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991.6-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6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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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防风固沙林适用于长城沿线风沙滩区
4. 2. 2 布置
农田防风固沙林应结合灌溉渠系和道路进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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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DB61/ T 991. 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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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4 林带走向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主林带宽度宜在5m~12m之间,其副林带宽度宜在2m~6m之间;在地多 其值可适当加宽
4.2.6.1农田防风固沙林的乔木行距宜为1m~3m,株距宜为1m~2m。
4. 2. 8 混交类型
长城沿线风沙区气候于旱、风沙危害严重,应采用乔灌带状混交或株间混交。
农田防风固沙林的林带结构一般采取疏透结构。
4.2. 10树种选择
4.2.10.1农由防风固沙林的树种选择应符合“适地适树、防护效益、经济效益”的原则,应注意减少 胁地,选择病虫害较轻,种源丰富且易于繁殖的树种,避免一个地区树种过于复杂或过于单一。 4.2.10.2农田防风固沙林的适宜的乔木树种主要有:杨树、旱柳、樟子松等;其适宜的灌木树种主要 有:紫穗槐、柠条、沙柳、沙棘、乌柳等。
4. 2. 11苗木质量
2.1农由防风固沙林的整地方法有全面整地、带状整地、穴状整地和鱼鳞坑整地等,应因地制 2.2农田防风固沙林的灌木林宜采用穴状整地。
4.2.12.2农田防风固沙林的灌木林宜采用穴状整地。 4.2.12.3在气候干旱地区,有条件时应提前整地、雨前整地、农闲整地;对于多年的农耕地或风蚀严 重地区,可以随整地随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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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风沙严重地区,农田防风固沙林的林带占地率应为10%以上;在一般风害区,农田防风固沙林的 林带占地率为3%~8%
4. 2.14其他要求
4.2.14.1农由防风固沙林的主林带和副林带交义处只在一侧留出20m宽缺口便于交通。 4.2.14.2在风沙危害严重区域,可在农田周边营造乔灌草结合的外围防护林体系。 4.2.14.3在风蚀严重的沙地,应建立人工沙障,同时应栽植能长期固沙的植物。起伏不平的沙丘下部 应采用直立式沙障,中腰采用直立式沙障结合平铺式沙障;流动沙丘应采用网格状沙障。沙障修筑应符 合GB/T16453.5的规定。
4. 3. 1适用条件
在黄土丘陵沟区、黄土塬梁沟区和陕南土石山区,可设置梯田坎防护林。在土地资源紧缺的 山区,不宜设置梯田埋坎防护林,可在梯田软上种草护。
4. 3. 2 布置位置
防护林应布置在梯田坎外坡离坎顶1/2~1/3处
4.3.3.1在陕北气候干旱地区,梯由坎高1m左右时,梯由坎防护林应栽植1行灌木;坎高1m以 上时,在坎中上部和中部应栽植2行呈“品”字型排列灌木;也可裁植1行小乔木或果树。 4.3.3.2在关中、陕南的雨水相对充足地区,当梯田的坎高低于1m时可平行密植梯田坎防护林;当 梯田的坎高为1m以上时可裁植2行灌木。
当梯田的坎高低于1m时,若梯田坎防护林为灌木则其株距应为0.5m,若为小乔木则其株距应为 0.5m~1.0m,若为果树则其株距应为1.5m~2.0m。当梯田的坎高大于2m时,若梯田坎防护林为灌木则 其株行距应为0.5m×0.8m。
