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7/T 463-2020 再生水高效利用农田灌溉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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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应按GB50288的规定,并考虑再生水水质特点,进行再生水灌溉工程设计。 5.1.2再生水灌溉工程应采用节水、防污技术及抗腐蚀性产品。 5.1.3再生水输配水管网不得与饮用水管道混接。
5.2.1再生水取水工程及其规模、设计参数等,应符合GB50288的规定。 5.2.2再生水调蓄工程宜考虑灌溉工程所在区域内河道、湖、库、坑塘、渠系等现有蓄水工程设施。 5.2.3再生水调蓄工程设计规模应根据灌溉设计保证率、再生水和其他灌溉水源供水情况、灌溉需水 量等,经逐时段(月或旬)调节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2.4再生水调蓄工程应根据再生水供、用水量及用水过程,制定科学合理的调度计划。 5.2.5水资源紧缺区域,可根据再生水排泄区域蓄水构筑物特性进行地下水回灌,增加地下水入渗补 给量,回灌水质应符合GB/T197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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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形式,开按 GB50288的规定进行设计。 5.3.2采用再生水与其他水源进行灌溉时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宜因地制宜采用共用的输配水系统。 5.3.3井渠结合灌区采用明渠进行再生水灌水时,应根据土壤入渗条件、地下水补源要求等,分析确 定渠道防渗率。 5.3.4再生水输配水管道宜采用非金属管道,当使用金属管道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5.3.5再生水输水管道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布设时,其水平净间距应不小于0.5m;交叉布设 时,再生水管道应位于给水管道之下、排水管道之上,其与给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垂直净间距应不小于 0.5m。
5.4.1再生水田间灌溉工程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并根据再生水水质特点、灌溉作物等选择 5.4.2再生水地面灌溉田间工程设计应符合GB50288的规定。 5.4.3再生水低压管道灌溉工程设计应符合GB/T50363、GB/T20203的规定。 5.4.4再生水滴灌、微喷灌系统设计应符合GB/T50363、GB/T50485的规定。 5.4.5再生水喷灌系统设计应符合GB/T50363、GB/T50085的规定
6.1.1再生水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建立再生水灌溉管理机构及监测制度。 6.1.2应根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提出加强用水管理的具体措施。 6.1.3根据灌溉工程取用水管理要求,提出灌溉用水统计的具体措施,用水统计应包括统计范围灌溉 取引水量、灌水时期、灌水定额、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等;有农由退排水的,应统计农由退水量及退水 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 6.1.4根据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取用水管理要求,提出制定取用水计划与取用退水台账、建立相应的 水务管理制度及严格定额管理等的具体措施。 6.1.5再生水宜与地下水、其他地表水水源等联合调度,并根据对土壤环境影响制定科学的联合调度 方案。 6.1.6具有次生盐渍化风险的区域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宜采取与清水轮灌、淡水洗盐等措施防止长期 再生水灌溉对土壤造成盐分累积影响。 6.1.7应根据灌溉作物对再生水的敏感性确定再生水灌溉时期,敏感期(如苗期、灌浆等关键生育期) 不宜采用再生水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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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农产品质量监测指标宜根据作物对再生水中典型污染物的吸收转运特性确定,并符合GB2762 的规定。 6.2.7应重点针对可能影响的饮用水源地开展再生水灌溉地下水质量监测,监测指标宜包括含盐量、 典型污染物等,监测方法应符合GB/T14848和HJ164的规定,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年两次(丰水期利 枯水期各1次)。 6.2.8再生水计量和监测设施应选择抗腐蚀性材料
6.2.6农产品质量监测指标宜根据作物对再生水中典型污染物的吸收转运特性确定,并符合GB2762 的规定。 6.2.7应重点针对可能影响的饮用水源地开展再生水灌溉地下水质量监测,监测指标宜包括含盐量、 典型污染物等,监测方法应符合GB/T14848和HJ164的规定,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年两次(丰水期和 枯水期各1次)。 6.2.8再生水计量和监测设施应选择抗腐蚀性材料
6.3.1可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再生水、土壤、作物和地下水单项监测指标的污染程度。单因子评价 法见附录A.1。 6.3.2再生水水质及灌溉对土壤、作物和地下水的综合影响宜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综合指数法 见附录A.2。
