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92-2011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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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构造物及泥浆处理等,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构造物及泥浆处理等,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与设计废水处理方案:根据场地大小及地形条件, 可采用自然沉淀法或絮凝沉淀法。 2确定废水处理流程:根据废水处理目标及泥沙沉降特性, 明确进水、泥浆沉淀构筑物或设备、药剂添加、出水、泥浆干化 清理等工艺流程。 3进行构筑物或设备布置:包括废水沉淀池或成套设备 泥浆脱水、转运、堆存场地等。 4沉淀构筑物和设备设计:根据废水处理水质要求及泥沙 沉降特性,宜设置一级沉淀或二级沉淀。必要时,在第一级沉淀 池前可设沉沙池或细砂回收装置。泥浆沉淀可选用旋流式污水净 化等成套设备、辐流式絮凝沉淀池、平流式沉淀池等处理。应明 确构造物规模、设备类型、废水处理量,絮凝剂的类型、药量、 浓度要求,配套水泵、电器设备等。 5泥浆处理:场地较小时宜采用机械脱水,应明确设备类 型,处理方式,处理量及处理要求等。场地较大时,可采用泥浆 干化场。泥浆经排水后,应采取收集、转运和堆存措施。 2.4.4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宜采取沉淀处理,设计内容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根据拌和系统位置和地形条件布置沉淀池。 2泥浆沉淀可选用简易平流式或竖流式沉淀池处理。 3根据废水量、泥浆负荷等参数确定沉淀池规模、容积、 沉淀时间、泥浆量等。 4对碱性废水应加酸性物质中和,并提出选用的药剂、数 量及搅拌方法。 5泥浆沉淀后应及时清理,宜采用自然干化场或集中处理 的方法对泥浆进行处置。 2.4.5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修理系统废水可采用成套油水分离 装置或隔油池处理。 1对场地小,含油废水处理量大,处理效果要求高时,宜 采用油水分离装置,应明确处理工艺、构筑物和设备类型、规格
及废油回收和清淤等措施。 2废水处理量较小时,宜采用隔油池处理。应提出排除废 油的设施、处理方式,废油收集后的处理措施。 2.4.6基坑水可采取沉淀后抽出外排处理广场标准规范范本,应提出抽水设施类 型、排水能力、泥沙沉淀时间。需加速沉淀时,可加絮凝剂。基 坑水经沉淀后外排应符合有关规定。
2.4.7隧洞及地下厂房废水处理宜采用清污分流措施,将岩石
2.4.7隧洞及地下厂房废水处理宜采用清污分流措施,将岩石 裂隙水与施工生产废水分流。对生产废水,应明确开挖过程悬浮 物和石油类废水的处理和后期灌浆对碱性废水的处理过程。采用 炸药进行爆破时,应说明综合处理工艺及效果,
2.4.8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并针对
1规模较小且分散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采用地理式污水 处理系统等成套处理设备、污水净化沼气池、化粪池处理,应提 出处理容量和构筑物型式、规模、污泥定期清运及处置措施。 2规模较大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可采用活性污泥法,氧化 沟、生物滤池等工程或设施处理,应明确处理水量、水质要求, 提出工程平面总布置,处理工艺,构筑物及相关设备,处理容量 及效果,污泥处理的设施及处置措施。 2.4.9工程运行期管理机构及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宜采用生活 亏水成套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设施及设计要求可根据处理规模,
2.4.9工程运行期管理机构及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宜采用生活
2.5地下水水位降低减缓措施
2.5.1地下水水位降低减缓措施应针对施工基坑排水和工程防 (截)渗等对地下水用户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经技术经济论证, 采取减缓周边地下水位降低的措施。
2.5.1地下水水位降低减缓措施应针对施工基坑排水和工程冈
2.5.3减缓工程防渗或截渗对地下水水位降低影响可采
源地改造、寻找替代水源措施。 2.5.4灌浆防渗措施应根据基坑大小、深度,明确防渗工程 规模。 2.5.5原水源地改造措施应明确改造方式和工程量。 2.5.6替代水源措施应明确替代水源方式、水源选址、工程 量等。 2.5.7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时,可采取寻找水源进行灌溉的措 施。灌溉措施设计,应选择水源,进行工程布置,提出灌溉方
2.5.7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时,可采取寻找水源进行灌溉的措
施。灌溉措施设计,应选择水源,进行工程布置,提出灌溉 式、灌溉时间、工程量。
3.1.1陆生植物保护应对珍稀、频危、特有植物、古树名木、 天然林、草原等进行重点保护,采取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等 措施。
