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_17-2014_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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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抗压强度。 12 抗剪强度。 13 休止角。
方面的资料,并进行疏浚土质分析及水质分析。土质分析应包括 有机物含量、颗粒分析、TN、TP、重金属、石油烃等;水质分 析应包括pH值、COD、BOD、SS值、TN、TP等。 2.3.9疏浚土分级应按附录A执行。
2.3.9疏浚土分级应按附录A执行。
2.4.1应收集工程所在河段或水域历年逐月及典型年月的水位、 流量、流速、水面纵横向比降等特征值(最大、最小、平均)及 流向;最枯水位及其历时;汛期水位过程线以及相应水位时的流 速、流量、流向等资料。 2.4.2应根据工程等级、规模大小和工期长短等因素,依据 SL278的相关要求,收集水文系列资料。 2.4.3工程区域内无水文观测站的,应在工程区域内设置临时 观测站,连续观测15d水位。感潮河段工程还应收集潮汐类型 潮位特征值、潮汐预报表、涨落潮时的流速、流向变化等资料, 在大潮期间应进行1~3次同步测定连续24h或不少于15d的水 位、潮位变化资料,并推算与之距离最近的一个或两个水文、潮 汐站点间的水文关系
2.4.1应收集工程所在河段或水域历年逐月及典型年月的水位、 流量、流速、水面纵横向比降等特征值(最大、最小、平均)及 流向;最枯水位及其历时;汛期水位过程线以及相应水位时的流 速、流量、流向等资料。 2.4.2应根据工程等级、规模大小和工期长短等因素,依据 SL 278的相关要求有色金属标准,收集水文系列资料。
观测站,连续观测15d水位。感潮河段工程还应收集潮汐类型、 潮位特征值、潮汐预报表、涨落潮时的流速、流向变化等资料。 在大潮期间应进行1~3次同步测定连续24h或不少于15d的水 位、潮位变化资料,并推算与之距离最近的一个或两个水文、潮 汐站点间的水文关系。
4.4冲淤变化较大的工程区域,还应收集有关来水、来沙及 床演变等资料。
2.4.4冲淤变化较大的工程区域,还应收集有关来水、来
2.4.5受上、下游闸、坝或支流影响的河段,应了解闸、坝运 行情况与不同蓄、泄水位或支流来水变化时的流速、水位、流向 等资料。
2.4.6水源不充足的疏浚区域,应调查其水源补给条件。 2. 4. 7 当现场缺乏流速资料时,应根据工程的需要进行必要的
2.4.6水源不充足的疏浚区域,应调查其水源补给条件。
2.4.8测流工作应与风速、风向、水位、波浪、含沙量等测量 工作密切配合,必要时应进行同步观测。
2.4.8测流工作应与风速、风向、水位、波浪、含沙量
2.4.8测流1作应与风速、风向、水位、波浪、含沙量等测量 上作密切配合,必要时应进行同步观测。 2.4.9湖泊和水面较开阔的河段,应收集该水域有关波浪资料, 对于大型工程,应收集长期的波浪记录资料;对小型、工期较短 工程,可收集施工季节的波浪资料。如无长期的资料,应收集条 件恶劣时期的波浪资料。
对于大型工程,应收集长期的波浪记录资料;对小型、工期较短 工程,可收集施工季节的波浪资料。如无长期的资料,应收集条 件恶劣时期的波浪资料
2.4.10所收集的波浪资料应包括波高、周期、波向和
10所收集的波浪资料应包括波高、周期、波向和持续时
间,并统计分析不同方向、不同级别波浪,得到出现频率和持 续时间。应收集挖泥船施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大浪出现的频 率、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季节,以及相对应的风速、风向资料。 在收集波浪资料时,应了解波浪观测的位置、观测方法和 精度。
2.5.1应收集工程所在地不少于20年的气象资料,
其出现频率等资料,并重点收集历年含5级及以上各级风不同风 向所出现次数、持续时间和出现季节。沿海地区还应对含6级及 以上各级风的资料进行特别收集
2.5.3应收集工程所在地年均和月均总降雨量、降雨天数以及 暴雨出现月份、持续时间、最大降雨量出现月份等有关降雨 资料
节、频率、持续时间等有关资料
2.5.5应根据需要收集工程所在地隆雪资料,尤其是大重出现
2.5.6应根据需要收集工程所在地各月气温特征值以及最高
最低气温出现的日期、持续时间
2.5.8冬季封冻水域应收集历年封冻日期、冰冻厚度、封冻持 续时间及冰凌出现的季节、频率等有关资料。
2. 6 施工组织条件
2.6.1设计和施工前,应调查收集下列资料:
1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环保、土地使用、城管以及 航道、港口、码头、道路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2工程作业区内地下或架空线路,水生植物、养殖场、水 下障碍物、污染物、爆炸物、水资源(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 区、居民区及军事设施等,并查明其具体位置、分布范围和所属 管理单位。 3工程所在地有关水利工程的建设历史和现状,以及征占 土地、移民迁移与安置条件和标准。 4疏浚区(包括清淤和取土区)、陆上排泥场或水下抛泥区 的布置条件以及可能对当地交通、环境与经济建设造成影响等方 面的资料。 5施工水域过往船舶的类型、数量、频率,以及对施工干 扰的程度。 6当地燃料、材料、电力与淡水等的供应方式与条件。 施工现场管线运输、敷设和临时用地的条件。 8 当地机械设备、劳动力使用条件和价格标准。 9 当地生活、医疗、通信、交通、社会治安等条件。 10 当地设备维修和制造能力等。
造成污染的,还应进行下列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 1在工程设计阶段,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在拟定的疏 浚区对疏浚土运输路线、泥土处理区及其周围的环境进行调查, 并确定现有环境条件。 2疏浚与吹填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水质调查,包括含盐量、浑浊度等。
2)土质调查,包括泥沙颗粒粒径及其级配、泥沙容重等。 在蔬浚土或吹填土受污染的地区,除了调查被污染的 程度、污染源的有关程度外,还应对土质化学特性进 行分析。 3)空气质量调查,应调查空气中悬浮颗粒状况及施工中 产生的底泥恶臭。 4)噪音调查,应调查挖泥船施工产生的环境噪音等效声 级,尤其应评估夜间挖泥船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区域的 影响程度。 5)应调研挖泥船施工及疏浚土运输和处理可能产生的浑 浊度、细颗粒泥沙的再悬浮对工程、渔场、水产养殖、 旅游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其所涉及的范围、影响程 度、影响的类型和方式。 6)应调查施工区、泥土处理区附近对取水口产生不利影 响的可能性。 7)应调查施工区、泥土处理区附近1km内风景区、自然 保护区以及其他建筑物对疏浚、吹填、泥土处理方式 的限制条件。 8)应调查、评估疏浚及吹填工程对水域流体动力环境及 可能产生的影响。
1工程所在地及附近地区现有航道等级、船舶进出调遣航 线及其航道水深图或海图;航道上及施工区内的桥梁、船闻的位 置及其通过能力;分体式挖泥船组装场地、下水场地;临时停靠 码头及度汛、维修条件、锚地(含避风锚地)的位置及区域可利 用的水上运输与装卸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2工程区域内、外现有公路等级,桥涵、隧道、架空线路 等的通过能力,路面宽度、坡度、弯道半径、穿越村镇情况,以 及本地可利用的陆上运输与装卸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3工程所在地台风、飓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信息资料:;当
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 2.6.4需要时,还应调查工程所在地现有铁路停靠站等级、 位置、货场规模与装卸能力、沿线通过能力与要求等方面的 资料。
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等。 2.6.4需要时,还应调查工程所在地现有铁路停靠站等级、 位置、货场规模与装卸能力、沿线通过能力与要求等方面的 资料。
3.1.1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 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 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相 关规定
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 的需要,对涉及工程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 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1.3设计方案应充分论证疏浚与吹填工程对生态环境
