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5041-2014 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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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本规范是现行行业标准《水电L程施I组织设计规范》 OLT5397施工导流部分的补充细化,用于指导水电工程施工导 流设计,规定了应遵循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和要求。 1.0.2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的施工导流设计。 1.0.3施工导流是为工程创造干地施工条件,按照预定方案将河 水通过导流泄水建筑物或束窄的河床导向下游的工程措施。施工 寻流应要善解决枢纽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挡水、泄水、蓄水等尚 题。对各期导流特点和相互关系,应进行系统分析,全面规划, 统筹安排。 1.0.4施工导流设计是水电枢纽工程总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选择枢纽布置、永久建筑物型式、施工程序和施工总进度的重 要因素。在设计中应充分掌握基本资料,全面分析各种因素,选 择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施工导流方案。 1.0.5施.L.导流设计的主要内容为: 导流方式及导流程序; 2 导流建筑物级别和洪水设计标准: 3 施导流水力设计: 4 导流挡水及泄水建筑物设计: 5 截流及基坑排水设计: 施T期通航: 7 施汇期度汛; 8 下闸蓄水及蓄水期下游供水设计。 1.0.6水力条件复杂或在施工期有通航等综合要求的水电工程, 应通过导流水工模型试验验证导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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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施工导流设计应收集的基础资料见附录A。 1.0.8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依靠围堰挡水的导流阶段标准血压,水流由导流泄水建筑物下泄
坝体筑高超过围堰堰顶高程坝体临时挡水阶段,洪水由导流 泄水建筑物下泄,坝体满足安全度汛条件
坝体挡水阶段,导流泄水建筑物下闸封堵,水库开始蓄水, 永久泄水建筑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
stageddiversion
在河床上分期分段利用围堰挡水,河水通过被束窄的河床 导流泄水建筑物下泄的导流方式。
2.0.5截流 river closure
截断河道水流,迫使水流导向预定通道的工程措施
施工截流中,垂直流向由河岸逐步推进抛投截流材料以拦截 水流的施工过程。
2.0.7 截流钱堤 closure dike
截流进占过程中形成的透水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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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之比可采用0.4~0.6,束窄后的河道设计平均流速不宜大子 原河床的抗冲流速。
3.0.5隧洞导流适用于河谷狭窄、地质条件充许的坝址;明渠
3.0.8当土石坝坝体难以在汛前全断面填筑至度汛高程时,
水、原水库泄水建筑物泄水的导流方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
可选择降低水库水位后枯水期围堰挡水的导流方式。 3.0.15对于导流泄水建筑物进出口位于不同河道的工程,应分析 论证施工期洪水对导流泄水建筑物出口所在河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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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导流建筑物系指枢纽工程施工期所使用的临时性挡水和泄 水建筑物。导流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 用年限和围堰工程规模划分为3、4、5三级,具体按表4.0.1的规 定确定。
