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92-2022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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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92-2022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3.0.1保护古树名术所在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开明确划出保护汇 围。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株应为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m范围内: 2群株应为其边缘植株树冠外侧投影外延5m连线范围内。 3.0.2古树名木必须挂牌保护,标牌内容应包括名称、拉丁学名、 科属、保护级别、编码等。天津市古树名木品种名录见附录A。古 树名木保护级别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古树保护级别分为三级,树龄500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 树龄在300年~499年的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年~299年的为三 级古树; 2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 3.0.3古树名木必须设立专项档案,一树(群)一档,应包含纸 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编制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LY/T1664的规定。 3.0.4古树名木应专树(群)专管,并建立日常巡视和异常情况 报告制度,具体巡视内容见附录B。 3.0.5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 整理存档。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环境监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古树 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LY/T2970的规定。
4.1.3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不得采用不透气硬铺装
并覆盖10cm以上的适合根系生长的土壤或基质;生长于坡地且树 根周围出现水土流失的古树名木,应设置护坡,并回填适合根系生 长的土壤或基质,护坡高度、长度和走向依地形而定;生长于水系
的古树名未,应根据周边环境进行护岸加固,可采用未桩、石驶 摩。 .1.10 )主王被埋的古树名木火力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应视情况逐步清除填埋物
4.2.1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4.2.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年必须浇足返青水和冻水: 2干旱年份,春、夏两李视土壤情适时补水; 3无铺装情况下,浇水面积应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面积,或 不小于多数吸收根分布的范围,浇水要浇足浇透: 4遇有密实土壤,应先对土壤进行改良后浇水; 5水质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灌溉水质量要求》 DB12/T857的相关规定 4.2.2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表积水应利用地势径流或原有沟渠及时排出; 2古树名木生长的土壤黏重、土壤含水量高时,应铺设管道 排出,不能排出时,应设渗水井并用抽水机排水。 4.2.3古树名木生长的土壤含水量宜为14%~20%,松柏类古树名 木土壤含水量宜为14%~17%。如含水量过高,应做排水处理,含 水量过低,应米取补水措施
4.2.2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施肥前应先进行土壤和叶片的营养诊断,根据营
施肥前应先进行土壤和叶片的营养诊断,根据营养诊断结 丘施肥。士壤的营养诊断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森林士壤氮的