4.3.6.1梯田坎防护林应选择护坡能力强、经济价值高、对田间农作物影响小的灌木树种和草本植 物,也可选择小乔木。 4.3.6.2在黄土区,梯田坎防护林的适宜树、草种有:紫穗槐、杞柳、桑、花椒、等灌木和黄花、 首等草种。 4.3.6.3在陕南浅山丘陵区,梯田坎防护林的适宜树、草种有:桑、金银花、茶等灌木和龙须草, 首猎等草种
4. 3. 7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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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2梯田埋坎的利用应与坎的维修养护相结合,以确保坎稳定、安全。
4. 4. 1 适用条件
护路护渠林适用于渠道与道路两侧岸坡上。
4.4.2.1护路护渠林应美观、整齐,并应尽量做到渠、路、树结合。在渠堤兼作道路或一侧为道路时 护渠林与护路林应统一营造。 4.4.2.2生产路与农渠、毛渠结合的可不植树,选种草本植物。
4.4.2.1护路护渠林应美观、整齐,并应尽量做到渠、路、树结合。在渠堤兼作道路或一侧为 护渠林与护路林应统一营造。
3.1护路护渠林的植树行数应视渠、路岸宽而定,一般种植1行~2行。田间道护路林单侧宽度 不得大于3m,对于一级田间道其值可适当放宽。 3.2若护路护渠林为乔木则其株行距应为1.5m×1.0m,若为灌木则其株行距应为(0.5m1.0m mo
4.4.4.1护路护渠林宜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相结合。 4.4.4.2通过山塬沟坡或风沙区的护路护渠林应以灌木纯林为主。当其上部为15°以上的陡荒坡时, 应沿等高线全面营造乔灌带状混交林;渠道堤岸下方应配置多行灌木。 4.4.4.3大型渠道与道路顶部两侧应各植2行乔木,内坡上部应栽植2行灌木或种植草本植物。
4.4.5.1护路护渠林应选择根系固土能力强、树干通直、树型美观、生长健壮,耐修剪、抗性和适应 性强,防噪声、防风沙,能长期稳定地发挥防护效益的树种。 4.4.5.2护路护渠林的树种中,乔木应以杨、柳为主;灌木应以杞柳、沙柳、紫穗槐、桑树为主
1.1护岸护滩林一般布设在河岸坡、陡岸边及近岸滩地以及中、小河流水浅流缓河段两岸。 1.2护岸护滩林应在护堤、护岸等工程措施的基础上营造,并应根据河道20年一遇洪峰流量标 何道行洪宽度。
若护岸护滩林为乔木林,则其株行距应为1.5m×1.5m;若其为灌木林,则其株行距应为1.0m×1.0
护岸护滩林一般采用乔、灌、草带状混交、行间混交或株间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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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岸护滩林宜选择深根性、根系发达、固持土壤、抗蚀能力强、耐水淹、耐盐碱的适生乔木和
4. 5. 6 其他要求
4.5.6.1在3m以下陡峭岸坡,应直接从岸边开始造护岸护滩林;在3m以上高陡坡上,应于岸边留出 2m后造护岸护滩林。 4.5.6.2在河流径流量不大、面积狭小的滩地上,应采用灌木分片、分段与水流方向垂直密集成行造 护岸护滩林。为避免被洪水冲毁,近河的一边应用碎石、沙土修筑成高、宽各0.5m的长加以保护。 4.5.6.3在滩地较长且河流流速较大时,应采用林带向上与水流方向呈45°交角,排成“雁翅形”造 护岸护滩林: a)湿润时,应每隔5m~10m筑高0.5m、宽1.5m~2.0m的带状土。土与水流方向应成45夹
a 湿润时,应每隔5m~10m筑高0.5m、宽1.5m~2.0m的带状土。土与水流方向应成45°夹 角,应在土埋两侧各插植1行~2行粗3cm~5cm、长1m2m旱柳或柳树枝条,其株行距应为 (1.0m~1.5m)×0.5m。并应在旱柳或杨树株间混植紫穗槐、杞柳等灌木,间铺设芭茅带。 b 干燥时,应每隔10m~20m挖深0.5m、宽0.3m~0.5m的立沟,立沟与水流方向应成45°夹角, 并应将粗3cm~5cm、长1m~2m带有侧枝的柳条斜插于沟内,条条相连接,顺沟摆好,侧枝弯 曲向上,稍露一定长度于地面,然后填土压实,沟间应种植芭茅。
5. 1.1 适用范围
护堤工程应以旧堤改造、堤防加固为主。
5. 1. 2 工程类型
护堤工程有均质土堤、砌石或混凝土防洪墙等。
