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城建字[2021]1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8月11日).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鲁建城建字[2021]1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8月11日)
原《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32号)废止
附件:山东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管材标准山东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注:1.收费面积以实际挖掘面积为准。2.缘石、侧石按实际价格收费。 3.表中未列入的其它材质人行道按实际价格收费。4.对于小微企业投资 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收费标准为零。
注:1.收费面积以实际挖掘面积为准。2.缘石、侧石按实际价格收费。 3.表中未列入的其它材质人行道按实际价格收费。4.对于小微企业投资 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收费标准为零。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