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S587-2022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安全文明施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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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AS587-2022  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4.1.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作业前应按照GB

    4.1.2作业前,应做好下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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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作业时,现场的安全标志、标牌和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a)作业者应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警示服并正确佩戴和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 b)作业车辆应顺行车方向停泊且在来车方向打开警示灯、 双跳灯,并做好施工围挡工作; c)当作业现场井盖开启后,必须有专入在现场监护且在井 盖周围设置明显的防护栏及警示标志; d)除工作车辆与人员外,应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行人 进入作业区域; e)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警示灯;地面 作业者应穿戴高可视警示服,高可视警示服应符合GB20653规 定的1级要求,使用的反光材料应符合GB20653规定的3级 要求; f)作业完毕评定标准,应及时清除障碍物、拆除安全标志、标牌和 防护设施。 4.1.4气体检测应根据监测区域的现状与需求,且检测点的布 设应遵循覆盖性、多样性、均匀性和可行性的要求。 4.1.5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4.1.6施工用电除应符合GB50194和JGJ46的规定外,还应 符合下列规定: a)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管道和检查井,应采用整体电气 防爆和防静电措施,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T 3836.1中的有关规定; h)作业现场固定照明灯直安装高度距离地面(作业面)

    4.1.5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4.1.5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a)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管道和检查井,应采用整体电气 防爆和防静电措施,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GB/T 3836.1中的有关规定; b)作业现场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离地面(或作业面) 不高于2.4m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GB/T3805 中有关规定; c)管道、检查井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 应高于12V。手持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 分不应外露:

    d)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 GB/T3787中的有关规定。 4.1.7防护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严禁使用质量不 合格的防毒和防护设备。 4.1.8作业时,作业者必须佩戴悬挂双背带式安全带。使用频 繁的悬挂双背带式安全带、安全绳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 常立即更换

    应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当作业者需要进入排水管道内部作 业时,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a)管径不得小于0.8m; b)管内流速不得大于0.5m/s; c)水深不得大于0.5m; d)充满度不得大于50%。 4.1.10如遇重大自然灾害,雷暴、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不应 施工;作业时收到所在区域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应立即停止 作业。 4.1.1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除 应饰人本文件处

    4.1.1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4.2.1施工机具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和使用应符合GB

    2.2机具设备使用应符合下列

    a)机具设备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和办理设备入场验收手续: b)轴流通风机放置在通风检查井口时,机体下部应设置安 全防坠装置,且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 c)轴流通风机采用导流送风管向管道内实施正压送风,导 流风管应采用阻燃型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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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技术指标应符合GB12358的要求,其检测范围、检测 和报警精度应满足工作要求,应至少能检测氧气、可燃气、硫化 氢、一氧化碳; b)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每年至少检定1 次,应检定零值、预警值、报警值,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日常 更用时应确保零值准确; c)城镇排水有限空间内宜设置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在 作业过程中必须全程运行。 4.2.4作业单位应按照GB39800.1要求为作业者配置个人防 护用品,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易燃易爆环境,应配置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金属件应 经过防爆处理; b)涉水作业环境,应配置防水服、防水靴、防水雨衣裤; c)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85dB(A)时,应配置耳塞或者 耳罩。

    a)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应 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书: b)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和检 测,并应建档管理; c)呼吸防护用品应符合GB/T18664要求; d)作业现场宜按表1配置作业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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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6手持电动工具、便携式发电设备和车载发电机的使用与 日常操作应符合GB3883.1相关规定和设备产品使用说明要求。

    常操作应符合GB3883.1相关规定和设备产品使用说明要求。

    4.2.7移动式轴流通风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作前,应检查风机防护格网是否完好; b)运转中不得对风机设备进行修理,检修后开动时,需注 意风机各部位是否正常; c)作业结束后,操作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4.2.8电动潜污泵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源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应有接头; b)当检查井内有潜污泵运转时,严禁人员直接下该井作业

    a)工作前,应检查风机防护格网是否完好; b)运转中不得对风机设备进行修理,检修后开动时,需 意风机各部位是否正常; c)作业结束后,操作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a)电源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应有接头; b)当检查井内有潜污泵运转时,严禁人员直接下该井作业 4.2.9作业现场照明应使用便携式防爆灯,照明设备应符 GB/T3836.1的相关规定

