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98-2021 城镇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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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J/T13-98-2021  城镇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4.2.1沥青混合料所采用的沥青标号应根据道路等级、气候 件、交通条件、路面类型、混合料设计要求选择,其质量应符合 4.2.1道路石油沥青质量要求的规定,

    表4.2.1道路石油沥青质量要求

    :1、试验方法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执行。 用于仲裁试验求取PI时的5个温度的针入度关系的相关系数不得小于 0.997。 2、经建设单位同意,表中PI值、60℃动力粘度、10℃延度可作为选择性指 标,也可不作为施工质量检验指标。 3、70号沥青可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提供针入度范围为60~70或70~80的

    注:1、试验方法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执行。 用于仲裁试验求取PI时的5个温度的针入度关系的相关系数不得小于 0.997。 2、经建设单位同意变压器标准规范范本,表中PI值、60℃动力粘度、10℃延度可作为选择性指 标,也可不作为施工质量检验指标。

    沥青,50号沥青可要求提供针人度范围为40~50或50~60的沥青。 4、老化试验以TFOT为准,也可以RTFOT代替。 5、A级沥青使用于各个等级的道路和任何场合及层次。B级沥青使用于城 镇快速路、主干路沥青下面层及以下层次,以及城市次干路及支路的各 个层次,

    4.2.2沥青必须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除长期不使用的沥青可 放在自然温度下存储外,沥青在储罐中的贮存温度不宜低于130℃ 并不得高于170℃。 4.2.3道路石油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 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气进人沥青中

    4.3.1城镇快速路、主十路路面层或特殊重要工程的沥青面层 采用改性沥青时,首先应按使用要求选定相应等级的改性沥青,及 适宜的基质沥青和改性剂类型,根据已有经验初步确定改性剂用 量,并制备改性沥青进行试验确定。 4.3.2在现场制备的改性沥青应随做随用。当需要作短时间保 存时,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并进行不间断的搅拌或泵送循环,以保 正改性沥青子使用前没有明显的离析。 4.3.3各类聚合物改性沥青的质量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4.3.4制造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 其质量宜符合表4.2.1中A级或B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供 应商在提供改性沥青的质量报告时应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 告或沥青样品。 4.3.5天然沥青可以单独与石油沥青混合使用或与其他改性沥 青混融后使用。天然沥青的质量要求宜根据其品种参照相关标准 和成功的经验执行。 4.3.6用作改性剂的SBR胶乳中的固体物含量不宜少于45% 使用中严禁长时间曝晒或遭冰冻。 4.3.7改性沥青的剂量以改性剂占改性沥青总量的百分数计 算,胶乳改性沥青的剂量应以扣除水以后的固体物含量计算。 4.3.8改性沥青宜在固定式工厂或在现场设厂集中制备,也可 在拌和厂现场边制备边使用,改性沥青的加工温度不宜超过 180℃。胶乳类改性剂和制成颗粒的改性剂可直接投入拌和缸中生 产改性沥青混合料。 4.3.9用溶剂法生产改性沥青母体时,挥发性溶剂回收后的残 留量不得超过5%。 4.3.10改性沥青制作设备必须设有随机采集样品的取样口 采集的试样宜立即在现场灌模。 4.3.11工厂制作的成品改性沥青到达施工现场后存贮在改性 沥青罐中,改性沥青罐中必须加设搅拌设备并进行搅拌,使用前改 性沥青必须搅拌均匀。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取样检验产品质量,发 现离析等质量不符要求的改性沥青不得使用

    4.4.1乳化沥青适用于修补裂缝,喷洒透层、粘层与封层等。乳

    4.4.3乳化沥青类型根据集料品种及使用条件选择。阳离子乳 化沥青可适用于各种集料品种,阴离子乳化沥青适用于碱性石料 乳化沥青的破乳速度、粘度宜根据用途与施工方法选择。 4.4.4制备乳化沥青用的基质沥青,对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宜 符合表4.2.1道路石油沥青A级沥青的质量要求,其他道路等级可 采用B级沥青。 4.4.5乳化沥青宜存放在立式罐中,并保持适当搅拌。贮存期以 不离析、不冻结、不破乳为度