5.1.3.1当河水流速小于2m/s时,可采用土堤防护;当河水流速为2m/s~3m/s时,可采用干砌石护 坡;当河水流速大于4m/s时,应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 5.1.3.2堤顶高度:堤顶高度为设计洪水位、风浪爬高与安全超高之和。其中,土堤的安全超高一般 取0.5m,浆砌石堤与混凝土堤的安全超高取0.3m。 5.1.3.3堤顶宽度:堤顶宽度应根据防汛、管理、施工、结构等因素确定。土堤的堤顶宽度一般不小 于2m~3m,防洪墙顶宽一般不小于0.6m~1.0m。 5.1.3.4结构形式:均质土堤应采用梯形断面,迎水面坡比应为1:2~1:3,背水面坡比应为1:1.5~ 1:2.5,堤身压实度不应小于0.90。砌石及混凝土防洪墙应根据地形、地质通过稳定计算确定,宜采 用重力式、半重力式、衡重式。 5.1.3.5堤基础:堤基应探明地质并对不良地质进行处理。基础埋深应满足河道防冲要求。
5. 2. 1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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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岸工程适用于小型河道易受波浪、水流冲刷,岸边塌陷的河段
5. 2. 2 工程类型
护岸工程主要有坡式护岸、坝式护岸、墙式护岸以及其他形式护岸,应因地制宜选用。
5.2.3.1坡式护岸可分为上部护坡和下部护脚。 5.2.3.2上部护坡的结构形式应根据河岸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活动情况,采用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 预制块、橡胶混凝土板、模装混凝土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2.3.3下部护脚部分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岸坡地形地质情况,水流条件和材料来源,采用抛石、石笼 柴枕、柴排、土工织物枕、软体排、模装混凝土排、混合形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当河水流速小 于5m/s时,可采用抛石护脚、柴枕护脚、柴排护脚等形式。抛石护脚的块石粒径一般为30cm~40cm, 抛石边坡应小于块石体在水中的临界休止角,一般宜缓于1:1.4~1:1.5;抛石厚度一般为40cm~ 100cm。在流速大于5m/s、岸坡较陡的岸段,多采用石笼护脚。石笼一般由铅丝或钢筋制作成网格笼状 物,内装块石、砾石或卵石。
5.2.4.1项式护岸有了坝、顺坝、磨盘坝等形式,坝式护岸应避免对河道沿岸造成不良影响。 5.2.4.2顺坝分为均质土坝、砌石坝两类。顺坝轴线方向应与河道主槽水流方向近似平行,或有微小 交角。
5.2.5.1对河道狭窄、临水侧易受水流冲刷、保护对象重要、受地形条件限制的河岸,宜采用墙式护 岸。 5.2.5.2墙式护岸的结构形式可采用直立式、陡坡式、折线式等。墙体结构材料可采用钢筋混凝土、 混凝土、浆砌石、石笼等,断面尺寸及墙基嵌入河岸坡脚的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河岸整体稳定计算 分析确定。在水流冲刷严重的河岸应采取护基措施。 5.2.5.3墙式护岸在墙后与岸坡之间宜回填砂砾石。墙体应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处应设置反滤层。在 水流冲刷严重的河岸,墙后回填体的顶面应采取防冲措施。 5.2.5.4墙式护岸沿长度方向应设置变形缝,钢筋混凝土结构护岸分缝间距可为15m~20m,混凝土、 浆砌石护岸分缝间距可为10m~15m,在地基条件改变处应增设变形缝,墙基压缩变形量较大时应适当 减小分缝间距。 5.2.5.5墙式护岸墙基可采用地下连续墙等形式,结构材料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其断面结构 尺寸应根据结构应力分析计算确定,
5. 2. 6 其他护岸形式
5.2.6.1护岸形式可采用桩式护岸维护陡岸的稳定、保护坡脚不受强烈水流的淘刷、促淤保堤。桩式 护岸的材料可采用木桩、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等。 5.2.6.2具有卵石、砂卵石河床的中、小河流在水浅流缓处,可采用码槎坝。槎坝可采用木、竹、 钢、钢筋混凝土杆件做码槎支架,可选用块石或土、砂、石等作为填筑料,构成透水或不透水的坝体 5.2.6.3有条件的河岸应采取植树、植草等生物防护措施,可设置防浪林台、防浪林带、草皮护坡等
