m或幕墙面积占建筑外墙总面积超过50%时 均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节点及安装。
检查数量:节点及开启窗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5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应采取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厚度;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处。 5.2.6采光顶遮阳设施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设施安装应牢固,并满足维护检修的荷载要求
外遮阳设施应满足抗风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 算报告或产品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安装位置和角度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不得少于10处;牢固 程度全数检查:报告全数核查。
5.2.7幕墙隔气层应完整、严密、位置正确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样数量不少于5处
5.2.8幕墙保温材料应与幕墙面板或基层墙体可靠粘结或锚固,有机保温材料应采用非金属不燃材料作防护
5.2.8幕墙保温材料应与幕墙面板或基层墙体可靠粘结或锚固,有机保温材料应采用非金属不燃材料作防护 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5.2.9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和防火分隔离部位采用防火 封堵材料封堵。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尺量核查开启窗通风面积;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可开启部分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 个,开启窗通风面积全数核查。
5.2.11采光顶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散;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200m以内全数检查;超过200m则抽查30%,抽查面积不少于200m。 .2.12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幕墙节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单元式幕墙板块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保温材科固定车固; 3隔气层密封完整、严密; 4凝结水排水系统通畅,管路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尺量;通水试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依据板块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3.3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接缝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保温措施,并应采用耐候密封胶等密封。建筑伸缩 沉降缝、抗震缝处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寒冷地区当采用非闭孔保温材料时,应 完整的隔气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拾验批抽样数不小5件(处)
检验方法:遮阳设施现场进行10次以上完整行程的调节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件(处 5.3.5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位置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检验方法:避阳设施现场进行10次以上完整行程的调节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0件(处)。 5.3.5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位置的幕墙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5.3.6封闭式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现场淋水试验。 检查数量: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处)。
6.1.2外门窗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1.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和门窗附框等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 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6.1.4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门窗每200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樟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材质、类型和型号的特种门窗每50槿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也为一个检验批; 3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6.1.5外门窗的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GB504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和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门窗工程技 术标准》DB11/1028的规定。 6.1.6当外窗采用外遮阳装置时,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遍 工
收标准》GB504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和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门窗工程技 术标准》DB11/1028的规定。 5.1.6当外窗采用外遮阳装置时,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遮 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施
6.1.6当外窗采用外遮阳装置时,安装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遮 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外遮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11/T1105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门窗型式检验报告、门窗热工性能计算书、抗风压性能 计算书。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2.2门窗及使用的材料、构件、活动外遮阳设施进场时,应按照表6.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 验。
表6.2.2现场见证取样复验项目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窗台板厚度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厂门窗》GB/T8478 的规定进行。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和计算报告等全数核查;按同一厂家、同材质、同开启方式、同型材 系列的产品各抽查一次;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数量。 6.2.3门窗设计遮阳设施的,其性能、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准第3.0.6条的规定抽检: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6.2.4门窗应安装牢固,开启方向、安装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数量:按本规程准第3.0.6条的规定抽检;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5门窗框或附框安装应牢固,并应符合下列
1预理件的数量、位置、理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宜采用弹性闭孔材料或保温防水砂浆填充饱满,并进行防水密封;门窗 框与附框之间的间隙应使用密封材料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外门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设计文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开启和关闭检查;手试。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
6.2.9用于外门的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10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向、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不应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平尺(坡度尺)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规定抽样数量的2倍抽检 .2.1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 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2.1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采用密封胶密封中空玻璃时,应采用双道密封,均压管应密 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1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试。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抽检。
6.3.2外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本章适用于屋面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7.1.2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1.3屋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材料的种类、厚度;保温层的敷设方式;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设计要求时); 4 屋面热桥部位处理; 5 隔汽层或排气孔做法(设计要求时); 6女儿墙与屋面交接处做法。
7.1.4检验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节能工程,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每 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同商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屋面节能工程,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每1000m划分为 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或建设单位共 同商定。 7.1.5屋面保温隔热层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的规定。当采用正置式做法时,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 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7.2.1屋面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 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2.2屋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复验项目应 符合表7.2.2.的规定,
屋面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 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
表7.2.2屋面节能工程材料复验项目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其中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在同一个报告中。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扣除天窗、采光顶后的屋面面积,每1000m使用的材料应复验1次:不足
1000m时也应复验1次。同厂家、同品种的保温材料,其燃烧性能每种产品应至少复验1次。同工程项目、 司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筑)可合并计算屋面抽检面积。 7.2.3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 规定。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不得少于10m。 7.2.4采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屋面,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5屋面隔汽层的位置、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 借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 7.2.6出屋面管道、屋面设备基础等部位的阻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1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2现场成型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不得少于10m。 7.3.2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3坡屋面、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 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注应符合设计要求
