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4291-2022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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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1高程控制应充分利用处理厂出水水力条件及地形
2各构筑物应布置紧凑; 3各构筑物间的连接管道布置应顺直。 3.2.4 生产、生活管理设施宜集中布置,并与生产构筑物分开。 3.2.5厂内再生水管道涂色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 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 3.2.6并联运行的生产构筑物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连通管或 超越管,并应均匀配水。 3.2.7厂内主要生产构筑物、建筑物之间应通行顺畅 3.2.8再生水处理厂的供电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的规定。 3.2.9再生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应排入毗邻的污水处理厂或市 政污水管道。当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应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 达标后排放。 3.2.10再生水处理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围墙高度不宜小于 2.5m。有排泥水处理的再生水处理厂,宜设置脱水泥饼专用通 道及出入口。
路桥管理及其他3.2.7厂内主要生产构筑物、建筑物之间应通行顺畅
政污水管道。当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应对生产废水进行 达标后排放。
3.2.10再生水处理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围墙高度不宜,
3.2.11厂内道路及绿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3.3.1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其水质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中一级A排放标准或现行地方标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 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染 2710的规定
3.3.2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水,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 规定。
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
3.3.5再生水用于绿地灌溉,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的规定。 3. 4工艺流程
3.3.5再生水用于绿地灌溉,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现个
水水源的水质和再生水用途等因素,按相似条件下再生水处理 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4.2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时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3.4.3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水时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4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时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3.4. 4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时可采用下列工艺流
3.4.5再生水用于绿地灌溉用水时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用于绿地灌溉用水时可采用下
3.4.6水处理工艺采用膜生物及应器时,污尔处理) 再生水处理厂合建,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再生水处理厂合建,可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3.5.1混凝剂和助凝剂选择及其用量,应结合水处理工艺,根 据原水混凝沉淀实验成果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再生水处理厂 运行经验,经综合比较确定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有 关规定。药剂仓库的固定储备量可按最大投药量的7d~15d 用量确定。
3.5.3投药混合可采用机械混合、水力混合或其他混合方式
絮凝池设计参数应符合表3.5.
表3.5.4絮凝池设计参数
3.5.6机械絮凝池的絮凝时间应为15min~25min;搅拌机的
3.5.7沉淀池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流沉淀池停留时间应为2.0h~4.0h,水平流速可采 用4.0mm/s~12mm/s,池的长深比不宜小于10:1,长宽比不 文兴子、 用有勿传 排泥或机械排泥; 2升流式斜管沉淀池的表面水力负荷应为4.0m/(m·h) ~7.0m/(m:h),斜管长度宜为800mm~1000mm,倾角宜 采用60°,上部清水区高度宜大于1.0m,底部配水区高度宜大 于1.5m。侧向流斜板沉淀池的表面水力负荷宜为5.0m3 (m·h)~9.0m/(m·h),斜板板距宜采用50mm~100mm, 单层斜板板长不宜大于1.0m,倾角宜采用60°。斜管(板)沉淀 也可米用穿孔管排泥或机械排泥; 3高效沉淀池表面水力负荷宜为10m/(m·h)~20m m·h),磁混凝沉淀池表面水力负荷宜为15m/(m·h)~~ 40m/(m:h);污泥回流量宜占进水量的3%~8%。