措施。 3.1.2就地保护措施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生态学特性、数量、分 布、生长情况等,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避让、围栏、警示等措 施。围栏措施应确定位置、长度、型式、规模、工程量等。 3.1.3迁地保护措施应根据受保护对象的生态学特性,分析立 地条件,采取移栽、引种繁殖、保存物种种质、建立植物种子库 等措施。 1移栽措施应确定移栽的种类、数量、时间、位置、工程 量及栽培管理。必要时,可先进行移栽实验。 2引种繁殖栽培应确定引种的种类、采种方式、种子处理 方式、播种方法、移栽苗木规格、整地方式、工程量和后期栽培 管护方案等。 3保存物种种质和建立植物种子库应明确保护对象,采集 地点、时间、数量、贮存方式及技术要求等。 3.1.4森林及草原保护措施应根据受工程影响的特点,采取优 化林草品种,改善灌溉设施,修建围栏和实施草场轮牧等措施
3.2.1陆生动物保护应对珍稀、频危和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 动物及其栖息地、繁殖地和迁移通道等进行重点保护,采取就地 保护或迁地保护措施。
3.2.1就地保护措施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特性,提出保护范围: 采取避让栖息地、活动通道和建立动物救护站等措施。
采取避让栖息地、活动通道和建立动物救护站等措施。
3.2.3迁地保护措施应根据保护对象的生态学特性,提出建设
迁移通道、建立新栖息地、进行人工繁殖等措施。 1迁移通道设计应明确保护对象,确定迁移路线、食物和 饮水补充点,提出工程布置、建筑物型式、规模、工程量及管理 措施等。 2新栖息地设计应明确保护对象、食物来源和饮水水源、 物种生态习性,确定新栖息地位置、规模、布置型式、工程量和 管理措施等。 3.2.4施工区陆生动物保护临时措施应包括设置警示牌,进行 观测、望、监控等措施。
3.2.4施工区陆生动物保护临时措施应包括设置警示牌,进行 观测、望、监控等措施。
3.3.1水生生物保护应对珍稀、频危、特有和具有重要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水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鱼类产卵场、索饵 场、越冬场,以及洄游性水生生物及其洄游通道等重点保护
3.3.2水生生物保护主要包括生境保护和物种保护。生境保
宜采取生态需水保障、分层取水工程措施、鱼类产卵场保护等措 施;物种保护宜采取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拦鱼设施、底 栖生物修复等措施。
3.3.3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宜通过工程合理调度,修建泄流设
施保障生态基流、敏感生态需水量及生态水文过程。生态与环境 需水量保障措施设计应符合2.1节的规定。工程影响产漂流性鱼 类繁殖,可结合工程调度措施,提出下泄一定流量和涨水过程及 鱼类产卵要求。
程措施应符合2.3.2条的规定。在低温水域引进冷水性鱼种,应 分析生态安全性,明确引进鱼种的种类、生态习性、养殖方式和 规模
3.3.5产粘性卵鱼类繁殖场所保护,宜根据鱼的种类及生态习 性,采取种植水草、铺设砂砾、卵石等产卵基质维护和修复措
性,采取种植水草、铺设砂砾、卵石等产卵基质维护和修复
施,明确产卵基质修复的类型、范围和材料等。 3.3.6过鱼设施包括鱼道、鱼闸、升鱼机、集运鱼船等。过鱼 设施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坝高、水文条件、河道地形和过鱼对象及 生态习性等,经方案比选论证后确定。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确定过鱼对象,明确主要、次要过鱼鱼种,鱼体大小、 数量,上溯能力、时间、活动水层等。 2鱼道设计,应根据鱼类适宜的上溯流速、水深等水动力 条件选定鱼道方案,进行鱼道总体布置;选择和设计鱼道进口形 态,诱鱼、导鱼、集鱼设施和鱼道池室、鱼道出口、鱼道附属设 施,提出鱼道的运行管理要求。 3鱼闸、升鱼机、集运鱼船设计,应根据过鱼对象和工程 特点,确定设施型式、入口、出口、诱鱼、集运方式、建筑物规 格及设备等。 4过鱼设施应参照有关技术标准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和周 围环境相协调
3.3.7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增殖鱼类的种类、放流规模。 2制定鱼类增殖放流方案,进行放流站选址、总体布局。 3工程设施及生产设计包括鱼池(亲鱼池、催产池、孵化 地、鱼苗培育池)、配合饲料和加工设备、附属设施等。 4建立水质监测、亲鱼和鱼苗观察等试验设施。 5人员培训与放流站运行管理。 3.3.8引水建筑物和溢洪道等建筑物前设置拦鱼设施,应根据 拦鱼对象、水文条件和建筑物特点,明确拦鱼设施型式。 1电拦防鱼设施设计:应确定防鱼对象,选择和布置拦鱼 断面、电拦仪器设备,设计电栅结构、电极、导线及连结方式, 明确运行管理要求等。 2网拦防鱼设施设计:应明确断面布置,确定网具、网目、 网线、网片、网索的规格及用量,布设底环、岸墩等。
3.3.9河道、湖泊底泥疏浚区,底栖生物和水生植物保护,宜 采取栖息地修复、引进和培育适生软体动物、节肢动物等措施。 3.3.10其他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应根据物种及生态特性、影 响程度和范围、区域水环境状况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明确实施 地点、布局及相关设施等,
3.4.1湿地生态保护包括湿地与河湖水系连通性的维护、湿地 生态水量的保障、重要生境的保护和修复等,应根据工程影响和 保护需求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 3.4.2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湿地补水工程、重要生境生态修复工 程等;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制定保护制度、水量调度方案、监测 监控方案等,
3.4.1湿地生态保护包括湿地与河湖水系连通性的维护、湿地 生态水量的保障、重要生境的保护和修复等,应根据工程影响和 保护需求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