可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再生水、土壤、作物和地下水单项监测指标的污染程度。单因子评价 A.1。 再生水水质及灌溉对土壤、作物和地下水的综合影响宜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综合指数法 2。
6.4.1再生水灌溉工程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4.2警示标志的制作及维护应纳入灌溉工程预算,并由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部门设置、制作与维护 6.4.3警示标志设置要求及尺寸比例见附录B,可根据实际情况等比例缩放。 6.4.4警示标志应遵循经济、耐用原则,宜采用铝合金板或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料,并符合GB/T2893.1 的规定。
4.1再生水灌溉工程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2警示标志的制作及维护应纳入灌溉工程预算,并由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部门设置、制作与终 4.3警示标志设置要求及尺寸比例见附录B,可根据实际情况等比例缩放。 4.4警示标志应遵循经济、耐用原则,宜采用铝合金板或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料,并符合GB/T28 规定。
式中: P一第i个监测指标的单因子指数; C,一第i个监测指标的实测含量; Coi—第i个监测指标的评价标准值。 当P<1时,表示未污染:P≥I时表示发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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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P)应按公式(A.1)计算,并对监测结
A.1.2pH值的标准指数(S)应按公式(A.2)和(A.3)计算,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当pHi≤7.0时,pH的标准指数S应采按公式(A.2)计算
A.1.2pH值的标准指数(Sm)应按公式(A.2)和(A.3)计算,并对监测结果
标准信息 式中: Sl.一pH的标准指数; pH一一pH实测统计代表值; pHa一评价标准中pH的下限值; pHsu一一评价标准中pH的上限值。 当pH的标准指数S/≤1时,表明该因子符合限值要求。
(P)应按公式(A.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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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P一一综合指数; P一一各监测指标单因子指数的平均值; Par——各监测指标单因子指数的最大值; p:一一第i项监测指标的单因子指数; n—参与评价的监测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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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再生水灌区警示标志应包括“XXX再生水灌区”、“禁止饮用”、“禁止游泳”和“禁止嬉水” 等。 B.1.2“XXX再生水灌区”标志的示意图见图1。标志上方应注明“XXX再生水灌区”的中文 字样,下方应注明“XXXReclaimedWaterIrrigationDistrict”英文字样,中间用白色实线分 隔。
XXXXXX再生水灌区 XXXXXXX Reclaimed Water lrrigation District
图B. 1 “xxx再生水灌区”图形标志示意图
B.1.3“禁止饮用”、“禁止游泳”、“禁止嬉水”等警示标志示意图分别见图B.2图B.4。标志 边为图形标,右边上方为标志的中文字样,右边下方为标志的英文字样,中英文字样中间用白 线分隔。
图B.2“禁止饮用”图形标志正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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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3“禁止游泳”图形标志正面示意图
图B.4 “禁止嬉水”图形标志正面示意图
B.2.1警示标志申文字及线条的背景颜色应采用棕色,文字和线条应采用白色。图B.2、图B.3和图 B.4的图形标颜色应采用棕色,图形标的背景颜色应采用白色;图形标禁止线条颜色应采用红色,尺 寸结构应符合GB/T2893.1的规定 B.2.2警示标志的尺寸比例见附录B.5和B.6。可根据实际情况等比例缩放。 B.2.3标志应遵循经济、耐用原则,宜采用铝合金板或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料,
B.3.1“XXX再生水灌区”标志应设置在灌区的显要位置。 B.3.2“禁止饮用”、“禁止游泳”、“禁止嬉水”等警示标志应设置在主要渠道、调蓄工程、管 水口等工程位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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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6“禁止饮用警示标志尺寸示意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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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再生水农田灌溉技术明白纸