    4.5.1液体石油沥青适用于透层、粘层及拌制冷拌沥青混合料。 根据使用目的与场所,可选用快凝、中凝、慢凝的液体石油沥青,其 质量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4.5.2液体石油沥青宜采用针入度较大的石油沥青,使用前按 先加热沥青后加稀释剂的顺序,掺配煤油或轻柴油,经适当的搅 拌、稀释制成。掺配比例根据使用要求由试验确定。 4.5.3液体石油沥青在制作、贮存、使用的全过程中必须通风良 好,并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基质沥青的加热温度严禁超过 140℃,液体沥青的贮存温度不得高于50℃

    4.7.1用于拌制沥青混合料的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砾石等, 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加工。 4.7.2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表4.7.2的规定生产和使用

    4.7.1用于拌制沥青混合料的粗集料包括碎石、破碎砾石等,应 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加工。 4.7.2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按表4.7.2的规定生产和使用

    4.7.3拌制沥青混合料宜选用质地致密、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花岗岩、玄武岩、辉绿岩等材料加工而成的,其形状接近立方体,有良好的嵌挤能力的粗集料,其质量应符合表4.7.3的规定,不得选用软质集料。表4.7.3沥青面层用粗集料质量要求快速路和次干路和SMA指标试验方法主干路支路混合料压碎值≤(%)262825T0316洛杉矶磨耗损失≤(%)283028T0317表观相对密度≥2.602.502.60T0304吸水率≤(%)2.03.02.0T0304对沥青的表面层545≥(级)T0616粘附性其他层次44坚固性≤(%)12一12 T0314针片状颗粒含量≤(%)152015T0312水洗法<0.075mm≤(%)111T0310颗粒含量软石含量≤(%)351T0320石料磨光值≥(BPN)42实测42T0321石料冲击值≤(%)28实测28T0322一个面以10080100具有破碎面颗粒含上≥(%)T0346量(路面表面层)两个面以906090上≥(%)一个面以9070具有破碎面颗粒含上≥(%)T0346量(路面中下面层)两个面以8050上≥(%)21

    主:1、坚固性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 2、用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时,多孔玄武岩的表观相对密度可放宽至2.45, 吸水率可放宽至3%,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且不得用于SMA及 OGFC路面。 3、对S14即(2.36~4.75)mm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 0.075mm含量可放宽到3%。 4、OGFC沥青混合料可根据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要 求选择其技术指标

    4.7.4城镇道路快速路、主于路沥青路面的表面层(或磨耗层) 的粗集料的磨光值应符合表4.7.3的要求。除SMA、OGFC路面外 允许在硬质粗集料中掺加部分较小粒径的磨光值达不到要求的粗 集料,其最大掺加比例由磨光值试验确定。 4.7.5破碎砾石应采用粒径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1%的砾 石轧制,破碎砾石的破碎面应符合表4.7.3的要求。 4.7.6当用于城镇快速路和主十路的石料为酸性岩石时,宜使 用针入度小的沥青,并应采用下列抗剥落措施,使沥青与矿料的粘 附性符合表4.7.3的要求。 1当使用十燥的磨细的消石灰或生石灰、水泥做替代部分填料 时,其用量宜为矿料总量的1%~2%。 2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应符合表4.7.3的要求,当使用不符 合要求粗集料时,宜掺加消石灰、水泥或用饱和石灰水处理后使 用,必要时可同时在沥青中掺加耐热、耐水、长期性能好的抗剥落 剂,可采用改性沥青的措施,使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检验达到要 求。掺入外加剂的剂量由沥量 J水稳定性检验确定

    4.8.1用于拌制沥青混合料的细集料包括天然砂、机制砂、石 屑,应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或采砂场生产。 4.8.2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 配.质量应符合表4.8.2的规定。细集料的洁净程度,天然砂以小于 0.075mm含量的百分数表示,石屑和机制砂以砂当量(适用于0. 4.75mm)或亚甲蓝值(适用于0~2.36mm或0~0.15mm)表示