    4.3.1井下作业前,应开启作业管段井盖和对应的上下游井盖, 进行机械通风,且通风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3.2机械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管段内的平均风速不应小于0.8m/s,管内风速可采 用测井口风速的方式进行判定,管道通风效果与井口风速判定关 系参见表2; b)当作业管段只有一个出人口时,应将通风设备出风口置 于作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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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当作业管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应在远离作业 为井口进行排风; d)风机的进风口空气应保持洁净

    表2管道通风效果与井口风速判定关系表

    4.3.3当作业者在并室内作业时,并室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 20次/h,并室的通风量应不小于按公式(1)计算的结果;当采用 测井口风速确定风量时,并口风速应不小于公式(2)计算的 结果,

    式中: Q 通风量(m/h) n 空间的换气次数(次/h),可取20次/h; W 井室容积(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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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井口最小风速(m/s); F一井口截面积(m)。

    a)当作业井的上游段(或下游段)通畅时,应在上游段 (或下游段)井口处进行连续的强制排风,直至作业者出井; b)当作业井的上游段和下游段均通畅时,应在上、下游井 口处进行连续的强制排风,直至作业者出井; c)当作业井的上游段和下游段均不通畅时,应采用风管式 强制连续送风措施,风管出风口宜置于作业面。 4.3.4当作业者进入管道内作业时,风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工作段的管道通畅时,应在非出入并的并口处进行连 续的强制排风,直至作业者出井: b)当工作段的管道不通畅时,应在出入井采用风管式强制 送风措施,风管出风口应达管道内的作业面。 4.3.5当采用风管强制送风时,风管宜伸展顺直

    a)当工作段的管道通畅时,应在非出入并的并口处进 续的强制排风,直至作业者出井; b)当工作段的管道不通畅时,应在出入井采用风管式 送风措施,风管出风口应达管道内的作业面。 4.3.5当采用风管强制送风时,风管宜伸展顺直

    4.4.1作业者下并前,应对检查并上、中、下三个部位进行 体检测,每个检测点的监测时间不少于1min,以检测数据的 高值为依据

    业有,开 部位进们气 体检测,每个检测点的监测时间不少于1min,以检测数据的最 高值为依据。 4.4.2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允许浓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外,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和爆炸范围还

    4.4.2开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充许浓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天 准的规定外,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和爆炸范围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注: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 超过的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 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4.4.3并下作业通风后的气体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5.1作业单位应对作业者建立健康档案,下列人员不得从事 下有限空间作业:

    a)年龄在18岁以下或55岁以上者; b)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c)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d)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 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病者; e)有外伤、创口尚未愈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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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通信设施、安全绳等下并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是 时采取措施

    a)发现异常; b)作业者出现身体不适; c)安全防护设备或个体防护装备失效; d)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 e)监护人或作业负责人下达撤离命令

    4.6.1作业车辆设备外观应完整清洁,车内整洁,设备物资 放有序稳妥

    闪食盖 4.6.3施工作业的测点、测线标记作业时,标志用油漆涂 不应随意涂写;不应破坏现场已有的花、草、树木等绿化设方 其他公共设施,

    4.6.4水泥基材料喷筑修复时,修复材料现场搅拌不应出 洒、抛掷和粉尘等现象。

    洒、抛掷和粉尘等现象。

    4.6.5高分子材料喷涂法修复时,施工现场两种组分材料拉 不应出现外溢、流尚等现象

    4.6.7夜间施工作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法》,夜间施工用电应采用移动电源(或静声发电机组)。

    4.6.7夜间施工作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奖

    4.6.8作业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6.8作业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材料码放应做到整齐稳妥,不影响市政路面交通、消防 备、公共事业地面设施:

    b)施工废弃物(如废油漆桶、废电池、施工废弃材料及施 尾料)应堆放整齐; c)现场施工完成后,应对作业场地冲洗、清洁

    5施工平面布置及交通疏导

    5.1.1施工作业现场布置应根据作业内容、道路及车辆、行人 的通行安全等情况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终 区。