8.1.1本章适用于接触土壤或室外空气的地面、毗邻不供暖空间的地面,以及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外墙等地面 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 收。 8.1.3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材料种类和厚度; 3保温材料粘结或铺设; 4地面热桥部位处理。 8.1.4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地面,每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 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商 定。 8.1.5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接触土壤或室外空气的地面、毗邻不供暖空间的地面,以及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外墙等地面 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 收。 8.1.3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8.1.4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地面,每1000m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应划分为 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商 定。 8.1.5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
8.2.1地面节能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2地面节能工程所用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不燃材料除外)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见证取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地面面积在1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当面积每增加1000m应增加1 次;增加的面积不足规定数量时也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 筑),可合并计算地面抽检面积。 3.2.3地下室顶板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应固定牢靠。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地面面积在1000m以内时应复验1次;当面积每增加1000m应增加1 次;增加的面积不足规定数量时也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建 筑),可合并计算地面抽检面积。 .2.3地下室顶板和架空楼板底面的保温隔热材料应固定牢靠, 检验方法:施工前进行样板墙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施工过程中检查保温隔热材料粘结面积或连接情况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3处.每处10m。
8.3.1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
8.3.1工程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2保温层的表面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1本章适用于集中供暖系统中、热水温度不超过95℃的室内供暖系统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 收。 9.1.2供暖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 料。 9.1.3供暖系统节能工程应按检验批验收,检验批可由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各方协商,按系统、楼层等 进行划分。 9.1.4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T942 的规定。
9.2.1供暖节能工程所用的散热设备、管材、热计量装置、远传装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阀门、仪表、 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 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 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供暖节能工程所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表9.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 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9.2.2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家、同材质的散热器,其数量500组及以下时抽检2组;当数量在500组以上时,每 曾加1000组时应增加抽检1组。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同一) 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9.2.3供暖系统安装的室温自动调控装置和热计量(含热分摊)装置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分室(或分户) 温度自动调控、楼栋热计量和分摊到户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重点检查调控装置能否实现手动设定室温,和自动的恒温控制;检查能否实
9.2.6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暖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温自动调控装置、热计量(含热分摊)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 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7散热器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散热器的类型、规格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不得少于5组,
9.2.8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明装散热器恒温控制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 或其它障碍物遮挡; 3暗装散热器的恒温控制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
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不得少于5个
1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距地面1.4m处的内墙面上,且应避开阳光直射和发热设备。 检验方法:防潮层和绝热层隐蔽前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观察检查、尺量室内温 控装置传感器的安装高度。 检查数量: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抽查5处,每处检查不少于5点;温控装置按每个检验批抽 查10个
9.2.10供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热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及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 维护; 3水力平衡装置及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及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和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11供暖系统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耐腐蚀 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mm~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 弛及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 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 不应有空隙; 5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褶皱、裂缝等缺陷; 6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 并顺水流方向敷设;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mm~50mm 8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尺量。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保温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
9.2.12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室内供暖系统及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试运行和调试结果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室内供暖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1供暖系统的温度、压力和热量采集装置电器标准,仪表本体显示值、采集柜就地显示值 保持数据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抽样检查,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3件。 3.2供暖系统过滤器等配件的保温层应密实、无空隙,且不得影响其操作。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进行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2件。
供暖系统的温度、压力和热量采集装置,仪表本体显示值、采集柜就地显示 数据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抽样检查,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3件。 供暖系统过滤器等配件的保温层应密实、无空隙,且不得影响其操作,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程第3.0.6条的规定进行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2件
10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0.1.1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1.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施工中应进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验收和施工质量的检查。隐蔽部位在隐 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1.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的分项验收可按系统、楼层划分为若干的检验批。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 商确定。
10.2.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所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应对 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和功能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 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有效,并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新风空调一体机及多联机空调系统 室内机等设备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风压、噪声及功率; 2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3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效率; 4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的和双向换气装置的风量、静压损失、出口全压及输入功率;装置内外部漏风率、 有效换气率、交换效率、能量回收比、凝露、噪声等; 5阀门与仪表的类型、规格、材质及公称压力 6成品风管的材质、规格及厚度; 7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使用的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表10.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 场见证取样复检,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2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使用的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表10.2.2所列项目进行施工现 场见证取样复检,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城镇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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