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设置社区组织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厅、警务室、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托)、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文体活动室、社区学校、捐赠站、室外活动场所等。有条件的可增设“爱心超市”等其他社区服务内容。提倡“一室多能、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川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二级)
测评
类别 序号 测 评 内 容 分
值 判定方法及增减分值 测评
分值
组织保证 组
织
领
导 1 社区对养老工作有安排,有专人负责;社区营造敬老氛围,涉老宣传活动扎实有效。 3 一项达不到标准
扣0.5分
2 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热心慈善助老公益事业;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团体和中介组织,积极发挥其为老年人服务的作用。 3 一项达不到标准
扣0.5分
3 大力提倡社会互助,发展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实现志愿者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党员、大学生等各类志愿者队伍不少于3支。 3 一项达不到标准
扣0.5分
4 “三无对象”和低保对象老年人应保尽保率100%,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准确率100%。 2 一项达不到标准
扣1....
-
市政管理
- 相关专题: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