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794-2020 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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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1安全监测应充分考虑堤防T程的特点,合理进行堤防监 测区划,选择适宜的监测方式, 3.1.2堤防监测区划应综合考虑堤防重要性和自身安全性,并 根据各堤段运行风险大小,将其分为高风险区、中等风险区和低 风险区。 3.1.3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方式分为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和常规 监测三类

    风险区。 3.1.3堤防工程安全监测方式分为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和常规 监测三类,

    1低风险区:应以巡视检查为主,专项探测为辅。 2中等风险区:应以巡视检查为主,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 为辅。 3高风险区:应做到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监测并重, 且互为补充。

    3.2.2监测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1巡视检查应作为堤防安全监测的基本手段,按要求的时 间和频次进行,并规范记录。 2专项探测应做到定期探测与应急探测相结合屋面标准规范范本,注意探测 位置和探测方法的可比性,并宜结合已有勘探资料和历史险情资 料综合分析。 3常规监测应根据堤防T程的级别、规模、结构型式和地 形、地质条件及临河水情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选用适 宜的监测方法。其中水位(潮位)、堤顶沉降应列为不同风险堤 段的一般监测项目。

    4.1.1堤防T程巡视检查范围应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并应编制巡视检查方案

    4.1.1堤防T.程巡视检查范围应包括T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4.1.2对堤防工程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

    记录,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问题较严重的应报上级主管部 门,并应通过堤防隐患探测、钻探检查等手段进一步查明原因。 4.1.3堤防T程巡视检查应以人T巡查和图像视频监视为主 并宜采用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堤防工程管理的信息 化、标准化、精细化、社会化水平

    并宜采用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堤防工程管理的信息 化、标准化、精细化、社会化水平。

    4.2.1堤防T.程巡视检查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 检查。

    3凌汛期间,当河面出现尚凌(流凌)或岸冰时,应对流 凌密度、流凌速度及岸冰长度、宽度等每天观测1~2次,当出 现封河时,对封河段每天观测应不少于1次。 4.2.4特别检查,应在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热带风暴、 地震以及出现封河、开河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和发生重大事故 后,及时进行。

    3.1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

    碎老化,排水孔是否顺畅。 2)坝式护岸:砌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 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 护坡坡面有无浮石、塌陷。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 接合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动物洞穴等。 3)墙式护岸:混凝土墙体相邻段有无错动、变形缝开合 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有无裂缝、溶蚀,排水 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 面是否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是 否顺畅。 4)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塌,护脚平台及坡面 是否平顺,护脚有无冲动流失, 5)河势有无较大改变,滩岸有无塌。 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 1)防渗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渗漏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2)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处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无沉 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出口有无冲坑悬空;减 压并开口是否完好,有无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 水沟是否淤堵;排水导渗体或反滤体有无淤塞现象。 穿堤、跨堤建筑物和管线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 1)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紧密。 2)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土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渗设 施是否完好,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有无阻塞现象,穿 堤建筑物变形缝有无错动、渗水。 3)跨堤建筑物、管线支墩与堤防接合部有无不均匀沉陷、 裂缝、空隙等。 4)上、下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 沉陷、冲沟。 5)跨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能否满足 堤顶交通、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要求。

    1)重要堤段是否按规定备有土料、砂石料、编织袋等防 汛抢险料物。 2)重要堤段是否按规定备(配)有防汛抢险的照明设施、

    探测仪器和运载交通工具。 3)各种防汛抢险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8林草防护工程检查: 1)防浪林带、护堤林带的树木有无老化和缺损现象;有 无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等现象。 2)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人畜损坏或干枯坏死。 3)草皮护坡中有无荆棘、杂草或灌木。 3.2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

    1)堤身断面及提顶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堤身内部有 无隐患,外部有无冲沟、洞穴、裂缝、陷坑、堤身残 缺,防渗铺盖及盖重有无损坏,以及有无影响防汛安 全的违章建筑等。 2)重要堤段、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接合部,新建、 改建和除险加固而未经洪水考验的堤段,及其他可能 出现险情的堤段。对观测、监测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 性应重点检查。 3)堤岸防护工程应通过查勘河势,预估水着流部位, 检查护脚、扩坡完整情况以及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 理情况。 4)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部高程在堤防设计洪水位以下时, 检查为防洪设置的闸门或阀门能否在防洪要求时限内 关闭,并能正常挡水。 2汛期检查:应按防汛指挥机构所规定的巡堤查险内容和 要求进行。 3汛后检查:应检查提身损坏情况、险情记录和洪水水印 标记管护及施测情况,检查观测设施有无损坏,检查堤岸防护工 程有无发生沉陷、滑坡、崩塌、块石松动、护脚走失等情况。 4凌汛期检查:除应按汛期要求进行巡堤查险外,还应观 测尚凌、岸冰、封河、冰盖等,并符合SI59的规定。

