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139-2009 灭火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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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灭火器箱箱体应使用厚度符合表1规定的薄钢板、铝合金板或不锈钢板等金属材料制造。 5.1.2灭火器箱箱门可选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当箱门采用玻璃时,玻璃厚度不应小于4mm。 5.1.3栓组合类灭火器箱的消火栓箱体中,水带挂架、托架和水带盘应用耐腐蚀的材料或经耐腐蚀处 理的材料制成。
表1灭火器箱箱体的金属材料厚度
密封圈标准5.2外形尺寸和极限偏差
外形尺寸要求如下: a) 单体类灭火器箱外形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呼组合类灭火器箱外形尺寸应符合表3的规定; c)栓组合类灭火器箱外形尺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1灭火器箱箱体应端正,不应有延斜、翘曲等变形现象,箱体各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等加工缺陷。 5.3.2置地型灭火器箱应能平稳安放,在水平地面上不应有倾斜晃。 5.3.3灭火器箱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平面度公差不应大于2mm;箱门与框之间的 间隙应均匀平直,最大间不应大于2.5mm。 5.3.4灭火器箱正面上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平面的高度不应大于15mm;其余各面的零部件,凸 出该面外表面的高度不应超过10.mm。 箱盖在正面上凸出不应超过30mm,在侧面上凸出不应超过45mm,但均不应小于15mm 5.3.5灭火器箱箱体焊接或铆接应牢固,不应有烧穿、焊瘤、毛刺和铆印等缺陷;冲压件表面不应有折 皱等缺陷。 5.3.6灭火器箱表面应具有抗腐蚀能力。用不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的灭火器箱表面应进行涂装处 理,其涂层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勾,无流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和剥落等缺陷
5.4箱门(箱盖)性解
5.4.1开门式灭火器箱应设置箱门关紧装置,但不应安装锁具。箱门宽度大于700mm的开门式灭火 器箱宜采用双开门式。 5.4.2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操作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开启力不应大于50N。 5.4.3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翻盖式灭火器箱的箱盖开启角度不应小 王100°
翻盖式灭火器箱正面的上挡板在箱盏打开时应能翻转下落。 栓组合类灭火器箱的消火栓箱体部分,其水带安置情况应符合GB14561一2003中5.14的规 放灭火器的箱体部分,其底部应设有排水孔。
置地型灭火器箱应进行刚度试验,试验后不应发生脱底、脱焊、明显变形和箱门(箱盖)不能正常 等现象。 栓组合类灭火器箱的消火栓箱体部分,其刚度性能应符合GB14561一2003中5.12的规定。 承重性能 呼组合类灭火器箱中存放自救呼吸器的底板应进行承重试验,试验后不应发生底板脱落和影听 正常开启等现象。
置地型灭火器箱应进行刚度试验,试 、脱焊、明显变形和箱门(箱盖)不 启等现象。 栓组合类灭火器箱的消火栓箱体部分,其刚度性能应符合GB14561一2003中5.12的规
呼组合类灭火器箱中存放自救呼吸器的底板应进行承重试验,试验后不应发生底板脱落和影响箱 门正常开启等现象,
单体类灭火器箱外形尺
注2:XMDDD、XMDDS类型的灭火器箱外形尺寸中无ls和is尺寸。 注3:XMDQD、XMDQS类型的灭火器箱外形尺寸中无l和Ls尺寸。
规格为11、21、31、41的置地型灭火器箱不应使用。
表3呼组合类灭火器箱外形尺寸
注1:XMHDD、XMHDS类型的灭火器箱外形尺寸中无3尺寸 注2:XMHQD、XMHQS类型的灭火器箱外形尺寸中无16尺寸
表4栓组合类灭火器箱外形尺寸
灭火器箱的进水管 最基本值2
6.4.1箱门结构检查
6.4.2箱门(箱盖)开启力试验
在箱门(箱盖)垂直方向,用准确度不低于二级的测力计,测出箱门把手处(箱盖中部边缘处)沿开启 方向的开启力,其结果应符合5.4.2规定,
6.4.3箱门(箱盖)开启角度试验
将箱门(箱盖)开启至最大位置,用量角器测出箱门表面与箱门框平面(箱盖表面与水平 开肩夹角,其结果应符合5.4.3规定
和通用量具进行结构检查和测量,其结果应符合5
将被测的置地型灭火器箱按使用状态直立放在水平地面上,箱内均勾放置刚度试验用筒体,其直径 按表2或表3中的规定,个数等于最少可存放的手提式灭火器具数,经加载至该灭火器箱载荷的1.5倍 (刚度试验用简体个数大于1时,应在加载时使每个刚度试验用筒体的重量相等)。加载24h后,其结 果应符合5.6规定。 栓组合类灭火器箱的消火栓箱体部分,其刚度试验方法应按GB14561一2003中6.11的规定进 行,其结果应符合5.6规定,
将被测的呼组合类灭火器箱按使用状态直立放在水平地面上,在箱内存放自救呼吸器的底板上均 匀放置承重试验用压块,每个试验用压块的质量为1.5kg,长、宽、高按表3中的规定,个数等于最少可 存放的自救呼吸器具数,加载24h后,其结果应符合5.7规定。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市政工程标准规范范本a) 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停止生产满一年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d) 生产设备、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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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第5章和8.1规定的项目。 7.2.3型式检验的样本为两只。 7.2.4 样本应在50只灭火器箱组成的一检查批中,按GB/T10111进行随机抽样。 7.2.5型式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2.6对采用同种板材和工艺,深度和高度(14)相同的某种型号灭火器箱,其不相邻的任意两个规格 灭火器箱检验都合格,则可判定此两规格及其之间规格的灭火器箱为合格
7.3.1灭火器箱应经出厂检验部门检验。
7.3.1灭火器箱应经出厂检验部门检验。 7.3.2出厂检验项目为5.2~5.5。 7.3.3出厂检验为逐只检验。 7.3.4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产品方能出厂
8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购存
a)产品名称; b) 型号规格; 注册商标或生产厂名; d 生产厂址; e) 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 f) 执行标准。 1.6灭火器箱应在正面粘贴发光标志。 1.7 栓组合类灭火器箱的消火栓箱体部分,在箱门的背面应标注操作说明。 1.8包装籍的标志应符合GB/T1 91和GB/T6388的翔定
8.3包装、运输和购存
使用说明书放人箱内。有附件的灭火器箱还应将附件清单放人箱内。 3.3.2灭火器箱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重压民政标准,避免碰撞。 3.3.3灭火器箱应垂直存放于干燥通风和无腐蚀性介质的库房内,叠放时应加衬垫物并不宜超过 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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