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455-201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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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3.1监测点数量应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评价的要求。 4.5.3.2监测点的数量应能涵盖不同措施类型。 4.5.3.3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水土流失量监测点数量应按照GB/T51240的规定执行。 4.5.3.4综合监测点每个监测分区和县级行政区划至少布设1个。

    5监测范围、分区和时段

    5. 1监测范围和分区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应按照GB/T51240的规定执行,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 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项目建设与生产过程中扰动与危害的其他区域,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区设备标准,应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基础,结合生 设项目功能单元空间布局及水土流失防治重点进行分区;一般划分为主体工程施工区、取土(石、 场、弃土(石、渣)场或抛泥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和集中排水区周边等。 3跨度大、影响范围广的大型项目,分区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a)一级监测分区。 应以主要侵蚀外营力为依据,划分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一级类型区; 一一重力侵蚀和混合侵蚀不单独划分类型区。 b)二级监测分区。 以地质、地貌和土壤为依据,将水力侵蚀类型区划分为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丘陵区二级类 型区;

    一级监测分区。 应以主要侵蚀外营力为依据,划分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一级类型区; 一重力侵蚀和混合侵蚀不单独划分类型区。 b)二级监测分区。 以地质、地貌和土壤为依据,将水力侵蚀类型区划分为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丘陵区 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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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风力侵蚀类型区划分为黄泛平原风沙区二级类型区。 C 三级监测分区, 以生产建设项目功能单元空间布局为依据,在二级类型区的基础上细分。 d 必要时,可在三级监测分区的基础上,根据水土流失特点以及防治重点区域(区段)进一步划 分亚区。

    5.2.1生产建设项目水主保持监测应对项目的地表扰动状况、水土流失状况及防治效果等开展全过程 监测。 5.2.2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从施工准备期前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时段可分为施工准 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 5.2.3建设生产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从施工准备期前开始,至运行期末结束;监测时段可分为建设 期和生产运行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可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

    6.1 弃土 (石、渣)场

    6.1.1弃土(石、渣)场重点监测扰动面积、表土剥离保护和利用、弃渣量和来源、弃渣流失量以及 拦挡、排水措施。 6.1.2大型弃土(石、渣)场的弃渣量监测以实测为主。弃渣前进行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待弃渣完 毕,再次测绘地形图,与原地形图比较,由此计算弃渣量。 6.1.3弃土(石、渣)场水土保持措施监测以调查监测为主,监测“先拦后弃”以及弃渣设计堆放工 艺落实情况;重要渣场应设立观测点,进行定位观测。 6.1.4弃渣流失量监测宜采用沉沙池、控制站等方法进行观测。 6.1.5监测堆渣体拦挡措施的拦渣效果时,应观测从拦渣墙(或拦渣坝)中溢出的渣量,计算拦渣率 6.1.6堆渣完毕,主要监测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恢复情况。

    6.2.1抛泥区重点监测扰动面积、排泥量、围堰边坡流失量以及拦挡、排水和表土剥离措施。 6.2.2大型抛泥区的抛泥量监测以实测为主。抛泥前进行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待抛泥完毕,沉淀排 水结束后再次测绘地形图,与原地形图比较,由此计算抛泥量。 6.2.3围堰边坡流失量监测宜采用定位观测。 6.2.4抛泥完毕,主要监测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恢复情况。 6.3取土(石、料)场 6.3.1 取土(石、料)场重点监测扰动面积、表土剥离保护和利用、边坡防护及终期恢复情况。 6.3.2 施工前,现场调查水系、植被、土壤等情况;大型取土(石、料)场应测绘大比例尺地形图。 6.3.3 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现场调查,记录开采进度、取土(石、料)方量及去向、水土保持措施 实施情况、扰动面积及坡度。 6.3.4取土(石、料)场水土流失量监测,应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合理选择监测方法,一般可利用排 水设施或修建沉沙池进行监测;对于面积较大,由不同坡面构成的取土(石、料)场,可在集水区出口 设置控制站进行观测