    4.3.3特别检查应包括下列检查项且和内容

    1事前检查:在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到来前,应 检查防洪、防雨、防台风、防暴潮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 题,以及可能出险的部位和应急预案。 2事后检查:应检查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地震 等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后提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情 况,并应检查防汛抢险物资及设备动用情况,核查最高潮(洪) 水位记录。

    4.4.1检查应根据年度计划要求进行,检查前应做好准备,检 查人员应相对固定、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 带领。

    4.4.2检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观检查应采用目视、耳听、手摸、脚踩和检查仪器、 工具及视频进行,必要时可采用船只、无人机等平台进行有效 巡视。 2白蚁、、狐等害堤动物的检查应根据其习性因地制宜 进行。 4.4.3堤防工程检查应有清晰、完整、准确、规范的检查记录 (包括拍照或录像),每次检查完毕后,应及时整理资料,并结合 观测、监测资料,编写检查报告。

    4.4.3堤防工程检查应有清晰、完整、准确、规范的检查记录 (包括拍照或录像),每次检查完毕后,应及时整理资料,并结合 观测、监测资料,编写检查报告

    4.4.4检查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结合所辖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 4.3节的规定,参照SI.595附表格式制定符合实际的经常检查 记录表,必要时可附简图、照片或影像记录。 2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分析,并与历史检查结果对比,如 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 3重大缺陷部位应设立专项记录,经常检查中发现的较严 重问题以及定期检查、特别检查记录表格可参照SL595

    4发生裂缝的堤防工程,应对裂缝详细调查,裂缝调查记 录表格可参照SL.595。

    录表格可参照SL595。 4.4.5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目的、参加人员(签名)及职 务职称以及检查日期、检查环境条件等。 2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检查过程、方法和结果(文字记录、 图表、影像资料等),与以往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的特殊 或异常问题及原因分析。 3检查结论与建议:包括对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发现的 问题及处理意见

    4.4.5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

    5.1.1专项探测包括堤防隐患探测与水下根石(抛石)探测, 其探测方法和探测频次应根据探测对象的类型及其形成发展过程 确定。

    5.1.2专项探测应根据探测目的和现场条件,选用人工探测、 物探方法探测、钻探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不同方法的对比 验证。

    5.1.3专项探测应由专业人员承担,并宜进行不同时间探测成 果的对比分析。

    5.1.4堤防隐患探测宜定期进行,水堤段根石探测应每年

    前或汛后进行1次。在大洪水、大暴雨、风(暴)潮、地震等工 程非常运用后可增加1次探测,对重点堤段可根据查险抢险需要 适时进行应急探测

    5.2.1堤防隐患探测内容宜包括堤身堤基的洞穴、裂缝、松散 体、渗水以及护坡脱空、土石接合部渗漏等。 5.2.2采用物探方法进行单次隐患探测时,应根据隐患的导电 参数、密实度等选择合适的探测方法,可采用电法、电磁法、弹 性波法等物探方法,并宜进行多种物探方法比较,必要时宜通过 人工探测开挖(钻探)加以验证。仪器性能、单次探测工作组织 可参照SL326、SL43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线应根据堤防工程隐患特点和现场地形布置,可从上 界桩号自上而下平行堤轴线布设,或自堤顶向堤脚垂直堤轴线 布设。 2探测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现场测试记录,保证位置信息、

    环境量等探测资料的准确与完整。 3同一提段(部位)的不同次探测,宜保证测线、仪器设 备、操作人员、装置及参数设置的一致性。 4探测过程中应做好探测数据的解释判断,随时检查和区 分各种因素对探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宜补充探测。 5探测外业结束后,应及时将探测结果与上次比较,判断 隐患的类别及发展趋势,必要时可开挖(钻探)验证。