果进行施肥。土壤的营养诊断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森林土壤氮的
测定》LY/T1228、《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1232、《森林土钟 的测定》LY/T1234、《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LY/T 1237、《森林土壤矿质全量元素(硅、铁、铝、钛、锰、钙、镁、 磷)烧失量的测定》LY/T1253的规定执行。叶片的营养诊断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全硅、铁、铝、钙、镁、 钟钾、钠、磷、硫、锰、铜、锌的测定》LY/T1270、《森林植物与森 林枯枝落叶层全氮、磷、钟钾、钠、钙、镁的测定》LY/T1271、《森 林植物与森林枝落叶层全氯的测定》LY/T1272、《森林植物与森 林枯枝落叶层全硼的测定》LY/T1273、《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 层全钼的测定》LY/T1274的规定执行。
4.3.2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
1施肥应在吸收根密集分布区域内进行; 2挖环状沟、放射沟或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或穴宜深30cm~50cm,宽30cm~50cm; 2)环状沟施肥区域宜占树冠投影外缘周长的1/2,分布均 匀; 3)放射沟的分布范围宜从离于基1/3树冠投影半径的地方 开始,至树冠投影外缘附近,等距离间隔挖4~8条。 3应将肥料与土壤混匀,填入沟或穴,与原地表齐平后立即 浇水。 4遇有密实壤,应先对土壤进行改良后施肥。 4.3.4古树名木可每年施一次肥,宜选用长效肥,施肥位置要轮 换。施用有机肥以土壤解冻后、树木萌芽前的早春或落叶后的晚秋 为宜。
4.3.5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木生长势、土壤状况而复
壤施肥无法满足树木正常生长需要时,可视情况采用叶面施肥
4.4.1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无公害综合防治”的方 针。 4.4.2加强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加强重点防治的有害生物日常 监测和新发现外来有害生物的调查、研究和控制,防止有害生物对 古树名木造成危害。 4.4.3可采用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为主的无公害综合防治技术 化学防治应使用无、低毒农药,做到人、树和环境安全
4.4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以下≠
1病害防治:物理防治包括剪除病枝枯枝,刮除病斑等;化 学防治包括喷洒保护剂预防病害,喷洒内吸剂,治疗剂以及涂抹梳 理剂防治病害: 2虫害防治:虫害防治应符合表 4.4.4 的规定;
表 4.4.4 虫害防治
续表 4.4.4
3杂草及其他有害动物防治:清除杂草、藤蔓等,阿 鼠妇、田鼠等有害动物为害。
杂草及其他有害动物防治:清除杂草、藤蔓等,防止蜗牛、 田鼠等有害动物为害。
4.5.1古树名木修剪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4.5.2古树修剪应以促进树势生长、消除安
.5.2古树修剪应以促进树势生长、消除安全隐患为主要目的, 去除病虫害严重的枝条、劈裂枝、枯死枝为主,不得对树冠进行 幅度修剪。古树名木的枯死枝修剪不得破坏树体的自然风貌,具 特殊意义的枯死枝应采取防腐固化等措施进行原位保护。 .5.3适时疏花疏果,减少树体养分消耗
4.5.4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防腐处理,涂抹促进伤口愈合的敷料。 4.5.6修剪下来的枝叶应及时清离现场,携带病虫害的枝叶应集 中销毁。
5.1.1古树名木应以养护为主,复壮应在养护的基础上进行。
5.1.1古树名木应以养护为主,复壮应在养护的基础上进行。 5.1.2古树名木在复壮前,应根据其生长状况、生长环境等因素 进行综合诊断和分析,从而查明导致古树名木生长衰弱或濒危的原 因。 5.1.3古树名木复壮应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方案。 5.1.4 古树名木复壮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并获得批准后实施 5.1.5 古树名木复壮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的单位施 工
5.1.1古树名木应以养护为主,复壮应在养护的基础上进行 5.1.2古树名木在复壮前,应根据其生长状况、生长环境等 进行综合诊断和分析,从而查明导致古树名木生长衰弱或濒允 因。
