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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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1111-2021 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5.1.1城镇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与周边其他建构筑物、其他专业管线的间距,及其运行环 50028的相关规定。
5.2.2理地钢质管道防腐层和阴极保护系统的检测应符合CJJ95的相关规负 2016中4.2.3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
4. 2. 10、4. 2. 11 的规定
应定期检查阀室、阀井的内部状况,井室内不应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阀井内不应有 水、塌陷,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b 应按照以下要求定期检查阀门的运行状况: 1)应检查阀门及连接件、密封件的完好状况和密封状态,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2)应检查阀门的启闭功能状态,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C 具有排污功能的阀门应定期进行排污,每年冬季不应少于1次。 d 应按照以下要求定期检查阀门的电动、气动、电液联动、气液联动执行机构工作状态: 1)应检查执行器与阀门的连接状态,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2 应检查机械传动装置的润滑状态及电气、自控装置等的工作状态,每年不应少于1次; 3 应检查气缸、液压缸压力状态,每周不应少于1次。
a)有人值守站每日不应少于1次; b)无人值守站和落地式调压箱每周不应少于1次; c)悬挂式调压箱每月不应少于1次。 5.3.12调压设施中的流量计量装置和自控仪表的运行管理应分别符合6.4、6.9的规定深圳标准规范范本,并应在主控 室对无人值守站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当按照6.4.1、6.9.1的要求进行巡检时,巡检周期应符合下列 规定: a) )有人值守站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无人值守站和调压箱每周不应少于1次
6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计量站设施
6.1.1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内调压装置、增压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分别符合5.3、7.3的相关规定。 6.1.2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内设施与周边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及其运行环境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6.1.3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计量站内储罐、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的连接点应定时进行泄漏检查, 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6.1.4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计量站内工艺装置的备用路与工作路应定期进行切换,以确保备用路能 够随时投运,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6.1.5无人值守天然气计量站的运行管理应按照5.3中无人值守调压站的相关规定执行
6.3除尘、过滤、分离装置
6.3.1除尘、过滤、分离装置应定时检查记录运行压力、压差等工艺参数,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当过滤装置压差不符合正常工作要求时,应及时更换滤芯并进行排污。 6.3.2除尘器、过滤器、分离器应定期进行排污,且夏季每月不应少于1次,冬季每日不应少于1次。 6.3.3除尘器、过滤器、分离器等设备筒体内部应定期进行清理,清理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硫化亚铁自 然,清理操作宜采用湿式作业方式,每年不应少于1次。
6.4.1流量计量装置应定时进行巡检,每4小时不应少于1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设备应密封良好、无泄漏; b)设备及其连接管路、仪表通信和供电线路等应状态正常; c)运行应无异常震动和噪音:
流量计量装置应定时进行巡检,每4小时不应少于1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设备应密封良好、无泄漏; b)设备及其连接管路、仪表通信和供电线路等应状态正常; c)运行应无异常震动和噪音:
d压力、压差 6.4.2孔板流量计应定期进行吹扫排污,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6.4.3流量计的变送系统和计算、显示系统应定期进行零点校准,零点校准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用于贸易结算计量时,每月不应少于1次; b 用于非贸易结算计量时,每年不应少于1次。 3.4.4 流量计空置达到下列时长时,再次投运前应进行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a)用于贸易结算计量时,空置达到6个月; b)用于非贸易结算计量时,空置达到1年,
6.5.1集气管、缓冲罐等应定期进行排污,夏季每月不应少于1次,冬季每日不应少于1 3.5.2清管装置的定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期检查筒体内部的锈蚀情况,每年不应少于1次; b) 应定期检查快开盲板启闭功能和密封状态,每年不应少于1次; c)应定期检查和记录筒简体内部压力,每年不应少于1次。 6.5.3清管装置收球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硫化亚铁自燃,收球宜采用湿式作业方式,
6.5.2清管装置的定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期检查筒体内部的锈蚀情况,每年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快开盲板启闭功能和密封状态,每年不应少于1次; c) 应定期检查和记录筒体内部压力,每年不应少于1次。
a) 加臭泵的输出压力; D 加臭剂储罐液位; c) 加臭剂有无泄漏。 6.6.3 燃气中的加臭剂添加量应符合CJJ/T148的相关规定。 6.6.47 加臭剂添加量应每日进行记录,记录资料应至少保存2年。 6.6.5加臭装置柱塞泵应定期进行校验,每年不应少于1次。
6.7.2具备自动联锁切断或远程切断功能的阀门应根据运行情况对阀门执行机构控制器进行检查测试, 以保证控制和通信功能正常,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安全阀应每日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部件应完整、装配应牢固; b) 金属件应无锈蚀; c) 铅封应完好; d) 防止随意动装置应完好; e) 密封连接点应无泄漏; f) 应无冰冻; g) 出口应无阻塞; h) 在用安全阀的进口操作阀门应保持完全开启。