3.4.2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湿地补水工程、重要生境生态修复工 程等;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制定保护制度、水量调度方案、监测 监控方案等。
3.4.3湿地生态水量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水量调度方案和补水
程。补水工程主要包括堤坝、渠道、管道、闸阀等,设计应明石 工程类型、布置、规模等。
3.4.4重要生境的保护和修复措施应明确保护的
4.1.1大气环境保护设计应针对环境敏感对象,对工程施工产 生的大气污染采取防治措施,控制主要污染源,防治主要污染 物。污染物排放应按GB16297规定执行。 4.1.2大气污染防治效果应满足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 能区及保护目标要求,措施设计应执行GB3095的规定和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标准
4.2.1粉尘污染防治对象主要包括施工交通运输扬尘或粉尘、 施工场地粉尘、砂石料生产系统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爆 破和钻孔粉尘、临时堆土(料)粉尘等。
施工场地粉尘、砂石料生产系统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爆 破和钻孔粉尘、临时堆土(料)粉尘等。 4.2.2控制施工交通运输扬尘或粉尘措施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道路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措施,提出洒水频次、 时间和工程量。 2当施工道路扬尘量大,洒水难以达到降尘效果时,宜对 路面进行硬化,明确硬化路面路段和质量要求。 3当施工运输车辆通过的路段分布有居民区、学校、医院 等环境敏感目标时,应进行重点保护,降低车辆速度,对运输的 散状物采取防止洒落措施,明确选用材料和数量。
4.2.2控制施工交通运输扬尘或粉尘措施设计应包括下列内空
1选择低粉尘的爆破技术预防、控制粉尘浓度。 2对爆破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时,应明确配备的酒水设 施、洒水范围等。 1.2.4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宜采取人力车或小型机动车酒水降 尘,应明确洒水工具名称、数量和洒水场地范围。
尘,应明确洒水工具名称、数量和洒水场地范围。
4.2.5对工程临时堆土、物料等各类散状物质产生的粉尘宜采 取遮盖、围挡等措施,应明确遮盖、围挡的方式、材料及工 程量。 4.2.6砂石料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楼生产系统应提出生产工 艺、设备的除尘、降尘要求。
4.3.1施工运输车辆宜装置催化净化器,提出设备类型、清洁 能源要求。
4.3.2施工生活营地燃料宜采用清洁能源,燃煤宜采用低硫优 质煤。
4.4.1对施工开挖污染底泥散发的臭气应进行监测,根据臭气 成份和级别采取相应的除臭措施。臭气污染治理效果应满足GB 14554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
14554有天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 4.4.2臭气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应明确散发臭气底泥的数量、处
4.4.2臭气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应明确散发臭气底泥的数量、处
5.1.1声环境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工程影响范围的噪声敏感目标、 施工营地和办公生活区等。 5.1.2噪声污染防治宜采取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和 敏感目标保护等措施。 5.1.3噪声污染防治效果应满足GB3096有关声环境质量功能 区的规定。噪声控制措施设计应执行GB12523的规定和环境影 向评价文件确定的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应执行GB10070 标准。
5.2施工机械和加工企业噪声控制
5.2.1施工机械和加工企业的噪声控制,应针对敏感目标,提 出调整噪声源位置、封闭噪声源、阻隔噪声等措施。 5.2.2施工机械和加工企业噪声源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机械和辅助企业应利用低噪声设备、工艺和材料。 2当施工区周边有噪声敏感目标时,应限制施工机械工作 时间。 3混凝土拌和楼、骨料制冷系统、空压站运行宜采取封闭 方式。 4对砂石料筛分系统的振动筛等噪声强度大的设备宜安装 隔声罩,对传送带宜安装消声器。 5.2.3施工期或运行期高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噪声源强度特 性、敏感对象,采取隔声措施控制噪声传播。 1设置隔声屏应明确隔声屏类型、规格、材质、结构和服 务年限。 2施工期高噪声作业区的施工场界外围宜采用可拆卸、能
够重复利用的隔声屏。 3运行噪声超标的泵站、电站等,建筑物应采用隔音设计 或设置服务年限长、材质好、降低噪声效果好的隔声屏。 5.2.4噪声敏感目标的保护可设置隔声墙、隔声窗、封闭式阳 台等隔声设施
5.2.5振动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采用具有减振功能的设备,振动的机械与地表之间设 置减振台等措施。 2在振动工程场界与敏感目标之间开挖减振沟或建设减振 墙等措施,设计应明确减振沟、减振墙位置、宽度、长度、工程 量等。 5.2.6当工程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搬迁受噪声或振动影响 创成口标一沉江 工