5.1.3古树名木复壮应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方案。 5.1.4 古树名木复壮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并获得批准后实施。 5.1.5 古树名木复壮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的单位施 工。
5.1.3古树名木复壮应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方案。
5.2.1古树名木复壮前应对历年生长和环境监测报告以及日常巡 查记录进行分析,并由专家现场进行健康诊断。 5.2.2古树名木适宜的生长环境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保护范围内无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构)筑物; 2无地上、地下污染; 3土壤质地、结构、肥力、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良好,各项指 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340相关规定; 4具有补水、排水条件和较好的小气候环境。
5.2.3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应根据生长势来进行分级。生长费
5.2.3占树名术生长状况应根据生长势来进行分级。生长势可分 为正常、衰弱、濒危、死亡,分级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古树名木生长正常的标准:生长正常的叶片占叶片总量的 95%以上,生长量正常,无枯枝枯梢,树干基本完好无坏死: 2古树名木衰弱的标准:生长正常的叶片占叶片总量的 50%~95%,生长量少,叶色灰暗,枝叶稀蔬,小枝有干枯和枯稍 现象,有病虫害为害迹象,树干有局部坏死、腐朽或形成孔洞; 3古树名木濒危的标准:生长正常的叶片占叶片总量的50% 以下,基本没有生长量,叶色不正常,灰暗或黄化,叶片变短变小, 枝权枯死较多,病虫害严重,树于多处坏死、严重腐朽或成为孔洞: 4古树名木死亡的标准:无正常生长的叶片,无生长量,树 干枯死。 5.2.4古树名木树体损伤或倾斜造成树干不稳固,应判定存在安 全隐惠。
5.2.5健康诊断结果达到衰弱、濒危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惠的古树
5.2.5健康诊断结果达到衰弱、濒危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 名木应进行复壮。 5.2.6死亡的古树名木应香明原因,登记上报
3.1古树名木生长的土壤密实板结,通气不良,可采取复壮沟 壤改良技术和土壤通气措施: 1复壮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复壮沟前应先确定古树根系分布区,并找到吸收根 在多数吸收根分布区域外缘挖复壮沟; 2)复壮沟宜深80cm~100cm,宽80cm~100cm,长度和 形状应根据地形、地垫以及树本生长状况而定、填埋物
任多数吸收根分布区域多缘挖复社; 2)复壮沟宜深80cm~100cm,宽80cm~100cm,长度和 形状应根据地形、地势以及树木生长状况而定,填埋物
形状应根据地形、地势以及树木生长状况而定,填埋物
为复壮基质: 3)古树名未复壮基质使用视具体情况而定,可采用细沙、 有机质和腐殖质,并根据树木营养需求添加有机无机复 合肥、生物活性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等: 4)基质使用后,土壤各项理化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疏松、 透气性好,非毛管孔隙度应达到10%以上,容重应为 1.10g/cm~1.30g/cm,pH值应为6.5~7.5,含盐量应为 0.15%以下,有机质含量应为2%以上。 通气管和渗水井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通气管宜选用直径为10cm~15cm的带孔PVC管,外罩 无纺布。通气管安装应横竖相连,横管铺复壮沟底,两 端各设一竖管,上端设带孔不锈钢盖。通过通气管可以 给古树名木浇水、施肥; 2)渗水井可设在复壮沟的一端或中间。渗水井深 120cm~150cm,直径120cm,内壁用砖垒成花墙,下部 不得用水泥勾缝。井口加盖。井比复壮沟深30cm~50cm。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必须保留硬铺装的,或者受地形、环 ,不宜挖复壮沟进行土壤改良的,可打孔进行土壤改良,并 以下规定: 1)如有硬铺装,先去除硬铺装,在多数吸收根分布范围内 均匀打孔,直径宜为12cm~15cm,深度宜为 60cm~120cm; 2)孔内放入罩有无纺布的带孔软管,管孔内放入陶粒和相 应复壮基质; 3)管口加带孔不锈钢盖,与重新铺上的透水透气硬铺装或 地面齐平。 古树名术保护范围内人流活动密集频繁的,可去除硬铺装 沟改良土壤,并采取架空措施避免人员直接踩踏
