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90-2022 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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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输水系统末端配送到分配系统以至用户的管道组成。
3.1.1再生水管道工程应符合当地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装饰标准规范范本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的有关规
3.1.4配水干管宜布置成环状管网。对于暂不具备开
管网条件的应按照枝状管网布置,但应考虑将来连成环状管网 的可能,
3.1.5从再生水处理厂到用户的输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输水距离大于10km时,宜配置2条输水干管。输水 十管和连通管的管径及连通管数量,应按照输水十管任何一段 发生故障时仍能通过事故用水量计算确定; 2管网系统应进行必要的水锤分析计算,采取水锤综合 防护设计; 3长度大于2km的输水管宜在管道的合适位置设置检修 用的泄水阀并考虑排水出路
3.1.6再生水管穿过毒物污染区和腐蚀地段时应符合现行巨
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的有关规定
向工业企业、居住小区、景观水体输送再生水的管道直径不应 小于100mm。
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优先采用节水和节能型工艺、 设备、器具和产品,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3.2.1 再生水设计供水量应下列各项组成: 1 工业企业用水; 2 浇酒道路用水; 3 园林绿化浇灌用水; 4 景观水体补水; 5 管网漏损水量; 6 未预见用水量。 3.2.2 工业企业用水量应通过用户调查的方法确定。 3.2.3 浇洒市政道路、广场和园林绿化浇灌用水量应根据路 面形式、植物种类、气候和土壤性质等条件确定。浇酒道路和 广场用水量可根据浇洒面积按2.oL/(m·d)~3.0L/(m·d) 计算,园林绿化浇灌用水量可根据浇灌面积按1.0L/(m·d) ~3.0L/(m: d)计算。
3.2.4景观水体补水量可根据设计补水量确定。对于缺之设 计补水量的景观水体,可根据非汛期最大月水面蒸发量和水体 渗透量之和确定。
绿化浇灌用水、景观水体补水水量之和的10%~15%计算
绿化浇灌用水、景观水体补水、管网漏损水量之和的8%~12% 计算。
3.2.7再生水供水的设计日变化系数、时变化系数应根
水性质和规模、供水系统布局,结合现状供水曲线和日用水变 化分析确定。当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时,可按表3.2.7取值。
3.2.8输水管道应根据再生水用途、有无调蓄设施等
表 3. 2. 7设计变化系数取值
注:工业企业用水有调节设施时,日变化系数和时变化系数可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1输水干管的设计流量,应按照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条 牛下,由该再生水处理厂负担的供水量计算确定,宜采用最高 日最高时流量设计; 2对于向特定用户供水的专用输水干管,当用户无调节 没施时,设计流量按用户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确定;当用户设 置调蓄设施时,设计流量按照用户用水曲线、调蓄设施容量等 因素综合确定。
差计算,并应按照下列两种工况和要求进行校核:
1最不利管段发生故障时的事故用水量和设计水压要求; 2最大转输时的流量和水压的要求(当管网中有流量调 蓄设施时)。 3.2.10受水点处最小服务水压应按照用途进行设计控制,可 按表 3. 2. 10 取值
3.2.10受水点处最小服务水压应按照用途进行设计控制,可 按表 3. 2. 10 取值。
表 3. 2. 10 受水点处最小服务水压
3.2.11再生水用于其它用途时,受水点处最小服务水压应满 足用户要求。
管道所用的管材、配件及产品的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
管道所用的管材、配件及产品的规格、性能应符合现门
3.3.3再生水输水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所选管材的公称
配件、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其规格及技术要 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宜由管道生产企业配套供应
3.3.5管道系统中配件的强度、防腐等级不应低于管道主体 材料的要求
3.3.6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
3.3.7聚乙烯(PE)管及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乙烯(PE)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 (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13663.2的规定; 2聚乙烯(PE)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 (PE)管道系统第3部分:管件》GB/T13663.3的规定; 3聚乙烯(PE)管柔性承插式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给水用聚乙烯(PE)柔性承插式管件》QB/T2892的规定; 4采用PE管材焊制二次加工成型的管件,所选管材的公 称压力等级,不应小于管道系统所选管材压力等级的1.25倍。 3.3.8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的规定
3.3.9橡胶密封圈应符合下列
1橡胶密封圈宜采用丁苯(SBR)、丁(NBR)、三元乙内 (EPDM)或硅橡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给、排水 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21873、《生活饮用