的敏感目标,设计应确定敏感目标搬迁的位置、搬迁数量
5.3施工交通噪声控制
5.3.1施工交通噪声污染可采取调整运输线路,控制车速、鸣 笛、行车时间,设置声屏障,道路养护和车辆维护,敏感点搬迁 等控制措施。 5.3.2调整运输线路时,应明确调整后运输线路位置、长度、 工程量等。 5.3.3应明确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行车速度的路段、控制鸣笛路 段和行车时间。
5.3.1施工交通噪声污染可采取调整运输线路,控制车速、鸣 笛、行车时间,设置声屏障,道路养护和车辆维护,敏感点搬迁 等控制措施。
5.3.4敏感且标距强噪声源较近,环境噪声超标时,宜设置声
异障。应根据噪声源位置、屏障与敏感目标的位置以及屏障服务 手限,确定声屏障的类型、长度、高度、材质、结构等。 1永久公路边宜采用使用年限长、材质好、外形美观、降 噪效果好的声屏障。 2施工临时道路边可采用可拆卸式、重复利用的隔声屏
绿化林带设计应明确绿化带的宽度、长度和树种
5.3.6施工交通噪声敏感目标的保护设计应符合5.2.4条白
5.3.6施工交通噪声敏感目标的保护设计应符合5.2.4条的 规定。
规定。 5.3.7经方案比选,对永久道路边噪声影响严重的敏感对象可 采取搬迁措施,设计应明确敏感对象数量和搬迁位置。
5.3.7经方案比选,对永久道路边噪声影响严重的敏感对象
5.4.1爆破噪声控制措施设计应针对敏感目标位置、距离,根
5.4.1爆破噪声控制措施设计应针对敏感目标位置、距离,根 据岩石特性、爆破工程量和环境保护要求,选用延时爆破、微差 公动爆破等低噪声爆破技术。
松动爆破等低噪声爆破技术。 5.4.2施工爆破应针对敏感目标位置、距离,确定合理的爆破 时间,避免夜间、午间爆破。
5.4.2施工爆破应针对敏感目标位置、距离,确定合理的爆破
施工漆破应针对敏感日标位直、距离,确定合理的爆破 时间,避免夜间、午间爆破,
6.4.1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危险废物对象,复核 危险废物种类、分布和数量。
4.1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危险废物对象,复核 险废物种类、分布和数量。 4.2应按GB18597、GB18598等有关危险废物处理规定 出堆存方式和外置方室
6.4.1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
6.4.2应按GB18597、GB18598等有关危险废物处理规定
7.1.1土壤环境保护内容应包括土地退化防治和底泥污染防 治等。 7.1.2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应明确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配置、 布局、规模和管理方案。 7.1.3对工程临时占地造成的土壤质量下降,应提出恢复和提 高土壤质量及合理利用措施。
7.2.1土地退化防治措施内容应包括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 减化防治等。 了.2.2土壤潜育化和沼泽化防治措施应包括工程、生物和管理 措施。 1工程措施应明确防渗、排水工程的位置、布局、规模、 工程量等。 2生物措施应提出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作物种植结构 与耕作方式等。 3管理措施应明确灌溉方式、灌溉定额、整地方式等。 7.2.3土壤盐碱化防治措施应包括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 1工程措施包括防渗、截渗、排水等措施。防渗措施应 明确工程型式、规模和工程量等。截渗、排水措施应明确采用 明沟、暗管、机井等工程型式,提出工程布局、规模和工程 量等。 2生物措施宜提出适宜盐碱地种植的树种或草种、整地方 式、幼林抚育等。 3管理措施应明确控制地下水位、合理灌溉等管理方式。
7.2.1土地退化防治措施内容应包括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 碱化防治等。
7.2.1土地退化防治措施内容应包括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
1工程措施应明确防渗、排水工程的位置、布局、规模、 工程量等。 2生物措施应提出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作物种植结构 与耕作方式等。
1工程措施包括防渗、截渗、排水等措施。防渗措施应 明确工程型式、规模和工程量等。截渗、排水措施应明确采用 明月沟、暗管、机井等工程型式,提出工程布局、规模和工程 量等。 2生物措施宜提出适宜盐碱地种植的树种或草种、整地方 式、幼林抚育等。 3管理措施应明确控制地下水位、合理灌溉等管理方式
7.3.1应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污染底泥的性质、 数量、污染途径等,确定底泥的处置方式。 7.3.2底泥后期用作农地和林地的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 清淤底泥用于农田应符合GB4284的规定。 7.3.3底泥处置采取覆土措施时应明确覆土位置,清洁土质量、 来源、厚度、数量。 了.3.4底泥处置采取防渗措施时应确定防渗范围、深度、工程 量等。
8.1.1人群健康保护宜以防治工程建设引起环境变化带来的传 染病和地方病传播和流行为目标。 8.1.2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应包括检验检疫、疾病防治、卫生清 理、饮用水安全和管理措施等。 8.1.3施工场地卫生清理,应根据清场后的土地用途提出场地 平整、环境卫生、污染物清理等措施设计
