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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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2017-04-27 责任单位:青羊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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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菜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菜市场。 第三条 本标准所指菜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类、蛋禽类、果品、熟食、副食干杂等农产品和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 菜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 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类等设置销售区。 菜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经营单位。 第六条 菜市场建设除执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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