5.3.2古树名木生长地含盐量或地下水位高,可利用坦
.3.2古树名木生长地含盐量或地下水位高,可利用埋盲管的
5.3.2古树名木生长地含盐量或地下水位高,可利用理盲管的方 式排盐和降低地下水位。盲管应理在树冠垂直投影外围和根系分布 区下部,并与渗水井或市政排水管连接。盲管的安装和设置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标准》CJJ/T283的 规定。
5.4.1在人流量多的场所内的古树名木应设围栏,围栏高度不宜 低于1.2m,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宜小于树冠投影外缘5m。特殊立 地条件下无法达到此要求的,距离应以伸手够不到树为最低标准 5.4.2凡树体倾斜、树冠过大、主枝中空或有倒伏、折断风险的 古树名未,必须视情况采取合适的支撑或加固措施。树体有劈裂时, 可采用铁箍或螺纹杆加固。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活体支撑 树体支撑和加固措施的安装和使用可参考附录C《古树名木树体支 档加国
撑、加固树体的枝干载荷大小而定,做到安全可靠,并应经过阿 窗蚀保护处理。
5.4.4非活体支撑或加固设施和树体接触面应设耐腐蚀的弹性垫 层以保护树皮。
5.4.4非活体支撑或加固设施和树体接触面应设耐腐蚀的弹性垫
5.4.5古树名木设置围栏、树体支撑与加固应做到美观、坚固、 风格协调。
5.4.5古树名木设置围栏、树体支撑与加固应做到美观、坚固、
惠,并根据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适时加以调整和更新
5.5.1占树名术树体出现空洞,修补前应进行诊断,确定修补内 容,及时采取封堵、修补等处理措施。 5.5.2对树体多洞或树洞开裂、干燥、通风良好的古树名木可以 不进行封堵。不需要封堵的树洞修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及时清理树洞内的碎屑及杂物,局部存积水时可在适当 立置设导流管(孔),并往洞壁上涂抹杀虫剂、杀菌剂、防腐剂、 伤口愈合保护剂: 2树干上设置导流管(孔)时,孔内应设铁丝网,防止虫、 鼠等有害生物进入; 3当树洞底部低于地面时,应在树洞清理和防腐保护工作完 戎之后,填土压实,直至高出地面10cm~20cm,并保证上表面略 句洞外倾斜,以利排水。 5.5.3对洞内腐朽物质湿度大、不通风、水分不易排出的古树名 未应进行封堵修补。对符合本标准第5.5.2条规定的古树名木,因 树洞严重影响观赏价值时,也可进行封堵修补。封堵修补应符合以 下规定: 1应先彻底刮除洞壁腐朽部分,直至洞壁硬层。清理后应使 同壁达到自然干燥状态,用杀虫剂和杀菌剂对洞壁进行处理,并喷 余防腐剂和伤口愈合保护剂。洞口边缘应利用已消毒的利刃进行清 理和修整,直至露出健康形成层,涂伤口愈合保护剂: 2洞口封堵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根据洞内形状大小,使用经防腐蚀处理的干燥硬木或 钢筋在树洞内架设龙骨: 2)应使用铁丝网、无纺布等对洞口进行封堵。无纺布上应 涂一层防水胶,用硬质木板按照洞口的形状进行覆盖;
3)洞口边缘应在紧邻形成层的木质部作相应切削处理,形 成宽度15mm左右的凹槽,并在凹槽内涂生物胶,使覆 盖物与木质部密封; 4)封口应做到平整严实, 3封堵完成后可制作仿真树皮: 4洞壁上应设置通风口,通风口开口应自内而外向下倾斜并 罩铁丝网,防止雨水和有害生物进入。 5.5.47 树洞修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无毒,对树体活组织无害; 防腐剂的防腐效果应持久稳定; 树洞封堵材料应确保密封性和耐久性,并做到严格防水。 5.5.5因空洞造成的树干不稳固,应视情况在树体内外采取支撑 和加固措施。 5.5.6树洞修补施工宜在树木休眠期天气干燥时进行。 5.5.7 树洞修补完成后,应每年检查一次,
3)洞口边缘应在紧邻形成层的未质部作相应切削处理,形 成宽度15mm左右的凹槽,并在凹槽内涂生物胶,使覆 盖物与木质部密封; 4)封口应做到平整严实。 3封堵完成后可制作仿真树皮: 4洞壁上应设置通风口,通风口开口应自内而外向下倾斜并 罩铁丝网,防止雨水和有害生物进入。
安全无毒,对树体活组织无害: 防腐剂的防腐效果应持久稳定: 3 树洞封堵材料应确保密封性和耐久性,并做到严格防水。 5.5.5 因空洞造成的树干不稳固,应视情况在树体内外采取支撑 和加固措施。 5.5.6树洞修补施工宜在树木休眠期天气干燥时进行。 5.5.7 树洞修补完成后,应每年检查一次
附录 A天津古树名木树种
表 A 天津古树名木树种