6. 1. 1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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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头防护适用于黄土塬梁沟与渭北黄土台塬区,沟头上游有坡面天然集流槽,暴雨坡面径流 入沟头,引起沟头剧烈前进的地方。
6. 1. 2 一般规定
1.2.1沟头防护工程应以小流域为单元,与谷坊、淤地坝等其他沟整治理工程互相配合设置。 1.2.2当沟边有多处径流分散进入沟道时,应在修建沟头防护的同时,围绕沟边修建封沟。 1.2.3当沟头以上集水面积大于10hm时,应布设相应的治坡工程和小型蓄水工程,以减少地 汇集沟头
6.1.3沟头防护类型
沟头防护工程分为蓄水型与排水型两类。当沟头以上坡面来水量不大,防护工程可以全部拦蓄 益水型:反之,应采用排水型。
6. 1. 4防御标准
方护的防御标准应采用10年一遇3h~6h最大暴雨,
6.1.5.1蓄水型沟头防护来水量应按公式(1)
式中: 围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L 围长度,单位为米(m); H 围内蓄水深,单位为米(m); B 回水长度,单位为米(m); 地面比降,单位为百分比(%)
式中: V 围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L 围长度,单位为米(m); H 围内蓄水深,单位为米(m); B 回水长度,单位为米(m); 地面比降,单位为百分比(%) 6.1.5.3当来水量W大于蓄水量V时,应在围上游修建蓄水池;若地形条件允许,也可在第一道围 上游加修第二道乃至第三道围。各沟间距可用公式(3)计算:
i一一地面比降,单位为百分比(%) 6.1.5.3当来水量W大于蓄水量V时,应在围上游修建蓄水池;若地形条件允许,也可在第一道围 上游加修第二道乃至第三道围。各沟间距可用公式(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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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围间距,单位为米(m); H 高,单位为米(m); 1 地面最大坡度,单位为百分比(%)。 1.5.4排水型沟头防护设计流量应按公式(4)计算: Q=0.278KiF (4) 式中: Q一一设计暴雨径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 R 径流系数: 10年一遇1h最大降雨强度,单位为毫米每小时(mm/h); F 沟头以上集水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km)
6.1.6沟头防护结构
6.1.6.1蓄水型沟头防护
6.1.6.1.1沟头陡崖深度在10m以内时,应在沟头以上3m~5m围绕沟头修筑土,拦蓄坡面来水,制 止径流进入沟道。沟头陡崖深度大于10m时,围位置应距沟头5m以上。 6.1.6.1.2当沟头以上汇水面积较大,来水量大于蓄水量时,应在围上游距沟头10m以上处,修建 蓄水池(涝池),其容量为设计来水量与沟头防护工程拦蓄量之差。 6.1.6.1.3当围埋为土质梯形断面时,高应根据来水量确定且一般取1.0m,顶宽取0.5m,内外坡比 为1:1。
6.1.6.2排水型沟头防护
6.1.6.2.1当沟头陡崖(或陡坡)高差小于2.5m时,应修浆砌块石跌水,下设消能设施。 6.1.6.2.2当沟头为垂直陡崖且高差大于2.5m时,应采用混凝土板做成槽状,悬置于沟头陡坎上,使 坡面径流通过水槽排泄下沟。沟底应修消能设施,
6. 2. 1适用条件
谷坊工程适用于黄土丘陵沟、黄土塬梁沟壑、渭北黄土台塬、秦巴山地区,沟底比降在5%~10% 以上、下切剧烈发展的沟段。
6. 2. 2 一般规定
6.2.2.1谷坊工程应以小流域为单元,与沟头防护、淤地坝等沟整治理工程互相配合设置。 6.2.2.2谷坊应修建在谷口狭窄、工程量小、上游宽阔平坦、岸坡或沟底基岩外露、无孔洞或破碎地 层,没有不易清除的乱石和杂物,取用建筑材料比较方便的地方。 6.2.2.3应在沟底下切剧烈沟段系统布设谷坊群。谷坊群应根据沟底纵断面图,从下到上拟定每座谷 坊位置,下一座谷坊的顶部大致与上一座谷坊基部等高
6. 2. 3谷坊类型
谷坊分主谷坊、石谷坊、植物谷坊三类。主质沟道宜修建土谷坊;石料来源充足以及沟道水流冲 土石山区宜修建石谷坊:在有常流水的较小支毛沟上部土质沟床上,可选择植物谷坊。
6. 2. 5 谷坊间距
谷坊间距应根据谷坊高度、沟道比降确定,
6. 2. 6谷坊设计