水管道系统用橡胶密封件》GB/T28604、《污水用球墨铸铁管、 管件和附件》GB/T26081的规定: 2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缝、破损、气孔、重皮等缺陷: 3每个橡胶密封圈的接头不得超过1个; 4橡胶密封圈不得在现场搭接或修补
1管道水力计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 GB5001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可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3.4.1管道水力计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Z
3.4.2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可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按照海曾一威廉公式计算:
10. 67ql. 852 L Cl. 852 d A. 87
式中:h, 管道沿程水头损失(m); q 设计流量(m /s); L 管段长度(m); Ch 海曾一威廉系数,可按表3.4.2取值; d;一管道内径(m)。 2化学建材管(聚乙烯管等)、内衬与内涂塑料的钢管的 沿程水头损失可按照公式3.4.2一2计算:
hf=入·2g 1=—2og[ 2.51 △ /2 R> 3.72d;
=—2logl 2. .51 △ R.> 3.72d;
式中:入 管道水力摩阻系数,宜按公式3.4.2一3计算; U 管道内水流平均流速(m/s); 重力加速度(m/s); R。 雷诺数; 管道当量粗糙度(mm),可按表3.4.2取值。 3采用水泥砂浆或涂料内衬的钢管沿程水头损失可按照 公式3.4.2一4计算:
式中:R 水力半径(m); Cv 流速系数; n 管道粗糙系数,可按表3.4.2取值
表3.4.2海曾一威廉系数(C)、当量粗糙度(△) 粗糙系数(n)的取值
3.4.3管道局部水头损失h;可按照公式3.4.3计算:
3.4.3管道局部水头损失h;可按照公式3.4.3计
式中:h 局部水头损失; S 局部水头阻力系数,可根据水流边界形状、大小 方向的变化选用
3.5.1管道平面和竖向布置,应保证供水安全,并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有关规定。 3.5.2地下管道的敷设深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性能、抗 浮要求及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 3.5.2的规定。
净距、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 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
表3.5.2管道敷设最小覆土深度
3.5.4当再生水管道敷设在饮用水管道上面时,除应满足本 标准3.5.2条外,再生水管道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套管内 径应大于再生水管道外径200mm,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 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时,应采取加套管等保护措施。 3.5.7无特殊要求时,聚乙烯(PE)管不应穿越阀门井、泄水阀 井等构筑物
3.5.8聚乙烯(PE)管采用刚性口连接时,间隔应不大于60m, 并设一柔性接口。
3.5.9再生水管穿越河渠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方
3.5.9再生水管穿越河渠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方式,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管桥穿越河渠时,管桥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 2采取河底穿越时应避开锚地,管内流速应大于不淤流 速,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破坏的保护措施; 3穿越河底管道宜采用钢套管: 4穿越河底管道的理设深度应同时满足河道的冲刷深度 和规划疏浚深度,并应预留不小于1m的安全深度; 5宜与河渠垂直交叉。
3.6.1钢管内防腐层可采用水泥砂浆防腐及液体环氧涂料防 腐,当采用水泥砂浆防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 2水泥砂浆厚度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表 3. 6. 1 钢管水泥砂浆内防腐层厚度要求
3.6.2钢管外防腐层宜采用石油沥青涂料防腐层、环氧树脂 玻璃钢防腐层、聚乙烯防腐层或其他满足外防腐要求的防腐材 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油沥青防腐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钢制管道 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20的有关规定; 2聚乙烯防腐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制管道聚 乙烯防腐层》GB/T23257的有关规定; 3熔结环氧粉末涂料防腐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制 管道单层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SY/T0315的有关规 定。
3.6.3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内涂层宜采用铝酸盐水泥砂浆,并
3.6.4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外涂层采用喷锌并涂终饰层,
合现行国家标准《球墨铸铁管外表面锌涂层第1部分:带终饰 层的金属锌涂层》GB/T17456.1或者《球墨铸铁管外表面锌涂 层第2部分:带终饰层的富锌涂料涂层》GB/T17456.2的规 定。
3.7.1埋地管道的结构设计应明确管及管件、管道基础及连 接构造、管周各部位回填土的密实度等:采用聚乙烯(PE)管道 时,还应明确管材的压力等级、刚度等级等