附录 B 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表 B古树名木巡查记录表填表单位:填表人:养护管理年度:古树名木编号树种古树级别树高m胸径(主蔓径)cm冠幅平均:m东西:m南北:m生长地点管护责任单位(人)生长势:口正常口衰弱口危枝叶量:口茂盛口正常口稀疏树皮状况:完好口轻微受损一般受损口严重受损树体状况描述树洞:口无口有树洞尺寸(直径):cm病虫害:口无口轻微口严重其它(说明):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构)筑物:口无有地上、地下污染:口无有保护范围内土壤条件:口良好一般较差立地环境描述补水、排水条件:口良好一般较差其它(说明):16
附录 C古树名木树体支撑和加固
C.1.1硬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钢管、钢板、橡胶垫、防锈漆等可满足安全支撑要 求的材料; 2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要支撑的树干、树枝及地面上选择受力稳固、支撑效 果最好的点作为支撑点; 2)支柱顶端的托板与树体支撑点接触面要大,托板和树皮 间垫有弹性的橡胶垫,支柱下端理入地下水泥浇筑的基 座里,基座要确保稳固安全。 C.1.2拉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所需支撑树体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材料,如钢管、 铁箍、钢丝绳、螺栓、螺母、紧线器、弹簧、橡胶垫、防锈漆等; 2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硬拉纤:钢管的两端与铁箍对接处插在一起,插上螺栓 固定,铁箍与树皮间加橡胶垫。钢管和铁箍外先涂防锈 漆,再涂色漆; 2)软拉纤:宜使用直径8mm~12mm的钢丝,通过铁箍或 者螺纹杆与被拉树体连接,并加橡胶垫固定,系上钢丝 绳,安装紧线器与另一端附看体套上。随看古树名木的 生长,要适当调节铁箍大小和钢丝绳松紧度
C.1.3活体支撑应符合下列规
C.1.3活体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提前培养分叉部位与被支撑点的高度平齐的青壮年树体 作为活体; 2 支撑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先把两树接触部位的皮层剥开: 2)两树接触部位的形成层应及时进行靠接,靠接处应进行 包扎; 3)待形成层完全愈合后应去除包扎。
C.2.1 拉纤加固所用材料和安装方法执行本附录C.1.2的规定 C.2.2 螺纹杆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树体劈裂处打孔,将螺纹杆穿过树体; 2两头应垫橡胶圈,拧紧螺母至邻近形成层的木质部,将树 木裂缝封闭: 3伤口应消毒,并涂抹伤口愈合保护剂; 4树体劈裂处需要多个螺纹杆加固时,螺纹杆孔位应在枝、 干的轴线上左右交错排列。 C.2.3铁箍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两个扁铁构成的半圆铁箍加固,铁箍与树干间应加 橡胶垫; 2应用螺栓将两个半圆铁箍连接,以便随树木的加粗生长而 进行调整放松。
.2.3 铁抛加固应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两个扁铁构成的半圆铁箍加固,铁箍与树干间应加 橡胶垫; 2应用螺栓将两个半圆铁箍连接,以便随树木的加粗生长而 进行调整放松。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司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GB/T51168 2《绿化种植土壤》 CJ/T340 3《园林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标准》 CJJ/T283 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 5《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 LY/T2494 6《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程》 LY/T3073 7《古树名木鉴定规范》 LY/T2737 8《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LY/T2738 9《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 LY/T1664 10《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LY/T2970 11《森林土壤氮的测定》 LY/T1228 12《森林土壤磷的测定》 LY/T1232 13《森林土壤钟的测定》 LY/T1234 14《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 LY/T1237 15《森林土壤矿质全量元素(硅、铁、铝、钛、锰、钙、镁、磷) 烧失量的测定》 LY/T1253 