    1探测基本情况:探测时间、探测位置(桩号)、探测目 的、探测过程、探测队伍以及环境条件等。 2探测方法与仪器:隐患类型、探测方法、探测仪器(含 参数设置)以及测线布置等。 3探测结果与分析:典型剖面成果图,与上次探测结果比 较分析隐患变化情况,对异常变化的原因分析 探测结论与建议:对探测工作的整体评价,隐患变化情 况及处理意见

    5.3.1根石(抛石)探测内容应包括堤防险T.、控导护岸T.程 的根石(抛石)的平面分布范围、顶界面位置等。 5.3.2根石(抛石)探测方法可采用接触式、非接触式探测方 法。接触式探测包括机械、人工锥探和探水杆等方法;非接触式 探测包括浅地层剖面探测等物探方法,可参照SL326、SI.436 的规定。

    3.3根石(抛石)探测应符合下

    1探测应以基准点为参照,基准点应布置在地形变化影响 范围之外,且长期稳定、易于保存、便于测量的位置。 2探测断面应相对固定,间距宜为520m。 3测点布置:水上部分沿探测断面水平方向对各突变点观 测;水下部分沿探测断面水平方向每2m探测一个点,遇根石深

    度突变时,应增加测点,当探测不到根石时,应再向外2m、向 内1m各测1 点。

    1探测基本情况:探测时间、探测位置(桩号或坝号)、探 测目的、探测过程、探测队伍以及河势、水位环境条件等。 2探测方法与仪器:探测方法、探测仪器以及测线布置等, 3探测结果与分析:典型部面成果图,与上次探测结果比 较分析根石分布变化情况。 4探测结论与建议:对探测工程的整体评价,根石变化情 况及处理意见

    6.1.1常规监测应与巡视检查、专项探测统一考虑,并进行相 应的监测设计。

    应的监测设计。 6.1.2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及监测设施应根据堤防工程的级别、 水文气象条件、地形地质条件、堤型、穿堤建筑物特点及工程运 用要求设置。

    6.1.3监测项目应以环境量变形和渗流监测为主,并兼顾具他

    监测项目。对失事影响较大、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高风险堤 段,或需要进行试验研究的提段,应进行专门性监测项目设计

    6.1.4监测设施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耐久性、经济性,且 便于实现自动化和日常维护。仪器设备选型应根据地质条件、计 算成果、类似工程经验等确定。 6.1.5监测点应配置满足观测要求的交通、照明等设施,监测 设施应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保护装置,并宜兼顾多种用途。

    6.1.4监测设施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耐久性、经

    便于实现自动化和日常维护。仪器设备选型应根据地质条件、计 算成果、类似工程经验等确定。

    6.1.5监测点应配置满足观测要求的交通、照明等设

    设施应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保护装置,并宜兼顾多种用途。 6.1.6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接合部位的监测应结合建筑 物(管线)的监测统一布置

    设施应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保护装置,并宜兼顾多种用逐。

    6.2.1常规监测设计内容应包括监测断面选择、监测项目设置、 监测设施布置、拟定的监测方法和监测频次、监测资料整理分析 的技术要求等。

    6.2.2常规监测设计应针对堤段潜在破坏模式进行。

    1堤防级别、设计标准和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施工方法 等资料。 2气象、水文泥沙、河势资料。

    3地形、水文地质及检测、探测、观测资料。 4堤防设计成果、最新安全评价成果及堤防监测区划成果 5 监测仪器设备资料等。

    6.2.4监测设施布置应符合下

    1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结合堤防工程特点,突出重点 配合布置,并宜做到一种监测设施兼顾多种用途 2监测断面和部位选择应有代表性,并应根据监测堤段水 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确定合理间距。 3监测项目选择和监测点布设应反映堤防运行的主要工作 状况,监测项日宜在同一断面布设。 6.2.5对拟监测的堤段,监测断面宜布置1~4个,间距宜为 300~500m,如地形地质条件无异常变化,断面间距可适当扩 大。监测断面宜选择在老口门、软弱堤基、浅层强透水带、承压 水带以及有穿堤建筑物等特殊堤段,并宜集中布置监测项目。 6.2.6监测项目可包括环境量、变形、渗流监测,其中临河水 位(潮位)、堤顶沉降应列为常规监测项目。对土石接合部可增 加土压力监测,对混凝土防洪墙等可增加应力应变监测。 6.2.7常规监测的频次应满足堤防安全性态分析判断及防汛.T 作的需要,并不得少于1次/月。对于高风险堤段遇到高水位等 不利工况时应增加监测频次,数据采集间隔不宜大于1小时。 6.2.8监测设施的选用、埋设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技术先进、实用方便、耐久性好的仪器、设施, 监测与量测仪器的量程和精度应与所测量匹配,并在埋设或使用 前对其校准。 2仪器设施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埋设或操作,按规定对电缆 进行连接和编号,对仪器的存活率和安装埋设质量及时进行考 证,并应保证不对堤身安全构成隐惠。 3仪器安装后应进行首次观测、并应活时建立其准估求非

