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电气图 SL 73.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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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连接线较长或连接线穿越其稠密区域时,可将连接线中断,并在中断处加注相应目 图3.4.1所示。
3.4.2去向相同的线组,可以中断,并在线组的中断处加注标记,如图3.4.2所示。
图3.4.1连接线中断画法
住宅标准规范范本图 3. 4.2线组中断画法
3.4.3连接线在一张图上中断而延续至另外 应在中断处注明对侧图号、张次、图幅分 区代号等标记,如图3.4.3a)所示,若在同一张图上有若干中断线,应采用不同的标记加以区分, 如图3.4.3b)和图3.4.3d)所示,也可用连接线功能的标记加以区分,如图3.4.3c)所示。
图3.4.3线路转至其他图纸的画法
3.4.4电气图使用单线表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4.5相同电路简化画法
3.5.1项目代号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品子代号的标注应符合下
3.5.3技术数据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负
3.5.4注释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3.5.5元件位置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别
1图中每个符号或元件的位置可以用代表行的字母、代表列的数字或者代表区域的字母和数字 的组合来表示。当需进一步说明时,可注明图号、张次,也可引用项目代号,如表3.5.5所示。 2图中设备的备用部分,如继电器、接触器备用触点等,宜在图中画出或列表示出。
表3.5.5符号或元件位置标注
3.6.3绘制电气图用表格时,可根据表的内容及图纸幅面自定义表格尺寸,宜使表格的 晰,所占幅面比例协调
4.1图形符号的种类和组成
1图形符号可分为限定符号、基本符号、方框符号以及标记或字符。 2限定符号不应单独使用,应同其他符号组合使用,构成完整的图形符号 3方框符号可用于系统图、框图等单线表示的图中,采用外带方框符号的限定符号表示对象 系统组成。
4.2图形符号使用的基本规定
4.2.1图形符号应按无电压、非激励、无外力、不工作的正常状态示出。 4.2.2在不改变符号含义的前提下,符号可根据图面布置的需要旋转,但文字应水平书写。 4.2.3当触点符号垂直放置时,动触点在静触点左侧时为动合(常开),在右侧时为动断(常闭); 当触点符号水平放置时,动触点在静触点下方时为动合(常开),在上方时为动断(常闭)。 4.2.4图形符号可根据需要缩小或放大。当一个符号用以限定另一符号时,该符号宜缩小绘制。符 号缩小或放大时,各符号间及符号本身的比例应保持不变。 4.2.5有些图形符号具有几种图形形式,在同一张电气图中应选用同一种图形形式。图形符号的大 小和线条的粗细应基本一致。 4.2.6图形符号中的文字符号、物理量符号等,应视为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
4.3.1限定符号应符合A.0.2条的规定。 4.3. 2 导线和连接器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3条的规定。 4.3.3 无源元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4条的规定。 4. 3. 4 电能的发生和转换图形符号应符合A.0.5条的规定。 4. 3.5 触点图形符号应符合A.0.6条的规定 4. 3. 6 开关、开关装置和起动器图形符号应符合A.0.7条的规定。 4.3.7 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图形符号应符合A.0.8条的规定。 4.3.8 保护器件图形符号应符合Λ.0.9条的规定。 4.3.9 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图形符号应符合A.0.10条的规定。 4.3.10 通信图形符号应符合A.0.11条的规定。 4.3.11 电力和通信布置图形符号应符合A.0.12条的规定。 4.3.12 线路图形符号应符合A.0.13条的规定。 4. 3. 13 配电、控制和用电设备图形符号应符合A.0.14条的规定 4.3.14 插座、开关和照明图形符号应符合A.0.15条的规定。 4.3.15 火灾自动报警图形符号应符合A.0.16条的规定。 4.3.16 视频监控图形符号应符合A.0.17条的规定。 4.3.17 计算机监控图形符号应符合A.0.18条的规定。 4.3.18 电气图形符号的综合应用示例见附录B
5.1.1完整的项目代号应包括高层代号、位置代号、种类代号和端子代号等四个代号段。 段应由前缀符号和字符组成,其字符可以是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字母和数字组 应大写。
5.1.2各代号段的前缀符号应符合以下规定
应符合图5.2.1的规定、如“=P2”表示2号
图5.1.3项目代号分解举例
图5.2.高层代号构成
县代号的代码,可按各类系统或成套设备的简化名称或特征选定,并在文件或图纸中注明。 图中高层代号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高层代号的代码,可按客类系统或成套设备的简化名称或特征选 5.2.3电气图中高层代号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若图中部分项目属于同一上级项目时,可将该部分项目用围框 框出,并注明该部分的高层代号。 2若图中所有项目属于同一上级项目时,可在图的下方加注高层 代号的说明,不必一一标注高层代号,如图5.2.3所示。
图5. 2.3 高层代号标注位
图5.3.1位置代号构成