表 4.0.1 导流建筑物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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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当导流建筑物按本规范表4.0.1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应以 其中最高级别为准。当列为3级导流建筑物时,应室少有两项指 标满足要求。 4.0.3规模巨大且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地位的水电工程,其导 流建筑物的级别及洪水设计标准,应经充分论证后报主管部门批 准。 4.0.4应根据不同的导流阶段(分期)按本规范表4.0.1划分导流 建筑物级别;同一导流阶段(分期)中的各导流建筑物的级别, 应根据其不同作用划分。 4.0.5下列情况下的导流建筑物级别可适当调整: 1施工期利用围堰挡水发电,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围堰级别 可提高一级。 2当4级、5级导流建筑物的地质条件复杂,或失事后果较 严重,或有特殊要求而采用新型结构时,其结构设计级别可提高 一级,但洪水设计标准不相应提高。 3当按本规范表4.0.1和上述规定所确定的级别不合理时, 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和施工导流阶段的不同要求,经过论证,予 以提高或降低。 4.0.6当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结合时,结合部分的结构设计 应采用永久建筑物级别标准。 4.0.7过水围堰应按本规范表4.0.1确定建筑物级别,表中各项指
4.0.2当导流建筑物按本规范表4.0.1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应以 其中最高级别为准。当列为3级导流建筑物时,应至少有两项指 标满足要求。 4.0.3规模巨大且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地位的水电工程,其导 流建筑物的级别及洪水设计标准,应经充分论证后报主管部门批 准。 4.0.4应根据不同的导流阶段(分期)按本规范表4.0.1划分导流 建筑物级别;同一导流阶段(分期)中的各导流建筑物的级别 应相提共不同作用划分
1施工期利用围堰挡水发电,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围堰级别 可提高一级。 2当4级、5级导流建筑物的地质条件复杂,或失事后果较 严重,或有特殊要求而采用新型结构时,其结构设计级别可提高 一级,但洪水设计标准不相应提高。 3当按本规范表4.0.1和上述规定所确定的级别不合理时, 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和施工导流阶段的不同要求,经过论证,予 以提高或降低。 4.0.6当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结合时,结合部分的结构设计 应采用永久建筑物级别标准。 4.0.7过水围堰应按本规范表4.0.1确定建筑物级别,表中各项指 标应以挡水期工况作为衡量依据。 4.0.8导流泄水建筑物的封堵体及贯穿防渗惟幕的施工支洞封堵 体是永久挡水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其级别应与永久挡水建筑物相 同;不贯穿防渗幕的施工支洞封堵体级别应与导流泄水建筑物 相同。 4.0.9导流泄水建筑物的进出口围堰或预留岩坎,其建筑物级别 可按5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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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导流建筑物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级别在表 5.0.1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各导流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相同, 以主要挡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为准。对导流建筑物级别为3 级且失事后果严重的工程,应提出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预案 和工程应急措施。对于大型工程,可在初选的洪水设计标准范围 内,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DL/T5397进 行施工导流标准风险分析。
导流建筑物洪水设计标准年(重现
5.0.2在下列情况下,导流建筑物洪水设计标准可选用本规范表 5.0.1中的上限值: 1 河流水文实测资料系列小于20年或工程处于暴雨中心区 2 采用新型围堰结构形式。 处于关键施工阶段,失事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4 导流工程规模、投资和技术难度用上限值与下限值相差 不大。 5.0.3 导流设计洪水流量一般采用天然洪峰流量经频率分析计算 确定。当洪水系列不小于30年时,经论证,也可采用实测流量资 料分析选用。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设计标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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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水库开始蓄水,且永久泄洪建筑 物尚未具备设计泄洪能力,应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按表 5.0.11的规定确定坝体度汛洪水设计标准。汛前坝体上升高度应 满足拦洪要求,惟幕灌浆及接缝灌浆高程应能满足蓄水要求