3.0m/(m·h),水在池中的停留时间宜为1.5h~2.0h,机 械搅拌内循环倍数宜为3倍~5倍,并宜设调整叶轮转速和开 启度的装置
3.5.9加压溶气气浮池设计参数宜通过实验确定。无实
1接触室的上升流速可采用10mm/s~20mm/s,分离室 的向下流速可采用1.5mm/s~2.0mm/s,分离室表面水力负荷 宜为3.5m/(m·h)~7.2m/(m·h)。气浮池的单个宽度不宜 超过10m;池长不宜超过15m;有效水深宜采用2.0m~3.0m: 2溶气罐位置宜靠近气浮池,溶气压力采用0.2MPa 0.4MPa,溶气水回流比为10%; 3采用高效浅层气浮的气浮池水力负荷宜为5.0m/(m ·h)~6.0m/(m·h),水深不宜小于0.6m,溶气压力可采用 .35MPa~0.40MPa,溶气水回流比可采用15%~30%: 4气浮池应设置排泥、排渣设施 3.5.10沉淀池、澄清池、气浮池上方宜设置遮阳设施
3.6.1水处理系统应根据进水元
3.6.1水处理系统应根据进
3.6.3采用混凝沉淀处理时,宜采用重力式过滤池;用于膜处 理设备前宜采用压力式过滤器 3.6.4滤池(器)可采用石英砂滤料滤池、无烟煤和石英砂双 层滤料滤池
造等因素,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件下已有滤池的运行经验确 定,并宜符合表3.6.5规定。
比宜为1:5;反冲洗用水量宜为3%~7%; 2 滤池系统水头损失宜采用0.5m~1.0m; 滤池前应设有杂质截留过滤器; 4 宜采取防止生物生长堵塞滤池的措施
3.6.13滤料可采用长纤维或短纤维。长纤维滤池内宜设置纤 维密度调节装置,宜设置滤料拦截装置。 3.6.14宜采用气水反冲洗方式,反洗周期宜为8h~24h,设计参 数宜符合表3.6.14的规定
表 3.6.14纤维束滤池设计参数
速宜为0.5r/min~1.0r/min,反冲洗水量宜为处理水量的1.0%, 反冲洗泵扬程宜为7m~15m。 3.6.16水头损失宜为0.2m~0.4m。 一
3.7.1曝气生物滤池前宜进行预处理,宜设置精细格栅,格栅 间隙小于 2.0mm。 3.7.2曝气生物滤池可采用碳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硝化曝气 生物滤池或反硝化生物滤池的单级布置形式,也可采用组合串
3.7.1曝气生物滤池前宜进行预处理,宜设置精细格 间隙小于 2. 0mm。
3.7.3曝气生物滤池宜采用滤头布水布气系统。
12m/h。 3.7.6容积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资料时,应符合表 3. 7. 6 的规定,
表3.7.6曝气生物滤池容积负荷设计参数
3.7.7滤池冲洗强度及冲洗时间
3供反硝化砂滤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
3.8.1硝酸盐氮浓度小于25mg/L时应采用反硝化砂滤池,进 水总磷浓度宜小于1.3mg/L~1.5mg/L。 3.8.2反硝化砂滤池滤料高度宜为1.8m~2.5m。 3.8.3反硝化砂滤池滤料宜采用天然海砂、优质粗石英砂滤 料,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水处理用滤料》CJ/T43要求,并符合表 3. 8. 3 的规定。
化砂滤池宜采用滤砖布水布气
表 3. 8.7 滤池冲洗强度及冲洗时间
3.8.8反硝化砂滤池驱氮宜采用水冲扰动的方式,单格驱
B.8.9碳源宜按3d~10d储药量
3.9.2预处理和前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9.3生物反应池污泥负荷、污泥浓度等设计参数宜
3.9.3膜生物反应器主要设计参数
3.9.4膜生物反应器类型应根据污水浓度和水量选择浸
4膜生物反应器类型应根据污水浓度和水量选择浸没式 置式。应设置膜在线清洗或离线清洗系统,并应根据膜的 状况确定清洗和反洗程序
5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设计参数
3.9.6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膜系统过滤方式宜为错流式过 滤,膜系统设计应符合表3.9.6的规定
表3.9.6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设计参数
3.10.1再生水水质有除盐要求时,宜采用纳滤、反渗透、电渗 析工艺进行预脱盐。 3.10.2膜法处理系统应根据再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 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并参考类似项目的运行经验 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10.3膜分离设备不宜少于2套。当有1套设备化
3.10.4膜分离前应设置预处理设施,宜投加抑菌剂 3.10.5微滤膜孔径宜选用 1um~0.2um,超滤膜孔径宜选用 0.01um~0.10μum。 3.10.6微滤、超滤系统可根据再生水的悬浮物含量选择错流 或死端过滤方式。 3.10.7微滤膜、超滤膜处理工艺主要设计参数宜通过试验或 参照相似工程的运行经验确定。无试验数据时位应符合表 3.10.7的规定。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传 表3.10.7微滤、超滤设计参
3.10.8当膜分离系统设置自动气水反冲系统时,可使用超微 滤出水进行反洗。微滤出水应定期消毒。 3.10.9膜分离系统应设置运行及膜完整性的在线自动监测与 控制系统。 3.10.10反冲洗水应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并应妥善处理与 处置化学清洗废液
3.10.11纳滤、反渗透应设置保安过滤器,加药及清洗装置应有 流量、压力、温度等监控措施。 3.10.12纳滤、反渗透装置水回收率应根据进水水质、膜元件的 特性及配置经计算后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纳滤装置水回收率宜为85%~90%; 2 第一级反渗透装置水回收率宜为60%~80% 3 第二级反渗透装置水回收率宜为85%~90% 3.10.13纳滤、反渗透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泵宜采取变频控制或出口设置电动慢开门等装 置,采用不锈钢材质; 2纳滤、反渗透保安过滤器滤芯孔径不应大于 5mm,采用 不锈钢材质; 3纳滤、反渗透产水宜设置产水箱,产水箱的容积应与后 理采用电除盐工艺时,宜按5min~15min总产水量确定; 4冲洗水泵流量不苴小于单套纳滤反渗透装置的产水.OrC