5.3.2位置代号的代码可由字母或数字构成,或由字母和数字交替组合成复合形式。其字母可按项 目所在位置的简化名称或代号选定,并在文件或图纸中说明,其构成如图5.3.2所示,不致引起混淆 时,代号中间前缀符号可省略。示例:
图5.3.2位置代号示例
图5.4.1种类代号构成
5.5.1端子代号的构成应符合图5.5.1的规
图5.5.1端子代号构成
5.5.2端子代号的代码应与项目上端子的标记一致。端子代号的代码应采用数子或人与拉了子母。
5.6项目各代号段的组合方法
.1项目代号中,种类代号应标注在其所示的图形符号近旁,其余三个代号段则可视需要问 号组合,或不在图上注出而只加注说明。 5.2表示项目之间的功能关系时,高层代号和种类代号可组合使用,但不反映项目的安装位 用干初期设计工作,如图5.6.2所示
图5.6.2高层代号和种类代号组合
图5.6.3位置代号和种类代号组合
5.6.4在大型复杂或成套设备中,可先将高层代号和种类代号组合,在其后增加提供位置信息的位 置代号,如图5.6.4所示。当不致引起混淆时,每一代号段中间的前缀符号可省略,
图5.6.4复合项目组合
6.1功能代号的作用及组成
6.1.1电气图可使用相应的功能代号表示设备、装置和元器件功能。 6.1.2功能代号应由装置代号、前缀和后缀组成,并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6.1.3装置代号应表示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特定功能,使用数字表示。前缀和后缀应是辅助说明, 根据需要标注,使用字母和数字表示。当表示多功能设备、装置和元器件时,功能代号中还可使用 “”和“”等辅助符号
6.2功能代号的使用方法
7端子表 (图)的画法
7.1端子表 (图)
7.1.1端子表(图)可用于表达各设备间或各柜之间用导线(电缆)进行的电气连接。端子表(图) 示例见B.0.2条。 7.1.2端子表(图)应根据电路图中器具之间用端子代号表示连接的标识,标注电缆的型号、芯数、 截面积和编号。 7.1.3在端子表(图)中凡属经端子排引出的器具,在端子排内侧应标注本端标记,外侧标注远端 标记,并应与电路图一致,中间格为端子顺序号,如图7.1.3所示
7.1.3在端子表(图)中凡属经端子排引出的器具,在端子排内侧应标注本端标记,外侧标注远端 标记,并应与电路图一致,中间格为端子顺序号,如图7.1.3所示,
图7.1.3带有远端标记的竭子接线图示例
7.1.4两个电气柜间的互连电缆其编号、型号、截面、芯数、已用芯数应一致,芯号与两侧端子号 应一一对应。某一电缆已用芯数可只在该柜端子接线表第一页和电缆清册中示出。 7.1.5两个电气柜间的互连电缆在两个柜的端子表(图)中均应标注,且应一致
.1电阻器、熔断器、继电器、变压器、接触器、旋转电机等电器件和这些器件组成的设备 端子,应采用大写字母或数字标记,不应使用字母“I”和“()”。 .2接线端子标记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元件的两个端点应采用连续的两个数字标记,奇数数字小于偶数数字,如图7.2.2
.4.4补充标记可用于主标记的补充,标明导线或线束的电 气功能,可包括功能标记、相位标记和极性标记。标记符号可 采用字母或数字,也可用符号将补充标记和主标记分开。为避 免混淆,可用符号,如“/”,将补充标记和主标记分开。补充 标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功能标记可用于分别表示每一导线的功能,如开关的 闭合或断开、位置的表示、电流和电压的测量等,或者同时表
7.5电缆(光缆)编号的标记方法
.5.1电缆(光缆)编号和标注宜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编号宜以电源侧的回路编号为该电缆的编号,联络电缆宜采用一侧的回路编号为该电缆编号 2电缆(光缆)应标注电缆(光缆)编号、型号和规格。 7.5.2动力电缆编号的组成格式应符合图7.5.2的规定
图7.5.2动力电缆编号组成
表明电缆(光缆)的序号 表明电缆(光缆)信息流发出所属项目(高层或位置)代号
表明电缆(光缆)的序号 表明电缆(光缆)信息流发出所属项目(高层或位置)代号
表明电缆(光缆)走向的顺序号 电缆(光缆)终端位置代号 电缆(光缆)起点位置代号
7.5.4控制电缆(光缆)编号采用方式二时,控制电缆(光缆)走向顺序号详细分类可按表7.5.4 规定划分电缆(光缆)的走向。
7.5.4控制电缆(光缆)编号采用方式二时,控制电缆(光缆)走向顺序号详细分类可按表7.5.4
7.5.4控制电缆(光缆)编号采用方式二时,控制电缆(光缆)走向顺序号详细分类可按表7.5.4 规定划分电缆(光缆)的走向。
表7.5.+电缆(光缆)走向顺序号表
7.5.5通信电缆(光缆)的标注应符合下列
2有进出线的设备,应采用数字1表示进线,数字2表示出线天然气标准, 3通信电缆(光缆)标注应符合图7.5.5的规定,凡属通信电缆(光缆),在标注时均在“/” 后加注“T”。
7.5.6电缆(光缆)清册格式宜符合表7.5.6的规定。
图7.5.5通信电缆(光缆)标注组成
6电缆(光缆)清册格
1文字符号可用于标注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的名称、功能、状态和特征。电气图常用 号见附录D,文字符号的应用示例见B.0.1条。 2文字符号可作为限定符号与一般图形符号组合使用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以派生新的图形符号
8.2.2基本文字符号可分为单字母符号和双字母符号.其组成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字母符号采用拉丁字母将各种电气设备、装置和元器件划分为23大类,每一类用个单字 母符号表示,见表8.2.2,如“C”表示电容器类,“R”表示电阻器类等。单字母符号可直接作为项 自种类字母代码。 2双字母符号由一个表示种类的单字母符号与另一字母组成.其组合形式应以单字母符号在前 另一字母在后的次序表示。 示例:“CB”表示蓄电池,其中,“C”为能量储存的单字母符号。 3双字母符号的第一个字母应按表8.2.2中的规定选用,第二个字母可根据其功能、状态和特 征等选定。
表8.2.2单字母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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