16《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全硅、铁、铝、钙、镁、钾、钠、 磷、硫、锰、铜、锌的测定》 LY/T1270 17《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全氮、磷、钾、钠、钙、镁的测定》 LY/T1271 18《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全氯的测定》 LY/T1272 19《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全硼的测定》 LY/T1273 20《森林植物与森林枯枝落叶层全钼的测定》 LY/T1274 21《古树名木防雷技术规程》 QX/T231
22《大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23《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24《园林绿化灌溉水质量要求》
22《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23《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24《园林绿化灌溉水质量要求》
22《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
修编组在厂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 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 术规程》的修订工作。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自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条文规定的参考。
总则 27 基本规定 .28 日常养护 ..30 4.1 立地环境治理 .30 4.2 浇水与排水 .31 4.3 施肥 .32 4.5 修剪 .33 复壮 .34 5.1 般规定. .34 5.2 健康诊断. .34 5.3 土壤改良 .35 5.4 树体保护与支撑 .36 5.5 树洞修补 36
1.0.1古树名木是一种活的文物及文明历史的体现,也是宝贵的 自然资源,其保护和复壮工作在多个城市都得到重视,特别是以北 京为代表的北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工作,不仅加强日常养护 管理,而且持续开展科学研究,这为提高我市古树名木保护水平提 共了成功的经验和技术支持。 1.0.2天津的古树名木区域分布不均衡,总体从东南到西北逐渐 增多。滨海新区及市区部分由于土壤盐渍化,地下水位高,古树名 木数量稀少,树种单一;珍贵古树名木及常绿树种大多分布于农村 和北部山区。散落在农村和山区的古树名木都应参照本规程进行保 护。
3.0.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古树名 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GB/T51168。
3.0.3古树名木档案应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形成动态的信息
3.0.6古树名木是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是
生理学的重要资料。同时古树名木大都自身体量大,树势衰弱,对 生长环境要求苛刻,再加上古树名木通常都具有特殊意义,不充许 大量的截枝疏叶,因此移植难度大,最好在原生境中进行保护。但 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部分古树名木的原生境不可避免 地遭到破坏,各方权宜之下,为了更好地进行保护,只能进行迁移。 验证明 只要经过严格的专家论证和
府审批,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是有助于大大提高古树移 可成活率的,并且全国各地包括天津也不乏古树名木移植的成功雾 列。
4.1.2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附近施工,应同时对树体、土壤及根 系保护做出方案,避免施工造成的损伤:树体用麻袋片或竹片缠绕 或围挡,地表可铺木板或草帘,避免土壤遭到污染和碾压。
4.1.2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附近施工,应同时对树体、土壤及根 系保护做出方案,避免施工造成的损伤:树体用麻袋片或竹片缠绕 或围挡,地表可铺木板或草帘,避免土壤遭到污染和碾压。 4.1.3对古树名木的根系分布区域提出基本要求,对保护和维持 正常生长有巨大作用;地面和树穴铺装、覆盖常对古树名木的生长 产生影响,而采用透气铺装、改善土壤通气性是古树保护和复壮的 重要措施。
4.1.4对生长在人员密集活动区域以及水域旁边的高大古树名