    8.2沥青面层用细集料质量要求

    注坚固性试验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

    4.8.3天然砂可采用河砂或海砂,通常宜采用粗、中砂,其规格 应符合表4.8.3的规定,但天然砂的用量通常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 10%.SMA和OGFC混合料不宜使用天然砂

    表4.8.3沥青面层用天然砂规格

    4.8.4机制砂宜采用专用的机制砂制造.并选用优质石料生产 其级配应符合表4.8.5中S16的要求。 4.8.5石屑宜采用与沥青粘附性好的石灰岩石屑,是采石场破 摔石料时通过4.75mm或2.36mm的筛下部分,且不得含有泥土、杂 物。其规格应符合表4.8.5的要求。采石场在生产石屑的过程中应 具备抽吸设备。

    4.8.5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或石屑

    注:当生产石屑采用喷水抑制扬尘工艺时,应特别注意含粉量不得超过表中要 求。

    4.9.1用于拌制沥青混合料的填料宜采用石灰岩或者岩浆岩中 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 质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其质量应符合表4.9.1的要求

    表4.9.1沥青面层用矿粉质量要求

    4.9.2粉煤灰作为填料使用时,其烧失量应小于12%,与矿粉混 合后的塑性指数应小于4%,其余质量要求与矿粉相同。粉煤灰的 用量不宜超过填料总量的50%,并应经试验确认与沥青有良好的 粘结力,沥青混合料的水稳性能应满足要求。城镇快速路、主十路 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作填料。 4.9.3拌和机采用干法除尘措施回收的粉尘,可作为矿粉的 部分使用,采用湿法除尘措施回收粉尘,使用时应经干燥粉碎处 理,且不得含杂质。回收粉尘的用量不得超过填料总量的25%,掺 有粉尘填料的塑性指数不得天于4%,其余质量要求应与矿粉相 同。 4.9.4改性沥青SMA混合料及OGFC混合料的填料宜采用石 灰岩类等碱性岩石经磨细后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 余净,矿粉要求十燥、洁净,并应符合表4.9.1的规定。当采用消石 灰代替时,用量不应超过混合料总质量的2%。当缺乏合格的矿粉 时,可用强度等级为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代替。

    4.9.5改性沥青SMA混合料及OGFC混合料不得使用回收的 粉尘代替矿粉使用。 4.9.6矿粉应储放在十燥环境中,潮湿或已结块的矿粉不得使 用。

    10.1絮状木质纤维的技术性能

    4.10.2纤维应在250℃的干拌温度不变质、不发脆,使用纤维必 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身体健康。纤维必须在混合料拌和过程中 能分散均匀。 4.10.3矿物纤维宜采用玄武岩等矿石制造,易影响环境及造成 人体伤害的石棉纤维不宜直接使用,

    4.10.4纤维应放在室内或有棚盖的地方,松散纤维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受潮、结团。4.10.5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以沥青混合料总量的质量百分率计算,通常情况下用于SMA路面的木质素纤维不宜低于0.3%,矿物纤维不宜低于0.4%.必要时可适当增加纤维用量。纤维掺加量的允许误差宜不超过±5%。4.10.6沥青混合料是否使用抗剥落剂应通过试验确定,若采用应使用无毒的环保产品,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0.6的规定,掺量宜为沥青质量的0.2%~0.6%。表4.10.6抗剥落剂性能指标类别指标单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水分及挥发性物质含量%≤10使用中无明显外气味散刺激性气味抗剥落剂色泽均匀、液态抗剥落剂无分《沥青混合料外观层、斑点等异常改性添加剂状况第4部分:抗老化前,不小于级4剥落剂》(JT/级3T 860.4)老化后,不小于添加抗剥黏附老化前后比较,落剂后改级1性不大于性沥青添加抗剥落剂前级后,不小于4.10.7沥青混合料可以使用抗车辙剂。其掺量根据具体试验后计算得到,一般不小于混合料质量0.15%,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10.7的要求。27

    表4.10.7抗车辙剂性能指标

    4.10.8温拌沥青混合料拌制过程中使用的温拌剂一般为表面 性剂型温拌剂。产品外观及性能应符合表4.10.8要求:

    表4.10.8温拌剂性能指标

    5.1.1热拌沥青混合料(HMA)适用于各种等级城镇道路的沥 青面层。城镇快速路、主十路沥青面层的上面层、中面层及下面层 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沥青碎石混合料仅适用于过度层 及整平层。 5.1.2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按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级配、空 隙率划分,分类见表5.1.2。

    表5.1.2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

    注:1、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2、根据沥青玛蹄脂在我省的施工经验,设计空隙率为4.0%较为合适,考虑 施工中各种因素引起的正常偏差,将SMA的设计空隙率定为(3.0~ 4.5)%。

    注:1、空隙率可按配合比设计要求适当调整。 2、根据沥青玛蹄脂在我省的施工经验,设计空隙率为4.0%较为合适,考 施工中各种因素引起的正常偏差,将SMA的设计空隙率定为(3. 4.5)%。

    5.1.3应根据不同地区、道路等级及所处层位的功能性要求,从 表5.1.3中选择适当的结构组合,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综合考虑满足承载力、耐久性、抗车辙、抗裂、抗水损害能 力、抗滑性能、温度稳定性、噪声量、透水性、便于施工、不容易离析 等多方面要求,根据施工机械、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选择沥青混合 料的种类。 2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面层宜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其中应有 层及以上是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 时,沥青面层下必须作下封层。 3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应采用机械化连续施工,并联结成 为一个整体。当发现混合料结构组合及级配类型的设计不合理时 应进行修改、调整,以确保沥青路面的使用性能。 4沥青面层集料的最大粒径宜从上至下逐渐增大,并应与压实 层厚度相匹配。对热拌热铺密级配沥青混合料,每层的压实厚度不 宜小于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的2.5~3倍,对SMA和OGFC等嵌挤型 混合料不宜小于公称最大粒径的2~2.5倍,以减少离析,便于压实,

    5.2.1热拌沥青混合料铺筑前,应检查基层或下卧沥青层的质 量,不符要求时,须据其质量进行处理、整平或补强,直至符合设计 要求及规范要求后方可铺筑沥青混合料。旧沥青路面或下卧层已 被污染时,必须清洗或经铣刨处理后方可铺筑沥青混合料。还应复 核基层和附属构筑物高程,确认符合要求。 5.2.2施工前.应对各种材料调查试验,经选择确定的材料在施 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对施工机具设备应做全面检 查应经调试并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应有足够的机械,施工能

    聚合物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正常施

    注:当橡胶沥青的180℃的表观粘度大于2.5Pa·s时,成品橡胶沥青的加热温度 应再提高5~10℃

    5.3.1热拌沥青混合料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在对同类道 路配合比设计和使用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同类道路 与同类材料的施工实践成功经验,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矿料集配和 沥青用量。 5.3.2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符合工程规定的设计级配范 围。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宜根据道路等级、气候及交通条件按表

    注:1、当不掺加纤维时,析漏损失可放宽到0.6%。

    注:车辙试验不得采用二次加热的混合料,试验必须检验其密度是否符合试 规程的要求。

    2沥青混合料水稳定性试验技术

    4SMA沥青是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ARHM橡胶沥青混合 料可在规定条件下室内轮碾成型沥青混合料试件进行构造深度检 验,SMA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检验结果宜达到0.7~1.1mm ARHM橡胶沥青混合料检验结果宜不小于0.65mm。 5.3.5凡本标准未涵盖的、掺加添加剂(改性剂或温拌剂)的新 型沥青或新型沥青混合料,如抗车辙、抗开裂剂、抗老化剂、温拌剂 但不包括旧沥青再生材料),必须按照如下原则进行检验,并进行 经济技术分析后使用: 1按照5.3.3进行马歇尔试验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沥青混合料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2按照5.3.4进行各种使用性能检验,应达到相应使用性能技 术要求; 3根据工程使用要求或添加剂添加剂(改性剂或温拌剂)使用 的,选择典型沥青结合料,在相同矿料级配条件下进行如下性能 检验 1室内拌和沥青混合料后,进行短期老化后成型试件,然后按 照T0734进行长期老化: 2)按照T0719、T0729、T0715、T0739和T0738分别进行车

