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甘水规计发[2013]1号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发改委2013年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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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水利水电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一)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 设备及安装工程三项组成。 (1)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轮机、水轮发电机、主 阀、起重设备、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 程。 (2)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等 设备及安装工程。 (3)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 机修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 网,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坝区及生活区供水、排水、供热设 备,水文、泥沙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外部观测设 备,消防设备,安全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其他水利工程 本部分由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设备及安装工程、公用 设备及安装工程三项组成。 (1)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泵、电动机、主阀、起重
设备、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灌溉(供水)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水泵及喷灌机、由 间灌溉设备等。 (3)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 机修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 网,坝、闸、泵站区馈电设备,供水、排水、供热设备,水文 泥沙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消防设备,交通设备等 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水利水电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 程。包括闸门、埋件、启闭机、拦污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压 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和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应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对应。 四、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指为永久工程施工所必须修建的临时性工程。本部分由施工 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 程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五项组成。 (1)施工导流工程。包括导流明渠、导流洞、施工围堰、施 工导流期下游断流补偿设施、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施工交通工程。包括施工现场内外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 时交通工程,如公路、桥梁、涵洞、施工支洞、铁路、转运站 码头等。 (3)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指工程在建设中建造的临时房屋 包括施工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及所需的配套设施工 程。 (4)施工场外供电工程。包括从现有电网向施工现场供电的 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高压输电线路架设和变(配)电设施(场 内除外)工程。 (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房 屋建筑、施工场外供电、缆机平台以外的施工临时工程。
主要包括风、水、电、通信系统设施工程,砂石料系统工 程,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工程,土石料场,木工、钢筋、金属结 构、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 统火力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水文水位站网、防汛、防 冰工程等。
本部分由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招标业务费、工程 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和其他等七项组成。 (1)建设管理费。 (2)科研勘测设计费:包括科学研究试验费、工程测费和 工程设计费。 (3)招标业务费。 (4)工程建设监理费。 (5)联合试运转费。 (6)生产准备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 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 具购置费。 (7)其他:包括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保险费及其他税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性质,其工程项目分别按水利枢纽、水电 站、水库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划分。工程各部分下设一、二、三 级项目。第二、三级项目中,仅列示了代表性子目,编制概算 时,二、三级项目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的工作 深度要求和工程情况增减或再划分,以三级项目为例: (1)土方开挖工程,应将土方开挖与砂砾石开挖分列。 (2)石方开挖工程,应将明挖与暗挖,平洞与斜井、竖并分列。 (3)土石方回填工程,应将土方回填与石方回填分列。 (4)混凝土工程,应将不同工程部位、不同标号、不同级配 的混凝土分列。
(5)砌筑工程,应将十砌石、浆砌石、砌筑混凝土预制块、 抛石、堆石、铅丝(钢筋)笼块石及垫层料、反滤料、过渡料等 分列。 (6)钻孔工程,应按使用不同钻孔机械及钻孔的不同用途分列 (7)灌浆工程,应按不同灌浆种类分列。 (8)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应根据设计提供的设 备清单,按分项要求逐一列出。 (9)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应将不同管径的钢管、叉管分列。
第三节工程部分项且划分表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部力: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水利枢纽、水电站、水库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费用组成如下图
图水利水电工程费用组成
(一)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 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费 ①直接工程费。 ②措施费。 (2)间接费 ①施工管理费。 ②其他间接费。 (3)利润 (4)税金 ①营业税。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教育费附加。 (二)设备费 (1)设备原价。 (2)运杂费。 (3)采购及保管费。 (三)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招标业务费、工程建设监 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和其他组成。 (1)建设管理费。 (2)科研勘测设计费 ①科学研究试验费。 ②工程勘测设计费。 (3)招标业务费。 (4)工程建设监理费。 (5)联合试运转费。 (6)生产准备费。 ①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②生产职工培训费。 ③备品备件购置费。 ④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③管理用具购置费。 (7)其他。 ①工程质量检测费。 ②工程保险费。 ③其他税费。 (四)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五)建设期融资利息 二、移民和环境部分费用 (1)水库移民征地补偿费。 (2)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3)环境保护工程费。 (4)水土保持工程费
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一、直接费 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 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安 全生产措施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及其他。 (一)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 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以及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 的工资组成。 ①岗位工资。指按照职工所在岗位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 确定的工资。 ②生产工人年应工作天数以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 工开会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 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 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辅助工资。指在基本工资之外,以其他形式支付给职工 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 贴,主要包括施工津贴、高原补贴、夜餐津贴、节日加班津贴 等。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工 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天病、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材料费 指用于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 周转性材料摊销费。包括定额工作内容规定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 和计价材料。 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三 项。 (1)材料原价。指材料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2)运杂费。指材料从指定交货地点至工地分仓库或相当于 工地分仓库(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 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 (3)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 听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 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教育经费、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材料检验费;材料在运输