    6.2.1抛泥区重点监测扰动面积、排泥量、围堰边坡流失量以及拦挡、排水和表土剥离措施, 6.2.2大型抛泥区的抛泥量监测以实测为主。抛泥前进行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待抛泥完毕,沉淀排 水结束后再次测绘地形图,与原地形图比较,由此计算抛泥量。 6.2.3围堰边坡流失量监测宜采用定位观测。 6.2.4抛泥完毕,主要监测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恢复情况。

    3.3取土(石、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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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5取土(石、料)结束,调查开挖总方量及利用情况;大型取土(石、料)场,可再次测绘大比 列尺地形图,评价开挖对微地貌的改变情况 6.3.6取土(石、料)完毕,重点对边坡防护、 、土地整治和土地利用恢复等措施进行监测

    6.4大型开挖(填筑)区

    6.4.1大型开挖(填筑)区的水土保持监测应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在施工前,现场调查开挖(填筑) 区的水系、植被、土壤等情况,可现场测绘地形图。 6.4.2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现场调查,记录开挖(填筑)进度、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开挖 (填筑)面的面积、坡度,并监测水土流失量。 6.4.3施工结束,可再次测绘地形图,与原地形图比较,测算开挖(填筑)总方量,评价开挖(填筑 对微地貌的改变情况,并定位观测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

    6.5.1应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在施工前,现场调查施工道路建设区的植被、土壤等情况。 6.5.2施工过程中,以调查监测为主,主要掌握施工道路建设过程中地表扰动、弃渣、水土流失量、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及水土流失危害等情况。重点是临时措施,包括拦挡、排水、沉沙等。 6.5.3施工结束后,重点监测扰动区域恢复情况及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

    6.6临时堆士(石、渣)场

    6.6.1临时堆土(石、渣)场重点监测临时堆土(石、渣)数量、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 3.6.2在堆土(石、渣)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调查,结合监理及施工记录,确定堆放位置、面积及方量。 6.6.3 在堆土(石、渣)过程中定期监测临时防护措施,做好影像记录,掌握措施类型、数量及运行 情况。 6.6.4 堆土(石、渣)使用完毕,调查土(石、渣)方去向以及场地恢复情况

    7.1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

    7.1.1自然因素。降水量、风向风速、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植被类型和覆盖率、土地利用类型等, 土地利用类型按照GB/T21010中土地利用类型一级类的规定执行。 7.1.2地表扰动情况。扰动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情况等。 7.1.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征地、占地、使用和管辖的土地面积及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 7.1.4弃土(石、渣)。弃土(石、渣)场(包括临时堆存)的数量、面积、弃渣量,运行期的弃矿 石、尾矿量。 饭 7.1.5抛泥。抛泥区的数量、面积、抛泥量。 7.1.6取土(石、料)。取土(石、料)场的数量、扰动地表面积、取土(石、料)量。 7.1.7表土。工程区内可剥离表土数量,实际表土剥离的厚度、数量、堆存地数量和占地面积,保护 和利用的表土数量。 7.1.8土石方平衡和流向。工程区开挖、回填、内部调运、外借、余(弃)方的平衡和流向。 7.1.9滞后性监测主要对已开工建设扰动的区域,利用不同建设阶段时期的遥感影像动态监测地表扰 动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取土(石、料)场数量和面积、弃土(石、渣)场数量和面 积、抛泥区数量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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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水土流失类型和面积。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内水土流失类型、形式及面积、分布情况。 7.2.2土壤侵蚀强度。各监测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 7.2.3水土流失量。各监测分区典型地段或重点部位的土壤侵蚀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量,项目新 增水土流失量。

    7.3.1危害公用设施。对交通、航运、通信、库坝等基础设施和工业企业、居民点造成危害的数量利 程度等。 7.3.2危害主体工程。对主体工程造成危害的数量和程度等。 7.3.3危害水土保持设施。对农田和植被的占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损毁及其他有利于蓄水保土的 农田基本设施危害的类型、数量和程度。 7.3.4泥沙淤积危害。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淤积范围、数量,以及由于水土流失引起的洪涝、崩塌 骨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数量和导致的损失。 7.3.5危害水土保持敏感区。对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内和其他生态红线内的水库群、水源地、湿地 森林、梯田集中地等设施危害的类型、数量和程度。 7.3.6滞后性监测主要对已开工建设扰动的区域,利用不同建设阶段时期的遥感影像和现场调查,说 明工程建设对公用设施、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江河湖库、水土保持敏感区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情况