8.2.1应落实工程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实施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 的机构。
8.3.1人群健康保护宣传计划应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对象、宣 传形式、宣传时间等。
1血吸虫病防治设计应按照SL/Z318的要求,提出杀灭 钉螺和改造钉螺繁衍环境的措施,防止钉螺扩散措施,明确灭螺 方法、设施类型、位置、范围和工程量等。 2应提出灭杀鼠类等宿主动物的措施,包括灭杀时间、范 围、药物、灭杀器械、监测计划等。 8.3.3虫媒传染病防治措施设计应提出灭杀蚊、蝇等媒介昆虫 计划,明确灭杀时间、范围、药物种类及数量、杀灭器械种类及 数量、孽生地改造等。
8.3.4介水传染病防治措施设计应包括水源的防护及饮用水消 毒、食品卫生、隔离治疗等。
8.3.5地方性疾病防治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疾病防治设计应包括改善水源水 质和提供新饮用水源措施。 2碘缺之病、大骨节病防治等应在移民安置区、施工区提 出改善饮食卫生的宣传计划,提供碘食盐等措施,
8.4.2库底卫生清理应按《水库库底清理办法》和SL290规
8.4.2库底卫生清理应按《水库库底清理办法》和SL290规定 执行。
8.5.1应明确施工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饮用水源选址、取水方 式等。
8.5.2饮用水的净化措施设计应明确处理设施、消毒方
剂投放量、投放方式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符合GB5749 规定。
9.0.1景观保护对象应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地质公园及疗养区,城市园林建筑、风景区等重要景观。景 观保护措施应提出景观避让、恢复、协调等措施。 9.0.2工程选点、布置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地质公园、疗养区、温泉等重要景观,应采取避让措施,并 明确避让的范围、对象,避免对景观造成破坏。 9.0.3工程建筑物的设计应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疗养区、城市的景观相协调。 9.0.4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疗 养区、温泉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施工时,应提出宣传教育和保护 景观不造成破坏的措施;位于游览区内的施工场地,应提出设立 围栏、维护景容和游览安全的措施。 9.0.5渣场、料场的布置和迹地恢复宜与绿化、景观建设相结 合,提出林草布置、道路等典型设计,并应符合整体景观保护的 要求。
9.0.6工程景观和绿化设计的布局、高度、造型、风格
等,应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10.1.1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内容应包括农村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集镇、城镇迁建环境保护。 10.1.2移民安置对陆生生物、人群健康、风景名胜等采取的保 护措施,应符合3.1节、3.2节和第8章、第9章的规定。
10.2农村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10.2.1农村移民生产安置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地开发利用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结合水土流失防 治,提出宜垦荒坡地改造成水平梯田和中低产田改造的措施,因 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增加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2农田增产措施应避免产生新的化学污染和面源污染,对 使用农药、农膜和化肥提出控制措施。 3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应根据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 防治产生新的污染。 10.2.2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农村集中开发移民安置区(点)应采取植树造林、营造 新炭林、结合农业生态建设、发展庭院经济等。 2农村集中移民安置区污水处理可采用城镇污水净化沼气池 或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等。分散安置移民可采用户用沼气池。 沼气池措施设计,应明确沼气池数量、类型、规格、工程量等。
10.2.2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迁建的集镇、城镇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3.1迁建的集镇、城镇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明确