6.9.1仪表和安全报警装置应定时进行巡检,每4小时不应少于1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仪表和控制器应完好; 仪表数据显示和远传工作状态应正常; c) 应无泄漏和堵塞; d 应无损坏和腐蚀情况。 6.9.2 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定期检查每周不应少于1次,状态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应完好,并应符合产品认证允许使用的有效期规定; 检测仪表面应清洁、无堵塞; 3) 控制器信号应传送灵敏。 b)定期测试每2个月不应少于1次,应状态良好、反应灵敏。 3.9.3站控系统作为远程终端站时,应定期对系统的基本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检查系统的运行数据显示、记录、累加等工作状态,每周不应少于1次; b)应测试系统的超限报警及联锁或远程切断等性能状况,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7.1.1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内调 压装置、过滤净化装置、计量装置、加臭装置、安全阀、自控仪表的运行管理应分别符合5.3、6.3、 6.4、6.6、6.8、6.9的相关规定。 7.1.2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内储 气设施、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的密封连接点应无泄漏,密封连接点的泄漏检查每8小时不应少于1 次
.3压缩机的定期检查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定时检查连接部件、运动部件和振动情况,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b 属于压力容器的冷却器、缓冲器等设备的检验、检查应符合4.12的规定; C 应定时进行压缩机组冷却器接口、润滑油管线接头、进出口阀门等密封连接点的泄漏检查 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进行润滑系统备用油泵的自启动试验,每月不应少于1次; e 应根据生产情况定时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
压缩大然气站内储气瓶组的定期检查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时检查瓶组运行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紧急切断阀和气瓶根部阀门的工作状态并进行启闭测试,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操作阀和联锁切断阀的启闭性能和联锁控制状态,每周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储气瓶外防腐层的完好状况,每3个月不应少于1次; 应定时检查储气瓶、附件及其连接密封点的泄漏情况,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储气瓶应定期进行排污,每周不应少于1次
压缩天然气储气井的定期检查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时检查储气井是否发生位移,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时检查储气井的运行压力并进行记录,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时检查储气井及连接管道、阀门、附件等的泄漏情况,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井口及连接管道、阀门、附件等防腐层的完好状况,每月不应少于1次; e)储气井应定期进行排污,每周不应少于1次,
压缩天然气调压设施配套加热装置的定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定时检查热源装置、换热器及附件的运行状态,每4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时检查并记录热媒介质和燃气的进出口温度,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采用热水炉提供热源时,应定期检查以下内容: 1)监视查看燃烧器火焰状态,每4小时不应少于1次; 2) 检查燃料供应系统和循环水系统工作状态,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3)检查火力转换控制功能,每月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加气岛、防撞设施及警示标志的完好状况,每周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储罐区防护堤的完好状况,外观应无龟裂和孔缝,堤内水封井应状态正常,每月 不应少于1次
管道及阀门的定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期检查管道支架和管道标识完好状况,每月不应少于1次; b)应定期检查管道、阀门锈蚀状况,每月不应少于1次; c)应定期检查和测试阀门的启闭状况,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化工标准8.4 卸(装)车装置
卸(装)车装置的检查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期检查拉断阀、窥视镜和切断阀等装置的运行状况,每周不应少于1次; b 应定期检查快装接头的完好状况,每周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软管、装卸臂的完好状况,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检查装卸设施防撞装置及警示标志的完好状况,每周不应少于1次; e 应按照7.7中b)和c)的要求对防静电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8.6气瓶灌装与附属装置
a) 应定时检查灌装接头的完好状况,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且每次灌装前应进行检查 应定时对灌装秤、复检秤进行校准,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C 应定时检查灌装秤台面防静电橡胶板的完好状况,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且每次灌装前应 进行检查; d) 应定期检查灌装秤工作状态,紧固件应连接牢固,承重台应无挤压现象,每月不应少于1次; e 应定期检查灌装秤气控阀的密封性和关闭严密性,每月不应少于1次。 8.6.2 新气瓶灌装前应进行抽真空作业并记录,真空度不应小于83.0kPa。 8.6.3残液倒空和回收应使用专用装置。倒空和回收作业时,气瓶与回收装置之间的管路连接应严密 稳固、无渗漏:倒空和回收作业完成后应进行记录
b)采用电加热强制气化时,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状况,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进行排污,每日不应少于1次; d)应定期切换运行主用和备用气化器,每月不应少于1次; e)应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现场显示仪表的完好状况,每周不应少于1次; f)每次更换钢瓶后应对瓶组气化装置接口的密封性进行检测
b)采用电加热强制气化时,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状况,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应定期进行排污,每日不应少于1次; d)应定期切换运行主用和备用气化器,每月不应少于1次; e)应定期检查设备和设施现场显示仪表的完好状况,每周不应少于1次; f)每次更换钢瓶后应对瓶组气化装置接口的密封性进行检测。
9.1.1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内气态常温天然气调压装置、计量装置、加臭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分别符合5.3 6.4、6.6的相关规定。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汽车加气站内安全阀、自控仪表的运行管理应分别符合6.8、 6.9的相关规定。 9.1.2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汽车加气站内储罐、工艺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的密封连接点应定时 进行泄漏检查,每8小时不应少于1次。
液化天然气管道及阀门的定期检查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定期检查低温管道保冷层及管托状况,每月不应少于1次; b)应定期检查管道、阀门锈蚀状况,每月不应少于1次; c)应定期对阀门进行检查和启闭测试农业标准,每6个月不应少于1次,
9.6装卸液与加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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