影响,对影响范围、类型和控制方法等予以评估,对影响较大 的,制定相应的限制、监测和处理措施;应兼顾当地的环境治理 和其他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1 疏浚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航道安全的影响。 2 疏浚区与吹填区选址的方案比较, 3 疏浚与吹填工程量大小。 4 疏浚土的土质、物理力学特性及化学特性。 5 疏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法规的限制。 6 疏浚土的可利用性评价。 7 可供使用的疏浚设备和疏浚方法的评价。 8 疏浚与泥沙运动、回淤、冲刷及维护的关系。 9 疏浚作业与航运及其他工程施工的干扰、衔接,合理的 施工程序与工期。 10 疏浚、吹填与长期发展规划的协调。 11 必要的监测与试验
3.2基建及维护性疏浚工程设计
3.2.1基建及维扩性疏浚1程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遵循江、河、湖、库、滩涂的演变规律,做到因势利导, 方案合理.优化投资.方使施。 2宜与防洪、堤防加固、航道整治、吹填造地、环境整治 等工程相结合。 3对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重点工程或水流无规律、河床 (道)泥沙输移变化大的河段宜做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试验,研 究疏浚工程对河势的影响。 4对拟疏浚区土质和水质应进行分析,受污染严重的应按 3.4节的要求设计。 3.2.2基建及维护性疏浚I程主要设计内容应包括疏浚区域确 定、挖槽尺度及断面形式确定、疏浚土处理方案与环保措施、疏 浚设备选型、施工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确定、 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3.2.3疏浚区域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利于发挥最大工程效益。 2保证疏浚后河槽较稳定,避免危及周围结构或建筑物的 安全。 3根据河道河势、河相、河型等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对婉蜓型河段宜选择严重影响洪水泄的过分弯曲和 束窄段。 2)对分叉型河段宜选择河道主槽。 3)对游荡型河段宜选择宽浅散乱的河段。 4)对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宜选择能利用上游来水与潮流自 然冲淤的河段。 4浅滩疏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遵循江、河、湖、库、滩涂的演变规律,做到因势利导, 方案合理:优化投资:方便施1。 2宜与防洪、堤防加固、航道整治、吹填造地、环境整治 等工程相结合。 3对技术条件比较复杂的重点工程或水流无规律、河床 (道)泥沙输移变化大的河段宜做数学模型或物理模型试验,研 究疏浚工程对河势的影响。 +对拟疏浚区土质和水质应进行分析,受污染严重的应按 3.4节的要求设计。
定、挖槽尺度及断面形式确定、疏浚土处理方案与环保措施、疏 浚设备选型、施工设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进度确定、 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3.2.3疏浚区域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利于发挥最大程效益。 2保证疏浚后河槽较稳定,避免危及周围结构或建筑物的 安全。 3根据河道河势、河相、河型等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对蜓型河段宜选择严重影响洪水煊泄的过分弯曲和 束窄段。 2)对分叉型河段宜选择河道主槽。 3)对游荡型河段宜选择宽浅散乱的河段。 4)对受潮汐影响的河口宜选择能利用上游来水与潮流自 然冲淤的河段。
4浅滩疏浚还应符金下列要求:
超过15°。 2)挖槽宜通过水深最大的浅滩凹槽部位,同时宜选择在 河床表面为粗砂的区域内。 3)挖槽不宜布置在正向下游移动的沙嘴下游、或有较大 容水量的河床边,如深潭、洼地处等。 4)挖槽在平面上宜为直线,当需要设计成折线时,其曲 率半径应放大。 5)挖槽应选择在工程量较少的部位,挖槽宜短不宜长。 6)应考虑土质情况,避免将挖槽布置在土质十分坚硬或 有岩石、暗礁的区段。 7)挖槽应避免选择在硬土底质下有软弱夹层区域,无法 避免时应制定防冲刷措施。 5裁弯取直工程的引河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内裁方式,裁弯比宜控制在3~7之间。 2)进口应布置在上游弯道顶点稍下方,出口应布置在下 游弯道顶点的上方,引河进出口与旧河主流线的交角 宜小于30°。 3)引河的曲率半径宜为1.5~3.0倍平滩水位下的河宽。 4)引河及预定演变为新河的线路应通过易被水流冲开的 砂性土或粉质土区。 6对有防洪、蓄洪要求的水库、湖泊疏浚应选择回淤较小, 利用洪水自然冲淤的区域。 7对有通航要求的河段,宜选择在水力条件好、河床变化 、不易回淤或回淤量较小的区域
