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9水利概算定额(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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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陕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
规定》《陕西省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等计价依据的批复陕发改项目〔2017〕1606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送水利工程“2000系列”计价依据修编成果的函》(陕水规计函〔2017〕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水利工 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合理计核项目投资,同意你厅根据水利部部颁计价依据和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的税费政策修编的《陕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 简称《编规》)和《陕西省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陕西省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陕西省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水利工程施工机 械台班费定额》(以下简称《系列定额》)。
二、本《编规》和《系列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内各类新建、 改扩建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在前期工作阶段是编制和核定有 关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性标准,在建设实施阶段是编制和核定有关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限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等 的参考性标准。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参照执行。须报中央审批的水利工程概(估)算按水利部现行有关计价依据编制。
三、本《编规》和《系列定额》自2017年12月31日起执 行,试用期一年。执行之日起,原《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 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 编制办法及费用(2000版)标准调整意见》《陕西省水利水电工 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陕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和《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1996版)同时废止。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批准的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等造价文件不作调整。已开工建设或完成招标的水利工程,可按合同约定或原计价依据执行。
四、本《编规》和《系列定额》由你厅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以便进一步完善。试用期结束后,《编规》和《系列定额》如无问题,由你厅负责正式发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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