表5.0.11导流泄永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 洪水设计标准「年(重现期》]
在机组具备发电条件前、导流泄水建筑物尚未全部封堵完成时,坝体度派可不考虑 非常运用洪水工况。
1对于关然来流量情况下的水库蓄水,导流泄水建筑物下闸 的设计流量标准可取时段内5年~10年重现期的月或旬平均流 量,或按上游的实测流量确定;对于上游有水库控制的工程,下 闸设计流量标准,可取上游水库控泄流量与时段内5年~10年重 现期的月或旬平均流量之和。 2封堵工程施L期,其进出口的临时挡水标准应根据工程重 要性、失事后果等因素,在该时段5年~20年重现期范围内选定, 封堵施工期临近或跨入汛期时应适当提高标准。 5.0.16水库蓄水期河流来水保证率考虑发电、灌溉、通航、生态 流量、供水等要求和大坝安全超高等因素,在75%~85%范围内 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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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导流建筑物设计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结构简单。 6.1.2导流建筑物的规模应根据导流设计流量,结合地形地质条 件、枢纽布置、导截流要求、施工工期要求、通航要求、结构条 件、度汛及下闸封堵要求,以及与永久建筑物结合要求等因素,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堰前库容较大的工程,导流建筑物规模 宜考虑水库的调蓄作用。
6.1.3与永久建筑物结合的导流建筑物,结合部位应同时满足施
6.1.4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力学条件复杂、规模较大的导流
6.2.1围堰布置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条件、泄流、防冲、通航、 施工总布置等要求。
6.2.2围堰形式应按下述原则选
1安全可靠,满足稳定、防渗、抗冲的要求。 2构造简单,施工方便,易于拆除,尽量利用当地材料及开 挖渣料。 3堰基易于处理,堰体便于和岸坡或已有建筑物连接。 4能在预定的施工期内修筑到需要的断面及高程,满足施工 进度要求。 5与堰基地形、地质条件、堰址水文条件、堰体水力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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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适应。 6具有良好的技术经济指标。 6.2.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选用土石围堰、混凝土围堰、草土 围堰、浆砌石围堰、胶凝砂砾石围堰、框架填石围堰、钢板桩围 堰、钢围图框格围堰、叠梁围堰、竹笼围堰等形式。士石围堰可 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程开挖料,对基础适应性强,施工工艺简 单,应优先选用;混凝土围堰宜建于岩基上,有条件时宜优先选 用碾压混凝士围堰。 6.2.4 围堰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围堰设计导则》
6.3.I导流隧洞布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DL/T5195的有关规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1洞线选择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力学条件、枢纽布置、 施工、运行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2进、出口部位与上、下游围堰堰脚的距离应满足围堰防冲 要求,宜避开高边坡影响。 3有条件时宜与永久隧洞结合,其结合部分应同时满足永久 运行与施工导流要求。 6.3.2洞轴线与岩层层面、主要构造断裂面及软弱带宜大角度相 交;当洞线布置为曲线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5倍洞径,转角 宜小于60°,曲线两端宜设置不小于5倍洞宽的直线段。 6.3.3导流隧洞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和最小覆盖厚度,应根据地 质条件、隧洞断面形状及尺寸、施工成洞条件、内水压力、支护 (衬砌)形式、围岩渗透特性等因素分析确定。 6.3.4导流隧洞的进出口高程选择,除应满足导(截)流要求外, 尚需考虑施工方便、通航、泥沙淤积以及封堵条件等综合因素, 并满足泄流及出口消能防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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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导流隧洞进设置封堵闸门时,进水门可采用岸塔式、斜 坡式、竖井式及闸并式布置。