再生水用于农由灌溉应综合考虑区域水资源紧缺状况、再生水水质、灌溉土壤类型及作物种类,并 据此进行再生水灌溉分区。再生水灌溉分区可分为适宜灌溉区、控制灌溉区和不宜灌溉区,再生水适宜 灌溉区主要为冲洪积扇中下部,弱透水层厚度较厚且具有良好防污条件的区域:控制灌溉区主要为冲洪 识扇中下部过渡区,弱透水层具有一定厚度,浅层容易受污染但身不具有较好的防护条件;不宜灌溉区 主要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所在地。再生水回用于农田灌溉应确保卫生安全,防止土壤 退化或盐碱化等。水资源紧缺且适宜再生水灌溉区域应优先选用再生水作为灌溉水源,
再生水用于农由灌溉必须符合一定的水质标准,可以作为再生水原水的水源包括生活污水货市政抖 水、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及经过处理达标之后的工业废水,放射性废水和医疗废水不能作为再生水原水 更用。原水应根据灌溉作物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用于灌溉,针对纤维作物(棉花), 旱地谷物(小麦、大豆、玉米)和油料作物、水田谷物(水稻)、露地蔬菜等,农田灌溉再生水主要水 质指标应满足pH为5.5~8.5,溶解氧(D0)≥0.5mg/L,氯化物350≤mg/L,硫化物≤1.0mg/L,溶解 性总固体(TDS)≤1000mg/L,汞≤0.001mg/L,镉0.01≤mg/L,六价铬≤0.1mg/L,铅≤0.2mg/L, 虫卵数≤2个/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为纤维作物≤100mg/L,旱地谷物和油料作物≤80mg/L,水 田谷物≤60mg/L,露地蔬菜≤40mg/L;化学需氧量(CODc)为纤维作物≤200mg/L,旱地谷物和油料 作物≤180mg/L,水田谷物≤150mg/L,露地蔬菜≤100mg/L;悬浮物(SS)为纤维作物≤100mg/L, 旱地谷物和油料作物≤90mg/L,水田谷物≤80mg/L,露地蔬菜≤6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为水田谷物和露地蔬菜≤5.0mg/L,纤维作物、旱地谷物和油料作物≤8.0mg/L;砷为水田谷物和露地 蔬菜≤0.05mg/L,纤维作物、旱地谷物和油料作物≤0.1mg/L;粪大肠菌群数为露地蔬菜≤20000个/L 其他作物≤40000个/L。
C.3灌溉水源可靠性分析
以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灌溉水源的,应依据最近一年以上逐旬污水处理厂出水量资料,分析再生 水可供水量
C.4灌溉工程规划布局
再生水灌溉工程主要包括取水工程、调蓄工程、输配水工程以及田间灌溉工程等,应根据区域现有 其他供水水源及供水工程情况,统筹规划再生水灌溉工程。取水工程一般采用再生水排入河道就近自流 引水的方式,当河道水位低于灌溉区地面高程或采用低压管道、喷灌等田间灌水方式时,可采用提水方 式。再生水调蓄工程主要用于再生水不能满足农田灌溉集中供水要求时,调蓄工程可选择污水处理厂下 游承泄区具有一定调蓄能力且与灌溉区域较近区域的湖、库、坑塘等,调蓄工程应具有一定库容,可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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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供水量要求。再生水输水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优选,经过人口稠密区域的再生水输配水工程宜采 用管道或暗涵输水方式;经过包气带渗透性较强的区域或水源保护区时宜采用管道输水。再生水由间灌 既工程宜采用地面灌、滴灌等灌溉方式,人员稀少时或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可采用喷灌或微喷灌,可与其 他供水水源合用,以减少重复投资。再生水调蓄工程、渠道输配水工程周边应设置半径应不小于150n 的缓冲区。
管道标准C.5再生水灌溉工程设计
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应加强对再生水灌溉过程的监测与管理,确保再生水灌溉安全。应根据区域供 水水源情况,因地制宜对再生水与其他供水水源进行联合调度,具有次生盐渍化风险的区域,可采取再 生水与清水轮灌、淡水洗盐等措施防止长期再生水灌溉对土壤造成盐分累积影响,且在作物敏感期(如 苗期、灌浆等关键生育期)不宜采用再生水灌溉。 对于1万亩以上的再生水灌溉区域,应建立再生水灌溉管理机构,统计灌溉取引水量、灌水时期、 灌水定额、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等,建立相应的水务管理制度及严格定额管理等的具体措施。监测内容 应包括灌溉水量与水质、土壤质量、农产品质量及地下水质量等。再生水取水点、支口及以上各级分水 口应加装计量设施,并重点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粪大 肠菌群数等水质指标,监测频次可按每年丰、平、枯三次或集中灌溉季节前10日。再生水灌溉对土壤质 量的影响应重点监测0cm~30cm土壤含盐量、典型污染物及土壤肥力等指标,此外应加强对再生水灌 既农产品质量的监测,重点监测病原微生物群落指标。再生水计量和监测设施应选择抗腐蚀性材料。应 根据有关监测数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和综合指数法评价再生水水质及灌溉对土壤、作物和地下水的影 响,确保再生水灌溉安全。
C.7再生水灌溉警示标志
再生水灌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净循经济, 耐用原则, 宜采用铝合金板或合成树脂类 材料,由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部门设置 警示标志应包括“XXX再生水灌区”
资料范本DB4107/T4632020
止饮用”、“禁止游泳”和“禁止嬉水”等,警示标志中文字及线条的背景颜色应采用棕色,文字和线 条应采用白色,标志尺寸比例应符合标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等比例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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