    1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结合堤防工程特点,突出重点, 配合布置,并宜做到一种监测设施兼顾多种用途 2监测断面和部位选择应有代表性,并应根据监测提段水 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确定合理间距。 3监测项目选择和监测点布设应反映堤防运行的主要工作 状况,监测项日宜在同一断面布设

    6. 2. 5 对拟监测的堤段、监测断面宜布置 1 ~ 4 个、间

    300~500m,如地形地质条件无异常变化,断面间距可适当扩 大。监测断面宜选择在老口门、软弱堤基、浅层强透水带、承压 水带以及有穿堤建筑物等特殊堤段,并宜集中布置监测项目

    1应选择技术先进、实用方便、耐久性好的仪器、设施 监测与量测仪器的量程和精度应与所测量匹配,并在埋设或使用 前对其校准。 2仪器设施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埋设或操作,按规定对电缆 进行连接和编号,对仪器的存活率和安装埋设质量及时进行考 证,并应保证不对堤身安全构成隐患。 3仪器安装后应进行首次观测,并应适时建立基准值或背 景值,按规定频次监测,当监测量值超过值或其变化速率较大 时应加密监测频次。

    4应做到监测连续、记录真实、注记齐全、整理及时。发 现异常,应立即复测,必要时可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5对监测设施应做到定期维护,定期测量基准点高程。对 携带式测量仪表应定期检定/校准,对理埋设仪器应定期校准。 6.2.9监测仪器安装埋设考证表、现场监测记录表格式应规范, 具体格式可参照SL551、SL601、SL.768的有关规定。

    6.3.1环境量监测内容可包括水位(潮位)、河势、水下地形 降水量等项目,并应与水文站、气象站观测相结合布置。 6.3.2环境量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应满足工程管理和防汛抢险 的需要

    6.3.3水位(潮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河道水位观测应结合水文观测断面统一布置。 2在监测断面、险工段等重点部位应设水位观测点,测点 应设置在水流平顺、便于安装设备和观测的部位。 3观测设备可采用水尺、水位计。水尺零点高程每年应校 测1次,怀疑水尺零点高程有变化时应及时校测。水位计校准应 在每年汛前完成。 4水位观测可参照GB/T50138,潮位观测可参照GB/ T 14914。 6.3.4对河势变化快、水流淘刷严重的重点堤段(部位)应开 展河势与水下地形观测,观测方法与要求可参照GB/T17501、 SL58。当出现崩岸险情时,应对崩岸塌形状、位置、时间、 土质以及河势等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

    6.3.4对河势变化快、水流淘刷严重的重点堤段(部位)应开

    6.4.1变形监测项目包括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开应以表

    面监测为主,对1级、2级堤防重要部位可设置必要的内部监测 项目。

    6.4.2堤防变形监测点数和监测频次应根据监测目的选

    6.4.3堤身变形监测平面坐标及高程应与已有控制网相一致, 并宜与国家控制网建立联系。堤身位移测量可参照SL197的有 关规定。

    6.4.4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堤顶沉降(垂直位移)沿轴线(纵向)测点间距宜为 1km,并宜与千米桩结合布置。 2监测断面上的位移测点,应布置在临河堤肩、背河堤肩, 复式断面宜在台增设一个测点;对软弱地基上的堤防应在背河 堤脚外布置1~2个测点。 3堤身内部变形监测可采用沉降仪、测斜仪等进行。布置 有内部变形监测项目的位置,宜同时开展堤身渗压监测。 4堤身垂直位移监测可采用精密水准法,水平位移监测可 采用视准线法、极坐标法、三角网法等,位移量允许中误差限值 为±3.0mm。 5垂直位移以下沉为正、上升为负;横断面水平位移以偏 向背河侧为正,偏向临河侧为负。 6对防洪墙沉降缝(止水缝)的张开闭合可采用测缝计、 立错计或标示线方法监测,张开为正,闭合为负,允许中误差限 值为土1.0mm。必要时可在防洪墙背河侧或在墙体内部埋设测 斜管监测墙体不同高程的水平位移。防洪墙变形监测可与应力应 变监测项目相结合