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关规定;聚乙烯(PE)管道结构 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理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 程》CJJ 101 的有关规定。
3.7.3管道附属构筑物(井室、支墩)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有 关规定
3.7.4管道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4管道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
1管道地基基础宜为天然或者现状地基,地基承载能力 特征值(fak)宜大于等于10okPa;埋设球墨铸铁管、钢管、涂塑复 合钢管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最低不得小于80kPa;埋设聚乙烯 (PE)管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最低不得小于6OkPa; 2对软土地基,当地基承载能力小于设计要求或由于施 工降水、超挖等原因,地基原状土被扰动而影响地基承载能力 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力后,再 铺垫厚度不小于200mm的中粗砂垫层; 3在地下水位较高、流动性较大的场地敷设再生水管道 时,应沿沟槽底部和两侧边坡铺设土工布加以保护,土工布密 度不宜小于250g/m;
4在同一敷设区段地基刚度相差较大时,应采用换填垫 层或其它有效措施减少管道的差异沉降,垫层厚度应视场地条 件确定,但不应小于300mm; 5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PE管、涂塑复合钢管时宜采用 人工土弧基础,且应采用中粗砂或者细碎石铺设。管底以上部 分人工土弧基础的尺寸,可根据工程需要的砂基角度确定,人 工土弧基础的支承角不宜小于90度。管底以下部分人工土弧 基础厚度应按公式3.7.4确定,但不宜大于300mm
d≥0. 1(1+DN
式中:hd一一管底以下部分人工土弧基础的厚度(m); DN一管道的公称直径(m)。 3.7.5柔性管道沟槽回填部位与压实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要求。 3.7.6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高于6度的地区,应按照《室外 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的要求进行 抗震设计。
3.7.7符合下列条件的管道结构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1各种材质的埋地预制圆形管材,其连接接口均为柔性 沟造,且每个接口的充允许轴向拉、压变位不小于10mm; 2设防烈度6度、7度或8度1、I1类场地的焊接钢管或者 徐塑复合钢管; 3管道上的阀门井、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 3.7.8地下直理埋承插式圆形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柔性接 头及变形缝: 1 地基土质突变处; 2 穿越铁路及其他重要的交通干线两端; 3承插式管道的三通、四通、大于45°的弯头等附件与直 线管段连接处
设置必要的控制阀门、排气阀、泄
3.8.2管道的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个相阀门之间不宜超过3条配水管,直阀门设置 间距不宜大于1.5km; 2主干管渐变段需要设置阀门时,宜设置在小口径管道上; 3主干管与配水管的连接处设置阀门宜在配水管起端处; 4输水管道的起点、终点、分叉处以及穿越河道、铁路、公 路段,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设置阀门; 5输水管道应根据情况设置事故检修需要的阀门; 6阀门宜选用闸阀。DN500及以下管道宜采用软密封闸 阀。受场地或安装条件限制时,DN500以上阀门可采用蝶阀; 7阀门及井室应满足地面操作和启闭观察的要求,且井 室应满足维护时必要的安全防护及操作条件; 8对于重要的控制环节、调节点、经常启闭的部位,可设 置双阀
3.8.3管道的排气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8.3管道的排气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气阀的设置应根据管路纵断面高程情况确定或经水 睡防护计算确定; 2在输、配水管道隆起点上及平直段每隔1000m左右应 设置排气阀; 3排气阀应有防倒流(污染)功能; 4 排气阀前应设置检修阀门。 3.8.4 管道的泄水阀及排水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配水管道低洼处及阀门间管段低洼处,宜设置泄水 阀和放空管,其数量和位置应通过计算确定; 2泄水阀及放空管应独立设置,不得兼用于取水或其他 用途; 3受地形条件限制没有受纳水体时,宜设置排泥湿井,将 水排入湿井,用潜水泵抽至井外: 4 泄水阀规格可按照表 3. 8. 4 选用L
表3.8.4泄水阀选用表(mm)
5设置倒流防止器应符合下列
1再生水管道接入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时,应在引入管水 表井之后设置倒流防止器; 2当景观水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 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水管径2.5倍时,应在充 (补)水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 3绿地喷灌系统的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应在 管道起端设置倒流防止器; 4再生水管道直接向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 罐等有压容器或密封容器注水的应在注水管上设置倒流防止 器; 5从再生水管道上直接吸水的无负压水泵,应在吸水管 起端设置倒流防止器。 3.8.6再生水取水装置宜根据再生水用途及取水便利性设 置。取水装置应具备计量及远程计量功能。 3.8.7管道附属设施应考虑冬季防冻措施。 3.8.8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管道与附属构筑物之间 产生过大差异沉降。 3.8.9管道附属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 工和然
