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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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汽车司机必须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后方可上岗。
3、沟槽边、作业点、道路口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4、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作业。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和进行机械吊装作业。
7、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9、作业前必须听取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作业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10、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严禁穿拖鞋。
11、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12、水中筑围堰时,作业人员必须视水深、流速情况穿皮衩、救生衣,并佩戴安全绳等防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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