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福建省住建厅 消防总队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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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建设[2011]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消防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规范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组织专家,研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问题,形成了《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消防总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消防总队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指导意见 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1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高层建筑的规模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等。 1.2消防车道: 1.2.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该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可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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