进水口建筑物顶部高程及孔口尺寸 应结合闻门的安装条件、运行条件和下闸、挡水要求等因素综合 确定。进水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站进水口设计规范》 DL/T5398的有关规定。 6.3.6导流隧洞进、出口边坡的开挖坡度应结合地质条件经稳定 计算分析后确定。边坡支护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 I程边坡设计规范》DL/T5353的规定。 6.3.7导流隧洞出门的消能防冲措施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水 力条件、运行方式、下游水深和变幅、河床的抗冲能力、水流衔 接、消能防冲要求以及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6.3.8导流隧洞的横断面形式应根据水力条件、地质条件及与永 久建筑物结合的要求、施工方便等因素,经综合比较后确定。当 地质条件较好时,宜选用城门洞形。 6.3.9导流隧洞的衬砌范围、支护结构、计算方法、灌浆和排水布置 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工隧洞设计规范》DLT5195和《锚杆喷 射混凝士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在多泥沙河流上或 游河道有弃渣影响的高流速导流隧洞,应采取必要的抗冲耐磨措施 6.3.10洞内采用喷射混凝土支护结构时,设计流速宜小于12m/s, 当地质条件较好时,设计流速经论证可适当提高。 6.3.11导流隧洞结构设计应对施工期、运行期和封堵期三种工况 进行计算分析,各设计工况下的荷载组合应按表6.3.11规定采用,
6.3.5导流隧洞进『设置封堵闸门时,进水门可采用岸塔式、斜 坡式、竖井式及闸井式布置。进水口建筑物顶部高程及孔口尺寸 应结合闸门的安装条件、运行条件和下闸、挡水要求等因素综合 确定。进水口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站进水口设计规范》 DL/T5398的有关规定
6.3.6导流隧洞进、出口边坡的开挖坡度应结合地质条件经稳定
表6.3.11导流隧洞设计荷载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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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水人封堵体设计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隧狗设计规 范》DL/T519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封堵体的长度应结合地质条件和挡水水头特点,按承载力 极限状态法计算确定。对于水头超过100m的封堵体还应采用有 眼元法分析计算。 2温度控制设计标准应符金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重力坝设 计规范》NB/T35026的有关规定,并宜选用低热微膨胀混凝土。 3封堵体的形式应根据.1程地质条件、使用条件和施工条件 等综合选择,宜优先选用楔形,预留体型宜在过流前完成,流速 较高时宜对角棱台采取处理措施。 4应理设必要的安全监测仪器。 6.3.13对高流速的导流隧洞,为保证期封堵时顺利下闻,宜 对闸门门槽米取保护措施,
6.4.1导流明渠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泄量大,工程量小,力求与永久建筑物结合。 驾道少,避升滑坡、崩塌体及高边坡升挖区。 3 便布置进入基坑交通道路。 4进出距上、下游围堰堰脚应有适当距离,与围堰接头应 满足瑕蒸防洲要求。 5明渠中心线弯道半径不宜小于3倍明渠底宽,进出口轴线 与河道流方向的夹角宜小于:30°,避免泄洪时对.上、下游沿岸 及施工设施产生冲刷。 6.4.2明渠底宽、底玻、弯道和进、出口高程应使上、下游水流 衔接条件良好,满足导流、截流和施工期通航等要求。 6.4.3明渠的断面形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过流、通航、主 体建筑物结构布置和运行要求确定。 6.4.4明渠结构形式应方便后期封堵。应在分析地质条件、水力
6.4.4明渠结构形式应方便后期封堵。应在分析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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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基础上,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衬护范围和方式。应优先码 究不衬护的可能性,如需衬护,应通过对钢筋石笼、喷锚及混凝 土等衬护形式进行比选确定。当采用混凝士衬砌时,其衬砌厚度 应根据渠内水深、浮托力、渗透压力、脉动压力及钢筋锚固力等 因素确定。