    5.1.1施工作业现场布置应根据作业内容、道路及车辆、行人 的通行安全等情况设置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终 止区。 5.1.2作业前,现场的起止点以及对车辆、行人通行安全有影 响的位置,应在来车方向设置施工标志牌、防护栏、交通导向指 示标牌、危险警示爆闪灯和夜间警示信号灯等危险警示标志,使 用的标志牌、标志应符合GB5768.4和DB4401/T112.1的相关 规定要求。

    5.1.3车行道上施工作业时,防护栏与交通锥设置应符合下

    a)一般道路,前方防护栏距作业区域应大于5m; b)在快速路上作业时,应在作业现场迎车方向不小于 100m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c)围蔽两侧的交通锥之间用伸缩连接杆或警示带连接,间 距不应大于2.0m。 5.1.4作业车辆、设备、材料在作业区内居中摆放,至少与作 业区两侧交通锥相隔0.5m。 5.1.5作业时,应将施工作业车、辅助车摆放在作业区域的来 车方向。 5.1.6非作业区域的施工平面布置、交通疏导宜按作业区域的

    5.1.6非作业区域的施工平面布置、交通疏导宜按作业区域 规定执行。

    5.2.1作业前,作业单位按照GB5768.4和DB4401/T112.2

    规定编制临时交通蔬导专项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编制依据; b)工程概况; c)交通疏导原则; d)施工现场管理、围蔽标准及时限; e)交通安全组织设计方案; f)交通安全控制总体方案; g)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h)交通标志、标志设施设置: i)交通导流措施: j)施工车辆管理措施; k)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 1)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 m)交通疏解线路图及现场围蔽图。 2.2施工作业现场应设专职人员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协调车 安全通行。

    5.3.1作业者不得随意走出围挡区域,不应将施工机具和材料 置于围挡区域外。

    5.3.1作业者不得随意走出围挡区域,不应将施工机具和材料 置于围挡区域外。 5.3.2管道检测作业区域应设置工程车辆临时停放区、检测设 备放置区,各分区间距应不小于1m,其平面布置见本文件附录 D. 1 图 D. 1. 1。 5.3.3局部修复作业工作区域应设置作业车辆停放区、材料堆 放区和工器具设备放置区,各分区与围蔽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0.50m,其平面布置见本文件附录D.1图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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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应设置作业车辆停放区、材料堆放区、工器具设备放置 区、应急物资堆放区和废料堆放区,各分区与围蔽间的安全距离 不应小于0.5m; b)作业区域的布置、设施搁置应符合本文件附录D.1图 D.1.3的要求。

    5.4.1作业现场围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现场围蔽材质应选用交通锥与连接杆、标准密扣式 钢围栏(俗称铁马)、密扣式塑胶护栏、活动水马和标准塑料拉 伸式围蔽; b)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密扣式塑胶护栏、活动水马和 标准塑料拉伸式围蔽时,密排整齐,相邻单元间扣接牢固,临近 机动车道的围蔽必须设置夜间反光警示和导向标志

    5.4.2管道检测作业现场平面围蔽宜符合下列规定

    a)作业区:施工车辆、仪器设备在作业区宽度内居中摆放, 作业区两侧交通锥间隔不应小于0.5m,且作业区宽度不应超 过3.5m; b)过渡区内施工围蔽、标志与标志牌、交通锥的摆放布设 应符合本文件附录D.2的要求; c)开启的检查并上必须放置不锈钢(或钢质)防坠格栅, 以防止人员、工器具遗落和掉入待检测的检查井; d)检测作业的现场围蔽应符合本文件附录D.2图D.2.1~ 图D.2.4的要求。