3.2.4挖槽尺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综合考虑行洪能力、通航要求、岸坡稳定及经济效益 等因素。 2应按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行洪或通航标准确定设计水位和 过水断面积。 3设计水位的确定应采用下列方法:
1)当河流处于自然状态时,可通过实测水文资料来推求。 2)当河流受水利枢纽控制时,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 3)在河床变形较大情况下,应通过河床变形计算确定。 4挖槽尺度的确定应采用下列顺序: 1)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初步设计挖槽尺度。 2)进行挖槽行洪或通航能力验算。 3)分别进行设计水位、洪水位与整治水位下的挖槽稳定 性验算。 4)尺度修正。 5)经济技术分析比较,确定总成本最低的最优尺度。 3.2.5挖槽断面设计,应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计算,并应根 据土质特性和水力动力条件确定挖槽断面型式。 1边坡设计时,应对下列因素进行分析: 1)边坡设计应根据土的类别、物理力学指标对边坡的稳 定性进行计算。 2)边坡的稳定性应考虑水流、潮流、波浪的影响。 3)水下土层应考虑剩余孔隙水压力作用及潮间带潮汐和 内河一定水位的水流作用下的稳定性。 4)对流动性淤泥层,当开挖淤泥层厚度较大且水深较小 时,边坡的设计应以泥沙运动为重点进行考虑。 5)当土质特性和水动力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时,应分段设 计不同的边坡;河道较短而采用同一边坡时,应采用 较缓的边坡。 6)边坡设计在满足边坡稳定性的条件下,选择合适的疏 浚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 7)对边坡精度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在基槽、水工建筑物 附近的开挖、水下管沟的开挖等,应对疏浚设备、施 工方法、定位措施、监测方法进行周密的考虑,并提 出相应的限制条件和措施。 2挖槽断面型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3.2.5挖槽断面设计,应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计算
1)挖槽断面型式在满是行洪和通航要求的前提下,还应 满是稳定要求。 2)挖槽横断面宜设计成案面深的梯形。 3)挖槽横断面设计时应确定设计深度、宽度、边坡坡比 及槽底高程等参数。 4)挖槽进、出处应与原河道渐变连接。 5)应根据该水域多年回淤观测资料推算确定回淤厚度, 对向淤较大,门程使用期内有备淤厚度要求或施工期 需设计预留回淤厚度的,设计深度中应计入该备淤厚 度或预留回淤厚度。 6)挖槽断面边坡坡比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通过试验或根据地质、地形资料确定,同时还 应考虑水流、潮流、波浪、堤防稳定等影响。在 缺乏资料情况下,可参照表3.2.5选取
表3.2.5各类土质水下边坡
同一河道当土质与水动力条件出现较大变化时,应 分段设计成不同的边坡,但应保证河道平顺衔接。 一 对同一河道段,当土质在挖槽深度方向出现较大 变化时,应按土质界面分层设计成不同边坡。 7)横断面还应根据拟选用设备类型进行超宽与超深值设 计,超宽、超深应按表6.3.3取值
.6疏浚土处理方案应满足下列
遵循经济、安全、环保的原则。
h=h十h2+h3+hk
3.3.1吹填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宜与疏浚工程相结合。 2应根据工程的用途和建设目的,确定合理的方案。吹填 工程设计应与挖泥船的工作特点、吹填工艺过程以及吹填土的物 理特性相符合,设计方案应便于施工并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3.3.2 吹填工程设计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资料与设计依据。 2 吹填土料的选择与取土场开挖范围、开挖深度的确定。 3 吹填区域、吹填高程及吹填土方量的确定。 4 施工设备的选型与施工方法的确定。 5 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6 施工设计。 7 辅助工程设计
8 排泥管线的布置。 9 环保措施。 10 施工进度确定。 11 工程概预算编制
8排泥管线的布置。 9环保措施。 10 施工进度确定。 11 工程概预算编制