    7.4.1工程措施。工程的类型、数量、面积、完好程度及效果。 7.4.2 植物措施。植物的种类、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状况以及林草覆盖度(郁闭度利 7.4.3临时措施。措施的类型、数量及效果。 7.4.4施工进度。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 7.4.5滞后性监测主要对已开工建设扰动的区域,利用不同建设阶段时期的遥感影像、施工! 和现场调查,监测各监测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7.4.1工程措施。工程的类型、数量、面积、完好程度及效果。 7.4.2 植物措施。植物的种类、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状况以及林草覆盖度(郁闭度和盖度) 7.4.3临时措施。措施的类型、数量及效果。 7.4.4施工进度。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展情况。 7.4.5滞后性监测主要对已开工建设扰动的区域,利用不同建设阶段时期的遥感影像、施工监理资料 和现场调查,监测各监测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7.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7.5.1 水土流失治理度。水土保持措施达标面积、水土流失面积。 7.5.2 土壤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强度。 7.5.3渣土防护率。采取措施实际拦挡的弃渣量和临时堆存量、工程弃渣量和临时堆存量。 7.5.4表土保护率。保护的表土数量、可剥离表土数量。 7.5.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7.5.6 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 7.5.7 水土流失控制度。各监测分区的水土流失控制度和防治责任范围的水土流失控制度。

    7.5.1 7.5.2 土壤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强度 7.5.3渣土防护率。采取措施实际拦挡的弃渣量和临时堆存量、工程弃渣量和临时堆存量。 7.5.4 表土保护率。保护的表土数量、可剥离表土数量。 7.5.5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7.5.6 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 7.5.7 水土流失控制度。各监测分区的水土流失控制度和防治责任范围的水土流失控制度

    8.1水士流失影响因素监测

    降水和风向风速。收集附近气象站、水文站的资料,必要时可设置专门设施设备进行观测; 区,降水量观测按照SL21的规定执行:在风蚀区,风向风速观测按照GB/T35227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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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统计1次,大雨大风按日统计;次降雨大于50mm,增加监测频次和统计。降雨监测记录表参见附 录E.2。 8.1.2地形地貌。采用实地勘测、路线调查和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地形、地貌的变化进行监测。施工前 后各1次。 8.1.3土壤。土壤类型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确定;土壤质地可采用手测法测定;土壤 容重采用环刀法测定;土层厚度采用剖面法测定。施工前后各1次。 8.1.4植被。在综合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实地调查确定植物种类、优势种。林地郁闭度、灌草盖 度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样方实测,重复3~5个样方,求算平均值作为植被盖度(郁闭度)。乔木林样方 面积分为片林10m×10m~20m×20m、带状林长度不小于20m,灌木林样方面积为2m×2m~5m ×5m,草地样方面积为1m×1m~2m×2m,混交结构林草样方面积为10m×10m。小面积或带状小 于20m的可以按照全样方实测。植被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3。 a)林地郁闭度。常用样线法测定。选择适宜时间,每季度测定1次。 b)灌草盖度。可采用针刺法、网格法、照相法测定。 1)点型项目以实测为主。每年不少于2次。 2)线型项目采用典型调查法。每年不少于1次。 8.1.5土地利用类型。采用实地调绘和现场复核,对现状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进行监测。施工前后各 1次。监测方法有两种: 一一是利用遥感影像(包括航片、无人机)转绘结合现场踏勘校核的方法: 二是实际测绘的方法。 8.1.6地表扰动情况。实地调查,结合查阅相关技术文件。调查中可采用实测法、绘图法,符合4.4.2 现定应采用遥感监测。实测法宜用测绳、测尺、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或其他设备量测;绘图法宜采用实际 调查、大比例尺地形图勾绘、室内量算;遥感监测宜采用高分辨率遥感信息源(卫片、航片),进行解 译、分析与评价,具体方法按照SL592的规定执行。地表扰动情况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4。 a)点型项目以实测为主。每月1次。 b 线型项目采用普查结合典型调查法。全线每季度普查1次,典型地段每月1次。对于施工期不 到1年的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全线实地调查不少于2次。 位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皖南山地丘陵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的项目,应增加监测 频次。 8.1.7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按照本标准第8.1.6条规定执行。 8.1.8弃土(石、渣)。查阅生产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以实地量测为主,监测建设过程中的弃 土(石、渣)量及堆占面积(包括临时堆放)等。弃土(石、渣)场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5、临时堆 土场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6。 a)点型项目以实测为主。正在使用的弃土(石、渣)场,每10天1次,其他时段每季度1次。 1) 弃土(石、渣)堆占面积。可采用实测法、绘图法,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感监测。 2 弃土(石、渣)量。根据弃土(石、渣)场面积,结合堆渣体形状测算;或采用三维激光 扫描仪。 b) 线型项目抽取典型地段的弃土(石、渣)场,参照点型项目的监测方法进行。其他弃土(石、 渣)场每季度1次。 C 位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皖南山地丘陵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的项目,正在使用的 弃土(石、渣)场,应每10天监测1次;堆渣量在50万m以上(含)或最大堆渣高度20m 以上(含)或渣场失事后对主体工程或环境造成轻度以上危害的弃土(石、渣)场,应采用监 控设备等开展全程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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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9抛泥区。参阅生产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实地调查与量测,监测建设过程中的抛泥量 和地表扰动面积;每季度监测1次。抛泥区监测记录表参考附录E.5。 8.1.10取土(石、料)。参阅生产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进行实地调查与量测,监测建设过程中 的取土(石、料)量和地表扰动面积。点型项目正在使用的取土(石、料)场每10天1次,其他时段 每月1次;线型项目抽取典型地段的取土(石、料)场,参照点型项目的监测方法进行,其他取土(石、 料)场每季度1次。取土(石、料)场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7。 8.1.11表土。实地调查,结合查阅相关技术文件,监测可剥离表土数量和建设过程中的表土剥离厚度、 数量和堆存地数量、占地面积,表土保护量和利用量。表土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8。 a)点型项目以实测为主;线型项目采用普查结合典型调查法。 D 位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皖南山地丘陵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的项目,应每月监测 1次,其他区域每季度监测1次。 8.1.12土石方平衡和流向。实地调查,结合查阅相关技术文件,监测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回填、内部 调运、外借、余(弃)方的平衡和流向