11.1.1施工期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污废水监测、地表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调查与监测和土 壤环境监测等。 11.1.2污废水监测设计应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污废水流 量及污染物浓度监测,监测采样点布置、监测项目及采样频次。 监测方法应采用SL219和HJ/T91、HJ/T92的规定。 11.1.3地表水监测应在工程施工影响水域的上、下游分别布设 监测断面。敏感水域应布设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时 段和频次应依据污染物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要求、工程排放的特 征污染物及施工进度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 3838、SL219和HJ/T91的规定。 11.1.4地下水监测内容应包括水位监测和水质监测。监测点 位、监测项目和时段应依据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地下水污 染特征、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施工进度安排等 因素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T14848、SL/T183和HJ/T 164的规定。
11.1.1施工期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污废水监测、地表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调查与监测和土 壤环境监测等。
11.1.3地表水监测应在工程施工影响水域的上、下游分别布设 监测断面。敏感水域应布设有代表性的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时 段和频次应依据污染物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要求、工程排放的特 征污染物及施工进度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 3838、SL219和HJ/T91的规定。
食用盐标准正污染物及施工进度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 3838、SL219和HJ/T91的规定。 11.1.4地下水监测内容应包括水位监测和水质监测。监测点 立、监测项目和时段应依据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地下水污 染特征、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施工进度安排等 因素确定。监测方法应符合GB/T14848、SL/T183和HJ/T 164的规定。
1.1.5生态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区位应包括枢纽工程区、淹没区等永久占地和料场、 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区。 2监测对象重点为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特有等陆生动植 物和水生生物。 3监测内容应包括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特有等陆生动植 物和水生生物种类及分布、古树名木、生态敏感区、土壤侵蚀和 林草覆盖状况等。 4监测时段和监测方法应依据施工进度安排和受影响的生
11.1.6环境空气监测内容应包括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监测和环 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点位应依据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区域气 象特征、空气质量状况、敏感区分布以及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范围 等因素确定。施工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应设监控点,上风侧应设对 照点。敏感区域监测范围可适当扩大。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应 符合GB16297、GB3095的规定。
11.1.7噪声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点位应包括施工场界区、交通运输区、凿岩爆破区 及办公生活区等。 2监测时段分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以等效声级Leq为控 制项目。 3监测方法应符合GB3096、GB12524等标准的规定。 11.1.8土壤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土地退化、底 (污)泥和土壤污染的监测。监测范围、项目和频次应依据土壤 背景情况、影响程度和特征污染物等确定,并应符合GB15618、 HJ/T 166的规定。
11.2运行期环境监控
11.2.1依据工程运行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保护要求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环 竟监控对象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十壤和人群健康等环境 要素,应提出监测范围、点位布设、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及监测 方法,以及资料整编、报送及管理程序的要求。
11.2.2地表水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 水利标准 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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