3.3.3吹填区域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性吹填工程,吹填位置与范围应根据工程用途和需 要确定,并尽可能选择在地基较好、有利于排水固结的区域。 2弃土性吹填,宜使疏浚弃土与工农业建设用地相结合: 宜不占或少占耕地。
3.3.4吹填高程应按下列规定确
H, = Hs + AH
式中Hp 设计吹填高程,m; Hs吹填区设计使用标高,m; AH 工程完工至本工程合同验收期间吹填土固结沉降 和地基沉降所预留的高度,m。 2弃土性吹填工程,设计吹填高程应按式(3.3.42) 计算:
=Ho + K,Vw/A
3.3.5吹填土料应根据工程建设的自的及不同土质的物理力学 性能和吹填特性科学合理的选择。对有防渗要求的吹填工程,宜 选用颗粒较细的黏性土或粉质黏土;对有承载力要求的吹填工 程,宜选用颗粒较粗、排水固结性能较好的砂性土,设计时可参 照表 3. 3. 5选取。
表3.3.5不同土质吹填技术特性
3.3.6取土区的选择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位置宜靠近吹填区。 2土料的质量与数量应能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合格土料的 开采深度应在挖泥船正常作业深度之内。建设性吹填工程取土量 应按式(3.3.6)计算:
表3.3.6吹填土流失率
3应避开水下障碍物、爆炸物,宜避开水产养殖区及环保 敏感区。 4土场的开挖应不影响附近堤防或海岸以及其他建筑物的 安全,不造成河势与航道的剧烈变化。 5不影响航行安全。 6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3.3.7取土区开挖高程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允许开挖范围确定, 具体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可用土层的厚度和埋藏深度。 挖泥船的正常作业深度。 3 拟取士料的水下自然稳定坡度。 4 有利于施工与设备安全。 结合疏浚要求的取土区开挖高程应符合挖槽断面要求。 3.3.8 欣城工程成# 的颗粒粒径、吹填土的落淤
特性和工程设计使用要求等因素,按6.4.2条制定。 3.3.9对于砂类土吹填,必要时应将吹填区全部用非砂性土 覆盖。
土体分层沉降观测、土体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 观测宜同步进行。 6吹填工程应在吹填区内设置沉降杆,沉降杆的布设与测 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降杆布设数量应根据吹填区地质、地形、形状以及 T程要求综合确定,可按50~100m间距均匀布设 当吹填区地质变化较大时应适当加密。 2)沉降杆应布设在较为平整的原始地面上,测杆应垂直 装设应牢固。 3)沉降杆可参照图3.3.10制作,测杆顶端高程宜超出设 计吹填标高1.0m,吹填厚度较大或分层吹填时,测 杆应分段接长。 4)沉降杆应统一编号并在吹填前测量底部原始高程。在 软基上设置时,应在沉降盘稳定后再测量。
1环保疏浚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
3. 4 环保疏浚工程设计
符合GB4284及GB15618的要求
2 应考虑污染物的成因、组成与分布。 应满足环保要求。 4 应考虑疏浚设备施T工艺的要求。 5 应兼顾水环境的综合治理。
2应考污染物的成因、组成写分布。 3应满足环保要求。 4应考虑疏浚设备施T工艺的要求。 5应兼顾水环境的综合治理。 3.4.2环保疏浚工程设计主要应包括疏浚范围、疏浚断面、疏 浚土的处理、疏浚设备选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 计、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3.4.3疏浚范围应按污染物的分布状况确定。受资金等条件限 制时,应优先选择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旅游景观等影响较 大或污染层较厚、污染较严重的区域。 3.4.4应对疏浚区域的土质污染层和污染过渡层的厚度进行勘 测,疏浚断面底高程应不高于过渡层顶高程,疏浚的厚度宜小于 污染层和过渡层的总厚度。疏浚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江、河、湖、库的小型疏浚工程,当水上设备无法 进场施工时,可采用干挖和水力冲挖机组进行疏浚。 2对于江、河、湖、库的大、中型疏浚工程,应采用水下 疏浚法。
3.4.2环保疏浚工程设计主要应包括疏浚范围、疏浚断面、疏 浚土的处理、疏设备选型、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 计、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内容
3.4.2环保疏浚工程设计主要应包括疏浚范围、疏浚!