    撤试验动稳定度、冻融劈裂试验残留强度比、低温弯曲试验破坏应 变、疲劳次数和动态模量试验; 3)与典型沥青混合料性能相比,若试验表明添加添加剂(改性 剂或温拌剂)的沥青混合料没有达到期望的性能,或其他使用性能 明显降低,则不宜使用该添加剂(改性剂或温拌剂)的混合料: 4)也可以采用被认为有效的国际标准试验方法和标准进行新 型材料进行沥青混合料比照检验 5.3.6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在调查以往类同材料的配合 比设计经验和使用效果的基础上,按以下步骤进行。 1自标配合比设计阶段。 用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优选矿料级配、确定最佳沥青用量 符合配合比设计技术标准和配合比设计检验要求,以此作为目标 配合比,供拌和机确定各冷料仓的供料比例、进料速度及试拌使 用。 2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 1)对间歇式拌和机,应按规定方法取样测试各热料仓的材料 级配,确定各热料仓的配合比,供拌和机控制室使用。同时选择适 宜的筛孔尺寸和安装角度,尽量使各热料仓的供料大体均衡。 2)并取自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0AC、0AC±0.3%等3 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尔试验和试拌,通过室内试验及从拌和机取 详试验综合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由此确定的最佳沥 青用量与目标配合比设计的结果的差值不宜大于±0.2%。 3)对连续式拌和机可省略生产配合比设计步骤。 4当生产配合比与目标配合比设计出现以下情况时,生产配 合比必须重新按照5.3.4重新进行使用功能性检验,最佳油石比之 差大于0.2%;0.075mm、0.15~2.36mm和≥4.75mm通过率之差大于 1.5%、4%和5%。

    3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 1)拌和机按生产配合比结果进行试拌、铺筑试验段,并取样进 行马歇尔试验,同时从路上钻取芯样观察空隙率的大小,由此确定 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 2)标准配合比应作为生产上控制的依据和质量检验的标准 标准配合比的矿料合成级配中,至少应包括0.075mm、2.36mm 4.75mm及公称最大粒径筛孔的通过率接近优选的工程设计级配 范围的中值,并避免在0.3mm~0.6mm处出现“驼峰”。 3)对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宜再次进行车辙试验和水稳定性检 验。 4确定施工级配充许波动范围。根据标准配合比及质量管理要 求中各筛孔的充许波动范围,制订施工用的级配控制范围.用以检 查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质量。 5.3.7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若遇材料 发生变化并经检测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马歇尔技术指标不符 要求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 相对稳定,必要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5.3.8其他等级道路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可按上述步 骤进行。当材料与同类道路完全相同时,也可直接引用成功的经 验

    5.4.1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场、站)采用拌和机械拌 制。拌和厂的设置除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拌和厂应设置在空旷、十燥的地方饲养标准,与工地现场距离应充分 考虑交通堵塞的可能,确保混合料的温度运抵施工现场时,施工温 度符合要求,且混合料不离析。 2拌和厂应具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场内贮料场及运输道路应进 行硬化,严禁泥土污染集料。 3各种集料必须分仓贮存,并有防雨设施(如防雨顶棚)。沥青 应分品种分标号密闭储存,矿粉等填料不得受潮。 4拌和厂应配备试验室,并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并有检测拌 和温度的装置,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定期检定 周期不少于每年一次。 5拌和厂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并有数据采集及上传功能的设 备。 6集料进场宜在料堆顶部平台卸料,经推土机推平后,铲运机 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料,减小集料离析。 7矿粉料仓应配置振动卸料装置,各类拌和机均应有防止矿粉 飞扬散失的密封性能及除尘设备,添加消石灰、水泥等外掺剂时, 宜增加粉料仓,也可由专用管线和螺旋升送器直接加入拌和锅,若 与矿粉混合使用时应注意二者因密度不同发生离析。 8拌和机必须有二级除尘装置。经一级除尘部分可直接回收使 用,二级除尘部分可进入回收粉仓使用(或废弃)。对因除尘造成的 粉料损失应补充等量的新矿粉。 9集料与沥青混合料取样应符合现行试验规程的要求。从沥青 混合料运料车上取样时必须在设置取样台分儿处采集一定深度下 的样品。 5.4.2采用连续式拌和机搅拌时,使用的集料料源应稳定不变 应根据材料含水量变化调整矿料上料比例、上料速度、沥青用量的 装置。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沥青混凝土宜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