    8.2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8.2.1水土流失类型和面积。在综合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实地调查确定水土流失类型与形式,每 年不少于1次;水土流失面积监测方法和频次按照本标准第8.1.6条规定执行。 8.2.2土壤侵蚀强度。通过实测或者调查得出土壤侵蚀量,按照SL190的规定确定各监测分区的土 壤侵蚀强度级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各1次。 8.2.3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量监测通过定位观测获得典型地段和重点部位不同时段的水土流失量, 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推算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量和输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水主 流失量。 水蚀量观测。根据监测区域的特点和条件,可选择下列方法根据降雨情况适时观测,雨季应每 月监测1次,并统计水土流失量,遇暴雨、大风等应加测。非雨季每季度监测1次。位于国家 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皖南山地丘陵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的项目,应适当增加频次。

    大里 a 水蚀量观测。根据监测区域的特点和条件,可选择下列方法根据降雨情况适时观测,雨季应每 月监测1次,并统计水土流失量,遇暴雨、大风等应加测。非雨季每季度监测1次。位于国家 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及皖南山地丘陵区和皖西大别山区的项目,应适当增加频次。 1) 径流小区法。适用于扰动体、弃渣等形成的稳定坡面的土壤流失量监测,不适用于以弃 石为主的堆积物组成的坡面监测。宜采用全坡面小区或简易小区,有条件的可采用标准小 区。径流小区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9。适时观测集流池中的泥沙厚度,采用式(1)计 算土壤流失量:

    信息服务平 式中: S 小区侵蚀泥沙量,kg; ys 侵蚀泥沙容重(密度),kg/m; 集流池底面面积,m; hs一一沉积泥沙的平均厚度,m; W。 一 沉积泥沙含水量,%。 2) 测钎法。适用于不便于设置径流小区的土状堆积物坡面或开挖面的土壤流失量观测。每次 大暴雨之后和汛期终了,观测钉帽距地面高度,测钎法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0,计算 土壤侵蚀厚度,采用式(2)计算土壤流失量:

    KSL Sr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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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一一土壤流失量,kg; ys一一侵蚀泥沙容重(密度),kg/m S一一简易土壤流失观测场坡面面积,m; ? 一一平均土壤流失厚度,mm。 3) 侵蚀沟量测法(也称简易坡面量测法)。适用于暂不扰动的临时土质开挖面、土或土石混 合及粒径较小的石砾堆垫坡面的土壤流失量测定。在全坡面的上、中、下分设量测断面, 量测每一断面全部侵蚀沟的深度和宽度,算出断面平均冲刷深和宽,再量测侵蚀沟曲线长, 侵蚀沟量测法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1,计算样方内侵蚀总体积,推算土壤流失量。若 等距离布设断面,采用式(3)、式(4)计算土壤流失量:

    Vr=> bihil ST =Vry

    式中: 侵蚀沟体积,cm; bij一一 侵蚀沟的平均沟宽,cm; 侵蚀沟的平均深,cm; 1ij 断面代表的坡面长度,cm; 1 量测断面数; J 各断面内侵蚀沟数量; ST 土壤流失量,kg; s 侵蚀泥沙容重(密度),g/cm。 4) 沉沙池法。适用于径流冲刷物颗粒较大、汇水面积不大、有集中出口的地方。适时观测沉 沙池中的泥沙厚度。通常是在沉沙池的四个角和中心点分别量测泥沙厚度,并测得侵蚀泥 沙的容重(密度),采用式(5)计算土壤流失量:

    Sr = (h+h2+h3+h4+)Sy

    式中: 土壤流失量,kg; 沉沙池4个角和中心点的泥沙厚度,m: 竹 沉沙池底面面积,m; 侵蚀泥沙容重(密度),kg/m。 5) 控制站法。适用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小流域(集水区)范围内的生 产建设项目。在山区的采石场、采矿区、工业企业等的沟口处修建控制站,适时观测泥沙 量,统计计算土壤流失量,控制站法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2。 6) 三维激光扫描测量。适用于土质开挖面、土或土石混合及粒径较小的石砾堆垫坡面的土壤 流失量测定。采用非接触式高速激光测量方式,获取地形及物体表面的三维数据,通过前 后对比,计算流失量。 风蚀量观测。常用设备包括测钎、集沙仪等,这些设备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 1 测钎法。适宜的地方可采用地面定位测钎法,观测记录表可参考附录E.10。风季每月统 计1次。采用式(6)计算土壤流失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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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土壤流失厚度,mm; L 一一 次起沙风风蚀(风积)厚度,mm; 测钎数量。 2)集沙仪法。主要用来观测风沙流强度,每年不少于5次。用式(7)计算风蚀量

    Gr 单次起沙风的风蚀量,kg; G 集沙仪收集的全部沙粒的沙量,g; H 集沙仪收集高,m; 建设区垂直风向的长度,m; 集沙仪收集断面面积,cm。 重力侵蚀观测。采用调查、遥感等监

    单次起沙风的风蚀量,kg; G 集沙仪收集的全部沙粒的沙量,g; H 集沙仪收集高,m; 建设区垂直风向的长度,m; 集沙仪收集断面面积,cm。 C 重力侵蚀观测。采用调查、遥感等监测方法,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土石方量进行

    8.3水士流失危害监测

    水土流失危害面积采用实测法或绘图法,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感监测。其他水土流失危害数量 量测、询问调查的方法,当危害范围较小时,采用普查法;当危害范围较大时,采用抽样调查法 水土流失危害程度采用实地调查、量测、询问等方法。 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应完成监测调查工作。水土流失危害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

    8.4水士保持措施监测

    8.4.1工程措施监测。查阅设计、监理等资料,结合定期实地勘测与不定期全面巡查,确定措施的数 量。正在施工的工程措施,点型工程及线型工程重点区域每月1次。其他监测时段内点型工程每季度1 次,线型工程重点区域每月1次,整体状况每季度1次。实测时可采用量测和目视检查的方式,对工程 措施的外观质量和关键部位的几何尺寸进行核查,必要时可采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全站仪测量;对于 措施防护效果,可设立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工程措施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4。