3.4.3疏浚范围应按污染物的分布状况确定。受资金等条件限 制时,应优先选择对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旅游景观等影响较 大或污染层较厚、污染较严重的区域
3.4.3疏浚范围应按污染物的分布状况确定。受资金
3.4.3疏浚范围应按污染物的分布状况确定。受资金等条1
3.4.4应对疏浚区域的土质污染层和污染过渡层的厚度进行勘
测,疏浚断面底高程应不高于过渡层顶高程,疏浚的厚度宜小于 污染层和过渡层的总厚度。疏浚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江、河、湖、库的小型疏浚工程,当水上设备无法 进场施工时,可采用干挖和水力冲挖机组进行疏浚。 2对于江、河、湖、库的大、中型疏浚工程,应采用水下 疏浚法。
1应及时对疏浚土进行化学分析,根据疏浚土不同的化学 元素及含量,确定对疏浚土的处理方法。 2对含有毒害物质的疏土应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进行特 殊处理。 3采用排泥区堆泥固结处理时,排泥区及排水沟应远离工 衣业区、生活区、旅游区、动植物保护区等;当疏浚区附近不具 备排泥区设置条件时,宜采用就地脱水压滤再转运的处理方式, 排放的尾水水质应不低于疏浚水域的水质
1 疏浚物的再悬浮对水质的影响及扩散范围 2对疏浚物的再悬浮造成的混浊现象,分析是否需对疏浚 方法进行调整。
3对于含有污染物的疏土,经过疏浚扰动后,分析释放 到水中的化学成分的有害程度。 4分析生活在水底的生物(包括水产养殖)对混浊和沉淀 物的适应能力。 5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污染层的厚度确定清淤深度、清 淤断面和根据交通、面积、水深、季节、场地等条件比选合适的 清淤机具
3对于含有污染物的疏浚土,经过疏浚扰动后,分析释放 到水中的化学成分的有害程度。 4分析生活在水底的生物(包括水产养殖)对混浊和沉淀 物的适应能力。 5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污染层的厚度确定清淤深度、清 淤断面和根据交通、面积、水深、季节、场地等条件比选合适的 清淤机具。 3.4.7疏浚土的处理可根据土的特点、现场条件和最终处置要 求,采用自然堆放及晾晒、化学(物理)固化、机械脱水等方 法。对污染的淤泥,根据污染物的组成、污染程度,应在最终填 埋处置方案中采用防渗、覆盖等封闭工程措施 3.4.8环保疏浚工程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与措施: 1挖泥机具上应安装环保绞刀头,污染物在水中的扩散距 离应不超过15m。
3.4.7疏浚士的处理可根据土的特点、现场条件和最终处置
求,采用自然堆放及晾晒、化学(物理)固化、机械脱水等方 法。对污染的淤泥,根据污染物的组成、污染程度,应在最终填 埋处置方案中采用防渗、覆盖等封闭工程措施。
1挖泥机具上应安装环保绞刀头,污染物在水中的扩散距 离应不超过15m。 2排泥管线、泥驳、运泥车辆、排泥区围堰不应漏泥。 3排泥区底部为透水层时,应在底部采取铺设防渗膜等措 施,排泥区围堰及排水沟除应符合3.5节的要求外,还应采取必 要的防渗措施。 4排泥区四周至少应各设置水质监测井一口,并定期测定 水质,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应制定排泥区尾水排放标准及检测方式和要求,并通过 试验确定疏浚土进人排泥区后尾水水质达标所需的静置时间。 6应根据排泥区及疏浚土的具体情况制定加速泥浆固结 措施。 7疏浚土进人排泥区固结后的覆盖应符合封闭或转运等处 理措施要求。 超深值应按表6.3.3取值
铺助工程设计应包括围堰设计和排
3.5.2围堰设计应包括围堰平面布置,围堰结构型式和筑堰材