B.10.14电除盐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泵宜采取变频控制,采用不锈钢材质; 2 保安过滤器的滤芯过滤孔径不应天于3um,采用不锈 钢材质; 3电除盐回收率应根据进水水质计算确定,宜为90%~95%; 4每个电除盐模块的给水管、浓水进水管、极水进水管与 立水管、浓水出水管、极水出水管均宜设置隔离阀,每个模块的 立水管上宜设置取样阀; 5电除盐装置宜设置停用后的延时自动冲洗系统;清洗
系统可通过固定管道与电除盐装置连接; 6每套电除盐装置应设有不合格给水、产水排放或回收 普施,浓水宜回收至前级处理的进水贮水箱,极水和浓水排放 管上应有气体释放至室外的措施: 7电除盐模块应确保给水不断流,并应设有断流时自动 断电的保护措施;设备及本体管道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设计; 8电除盐装置宜采用每一模块单独直流供电方式,当模 块数量多时,也可每4块~6块模块配置1台整流装置;一个电 盐模块应设置电流表。
3. 11 离子交换
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有关规定; 5臭氧氧化工艺中臭氧投加量较大或再生水规模较大 时,臭氧尾气的利用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3.12.3选用活性炭吸附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触时间、水力负荷与再生周期等设计参数宜通过试 验确定; 2应选择具有吸附性能好、中孔发达、机械强度高、化学 性能稳定、再生后性能恢复好等特点的活性炭; 3活性炭使用周期,应以目标去除物接近超标时为再生 的控制条件,并应定期取炭样检测。 3.12.4无试验资料时,活性炭吸附池的设计参数宜符合下列 规定: 1 空池接触时间不宜小于10min; 2 炭层厚度宜为1.0m~2.5m; 3 滤速宜为7m/h~10m/h 4 水头损失宜为 0.4m~1.0m; 5 冲洗强度宜为11L/(m·s)~13L/(m·s),冲洗历时宜为 仅供学消毒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化
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有关规定; 5臭氧氧化工艺中臭氧投加量较大或再生水规模较大 时,臭氧尾气的利用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又3共学消毒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他
3.13.1再生水应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工艺可采用氯消毒、二氧化 氯消毒,也可采用紫外线与氯消毒或臭氧与氯消毒的组合方法。 3.13.2消毒剂的投加量应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 定。无试验数据时,应符合表3.13.2的规定。
表 3.13.2消毒工艺设计参数
3.13.3消毒设施和有关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有关规定
3.14.1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送水曲线和自用水量 等确定。当管网无调节构筑物时,在缺乏数据情况下,可按再 生水处理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10%~20%确定。
3.14.2清水池可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
3.14.3清水池应进行防腐和防渗设计
3.16.1再生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中心控制室等关键位置 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3.16.2水处理构筑物上面的通道,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地面 应有防滑措施。 3.16.3再生水取水口和取水龙头处应配置“再生水不得饮用” 的耐久标识。 3.16.4再生水警示和提示标识的设置可采用涂刷或标牌的方 式,标牌的形式与尺寸、标记、技术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标牌》GB/T13306的规定。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的规定。 3.16.6厂内主要处理单元应设置符合生产运行要求和监管部 门规定的水质监测设备,进出水口与主要处理单元以及用户用 水点应设置水样取样装置,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 3.16.7加氯消毒设施应设置漏氯监测报警和安全处置系统。 3.16.8再生水处理厂出厂管道起端、配水管网中的特征点,以 及各用户进户管道上宜设置测流、测压装置,并宜设置远程控 制系统
4.1.1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认真阅读设备、器具、产品等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说明书、使用手册等文件; 2应编制安装方案,对安装过程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 量控制与质量验收; 3设备与基础的连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 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 4大型设备的吊装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的规定; 5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4.1.2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口