6. 2. 6. 1土谷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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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土谷坊断面各尺寸应为:高度2m~5m,宽1.5m~2.0m,迎水坡比1:1.21:1.8 坡比1:1.0~1:1.5,详见表3。其中,坝顶作为交通道路时,应按交通要求确定坝顶宽度;在 迅速淤满的地方,迎水坡比可与背水坡比一致。
表3土谷坊坝体断面尺寸
2.6.1.2土谷坊的溢洪口应设在土坝一侧的坚实土层或岩基上,上下两座谷坊的溢洪口宜交错 洪口断面应按10年一遇洪峰流量采用公式4计算确定。当集水面积为10hm以下时,应取水深( 宽 1. 0m, 侧坡 1 : 1. 2 。
6. 2. 6. 2 石谷坊
3.2.6.2.1干砌石谷坊:坝高2m~4m,顶宽1.0m~1.3m,迎水坡比1:0.2,背水坡比1:0.8,坝顶 过水深0.5m~1.0m,不蓄水,坝后2a~3a淤满。 6.2.6.2.2浆砌石谷坊:坝高3m~5m,顶宽为坝高的0.5倍~0.6倍,迎水坡比1:0.1,背水坡比1 0.5~1:1。对较高的谷坊,应做坝体稳定分析。 6.2.6.2.3浆砌石谷坊的溢洪口一般设在坝顶,设计洪峰流量应按公式(5)计算:
式中: Q 设计洪峰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 M 流量系数(一般采用1.55); b 溢洪口宽度,单位为米(m); 溢洪口水深,单位为米(m)。
式中: Q 设计洪峰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s); M 流量系数(一般采用1.55); b 溢洪口宽度,单位为米(m); 溢洪口水深,单位为米(m)。
6. 2. 6. 3植物谷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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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3.1在沟已定谷坊位置,垂直水流方向挖沟密植柳杆(或杨杆),沟深0.5m~1.0m。 6.2.6.3.2柳杆(或杨杆)应选用直径5cm10cm、杆长1m~2m的活柳(杨)树干,每处谷坊应栽植 5排以上,排距应为1.0m,排内柳(杨)桩距应为0.3m~0.5m。 6.2.6.3.3柳(杨)杆插入土中深度应为0.5m~1.0m,露出地面高度应为0.3m~0.5m。 6.2.6.3.4在多排密植型谷坊修筑后,应将每排柳桩用柳条编织成篱芭,在排与排之间用块石或卵石 填入。
6. 2. 6. 4闻山沟
6.2.6.4.1秦巴山区的闸山沟工程布局、设计、施工方法应与石谷坊相同。 6.2.6.4.2闸山沟只宜修建在流域面积2.0km以下的沟道内。闸山沟之间应形成台地。 6.2.6.4.3闸山沟坝高2.0m以下时应修成直形坝;当坝高超过2.0m时,应垂直水流方向成弧形砌筑 号背向上游,内外坡比取1:0.2。 6.2.6.4.4闸山沟应在阴坡开挖排洪渠,其断面应按20年一遇的洪水频率标准设计。 6.2.6.4.5坝修成后,如要当年种植,应采取人工填沟平地,先将施工中剩余的石块填在沟底,再从 沟道两侧山坡取土填在上面,厚度应为50cm左右, 6.2.6.4.6沟台地内应分台修引水口。小洪水时,打开引水口使洪水进入沟台地;大洪水时,堵住引 水口使洪水经排洪渠排走。
淤地坝适用于黄土丘陵沟繁与黄土境梁沟区。
6.3.2.1淤地坝按坝高、库容、淤地面积三项指标,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凡符合三 任何一项,即可确定其类别,详见表4。
表4淤地坝分类指标表
6.3.2.2大型淤地坝修在集水面积3km~5km主沟的中下游或较大支沟下游,一般由坝体与放水建筑 物“两大件”组成。 6.3.2.3中型淤地坝修在1km~3km的较大支沟下游或主沟上、中游,多数由坝体与溢洪道或坝体与 放水建筑物“两大件”组成。 6.3.2.4小型淤地坝修在1km以下的小支沟或较大支沟的中、上游,一般由坝体与溢洪道或坝体与放 水建筑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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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应以小流域为单元,从主沟到支沟,从上游到下游,根据不同地形和比降,结合防洪灌溉、 拦泥淤地、排水防碱和生产利用,全面布设大、中、小型淤地坝,并在适当位置布设小水库和治沟骨干 工程,以最大发挥综合效益。 