的要求。 堰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遵循安全稳定、经济实用、满足需要、便于施工的 原则。 2)应确定断面型式、顶宽、边坡、堰顶标高、防渗技术 措施等内容。 3)筑土围堰断面宜采用梯形,堰高大于4.0m时应按堤 防标准设计,设计应符合GB50286要求。 4)滩涂上的堰身设计还应符合SL389要求。 5)围堰顶宽与边坡应根据筑堰材料和方式确定,可参照 表3.5.2选择。采用机械施工以及堰顶有通车要求的, 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宽。遇软弱地基、填筑土料较差时, 可根据经验或经稳定计算确定
表3.5.2土石围堰尺度
6)船闸两侧、码头及挡土墙后侧陆域吹填,若以建筑物 作围堰时,应对建筑物进行防渗检查利抗滑稳定验算, 如存在不安全隐患或有影响吹填质量因素时,应制定 相应技术措施。 7)堰顶标高应按式(3.5.2)计算
式中H、 堰顶标高,m;
H二hp十h十h2十h 标高,m;
H、二hp十hi十h十h
3.5.3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排水系统设计应包括泄水口及排水沟渠的布置、结构型 面尺寸、修筑技术要求等内容。 泄水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泄水口位置应根据吹填区的地形、地貌、几何形状 泥浆输人速度、排泥管线布置以及对周围建筑物和环 境影响等具体情况确定: 应远离排泥管出口。 一宜布设在泥浆不易流到的死角处。 一应远离码头、航道、桥涵、道路、村镇。 宜布设在工农业和生活用水取水口下游较远 位置。 应远离养殖场,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 措施。 在沿海地区,泄水口还应布设在受涨潮水流影响 较小的位置。 泄水口处尾水含泥量应不大于3%。 2)泄水口结构应安全稳固、科学合理、便于施工、易于 维护,并能有效调节吹填区水位,拼装式泄水口还应 易于拆迁,便于重复使用,
3.5.4辅助工程修筑技术要求可按4.5节有关条款制定。
3.6.1 淤泥处理处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遵循经济、安全、环保、循环利用的原则。 2处理方案应符合GB4284及GB15618的相关要求。 3淤泥的处理应与淤泥的处置相结合,可单独或组合采用 自然固结、化学固结、机械脱水、真空预压等方法。含污染物的 淤泥还应根据污染种类和程度进行针对性处理,
4淤泥处理处置设计应分析下列因素: 1)淤泥的数量、物理力学指标及污染程度。 2)现场条件。 3)社会需求,应与堤防加固、河道整治、吹填造地、环 境整治、农田改造等可以消纳淤泥的工程相结合。 4)拟使用的清淤、淤泥处理设备正常作业条件。 3.6.2淤泥的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确定处理方式前应对受染淤泥进行成份分析,确定淤 泥的处置方法。 2选择处理处置地点时应遵循就近原则,如需运输宜选择 管道或者船舶运输。公路运输时,应首先进行脱水固化处理,使 淤泥含水率降低至65%以下。 3淤泥处理方法的选择与淤泥土质、现场条件、处置路径 密切相关,在确定处理方法时应与处置路径综合考虑。 4确定处理方法后,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现场条件、 处理方法要求设计淤泥处置区。淤泥处置区应减少占地并避免二 次污染,淤泥处置区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尾水应符合GB8978的要求。 3.6.3弃土的处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结合吹填造地工程进行清淤施工。 2将水库、塘坝、灌渠清淤与农田改造相结合,在农田中 利用符合要求的清出淤泥是广大农村地区消纳清出淤泥的主要 途径。 3将清淤工程与堤防加固、园林绿化、公路铁路建设相结 合,统筹考虑,少占耕地。 4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利用清出淤泥制砖、烧制水泥等, 少资源开采。 5在有海运条件的地区,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可 等淤泥抛置至政府规划许可的特定海域。