应优先考虑安设避雷装置,对已经遭受过雷击的古树名木也要及时 安设避雷装置,并对雷击造成的枝十损伤按本规程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
4.1.5树冠覆盖积雪可能会因重力作用而造成古树名木枝于
应采取吹落或抖落的方式及时去除。融雪剂对古树名木的侵害无其 严重,应严禁含融雪剂积雪进入古树名木生长保护范围。位于道路 附近的古树名木,宜设置围障,防止污染积雪溅入古树名木保护范 围。
4.1.7 对古树名本根系分
是日常养护的重要工作,但个别根系较浅的树种和由于特殊地势造 戎根系分布较浅的树体,则不宜经常中耕;古树名木根系分布区范 围内的杂草应进行控制,对缠绕树体上的藤本植物应及时摘除,但
枯死树木上攀援的、具有古树修饰功能的滕本植物和藤滕本 是古树名木的除外。
是古树名木的除外。 4.1.8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尤其是古树群保护范围内,可根据 清况种植不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地被植物,以乡土种为佳。 4.1.10古树名木的主干由于长时间被埋于地下,填埋物被一下子 情除完毕后,树皮突然暴露于地面,经不住风吹日晒和冬季寒冷, 可能发生失水死亡,古树名木复壮实践中曾有过惨痛的教训。可去 除填埋物,对清理后露出的树干喷施灭菌剂和杀虫剂,同时近距离 围挡树于或用麻袋片对树于进行缠绕保护,以降低树皮死亡概率。
4.2.1生长在自然立地环境中的古树(如盘山风景区),天然降水 就能满足其需求,止常年份不需要额外灌溉。古树名木浇水的水源 应根据当地情况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清洁水源。去除保护范围内的 硬铺装,改良土壤,都是为了能更有效地针对古树名木吸收根分布 范围补水。
4.2.2土壤含水量高会导致根系因呼吸受阻,缺氧而烂根,在天
津通常是地下水位高,地势低洼,土壤黏重造成的土壤含水量高, 司时通常伴有盐害。因此,在土壤过于黏重又易积水的地区,通过 渗水井并对古树名木生长土壤的含水量进行调节是有效方法。铺设盲 管并与市政排水相通能起到排盐作用
宜树木根系生长的土壤含水量是田间持水量的60%~80%之间。土 囊含水量低于由间持水量的60%已为轻度千旱,一般将此含水量作 为灌溉的起点。天津市的土壤中,重壤及黏土占40%,中占21.8% 砂土及砂壤不足8%。以轻壤22%的田间持水量,适宜的土壤含水
量是13.2%~17.6%之间,中壤(24%)是14.4%~19.2%,重(28%) 是16.8%~22.4%,黏土(30%)是18%~24%。此次修订将推荐的 土壤适宜含水量从7%~20%修改为14%~20%,是考虑到天津市的 土壤以中壤,重壤和黏土为主,7%的土壤含水量已经接近或达到 砂壤的萎系数(5.6%~6.9%),而14%~20%的土壤含水量区间基 本覆盖了以上提到的几种土壤类型的有效水范围。根据早期北京对 古油松和古侧柏土壤水分适应性的研究,确定了适宜的土壤含水量 指标为14%~17%。综合天津市多年来的调查结果和经验,14%~20% 的土壤含水量对天津市的大多数土壤类型上生长的古树名木品种 来说是适宜的,但是在相同的土壤水分条件下,不同的植物种类以 及气候条件都会影响植物可以利用的有效水的范围,因此只能作为 古树名木灌溉的参考指示范围
4.3.1保证古树名木良好生长,施肥是必要的,但施肥应以土壤 和叶片营养诊断结果为依据,以调节树木生长营养元素平衡为目的 故到科学施肥,因此要把调节营养元素平衡与施肥操作结合起来。 地下环境的保护作为古树名木日常养护特别重要的一环,重点 是改良壤结构和根系生长情况,其中土壤物理和化学性质也是日 常巡查、定期监测的重点内容,积累的监测数据可以为健康诊断和 复壮提供依据。
水利管理4.3.2有机肥可用膨化肥、堆肥、绿肥、既肥或腐殖土。
古树名木根系分布区范围较小或者无规律
4.3.5古树中针叶树施肥应以调节土壤的营养元素平衡为主,施
4.3.5古树中针叶树施肥应以
巴要适量。松柏类古树应注意增施菌根土或栎树腐叶土。阔叶类百 对叶面施肥应在生长季进行,每年可进行2~3次,叶肥配日 I:P:K:=1:1:1,液肥浓度0.2~0.3%。叶面施肥宜在傍晚进行。
4.5.1古树名木的修剪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项目管理和论文,审批前应到现场确 定修剪量,修剪时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4.5.3当古树名木开花、坐果过多时,会消耗树体营养,从而影 响树势,特别是松柏等常绿树种,应视情况采取疏花疏果的措施。 4.5.5目前使用的树木伤口敷料选择较多,可视情况而定,对活 组织或幼嫩组织无害或危害程度较低的有伤口消毒剂与激素、紫胶 清漆、羊毛脂涂料等。也可选择市售的商品涂料
5.1.1所有的古树名木都应进行日常养护,在此基础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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