3.8.9管道附属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
3.9.1再生水管道连接宜根据管材、管道所处环境状况采用 刚性连接或柔性连接方式。
3.9.2埋地球墨铸铁管道宜采用滑入式柔性接口、机械柔性 接口及其它安全可靠性得到验证的连接方式。
3.9.2埋地球墨铸铁管道宜采用滑入式柔性接口、机械柔性
3.9.2埋地球墨铸铁管道宜采用滑入式柔性接口、机械柔性 接口及其它安全可靠性得到验证的连接方式。
4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施工
4.1.1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 范要求,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1.2工程所用的管材、构配件及其他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 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标准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3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如需变更施工图设计,应按相关程序报 批,经原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4.1.4管道交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 玉管道、支管道避让十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浅 层管道避让深层管道的原则处理; 2再生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对既有管道采取保 护措施,且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既有管道产权单位的意见; 3再生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土压实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土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不同管道穿过并壁推荐连接方式
续表 4. 1. 5
续表 4. 1. 5
注:高水位推荐使用防水套管连接方式。
4.1.6管道工程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 复测制,并填写复核记录。 4.1.7管道沟槽开挖与支护、地基处理、沟槽回填等施工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上
4.1.6管道工程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
4.1.6管道工程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 复测制,并填写复核记录,
4.1.7管道沟槽开挖与支护、地基处理、沟槽回填等施工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规定
4.2.1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公差、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污水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26081的规定。 4.2.2球墨铸铁管及管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外观质量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管及管件表面不得有裂纹,不得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 平缺陷; 2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承插口的接触面应光滑,轮廓清 晰,不得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 4.2.3非开挖管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公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家行业标准《非开挖铺设用球墨铸铁管》YB/T4564的有关规定。 4.2.4T型柔性接口距离工作坑侧壁宜为0.4m~0.6m,管底 操作空间深度宜为0.4m~0.5m。 4.2.5T型柔性接口在斜坡铺设时,管道的承口宜向上,采用 柔性接口的管线敷设坡度不应超过20%(地上铺设)或25%(地
4.2.6K型接口安装时,应使插口与承口法兰压盖的轴线相 重合;螺栓安装方向一致,宜用扳手均匀对称的紧固。 4.2.7当接口安装完毕后,可调整管道偏转角度,接口的最大 允许转角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滑入式柔性接口的最大允许转角
4.3聚乙烯(PE)管安装
4.3.1开挖管节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公差、性能应符合现行国
4.3.2管节及管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
1不得有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接口连接的质量缺陷: 2内、外壁光滑、平整,无气泡、无裂纹、无脱皮和严重的 冷斑及明显的痕纹、凹陷; 3管节不得有异向弯曲,端面应平整。 4.3.3 管道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承插式(或套简式)接口时,宜人工布管且在沟槽 内连接; 2槽深大于3m或管外径大于400mm的管节,应采用非 金属吊带吊装管节下管; 3采用电熔、热熔接口时,宜在沟槽边将管节分段连接后 以弹性铺管法移入沟槽;移入沟槽时,管道表面不得有明显的 划痕; 4管节安装管道中心线及高程调整合格后,应将管底有 效支撑角范围的空隙用中粗砂回填密实,不得用土或其它材料 回填; 5管道系统设置的弯头、三通、渐变管应采用混凝土支墩 或金属卡箍拉杆等技术措施