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建筑及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机械磨损、维修和动力燃 料费用等。包括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 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回收原值的台时 折旧摊销费用。 (2)修理及替换设备费。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为 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和机械正常运 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油料、擦拭用品的费用。 替换设备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替换设备及随机 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3)安装拆卸费。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 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部分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 拆卸费不在其施工机械使用费中计列,包含在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中。 (4)机上人工费。指施工机械使用时机上操作人员人工费 用。 (5)动力燃料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风、水、 电、油和煤等费用。 (二)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 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设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以及 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各种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建设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3.安全生产措施费 指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需 要的措施费用。
4.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 指为工程进行正常施工在工作面发生的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 用。如脚手架搭拆、一般场地平整、风水电支管支线架设拆除 场内施工排水、支线道路养护、临时茶棚、休息棚搭拆等。 5.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 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前的维护观察 费。其中: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但不属于固 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 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 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 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 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 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费用。 二、间接费 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 生的各项费用,它构成建筑产品成本,但文不直接消耗在工程项 目上。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组成。 1.施工管理费 指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需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人工费、教 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工具用具 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1)施工管理工作人员人工费。 包括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 费。指施工企业的行政、经济技术、试验、测量、警卫、消防、 欢事和勤杂人员,以及管理部门汽车司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 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并包括临时工、民工的管理人员 的工资、补助费、劳动保护费等一切费用。但不包括从材料设备 采购保管费、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和营业外支出中开支的人 员的人工费,
(2)差旅交通费。 指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差、上下班交通与调动工作(包 括随迁家属)的差旅费(包括工地交通费、职工探亲路费和路费 补贴费)、职工离休、退休的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 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燃料费、养路费、车船附加费、使 用税、保险费等。 (3)办公费。 指管理部门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 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取暖)用煤等 费用,也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取暖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管理、试验、测量、质量检验等部门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 房屋、设备、仪表等的基本折旧、大修理折旧、维护修理费、租 债费,以及房产税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 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护费,包括临时工、 民工的具、自备工具的补贴费等。 (6)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 计提的费用。 (7)其他费用。 指上述项目以外仍属施工管理费用范围内的其他必要的费用 支出。如: ①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临时工程 设计费。 ②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 ③投标报价费、清洁卫生费、规定应由施工企业上交的管理 费和印花税等。 ④施工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③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 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其他间接费 包括劳动保护费、施工队伍调遣费和财务费用。 (1)劳动保护费。 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劳 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 及进洞津贴、技术安全措施以及洗藻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2)施工队伍调遣费。 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施工队伍由原建设地点 或基地迁往施工所在地所发生的搬迁费用,以及返回原地的搬迁 费用。主要包括用于施工、施工管理及生活福利所需的设备、工 具用具、仪器和周转性材料的运杂费、调遣职工及随迁家属的差 旅费,以及职工调遣期间的工资等,包括临时工、民工的进退场 费用。 (3)财务费用。 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 间发生的短期融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 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 保函手续费等。 三、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 四、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 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三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三项。 一、设备原价 (1)国产设备,其原价指生产厂家的出厂价。
(2)进口设备,以到岸价和进口环节征收的税金、手续费、 商检费、港口费等各项费用之和为原价。 (3)大型机组分瓣运至工地后的拼装费用,应包括在设备原 价内。 二、运杂费 指设备由厂家或国内口岸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 杂费用。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大型变压 器充氮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杂费。 三、采购及保管费 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 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 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 使用费等。 (2)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运行费、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 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招标业务费、工 程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和其他七项组成。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筹建和建设期间进行管理工作所需的 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工程管理经 常费。 1.建设单位开办费 指新组建的建设单位,为开展工作需购置办公及生活设施 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用于开办工作等费用。 2.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 指建设单位从批准组建之日起至完成该工程建设管理任务之 日止,需开支的经常费用。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
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 费、会议费、交通车辆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固定资产折旧 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 费、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等。 3.工程管理经常费 指建设单位从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 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用于资金筹措、召开董事(股东)会议、视察 工程建设所发生的会议和差旅等费用;建设单位为解决工程建设 涉及的技术、经济、法律等问题需要进行咨询所发生的费用;建 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所发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同公证 费、审计费等;施工期所需的水情、水文、泥沙、气象监测费和 报汛费;工程验收费和由主管部门主持对工程设计审查、安全进 行鉴定的费用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派驻工地的公安、消 防部门的补贴费以及其他属于工程管理性质开支的费用。 二、科研勘测设计费 指为工程建设所需的科研、勘测和设计等费用。包括工程科 学研究试验费和工程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建设技术问题,而进行必 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 2.工程勘测设计费 指工程从项目建议书开始至竣工验收各设计阶段发生的测 费、设计费。 三、招标业务费 建设单位组织招标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委托招 标代理,组织工程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采购招标及其他招 标,组织招标设计评审等业务及相关环节的费用。 四、工程建设监理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聘任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和投资进行监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监理单位为保证监