1设备及主要装配件的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设备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应齐全、完整,数量应与 装箱单相符; 3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安装说明书等技 术文件应完整。
4.1.3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规
1设备试运转应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制定调试方 案及应急预案; 2所有设备和管线在安装时应按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单 机、单池调试,并保存试运行记录; 3调试应按工艺流程方向进行。整体调试应在单机调试
完毕后,且相关运行参数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才能进行; 4调试期间如出现故障、异响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 急预案,并在应急结束后重新调试。
4.2.1鼓风机、空压机、水泵设备安装及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规定。 4.2.2搅拌系统装置安装及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334的规定。 4.2.3起重设备安装及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的规定。 4.2.4电力变压器、电缆、开关柜及配电柜的安装及质量检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 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的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 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现行行业标准《电气装置 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的规定。
4.2.5仪表、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4.2.5仪表、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质
仅43学膜设备流使用,请勿传播或其化
1安装前,预埋件、膜架支架、滑道、滑轨、滑杆等构件的 数量、位置、安装高程应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 2单架膜组件安装后应在充满水的清洗池中进行气检, 检查并修复漏点,气检合格后再放入膜池; 3膜组件应按顺序逐个安装,与管道连接应牢固且密封 良好; 4 膜安装过程中不应出现膜丝皱折、挤压和破损现象; 5安装完成后,应将安装过程中落入膜池内或粘附在膜 组件上的杂物清理干净。
4.3.2膜生物反应器设备安装质量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膜组件外部接口处气密性进行检查:2对管路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不低于设计压力的1.5倍;3膜生物反应器设备安装最小距离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膜生物反应器设备安装最小距离和检验方法项目最小距离(mm)检验方法膜组器与池壁距离≥300尺量检查膜组器顶部至水面高度≥400尺量检查膜组件底部至曝气池地面高度≥300尺量检查4.3.3微/超滤膜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过程中,应避免膜组件内保护液流失;若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安装作业,应定期添加保护液以保护膜组件;2安装时,在装卸膜组件的一侧,应留有不小于膜组件长度的1.2倍距离的空间,以满足安装、换膜和检修要求;3膜架支架应安装牢固,焊接平整,无划伤、变形缺陷;膜组件完全浸没。1微/超滤膜应进行清水试验,膜体保证完整、无破损;2微/超滤膜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4的规定。表4.3.4微/超滤膜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膜架导轨垂直度1L/1000水平仪检查同一膜架膜安装高度±2水平仪和直尺检查整体膜架膜安装高度±5水平仪和直尺检查成排膜间距±3水平仪和直尺检查注:L为微/超滤膜设备长度。23
1 在安装膜元件之前,应清除压力容器内部的污垢或膜 碎片; 2 应检查膜元件给水侧的浓水密封圈位置和方向,浓水 密封圈开口方向应面向进水方向: 3应确认O型圈安装在连接配件指定位置上,避免将( 型圈扭曲安装; 4应从压力容器进水端平行安装元件,膜元件不应与压 力容器边缘接触;
1反渗透膜设备应密封良好无渗漏,膜壳及相连管道压 力试验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2膜壳安装支撑点之间距离不应大于1.5m,且应在同 水平面上; 3反渗透膜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36的抓定
注:L为反渗透膜设备长度
1各臭氧发生单元应准确定位,各紧固、支撑、连接部件 应安装牢靠; 2臭氧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臭
氧处理循环冷却水技术规范》GB/T32107规定; 3管道及阀门应进行脱脂,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脱脂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02的相关规定。