    施防护效果,可设立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工程措施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4, 4.2植物措施监测。植物措施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5。 植物类型及面积。在综合分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实地调查确定。选择适宜时间,每季度 1次。 b 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状况。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确定。选择适宜时间,每季度1次, 1) 乔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采用样方或样线调查法,调查样方(样线上)所有成活植株数、 保存植株数,除以初植株数,即得造林成活率及保存率。 2) 灌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调查样方内灌木的成活丛数、保存丛数,分别除以初植丛数,即 得灌木的成活率及保存率。 C 郁闭度与盖度。选择适宜时间,每季度测定1次。 1)林地郁闭度。采用样线法,参照8.1.4。 2) 灌木盖度。采用针刺法、照相法,参照8.1.4。 3)草地盖度。采用针刺法、网格法、照相法,参照8.1.4。 4.3临时措施监测。查阅施工、监理等资料,实地调查掌握类型、数量等,并拍摄照片或摄像。每 1次。监测记录表参见附录E.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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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4施工进度。查阅施工、监理等资料,结合调查询问与实地调查统计。每月1次。

    8.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

    3.5.1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指标,是指生产建设项目设计水平年阶段,在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区内水 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指标的基础上,经过计算或直接 应用相关指标监测值确定。在计算各项防治指标时,露天矿山的采区面积、水工程的水域面积不纳入防 治责任范围面积计算;恢复耕地面积在计算林草覆盖率时不纳入防治责任范围面积计算。 8.5.2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内容按照GB/T51240的规定执行,具体计算方法参见附录F

    9.1.1监测数据应准确可靠,在数据记录与处理中应实行数据表格签名、数据分析成果审核制度。 9.1.2监测数据应及时统计分析,做出简要评价, 9.1.3监测数据采用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保存,做好数据备份,原始数据和成果数据应长期保存, 9.1.4监测数据应统一计量单位和取用精度,具体参见附录G

    9.2.1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相关图件、数据表(册)以及影像 资料等。 9.2.2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应附现场调查图片、影像资料、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设图、监测点典型 设计图等。 9.2.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包括监测意见、监测季度报告表(参见附录H)、监测总结报告(参见附录J), 建设工期3年以上(含)的项目,应编制监测年度报告(参见附录I)。 9.2.4监测图件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监测点布设图、水土保持措施总 体布置图等。 9.2.5数据表(册)包括原始记录表、计算表、统计(汇总)表等。 9.2.6影像资料包括监测过程中拍摄的反映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水土流失危害及其治理措施实施情况 的照片、影像等。照片应包含监测项目部和监测点照片,同一监测点每次监测应拍摄同一位置、角度照 片不少于3张,照片应标注拍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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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A.1安徽省地貌类型区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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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区域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区域

    各类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区域

    .2各行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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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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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C.2安徽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

    注:()为涉及乡镇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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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C.3安徽省省级水士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

    注:()为涉及乡镇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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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C.4安徽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

    注:()为涉及乡镇的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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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简要说明生产建设项目概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批复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工 程设计情况、监测任务缘由及其实施组织等。

    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应用的主要技术资料和监测技术服务合同等。

    D. 3. 2项目区概况

    D.3.3水士流失防治布局

    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和重点阶段、水土流失防治目 标和实施进度安排等内容

    D.3.4监测准备期现场调查评价

    D.4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D.4.1监测目标和任务

    D.5. 1 施工准备期

    监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水文气象、土壤植被、土地利用现状、 状况等基本信息,掌握项目建设前生态环境本底状况。

    D. 5. 2 工程建设期

    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取土和弃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流失隐患与危害、水土保持措! 监测。

    D.5.3试运行期(设计水平年)

    D. 6. 1监测记录表

    D.6.2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D.6.3遥感影像资料

    包括图件、影像资料以及监测相关文件资料等

    D. 7 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

    D.7.1监测项目部及人员组成

    D. 7. 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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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措施运行状况及防护效果监测,项目六项指标

    则数据记录表和突发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调查记

    包括监测项目管理制度、现场监测人员工作制度、监测项目进度控制、成果质量控制及档案管理等 内容,

    能源标准DB34/T34552019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监测记录表

    表E.1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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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E.2日降水量监测记录表

    DB34/T34552019

    表E.3植被监测记录表

    线材标准表E.4地表扰动情况监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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