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009.1-202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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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09.1-202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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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列车控制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控制业务时要求如下: a)系统可用性不应小于99.99%; b) 系统应最优先保证列车控制业务的传输,且不受其它业务传输的影响; C 列车高速运行时(运行速度不低于200km/h),系统性能应满足要求; 系统单路单向传输时延不大于15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不大于2s的概率不应小于99.92%; e) 列车控制业务单通道丢包率不应大于1%,通信中断时间不大于2s的概率不应小于99.99%; GoA1、GoA2下列车控制业务数据周期性发送时,每列车上行、下行传输速率均不应小于 256kbit/s GoA3、GoA4下列车控制业务数据周期性发送时,每列车上行、下行传输速率均不应小于 512kbit/s; h 系统在物理上应为独立的双无线网络; i 双无线网络传输相同业务数据时,接收侧两网传输时延差应满足业务要求; i 高架区间、多线换乘站、异常运行等引起的多列列车聚集时,系统为列车控制业务提供的通 道性能应不变
市政图纸、图集6.2.2集群调度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集群调度业务(语音)时要求如下: a)系统可用性不应小于99.99%; b)语音组呼的呼叫建立时间不应大于300mS; c)全双工集群单呼建立时间不应大于500mS; d)半双工集群单呼建立时间不应大于500mS; e)话权申请时间不应大于200mS; f)单无线中心网络场景下切换时延不应大于100mS,跨无线中心网络场景下切换时延不应大于 200mS; 9) 单一无线小区并发组数不应小于7.5组语音/MHZ; h)话音质量不应低于三级; i)系统为每路语音提供的传输速率不应小于64kbit/s; 高架区间、多线换乘站、异常运行等引起的多列列车聚集时,系统为集群调度业务(语音)提 供的通道性能应不变; 《) 多线换乘站、多线共用车辆基地等引起的多线路共用区域场景,系统为集群调度业务(语音) 提供的通道性能应不变
6.2.3列车中心广播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中心广播业务时要求如下: a)语音组呼的呼叫建立时间不大于2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b)话音质量不应低于三级; c)系统为每路语音提供的传输速率不应小于1Mbit/s:
6.2.4列车乘客召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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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乘客召援业务时要求如下: a) 系统可用性不应小于99.99%; 6 单呼建立时间不应大于500mS; 高架区间、多线换乘站、异常运行等引起的多列列车聚集时,系统为列车乘客召援业务提供的 通道性能应不变。
5.3.1列车紧急文本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紧急文本业务时要求如下: a) 应支持任意时刻传送列车紧急文本业务至在线列车; b)应支持中心与列车间点对点、点对多点传输; c)通道时延不大于3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d)单一列车的列车紧急文本业务通道丢包率不应大于1%; e)系统传输速率不应小于10kbit/s。
6.3.2列车运行状态监测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运行状态监测业务时要求如下: a)传输时延不大于3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b)单一列车的列车运行状态监测业务通道丢包率不应大于1%; c)GoA1、GoA2下每列车上行传输速率不应小于24kbit/s、不应大于80kbit/s; GoA3、GoA4下每列车上行传输速率不应小于32kbit/s、不应大于104kbit/s,下行传输速率 不应小于1kbit/s。
6.3.3列车视频监视业务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视频监视业务时要求如下: a)单一列车内应同时进行至少4路上行视频传输,单一无线小区多列车情况下可同时进行不少 于10路上行视频传输; 每路视频传输速率不应小于1Mbit/s; c)传输时延不大于5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d)单一列车的列车视频监视业务通道丢包率不应大于1%。
3.4列车乘客信息视频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乘客信息视频业务时要求如下: a)应支持广播和组播通信; b)传输时延不大于5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c)单一列车的列车乘客信息视频业务通道丢包率不应大于1%; d)每列车系统下行传输速率不应小于4Mb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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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运维及服务类业务
6.4.1集群调度业务(多媒体)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集群调度业务(多媒体)时要求如下: a)组呼的呼叫建立时间不应大于300mS; b)传输速率不应小于128kbit/s/路; C)单一无线小区并发组数不应小于10组,2路视频/组。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所承载业务的优先级如表1所示。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下列网络功能: a) 分组数据路由、终端注册和认证管理功能; b) 接入控制功能,包括用户鉴权、用户设备识别等; 网络安全功能,包括网络侧的加密控制: 带宽配置功能; e) 移动性管理功能,包括链路质量检测、切换等; f)同频组网干扰控制功能; g)业务优先级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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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下列数据传输功能: a) 分组数据无线传输功能; b)分组数据重发功能; C)分组数据路由转发功能: d)虚拟专网功能; ? 虚拟局域网功能,不同类型的数据经由不同的虚拟局域网进行传输,控制广播风暴区域; 有线组播传输及空口广播/组播功能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下列告警功能: a)设备故障告警功能; b)终端异常脱网告警功能; C)故障信息集中监视、管理和统一显示功能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能在中心实时监控到本系统各网元的工作状态及在线性能 特下列网络管理功能: a) 配置管理、性能管理、故障管理、安全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网络运行信息和状况监视功能; C 告警信息整合上传功能; d) 存储功能: 1) 应支持记录并保留所有网管事件和告警,包含阈值、错误、状态和告警事件; 应支持用于收集和分析所有日志数据的设备或工具; 3) 应支持在线存储日志数据不少于30天; 4) 应支持离线归档存储日志数据; 5) 应支持设备的关闭、启动和失效导致的任何日志数据存储