    5.4.3修复作业施工围蔽平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作业围蔽区域应包括警告区、上游过渡区、作业区、 下游过渡区,应依次设置作业区距离标志、改道标志图、限速标 志、解除限速标志等交通指引标志牌; b)作业区应采用交通锥围挡,相邻交通锥之间采用伸缩连 接杆或警示带连接,间距不应大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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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现场施工作业区的围蔽长度应根据各种修复管段采用不 司工艺的实际需求情况设定,围蔽宽度不宜超过3.5m; d)警告区、上游过渡区、下游过渡区的施工围蔽、标志与 示志牌、交通锥摆放布设应符合本文件附录D.2的要求: e)修复作业的现场围蔽及交通疏导示意图,应符合本文件 衬录D.2图D.2.5~图D.2.8的要求

    6.1.1管道(渠)的临时封堵应根据管道(渠)的管径、理深、 材质、流向、流量等实际工况选择合适的封堵方式。 6.1.2管道(渠)封堵施工时,应先封堵上游,再封堵下游。 必要时应在封堵位置设置两道封堵;拆除封堵时,应先拆下游封 堵,再拆上游封堵。 6.1.3当管道上、下游有水压力差时,管道封堵方式应符合下 列规定: a)管径≥800mm时,宜采用充气管堵、墙体封堵、墙体封 堵与充气管堵组合的方式; b)管径<800mm时,宜在检查井下游封堵充气管堵, 6.1.4管道的封堵、导流方案应经管网运行管理单位批准,封 堵前应做好临时排水措施

    6.2.1采用充气管塞封堵管道(渠)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 规定: a)应检查充气管塞及配件的气密性,并应配备必要的备品 和配件; b)应检查压力表外观是否破损、指针是否归零,若发现损 坏后,新配置的压力表应与原表同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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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应检查充气管塞的牵拉绳及连接件的安全稳固及有效性; 当管径DN≥800mm时,充气管塞的牵拉绳应采用钢丝绳; d)应对封堵管口进行清理、检查,应达到无毛刺、无尖锐 物、无异物、无污泥的要求。

    a)充气管塞的迎水面应置于近并侧,背水面置于管道侧 (顺流封堵); b)当人员进入作业管道内作业时,必须在上游管道内设置 不少于两处充气管塞:当工作段处于主于管时,上游管段宜设置 双充气管塞加封堵墙的方式: c)充气管塞封堵的布设应符合图1所示。 6.2.3充气管塞牵拉绳宜采用钢丝绳,牵拉绳应牢固连接在检 查井并口上的受力杆(如H型钢、槽钢)上,牵拉绳应处于紧绷 状态,转角位设固定转角防护,配备的牵拉钢丝绳、固定绳装置 的配置可参考表4。

    同规格充气管塞与牵拉钢丝绳、固定

    6.2.4当现场条件不能采用顺流法时,封堵充气管塞可采用逆 流法封堵,且应按照图2所示要求设置对应的加固临时支撑 构件,

    图1充气管塞布设示意图 一充气管塞;2一墙体封堵;3一潜水污泵;4一高压气泵;5一临时固定装置 6一充气管和牵拉绳:7一连接法兰

    图2充气管塞临时加固支撑做法示意图 1一后背支撑杆(槽钢或工字钢);2一支撑过渡钢板(板厚t≥4mm);3一充气管塞;4一压缩空气泵;5一临时固定装置 6一充气管和牵拉绳:7一支撑杆件系统(采用可调节钢管):8一填充缓冲沙袋(暂按30cm厚考虑)

    图2充气管塞临时加固支撑做法示意图 后背支撑杆(槽钢或工字钢);2一支撑过渡钢板(板厚t≥4mm);3一充气管塞;4一压缩空气泵;5一临时固定装置: 6一充气管和牵拉绳:7一支撑杆件系统(采用可调节钢管):8一填充缓冲沙袋(暂按30cm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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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5封堵充气管塞的充、放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a)封堵充气管塞应按规定的压力充气,在使用期内应有专 人监护气压情况,低于规定气压应及时补气; b)拆除封堵充气管塞时应缓慢放气,放气时井下严禁人员 停留。

    6.2.6管道墙体封堵与拆除施工作业时应符

    a)根据封堵管道(渠)上游的水压和管径选择合适的墙体 厚度; b)砖砌封堵时,宜预埋一个或多个带开闭阀门的短管;砖 砌墙应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下井作业; c)拆除封堵前,应先开启阀门降低上游水位,待封堵墙的 上、下游水位平衡后方可拆除;放水过程中作业者不得在并内 停留。