定。边坡支护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边坡设计 规范》DL/T 5353 的规定。
6.4.6导墙宜与永久建筑物布置相结合。导(边)墙顶部高
宜低于与之相接的围堰顶部高程。导(边)墙基础宜置于基岩上。 6.4.7明渠的进、出口护岸,渠底前、后缘,下游出口等部位应 做好防冲、消能设计。设在软基上的明渠宜通过动床水工模型试 验,改善水流衔接和出口水流条件,确定冲坑形态和深度,采取 有效消能抗冲设施。 6.4.8明渠结构设计应对施工期、运行期和封堵期三种工况进行 计算分析,与永久建筑物结合部分还应考虑永久设计工况。 6.4.9有通航要求的明渠,应满足通航时的水深、水面宽度、比 降、流速和转弯半径的要求,并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验证。
6.5.1导流底孔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宜布置在近河道主流位置,以利于泄流顺畅 2宜与永久泄水建筑物结合布置。 3导流底孔宽度不宜超过该坝段宽度的一半。 4 应考虑下闸和封堵施工方便,
3导流底孔宽度不宜超过该坝段宽度的一半。 4应考虑下闸和封堵施工方便。 6.5.2导流底孔的设置数量、高程和尺寸应考虑截流、航运、坝 体度汛、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等要求进行综合比较选定。当导流 底孔和永久建筑物结合布置时,应同时满足永久和施工期运行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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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导流底孔的体型、水流流态和消能方式宜通过水工模型试 验确定。当底孔内发生高速水流时,应采取预防空蚀措施。进口 上缘和侧缘宜选用椭圆曲线。
验确定。当底孔内发生高速水流时,应采取预防空蚀措施。进口 上缘和侧缘宜选用椭圆曲线。 6.5.4底孔上方设有缺口或梳齿双层泄流时,应通过水工模型试 验验证,必要时采取预防空蚀破坏的措施。 6.5.5导流底扎的回填封堵应采用不低于项体同部位强度等级的 混凝土,并采取措施保证新老混凝士接合良好。 6.5.6对于高流速的导流底孔应研究过流体型和衬护方式,并对 门槽采取保护措施。 6.5.7导流底孔结构设计应考虑体型布置、坝体应力、水力条件 等因素对施L期、运行期和封堵期三种工况进行计算分析。 6.5.8高坝高水头底
6.5.8高项高水头底孔跨缝布置时应考虑相应的保护措施。
5.6坝体缺口、导流涵管及其他
6.6.1混凝土重力坝、拱坝等实体结构,在施工期可预留缺口或 梳齿泄流。高拱坝预留缺口应专门论证其挡水安全性。 6.6.2坝体泄洪缺口或梳齿布置应避免下泄水流冲刷岸坡。利用 未形成溢流面的坝段泄流,可经水工模型试验确定空蚀指数,当 空蚀指数小子0.3时,应采取掺气措施降低坝面负压值。高坝设 置缺口泄洪时,应妥善解决缺口形态、水流流态、下游防冲及过 流时引起的振动、过流面混凝土防裂等问题,并通过水工模型试 验验证,
未形成溢流面的坝段泄流,可经水工模型试验确定空蚀指数,当 空蚀指数小于0.3时,应采取掺气措施降低坝面负压值。高项设 置缺口泄洪时,应妥善解决缺口形态、水流流态、下游防冲及过 流时引起的振动、过流面混凝士防裂等问题,并通过水工模型试 验验证。 6.6.3堆石坝坝面施工期过流,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专门论证确 定坝体填筑高度、过流断面形式、水力条件及相应防护措施。 6.6.4导流涵管轴线宜顺直,其进口要求与导流隧洞(底孔)进 口要求相同。涵管内不宜发生明满流交替出现的流态。为避免出 现不均匀沉陷,坝内涵管宜全部或大部分坐落在基岩上。位于软 基上的涵管,应对管道结构和基础采取加固措施。为避免涵管产 生不均匀沉陷和温度应力引起裂缝,应分段设置伸缩缝
6.6.3堆石坝坝面施工期过流,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专门论证确
6.6.4导流涵管轴线宜顺直,其进要求与导流隧洞(底孔)进 口要求相司。涵管内不宜发生明满流交替出现的流态。为避免出 现不均匀沉陷,坝内涵管宜全部或大部分坐落在基岩上。位于软 基上的涵管,应对管道结构和基础采取加固措施。为避免涵管产 生不均匀沉陷和温度应力引起裂缝,应分段设置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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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房施工期不泄流。!房需要泄流时,应通过水工模型 试验确定泄流方式、泄流能力及相应防护措施。 6.6.6船阐不宜参与导流。确需过流时应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 临时保护措施,
7.1.1截流时段应全面分析工程所在河流的水文、气象条件,河 道天然径流量的变化规律,围堰施工及通航、工程形象面貌等因 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宣安排在汛后枯水时段退水期。寒 地区还应考虑气温变化及冰凌规律,宜避开河道流冰及封冻期, 通航河道应考虑减少对航运的影响。 7.1.2在截流设计中应考虑实际截流时段提前或推后时对截流各 项指标的影响,并应留有一定的余地,