1结合吹填造地工程进行清淤施工。 2将水库、塘坝、灌渠清淤与农田改造相结合,在农田中 利用符合要求的清出淤泥是广大农村地区消纳清出淤泥的主要 途径。 3将清淤工程与堤防加固、园林绿化、公路铁路建设相结 合,统筹考虑出口标准,少占耕地。 4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利用清出淤泥制砖、烧制水泥等, 减少资源开采。 5在有海运条件的地区,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可 将淤泥抛置至政府规划许可的特定海域。 6对确无循环利用条件、必须占地存放的清淤工程,应先
脱水减量,减少土地占用面积。 7对有毒有害的淤泥应进行脱水减量后卫生填埋。填埋场 设计应参照GB16889、CJJ112和HJ564的规定执行。
3.7.1 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 适应现场条件,满足工程实施需要,配备方案合理。 2 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3 能充分发挥设备性能和特长,高效、实用、经济。 设备配备和调遣应可行、方便、经济。 5 能综合利用泥土资源,有利于保护生态与自然环境。 疏浚和淤泥的处理衔接应紧密,效率应匹配。 3.7.2 设备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施工作业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 程地质等自然条件。 2疏浚或吹填工程类型、规模及开挖深度、宽度、边坡 挖掘精度、输送距离、排高、吹填区容量与形状、泥土处理要求 等设计条件。 3淤泥含水率、淤泥颗粒粒径、有机物含量、淤泥处理路 经、淤泥污染情况。 4拟选设备的性能、适用性和利用率等基本参数,环保清 淤工程应选用配备环保机具施工。 5船舶、设备调遣方式及其可行性。 6合同工程量、工期、质量标准等。 7方 施工作业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8工程费用、成本、价格等综合经济指标。 9按土质选择设备时可参照附录B规定。 10按自然条件选择时可参照表5.7.9。 11挖泥船生产时间利用率可按附录C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7.3辅助设备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辅助配套设备的选择应符合3.7.2条的相关规定。 2辅助配套设备的种类、数量应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的 需要。 31 能辅助挖泥主设备正常、高效、经济、安全运行。 4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少配、精配过滤器标准,实现高效益
3.8.1工程量计算应以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 测量图纸及资料和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为依据。 3.8.2疏浚工程如以水下方计算工程量,设计工程量应为设计 断面方量、计算超宽、计算超深工程量之和,并应分别列出,见 图3.8.2。计算允许超深、超宽值见表6.3.3。
3.8.3吹填工程量按吹填土方量计算时,总工程量应为设计吹 填方量与设计允许超填方量以及地基沉降量之和,超填厚度不应 大于0.2m,见图3.8.3,吹填土流失量也应计算并列出;按取 土量计算工程量时,吹填工程量应按3.8.2条的规定执行。 地基沉降量应由试验确定或根据吹填区地质资料按现行相关 标准的规定计算。 吹填土流失量可参照式(3.3.6)计算。 3.8.4工程量计算方式和方法应根据工程性质与条件选取,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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