    6.2.7管道沙袋围堰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选用防汛专用型沙袋、防水沙袋和尼龙编织袋式沙袋; b)根据封堵管道(渠)上游的水压和管径选择适合沙袋围 堰体的厚度; c)沙袋的封口应缝合牢固,上下左右互相错缝堆码整齐

    6.3.1导流管宜布置在远离行车道、人行道的区域,导流管布 置应平顺整齐,导流水泵和出水口架设应牢固可靠,并内应设置 消能设施,并口上方应有防坠栏栅。 6.3.2导流施工作业时,抽水检查井内水位不宜超过井室高度 导流水泵和导流出水口应有专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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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作业者在抵达作业现场时,必须穿醒目的带反光警示 志的工作服,在进行测点、测线、标记时,应加强对环境白 护,废油漆桶及废电池不得随意丢弃,严禁油漆桶在露天暴明

    7.2.1在连接设备之前需将电源关闭。 7.2.2使用电视检测(即CCTV)或声呐检测时,应将线缆盘 (车)固定,避免爬行器在管道内行进时拖动线缆盘(车)。 7.2.3使用潜望镜检测时,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无高压线等。 不得在雷雨大气使用设备;检测结束后镜头上移过程中应边收杆 边上提镜头,不应在镜头上提至地面后再收杆,收杆后避免连接 杆横向移动

    8.1.1当作业者进人排水管道内部作业时,应符合下列各 规定:

    8.1.1当作业者进入排水管道内部作业时,应符合下

    a)管径不得小于0.8m; b)管内流速不得大于0.5m/s; c)水深不得大于0.5m; d)充满度不得大于50%。

    a)井下切割时,应采用气动切割工具; b)在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需佩戴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8.2.1管渠清疏作业宜采用机动绞车、高压射水车、真空吸泥 车、淤泥抓斗车、多功能联合疏通车等设备。

    a)绞车移动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和作业者安全,机动绞车应 低速行驶,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载人; b)绞车停放稳妥后应设专人看守; )使用绞车前,首先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合格,绞动时应慢 速转动,当遇阻力时应立即停止,并及时查找原因,不得因绞断 钢丝发生飞车事故; d)绞车摇把摇好后应及时取下,不得在倒回时脱落; e)作业中应设专人负责指挥,互相呼应,遇有故障应立即 停车; f)绞车转动时严禁用手触摸齿轮、轴头、钢丝绳胶合板标准,作业者 身体不得倚靠绞车。

    8.2.3当采用高压射水车疏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作业气温在0℃以下时,应对作业设备采用防冻措施, 预防工作面结冻; b)射水车停放应平稳,位置应适当; c)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泵的开关是否灵敏,高压喷管、高压 喷头是否完好; d)高压喷头严禁对人和在地面加压喷射,换井位时必须停 止工作; e)冲洗管道时,将喷头送进管内后,操作人员方可开启高 压开关;从并内取出喷头时应先关闭加压开关,待压力消失后方 可取出喷头,启闭高压开关时应缓开缓闭; f)高压射水车工作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柜; g)高压管收放时,应在检查井内安放卡管器。 8.2.4当真空吸泥车进行卸泥操作时,应选地面坚实且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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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够高度空间的倾卸点,操作人员应站在储泥装置两侧。

    a)泥斗上升时速度应缓慢,防止泥斗勾住检查井或集水池 边缘; b)抓泥斗吊臂回转半径内禁止任何人停留或穿行。 8.2.6存在塌陷或空洞管段,不得用高压水流冲洗暴露的土体 8.2.7当管道直径>800mm时,可人工进入管内进行高压水射 流清洗,人工进入管内高压水射流作业应符合GB26148的有关 规定。 8.2.8管道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从检查井内排出,污物处 理应符合CI68的有关规定,污水应合规排放

    8.2.8管道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从检查并内排出电梯标准规范范本

    8.3翻转式原位固化法

    8.3.1修复作业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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