    6.5.1堤防渗流监测项目包括堤身浸润线、堤基渗透压力等, 必要时可配合进行渗流量、水质监测。 6.5.2渗流监测断面应选择临背水位差较大、水头作用时间长、 堤身或堤基透水性较大、渗径较短、堤基有较大承压水等最有可 能出现异常渗流的堤段。

    6.5.1堤防渗流监测项目包括堤身浸润线、堤基渗透压力等,

    6.5.4测压管或渗压计应布置在临河堤肩以及背河堤肩、堤坡

    6.5.4测压管或渗压计应布置在临河堤肩以及背河堤肩、堤 坡脚不同高程,每个断面宜布置3~5个,测压管底部高程或 压计埋设高程应低于非汛期地下水位。截渗墙背河侧宜埋设 压计。

    6,5.4测压管或诊压计应布直在临何月以及 坡脚不同高程,每个断面宜布置3~5个,测压管底部高程或渗 压计埋设高程应低于非汛期地下水位。截渗墙背河侧宜埋设渗 压计。 6.5.5对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接合部位渗流监测应根据 接合部特点确定。接触面渗流监测宜采用渗压计,并在穿堤建筑 物防渗刺墙临河、背河侧各布置1~2个测点,背河坡面及坡脚 位置各布置1个测点。当穿堤建筑物宽度较大时,应沿建筑物轴 线方向布置至少1个监测断面

    6.5.5对穿堤建筑物(管线)与堤防接合部位渗流监沙

    接合部特点确定。接触面渗流监测宜采用渗压计,并在穿堤建筑 物防渗刺墙临河、背河侧各布置1~2个测点,背河坡面及坡脚 位置各布置1个测点。当穿堤建筑物宽度较大时,应沿建筑物轴 线方向布置至少1个监测断面

    6.5.6测压管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压管由堵头、进水花管、导管和管口保护设备组成。 2测压管宜采用双面热镀锌无缝钢管或硬质工程塑料管, 内径宜采用50mm,进水花管段应在现场外包土工织物一周半并 用铅丝等缠绕,并应避免长时间阳光直晒。所用土工织物应符合 反滤要求。 3测压管钻孔应采用干钻法,钻孔直径宜为110mm,下落 管子时应将管箍接头拧满丝并用皮带将管子套牢吊起以防脱落, 同时应避免损坏土工布。 4测压管安装到位后,应及时用中细砂下反滤料,同时应 向测压管中注清水并晃动管子,反滤料应一次完成,其深度应与 花管段相对应,导管段部分应用膨胀泥球封孔。 5应进行测压管灵敏度试验并填写考证表。 6测压管安装后应设保护装置,并记录管口坐标、管长及 管口、管底高程。 7测压管水位观测宜采用电测水位计,每次应平行测读2 次。其读数差应小王 1cm。

    1渗压计的量程和精度应与测点可能承受的水压力相适应, 并应埋设在断面可能最低水位以下。 2渗压计安装前应将仪器在清水中浸泡24h以上,确保仪

    器达到饱和状态方可校准。 3渗压计宜采用干钻钻孔埋设安装方式,钻孔直径宜为 110mm,钻孔深度应至预定深度以下20~30cm。 4在钻孔底部用干净的细砂回填到渗压计端头以下10~15cm。 5把渗压计封装在饱水的透水砂袋中,放入钻孔内的预定 深度,并用干净的砂子回填,高度达到渗压计顶部30cm以上。 6进行渗压计测试并确定仪器正常后,记录埋设高程,再 用膨胀泥球回填封孔。 6.5.8当有渗水出逸时,应观测渗水的透明度和含沙量,当渗 水量较大时可在背水堤脚附近设导渗沟,采用容积法或量水堰等 测甘流景