7. 6 接口监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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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列车控制业务时应支持接口监测功能,对本系统与列车控制业 务的地面及车载接口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分析。接口监测功能应针对接口信令、业务数据 进行监测,且不应影响通信网络正常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承载其他业务时,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接口监测功能,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时钟同步应满足下列要求: a)系统应设置主、备时钟源; 设备同步单元应具有至少2个外部时钟同步接口; C 系统的有线网络应确保同步时钟源提供的时间同步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精度和稳定性; d)同步源应采用北斗系统; 基站设备与同步源间应使用PTP(精确时钟同步协议)同步; f)同步源丢失后,基站时钟同步保持时间不应小于24小时
1.8网络互联互通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满足轨道交通线网跨线运营及共线运营的要求,实现无线终端跨 线切换,支持集群调度业务(语音)跨线单呼及全呼功能。
8.1可靠性、可用性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承载列车控制业务时应能在单点故障情况下保持网络通信正常; b)在承载列车控制业务时项目管理、论文,单点故障情况下允许的通信中断时间不应大于2s; C)系统可用性不应小于99.99%; d)系统核心设备的关键板卡应穴余备份,关键板卡故障时,允许的通信中断时间不应大于2s e)车载终端应在列车首尾进行 东奋 系统仍应保证业务承载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连接建立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终端层设备发起的连接建立时延不大于5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5%;时延大于1s时,则认为 连接建立失败,连接建立失败概率应小于1%; b)中心层设备发起的连接建立时延不大于5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5%;时延大于1s时,则认为 连接建立失败,连接建立失败概率应小于1%; C)累积的单位连接保持时间内非主动释放的累积次应小于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连接建立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终端层设备发起的连接建立时延不大于5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5%;时延大于1s时 连接建立失败,连接建立失败概率应小于1%; b)中心层设备发起的连接建立时延不大于50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5%;时延大于1s时 连接建立失败,连接建立失败概率应小于1%; C)累积的单位连接保持时间内非主动释放的累积次应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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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无线覆盖范围应根据所承载业务进行规划设计,覆盖范围主要包 舌: a) 双正线区间线路、折返线、避让线、存车线,建筑限界内联络线; b) 区间变电所等单体; C 沿线各车站站厅、站台、主要设备用房、疏散通道、办公用房、换乘通道(建筑限界内)、 出入口等区域; d 车辆段/停车场出入段线(含站场)、咽喉区、停车列检库、洗车线(库)、检修库、工程车 库、试车线、综合楼、变电所、运营维护区域等。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的无线覆盖应满足下列要求: a)无线小区边缘无线场强应保证系统的带宽满足其设计能力的要求; b)单设备切换时应满足所承载业务的性能要求,主要包括: 1)单设备切换时不应影响所承载业务; 2 承载列车控制业务和集群调度业务时,单线路30天内因无线切换超时而导致停车的次数 不应大于1次: 3 承载列车控制业务和集群调度业务时,单设备切换时延不大于15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切换时延不大于2s的概率不应小于99.92%。 C 越区切换时应满足所承载业务的性能要求,主要包括: 1 越区切换造成的通信延时不大于150ms的概率不应小于98%; 2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应合理设置,以减少越区切 换发生的频率(如控制基站间距等); 3 越区切换时,应防止出现移动台在相邻两个无线小区间的乒乓切换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无线通信系统的系统安全要求如下: a) 应根据所承载业务的类别,合理确定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并满足GB/T22239的 相关要求; 6 应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用户管理安全、数据安全及系统日志管理等方面; 应整体规划,设计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和安全恢复措施,应在系统建设时同步建设信息安全 设施; 应保证数据在网络中传输的保密性,防止非法信息存取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非法窃取; 应保证传输数据和指令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防止未经授权的更改或删除,同时要防止数据在 传输过程中的丢失、损坏和重复,并保证信息传送的一致性、连续性; 十 应实现日常系统管理、维护和监控,对用户登录操作以及远程登录访问应保证对身份真实性 的验证,防止非法侵入操作; 9 应具备数据防伪装功能,对综合无线通信数据进行伪装防护,并且不降低综合无线通信的安 全完整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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