理工作正常开展而必须购置的交通工具、办公及生活设备、检验 试验设备以及监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 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 资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 销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修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 五、联合试运转费 指水利水电工程的发电机组、水泵等安装完毕,在竣工验收 前,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主要 包括联合试运转期间所消耗的燃料、动力、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工具用具购置费,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的工资等。 六、生产准备费 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生产、管理单位为准备正常的生产运 行或管理发生的费用。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 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和工器具及生产家 具购置费。 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 指在工程完工之前,生产、管理单位有一部分工人、技术人 员和管理人员提前进厂进行生产筹备工作所需的各项费用。内容 包括提前进厂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 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费、技术图书资料 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具用具使用 费、修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以及其他属于生产筹建期间应 开支的费用。 2.生产职工培训费 指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生产及管理单位为保证生产、管理 工作能顺利进行,需对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所发 生的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劳动保 护费、差旅交通费、实习费,以及其他属于职工培训应开支的费 用。
3.管理用具购置费 指为保证新建项目的正常生产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 活用具等费用。内容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 室、文娱室、医务室等公用设施需要配置的家具器具。 4.备品备件购置费 指工程在投产运行初期,由于易损件损耗和可能发生的事 故,而必须准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材料的购置费。不包括设备价 格中配备的备品备件。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指按设计规定,为保证初期生产正常运行所必须购置的不属 于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仪表、生产家具等的购置 费。不包括设备价格中已包括的专用工具。 七、其他 1.工程质量检测费 指工程建设期间,为检验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 单位检测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 行质量检测,在相关工程费用和监理费用之外发生的检测费用。 2.工程保险费 指工程建设期间,为使工程能在遭受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 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而对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所 发生的保险费用。 3.其他税费 指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税费
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上报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 家政策性变动增加的投资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
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 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二、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 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 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二、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纺织标准,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 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本编制规定的费用标准按不同工程规模执行,工程规模按照 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三基本工资标准(元/月)×12月234天 2.辅助工资 (1)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234天 (2)高原补贴=补贴标准(元/月)×12月一234天 (3)夜餐津贴=(4.0元/中班十5.0元/夜班)一2×20% (4)节日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元/工日)×11天×3倍: 250天×35%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三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 元/工日)×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三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工 日)×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费三L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6)失业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三基本工资标准(元/月)×12月234天 2.辅助工资 (1)施工津贴三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一234天 (2)高原补贴=补贴标准(元/月)×12月一234天 (3)夜餐津贴=(4.0元/中班十5.0元/夜班)一2×20% (4)节日加班津贴=基本工资(元/工日)×11天×3倍: 250天×35%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三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 (元/工日)×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三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工 日)×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费三L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6)失业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7)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元/工日)十辅助工资(元) 工日)×费率标准(%) 4.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日)二基本工资十辅助工资十工资附 加费 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二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日)一8 (工时工日) (二)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1.年工作时间 年法定工作时间:250天; 年有效工作时间:年有效工作时间等于年法定工作时间除以 生产工人年法定工作天数以内非作业天数系数1.068,即250天 1.068=234天。 2.基本工资标准 参照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水利工程设计概(估) 算编制规定》的基本工资标准,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 况,分别确定各地区类别的基本工资标准见表1。
甘肃省各县、市、区地区类别划分如下: 一类地区:兰州市(红古区、西固区、城关区、七里河区) 安宁区)、白银区、秦州区、麦积区、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
正宁县、宁县、崆响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 二类地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嘉峪关市、金川区、 永昌县、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清水县、秦安县、 甘谷县、武山县、凉州区、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甘州区、 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安定区、通渭县、临洮县、漳县、岷 县、渭源县、陇西县、武都区、成县、岩昌县、康县、文县、西 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临夏市、永靖县 三类地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勤县、古浪县、金塔县、 瓜州县、民乐县、环县、华池县、镇原县、庄浪县、静宁县、临 夏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潭县、舟曲县、迭部县 四类地区: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 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 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合作市、卓尼县、夏河县 五类地区:玛曲县、碌曲县 3.施工津贴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每人每天4.0元,大型水利水电工 程,每人每天5.3元。 4.高原补贴 根据甘肃省人事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我省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高原临时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事11993136 号)规定,水利水电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中的高原补贴有色金属标准,其标准按 省内不同地区分别计算,见表2
甘肃省高原临时补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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