7.2.1选择截流方案时应充分分析水文气象条件、流域特性、坝 址区及河床地形地质特点、施工条件、截流难度、河流梯级开发 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7.2.2截流多采用战堤法,宜优先采用立堵截流方式,在特殊条 件下,经技术经济分析后亦可采用立、平堵结合的截流方式,或 采用平堵截流、定问爆破、建闸法等其他截流方式。 7.2.3截流方式应在分析水力参数、施.1条件和截流难度、抛投 料数量和抛投强度后,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根据下列条件选择: 1当截流最大落差不超过4m和流量较小时,宜优先选择单 战立堵的截流方式。但龙门水流能量较大,流速较高,需制备特 殊抛投材料。 2当截流最大落差超过4m和龙口水流能量较大时,可采用 宽战双钱立烤截流方式,截流落差超过4m时官进行专门研究
7.2.4在河床覆盖层较厚、水较深的条件下,可采用先平堵护底, 后立堵合龙的平、立堵结合方案:在龙口水深较大时,可采用先 平抛垫底,后立堵合龙的截流方案。在具有架立浮桥或栈桥条件 时,可采用平堵截流方案;在导流明渠等河床底部光滑的条件下 截流时,可采用预先抛投材料形成拦石坎,后立堵截流的方案
7.3.1截流俄堤轴线应在综合分析地形、地质、截流方案、围堰 防渗轴线、主流流向、通航要求、龙口位置及交通条件等因素后 确定,并考虑战堤闭气、基础处理、堰体加高等要求。 7.3.2截流堤布置时应考虑与围堰防渗体的关系,为减小截流 时抛投料流失对围堰防渗工程施工的影响,俄堤轴线宜位于围堰 防渗轴线的下游。 7.3.3采用双堤截流时,各战堤之间的距离应根据龙口水力学 条件确定,使各堤分担落差较均衡,另外,应结合河道两岸地 形、交通和备料等情况综合确定。 7.3.4采用栈桥或浮桥平堵截流时,截流钱堤的布置及桥头两侧 应满足施工场地和运料的要求。 7.3.5截流堤的顶宽须满足截流抛投料运输和回车要求,截流 战堤顶高应考虑整个进占过程中不受洪水漫溢和冲刷,其安全超 高可取1.0m~2.0m
7.4.1龙口位置的选择应结合截流堤轴线的选择统一考虑,由 地形、地质、交通和水力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龙口宽度及位置 应遵循下列原则: 1龙口工程量小,保证预进占段裹头不易发生冲刷破坏。 2龙口位置宜置于河床水深较浅、河床覆盖层薄或基岩裸露 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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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口预进占堤布置应便于施工。 4应考虑进占堤头稳定及河床冲刷因素。 7.4.2龙口预留宽度除确保战堤裹头稳定、龙口合龙抛投工程量 适当外,主要根据龙口水力学条件确定,重要的工程应根据截流 模型试验成果来确定。
7.5截流进占程序及截流备料
设计图纸7.5.4截流抛投材料应遵循下列原则:
4截流抛投材料应遵循下列原!
1预进占段填筑料宜主要利用开挖渣料和当地天然料。 2截流备料总量应根据堆存和运输条件、可能流失量、战堤 沉陷等因素综合分析,并留有适当的备用量,备用系数可取1.2~ 1.5。上游梯级电站有条件控泄的工程,备用系数可适当降低, 3龙口段抛投大块石、钢筋石宠或混凝土四面体等特殊抛投 材料应考虑一定的备用量,备用系数宜取1.52.0。 7.5.5对于截流难度大,水力学条件复杂的工程应通过截流模型 试验确定水力学指标、抛投料粒径和龙口流失量,
减少龙口单宽流量可采取以下折
减少龙口单宽流量可采取以下措施: 有条件时加大泄水建筑物的分流量。
管道标准有条件时加大泄水建筑物的分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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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大俄堤的渗透流量,采用抛投稳定性好、透水性强的抛 投体,使钱堤尽草露出水面,以减少龙口流量。 3借助上游梯级电站的控制作用,在工程截流合龙阶段减小 下泄流量。 7.6.2降低龙口落差可采取以下措施: 1雍高龙口下游水位。 2彻底拆除影响泄水建筑物过水的进、出口围堰、岩坎或 岩塞。 3龙口前抛石分散龙口前落差。 7.6.3在龙口下游可增设拦石栅和拦石坎。 7.6.4在龙日抛投时,可用钢筋石笼、石串、块体串或栓锚大块 石等特殊材料抛投进占。 7.6.5合龙进占时,可采用上游挑角法或上、下游挑角法抛投进 占,以减少抛投料的流失。抛投方向一般应与堤轴线偏上游呈 定夹角,必要时应根据截流模型试验确定。 7.6.6若龙门段河床覆盖层抗冲能力低,可预先在龙口抛石、抛 钢筋石笼护底,以增大糙率和抗冲能力,降低截流难度。护底范 围可通过截流模型试验或参照类似工程经验拟定。立堵截流的α 堤轴线下游护底长度可按龙口平均水深的2倍~4倍取值,轴线 以上可按最大水深的1倍~2倍取值。护底顶面高程在分析水力 条件及护底材料后确定。护底宽度根据最大可能冲刷宽度确定。 7.6.7截流难度大的工程,为确保截流施工安全,应设置龙口流 速、水位、钱堤变位等必要的安全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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