1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密封性和压力检查,并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压力容器》GB/T150中有关设备密封性的规定; 2管道焊缝外观表面平滑,不发黑,焊缝质量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的Ⅲ级以上(含Ⅲ级)焊缝规定; 3臭氧系统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4.2的规定。
主:L为臭氧系统设备长度
1应在水射器前安装过滤器,保证进入水射器的水无固 体杂质; 2曝气器表面距池底约0.23m~0.25m,且曝气器安装后 底盘与管中心线水平误差不应大于5mm; 3设备不宜与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在同一空间; 4设备间应设混凝土基础,并安装低位排风扇,保证房间 内通风良好。房间内应设冲洗水龙头,设备进气口应置室外并 远离火源。
4.5.2紫外线消毒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密封; 2消毒模块的连接电缆应设置密封装置,接口处不得渗漏; 3消毒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在紫外线消毒器、紫外灯模 块组和控制设备上方; 4消毒设备表面涂层应均匀,无皱纹、无明显划痕等缺陷。 4.5.3 消毒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曝气盘面标高最大误差不应大于5mm,两曝气池 之间的曝气盘面标高最大误差不应大于10mm; 2加氯系统内管路、阀门的连接应紧密、牢固,加氯系统 严密性试验及管道的强度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3紫外消毒装置排架与渠壁应固定牢固; 4紫外消毒装置石英套管应严密、无渗漏;管壁应清洁、 无污染; 5消毒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3 的规定
表4.5.3消毒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L为消毒设备长度。
4.6电气、仪表及监控
1电气、仪表、监控设备及其附件外壳和其他非带电金属 部件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 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 2自控仪表用的电缆不应与电力电缆敷设在在同一保护 管、电缆桥架内或电缆支持系统上;
3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表4.6.1的 规定。
表 4.6. 1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安装位置要求
4自控系统的防雷接地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4目控系统的防雷接地安装应产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4.6.2 电气、仪表及监控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电气、仪表、监控设备安装后应完整统一,其性能 及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监控系统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3 机柜、箱等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2的规定。
景观标准规范范本表4.6.2机柜、箱等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H 为柜、箱高度
风机调试前应清除管道、阀门、叶轮上的杂物; 风压、风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3 风机试运转应通过阀门逐段调整负荷,不应超负荷运转; 4冷却系统的进口压力和进、出口温度不应超过随机技 术文件的规定; 5风机试运转完成后,应逐步卸荷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 然停机
1风机调试前应清除管道、阀门、叶轮上的杂物; 风压、风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3 风机试运转应通过阀门逐段调整负荷,不应超负荷运转; 4冷却系统的进口压力和进、出口温度不应超过随机技 术文件的规定; 5风机试运转完成后,应逐步卸荷停机,不得在满负荷下 突然停机。 4.7.2泵单机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水调试时,水泵流量、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在额定转速、最高排出压力 和无气蚀条件下检测,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泵的静密封应无泄漏;泵的动密封可泄露但泄漏量不 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表4.7.2规 定的时间。
4.7.2泵单机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水调试时家电标准,水泵流量、扬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在额定转速、最高排出压力 和无气蚀条件下检测,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3泵的静密封应无泄漏;泵的动密封可泄露但泄漏量不 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4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表4.7.2规 定的时间。
表 4. 7. 2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试运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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