    时间宜延长5s以上。颗粒纤维可在粗集料投入的同时自动加 经5~10s的十拌后,再投入矿粉。工程量很小时也可分装成塑料 包或由人工量取直接投入拌和锅

    5.5.1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较大吨位的运料车运输,但不得 超载运输,或急刹车、急弯掉头使透层、封层造成损伤。运料车的运 力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影响并较拌和能力或摊铺速度稍有富余, 施工过程中摊辅机前方应有运料车等候。摊铺时在施工现场等候 卸料的运料车不宜少于5辆。 5.5.2热拌沥青混合料运料车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运料车装料前必须清扫干净,并在车厢板上涂一薄层防止沥 青粘结的隔离剂或防粘剂,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相底部。 2运料车进人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 面的脏物,否则宜设水池洗净轮胎后进入工程现场。 3运料车运输混合料宜用保温材料覆盖保温、防雨、防污染。 4运料车每次卸料必须倒净,尤其是对改性沥青或SMA混合 料,如有余料,应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5运料车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应与摊铺机匹配 6运料车的总运力应比搅拌能力或摊铺能力有所富余。 7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辅机前100mm~300mm处停 住,不得撞击摊辅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挡,由摊辅机缓缓顶 推前进并逐步卸料。在有条件时,运料车可将混合料卸入转运车经 二次拌和后向摊铺机连续均匀的供料。 5.5.3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 下汽车位置,平衡装料,以减少混合料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沥青

    5.6.1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沥青摊铺机摊铺,在喷酒有粘层 油的路面上铺筑改性沥青混合料或SMA、OGFC和ARHM橡胶沥 青混合料时,宜使用履带式摊铺机。摊辅机的受料斗应涂刷薄层隔 离剂或防粘结剂。 5.6.2铺筑沥青混合料时,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不宜超过6m 双车道)~7.5m(3车道以上),通常宜采用两台或多台摊铺机前后 错开5m~10m成梯队方式同步摊铺,两幅之间应有30mm~60mm左 右宽度的搭接,并躲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的搭接位置宜错开 200mm以上。 5.6.3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得随意变 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平整度,减少混合料的离析。摊铺速度 宜控制在2~6m/min的范围内。对改性沥青混合料及SMA混合料 宜放慢至1~3m/min。对弯道、纵坡等特殊路段的摊铺速度可放慢至 1~2m/min。当发现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拖痕时,应 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5.6.4摊铺机开工前应提前0.5~1h预热熨平板不低于100℃。 铺筑过程中应选择熨平板的振捣或夯锤压实装置具有适宜的振动 锁率和振幅,以提高路面的初始压实度,初始压实度宜不低于 120℃。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整。熨平板加宽连接

    应仔细调节至摊铺的混合料没有明显的离析痕迹。 5.6.5摊铺机应采用自动找平方式,下面层或基层宜采用钢丝 绳或路沿石、平石控制高程与摊铺厚度,以上各层可采用导梁引导 高程控制.或采用声呐平衡梁控制方式。铺筑改性沥青或SMA路 面时宜采用非接触式平衡梁。经摊铺机初步压实的摊铺层应符合 平整度、横坡要求。 5.6.6沥青路面施工的最低气温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寒冷季 节遇大风降温,不能保证迅速压实时不得铺筑沥青混合料。热拌沥 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根据摊铺层厚度、气温、风速及下卧层表 面温度不得低于表5.6.6的要求。每天施工开始阶段宜采用较高温 度的混合料

    表5.6.6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

    5.6.7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实际的混合料类型、施工 机械和施工工艺由试铺试压确定。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层 厚度及路拱、横坡,并按式5.6.7由使用的混合料总量与面积校验 平均厚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铺筑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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