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管理办法(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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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编制应在已批准的水 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依据水土保持及相 关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第八条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应当依据国家有 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达到施工要求,保证质量。 第九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应当包括:工程设计, 设计图册,设计概算书等内容。(详见附件) 第十条承担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编制机构,须具有相应的水土保 持方案编制和工程设计技术条件,编制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 力和业务水平;并对设计责任终身负责。
第十一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备案制度,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备案时,应当向 有备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文本、电子文档各 一份):
一)书面报备申请; (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书; (三)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有备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案申请材料审核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在五个工作日内, 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术 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 (二)符合生产建设项自水土保持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 (四)同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协调统一; (五)同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具体内容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乡 相应修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及时备案
第十三条有备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车 案申请材料审核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并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在五个工作日内, 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 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 (二)符合生产建设项自水土保持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划; (四)同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协调统一; (五)同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具体内容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 相应修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及时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十七条个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占地一公以上或者挖填土 石方总量一千立方米以上的取土、挖砂、采石等扰动地表的可能造 成水土流失的非农业生产建设活动园林养护管理,按照本规定对生产建设单位的 要求实施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编制的有关费用,由 生产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编制提纲 一、工程设计 1、设计依据 除一般设计依据外,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措施布局及规模 主要工程量。 2、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2.1 工程措施设计 明确主体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工程量。 取土场、弃土(渣)场应逐个进行设计。 列表汇总所有工程措施,并进行项目划分。然后按照以下内容逐 项设计。 (1)措施布设(说明措施布设的位置、数量)
(2) 设计标准 (3) 水文计算 (4)水力计算 (5)结构设计(包括结构形式、结构尺寸等) (6)设计工程量及措施工程量计算 (7)施工方法及施工技术要求 2.2植物措施设计 依据不同立地条件选用适合的植物类型和具体林草种,然后根据 植物类型和林草种按照以下内容逐项设计。 (1)措施布设(位置、数量) (2) 立地条件 (3)措施设计(包括植物类型和林草种选择的原则和结果、苗 木规格、整地方式及规格、造林种草方法、造林密度、植物措施设 计表等) (4)施工方法、施工技术要求及抚育管理的措施 (5) 设计工程量 2. 3临时措施设计 按照临时措施类型分项设计,汇总工程量。明确临时措施的位置、 实施时间;明确施工结束后的拆除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包括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及要求、施工布置、施工进度四个 方面内容。应明确度汛防灾的要求及相应制度。
附件 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特性表。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3、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 二、设计图册 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初步设计图, 土保持植物措施初步设计图,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初步设计图。 三、设计概算书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附件 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特性表。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3、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 二、设计图册 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初步设计图, 土保持植物措施初步设计图,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初步设计图, 三、设计概算书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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