4.3.4管节连接应符合下列
1管节连接时必须对连接部位、密封件、套筒等配件清理 干净; 2承插式柔性连接、套筒(带或套)连接、法兰连接、卡箍 连接等方法采用的密封件、套筒件、法兰、紧固件等配件,必须 由管节生产厂家配套供应; 3套简(带或套)连接、法兰连接、卡箍连接使用的钢制套 筒、法兰、卡箍、螺栓等金属制品应根锯现场土质情况并参照相 关标准采取防腐措施; 4电熔连接、热熔连接应采用专用电器设备、挤出式焊接 设备和工具; 5承插式柔性接口连接宜在当日温度较高时进行,插口 端不宜插到承口底部,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空隙; 6电熔连接、热熔连接、套筒带(或套筒套)连接、法兰连 接、卡箍连接应在当日温度较低或接近最低时进行; 7管道与井室宜采用柔性连接,并符合设计要求。 4.3.5 熔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缝应完整,无缺损和变形现象; 2 焊缝焊接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 3 热熔对接连接后应形成凸缘,凸缘形状天小均匀一致: 无气孔、鼓泡和裂缝。 4.3.6 5不同尺寸的聚乙烯实壁管常用连接方式可按表4.3.6的 规定执行
表4.3.6不同尺寸的聚乙烯实壁管常用连接方式
4.4.1钢管内外防腐层应在出厂前完成,钢管现场连接 按设计要求处理。
4.4.2钢管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公差、性能应符合《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 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等规范的规定,其外观质量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表面应无斑疤、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 2 焊缝宽度应焊出坡口边缘2mm~3mm。 4.4.3 钢管之间宜采用焊接、螺纹及法兰连接方式。 4.4.4 错口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mm,对口时应使内壁齐平。 4.4.5 不同壁厚的管节对口时,管壁厚度偏差不宜大于3mm。 4.4.6 钢管焊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和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管 径大于800mm时,应采用双面焊接。 4.4.7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管节的切口断面应平整,偏差不 得超过1扣;丝扣应光洁,不得有毛刺、乱扣、断扣,缺扣总长不 得超过丝扣全长的10%,接口紧固后宜露出2~3扣螺纹。 4.4.8管道连接后,外露的螺纹部分应涂防腐胶或缠绕防腐 密封带。
4.4.10螺栓应使用相同规格,且安装方向应保持一致。
4.5.1排气阀、放空阀、闸阀、蝶阀、水锤消除器等附件安装 前,应核对产品规格、型号、合格证明书等技术文件。 4.5.2排气阀应垂直安装,充许偏差角度不宜大于2°。
前,应核对产品规格、型号、合格证明书等技术文件。
3安装完后,应及时关闭阀
3 安装完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4.5.4 闻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检查阀杆转动是否正常,应清除阀内污物; 2 安装前应检查管道中心线、高程和管道法兰垂直度; 3 填料部位应压紧,既保证填料的密封性,也要保证闸板 开启灵活。
4.5.5蝶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将内部的砂尘、异物及杂屑清理干净; 2 安装时应注意介质流向与阀体箭头所示方向保持一致。 4.5.6 水锤消除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确认水锤消除器气室压力不得高于管道压力; 2 应在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安装,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
4.5.7伸缩节安装应符合下列我
1伸缩节构造、规格、尺寸与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2应根据安装时的大气温度,调整好伸缩节的可伸缩量 其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6.1各类检查并、支墩的混凝土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施 工给水标准规范范本,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的有关规定。
1并室位置及预留孔、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井壁抹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4.6.3 模块式检查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前砌块应充分湿润,砌筑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搅拌均匀、随用随拌; 2内外井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
1砌筑前砌块应充分湿润,砌筑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 要求,并搅拌均匀、随用随拌; 2内外井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
4.6.4阀门井的井底距承口或者法兰盘下缘、井壁与承口或者
4.6.4阀门开的开底距承口或者法兰盘下缘、开壁与承口或者 法兰盘外缘应留有安装作业空间,其尺寸应符合表4.6.4规定
法兰盘外缘应留有安装作业空间,其尺寸应符合表4.6.
人孔标准表 4. 6. 4阀门并内主要控制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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