6.3.2.6已成淤地坝布设不合理时,应根据洪水、泥沙、地表常流水等情况,对现有淤地坝进行调整、 改造,新修或加固配套增加库容,保证坝系安全运行。 6.3.2.7在沟道梯级建坝时,下坝淤积末端与上坝下游坝脚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该两者距离小型坝 应取20m~50m,中型坝应取50m~100m,大型坝应取100m~200m。 6.3.2.8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工程不包括淤地坝工程兴建,一般只根据需要进行维修加固。 6.3.2.9在陕北沟道整治项目中,可修建少量的小型淤地坝。小型淤地坝的设计洪水重现期应为10 年(P=10%)~20年(P=5%),校核洪水重现期应为30年(P=3.33%)。
6.3.3.1应根据不同淤地坝坝型设计洪水标准确定坝高及土坝断面。 6.3.3.2沿背水坡上延,在上游淤土面上顺坡斜贴一层新坝体。对原坝高大于10m的淤地坝,加高时 立在原坝体上预留1.0m~1.5m宽马道,以便行路和排水。淤土部分的基础处理,应挖深0.3m,素土回 填后夯实。 6.3.3.3若原坝址受地形、淹没等条件限制而不宜加高时,应在上游淤土面上另建新坝。
6.3.4土坝坝身加固
6.3.4.1干裂缝处理:应将裂缝口土料翻松,重新夯压密实,对较大裂缝夯实处理后,应在表面铺盖 20cm沙土保护层, 6.3.4.2沉陷缝处理:对于宽大于2m,深3m5m的表面裂缝,沿裂缝开挖成梯形断面槽,槽底宽0.5m 以上,边坡1:1,开挖深度应超过裂缝深度0.5m1.0m,槽长挖至裂缝两端1.0m。沟槽挖好后回填, 干容重应达到原设计标准。 6.3.4.3对裂缝较深、数量较多或开挖回填有困难的坝体,应采用灌浆处理。灌浆钻孔沿坝轴线成直 线或沿坝轴线两侧呈梅花形布设,深度应超过裂缝深1.0m~2.0m。制作泥浆土料中粒径小于0.005mm 颗粒含量应在20%~30%范围内。土料制作泥浆时,应将土料中石子、杂草等杂物清除干净,浆液稠度 的水土质量比应控制在1:1.5。 6.3.4.4对坝体宽度不够的,应将下游坝坡削成阶梯形,按坝体设计宽度要求,用原筑坝土料相同的 土料进行加宽熬坡
3.4.3对裂缝较深、数量较多或开挖回填有困难的坝体,应采用灌浆处理。灌浆钻孔沿坝轴线 或沿坝轴线两侧呈梅花形布设,深度应超过裂缝深1.0m~2.0m。制作泥浆土料中粒径小于0.00 粒含量应在20%~30%范围内。土料制作泥浆时,应将土料中石子、杂草等杂物清除干净,浆液 水土质量比应控制在1:1.5。 3.4.4对坝体宽度不够的,应将下游坝坡削成阶梯形,按坝体设计宽度要求,用原筑坝土料相 料进行加宽帮坡。
3.4.4对坝体宽度不够的,应将下游坝坡削成阶梯形,按坝体设计宽度要求,用原筑坝土料科 料进行加宽帮坡,
6.3.5坝体滑坡处理
铺土夯实,干容重应达到原设计标准。 6.3.5.2对坝下压有泉眼或坝体与岸边结合部引起的滑坡,应铺设斜式反滤体,将泉水(渗水)导出 坝体后再填土补坡,干容重应达到原设计标准。反滤体物料级配应按SL189的规定执行。反滤层的顶 端,应高出最高洪水位时浸润线的可能逸出点以上0.3m。
6.3.6坝基渗漏处理
对因坝基表层未处理好引起的渗漏,应在迎水坡脚挖一个深1.0m~2.0m、宽2.0m左右的截 粘土夯实。 对因透水层较深引起的坝基渗漏,应从土坝迎水坡起,沿坝底加做粘土覆盖,分层夯实。覆 为蓄水深度的1/10,长度应达到最大蓄水深度的3倍以上。
6.3.6.1对因坝基表层未处理好引起的渗漏水利技术论文,应在迎水坡脚挖一个深1.0m~2.0m、宽2.0m左右的截 水槽,用粘土夯实。
DB61/ T 991. 62015
6.3.6.3应在将坝后淤泥清除干净后铺0.3m~0.5m的粗沙层,沙层外埋排水管,其上铺0.2m~0.3m 碎石垫层,再铺一层沙防淤。
6. 3. 7 坝身渗漏处理
对于因筑坝土料透水性强或施工质量引起的渗漏,应采用斜墙法处理,防渗墙顶宽应为0.2m~0.3m, 底宽应不小于最大蓄水深度的1/10
TZZB标准规范范本6.3.8坝端渗漏处理
6.3.8.1对于因坝体与坝端结合不好引起的渗漏,应沿坝端与山坡结合处开挖沟槽至渗漏处,用粘土 夯实。 6.3.8.2若山坡洞穴与坝内水相通,应将其堵塞;若洞穴与坝内水不通,应采用排水沟或排水管,将 水导出坝体外。 6.3.8.3对于因山坡裂缝引起的渗漏,应用石灰沙浆或水泥沙浆灌注,待沙浆凝固后用粘土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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