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356-2022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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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356-2022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社会保障领域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动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联动 评价指标见表3。
表3社保服务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发展智慧健康医疗的便民、惠民服务景观标准规范范本,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情 价指标见表4。
表4医疗服务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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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医疗服务评价指标(续)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教育专网和利用网络开展学习的情况。评价指标见表5。
表5教育服务评价指标
表6就业服务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推进互联网十”城市服务,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实现城市服务与信息通 深度融合的情况。评价指标见表7。
表7城市服务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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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城市服务评价指标(续)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情况。评价指标见表8。
表8养老服务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的帮扶情况。评价指标见表9
表9无障碍服务评价指标
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进智慧社区
表10社区服务评价指标
GB/T 3335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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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标用于评价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城市进行智慧管理,发展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的情况。评价指 标见表11。
表11城市管理评价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情况。 评价指标见表12。
表12公共安全评价指标
构建应急管理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应急管理
表13应急管理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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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社会信用评价指标
表15基层治理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开展自动化监测,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问题处置等工作 的情况。评价指标见表 16。
表16生态环保评价指标
表16生态环保评价指标(续)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绿色发展,推动节能降耗的工作情况。评价指标见表17
表17绿色低碳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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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城市固定宽带网络、移动宽带网络发展的情
表18信息网络评价指标
6.5.2时空信息平台
表19时空信息平台评价指标
指标用于评价政务云应用水平。评价指标见表2
表20政务设施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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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信息资源”下设二级指标“共享开放” “共享开放”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部门信息共 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情况。评价指标见表21
表21共享开放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产业发展”下设二级指标“数学经济”。“产业发展”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数学经济发展的情 况。评价指标见表22
表22数字经济评价指格
指标用于评价造寸国家 作的情况。本指标作为扣分项,不占指标权 重。 评价指标见表 23 .
表23保密工作评价指
本指标用于评价遵寸国象家密码相关规定、推进密码应用工作的情况。本指标作为扣分项,不占 重。评价指标见表24
表24密码应用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推进网络安全执行的情况。本指标作为扣分项, 标权重。评价指标见表25。
表25网络安全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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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5网络安全评价指标(续)
本指标用于评价遵守国家数据安全相关规定、推进数据安全防护的情况。本指标作为扣分项,不 长权重。评价指标见表26。
表26数据安全评价指标
表27体制机制评价指标
表27体制机制评价指标(续)
6.9.2改革创新实践
表28改革创新实践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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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市民体验”下设置二级指标“市民体验调查”。“市民体验调查”指标用于评价公众对智慧 城市建设效果的切身感受。本指标的评价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完成,其具体指标、计算方法由调查 问卷确定。
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见表29。其中,“信息安全L7”作为扣分项,不占指标权重 根据表29中给出的权重,各地方在计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总体得分时,可通过加权求和并扣 除信息安全L7”的方式进行计算
表29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
表29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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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政务综合服务
附录A (资料性) 县域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推进政务综合服务“一网、一门”的情况。 标见表A.1。
表A.1政务综合服务评价指标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医疗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医疗健康服务公平便捷的情况。 评价指标见表A,2。
表A.2医疗服务评价指标
路基标准规范范本表A.2医疗服务评价指标(续)
平价城市教育专网和利用网络开展学习的情况。
A.3教育服务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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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动力变革方面的情况。评价指标见表A.4
表A.4农业服务评价指标
A.1.5行政村(社区)服务
本指标用于评价实施“互联网十”行动质量标准,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智能化建设的情况。评价指标见
表A.5行政村(社区)服务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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