    6.5.8当有渗水出逸时,应观测渗水的透明度和含沙量,当渗 水量较大时可在背水堤脚附近设导渗沟,采用容积法或量水堰等 测其流量。

    6.6土压力与应力应变监测

    6.6.1王压力和应力应变监测频次应根据堤防监测部位受力情 况变化确定。

    6.6.2防洪墙基础与地基接触部位宜埋设接触土压力计。

    6.6.3堤防土压力计布置与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压力观测断面宜与孔隙水压力、变形观测断面相结 合,土压力测点应与孔隙水压力测点成对,土压力、孔隙水压 力、竖向位移、水平位移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m。 2土压力观测断面上的测点可在不同高程布设2~3个。 3土压力计的埋设应特别注意减小埋设拱效应的影响,并 应符合SI.551的要求

    1防洪墙应力应变监测宜与变形监测同断面结合布置。 2钢筋计、单向应变计、混凝土压应力计的埋设应符合SI 601的要求,

    7.1.1监测自动化系统应充分考虑堤防监测的特点,本着“安 全、实用、可靠、先进、经济”的原则,做到结构简单、性能稳 定、维护方便、扩展性好,易于升级和改造。 7.1.2自动化系统应配置有效的人工观测比测设施或手段,并 宜具备与其他自动化系统、局域网或广域网连接的接口。 7.1.3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所辖堤段工程特点和监测系统情况 制定监测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 监测数据记录与处理、数据安全与应急管理预案等。 7.1.4自动化系统应适应智慧水利的发展趋势,在确保系统安 全可靠的基础上积极采用云平台、移动终端和图像处理等技术,

    7.2.1监测自动化系统包括监测仪器、数据采集装置、计算机 及外部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电源及防护设备、数据采集软件与 安全监测管理软件等

    1应具有自检和远程诊断功能,宜优先采用低功耗、高可 靠性的现场仪器设备。 2应具有多种电源和通信接口,并宜采用光缆(光纤)或 无线公网通信。 3宜采用太阳能(风能)/蓄电池或市电/不间断电源供电, 并具有自动切换功能。 4应具有特殊工况和应急条件下,保证系统供电、通信和 数据可靠性的具体措施。 5应具有可靠的防雷击、抗干扰能力以及防人为破坏的

    7.2.3自动化系统配套软件应具有数据采集和信息管理模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采集模块应具有仪器设备、通信链路和电源供电等 检测功能,以及任意测点组合选测和自动测量设置功能。 2信息管理模块应具有针对堤防工程特点的过程线、分布 图和相关线绘制功能,以及特征值统计和报警功能, 7.2.4自动化系统功能及性能、数据采集装置主要技术指标以 及监测站、网络通信、电源及防护、防雷接地等设计尚应符合 SL725的规定,

    7.3.T运行管理应按照监测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做好系统的日 常运行和维护工作,定期提出分析报告,适时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7.3.2运行管理应做好监测系统运行记录、监测数据及视频资 料的保存,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7.3.3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定操作性较强的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2 监测数据备份每月不少于1次。 3系统时钟每月应校正1次。 4监测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应每季度检查1次,并做好记 录,存档备查。 5系统维护维修应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6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宜每年进行1次人工比测,并编写 比测报告。 7适时开展监测自动化系统鉴定。 7.3.4定期进行系统防雷击专项检查,每年应至少检测1次接 地电阻

    7.3.5应定期通过检验测试、校验测试和数据分析等方

    8.1.1监测资料整编的范围应包括巡视检查、专项探测、常规 监测等获得的资料。 8.1.2监测资料整理与成果整编,应项目齐全、考证准确、数 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格式统一、说明完备。整编所用 方法、图表等可参照SL551、SL601、SL768的有关规定。 8.1.3监测资料整编应建立监测资料数据库,并宜建立监测数 据信息管理系统。 8.1.4监测资料除在计算机磁、光载体内存储外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巡视检查、 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的原始记录、图表、影像资料以及全部资料 整编、分析成果应建档保存,并应按分级管理制度报送有关部门 发

    专项探测和常规监测的原始记录、图表、影像资料以及全部资料 整编、分析成果应建档保存,并应按分级管理制度报送有关部门 备案。

    8.2监测基本资料整理

    8.2.1监测基本资料应包括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布置、理设、 酸工等资料,以及系统运行后的维护和更新改造资料,并应包括 下列内容: 1监测系统设计、布置、埋设、竣工资料。 2监测设施及测点平面、纵横剖面布置图。 3有关各水准基点、起测基点、工作基点、校核基点、监 测点,以及监测设施平面坐标、高程、结构、安设、设置日期和 测读起始值、基准值等文字和数据考证表。 41 仪器资料。 5 安装考证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8.2.2安装埋设考证资料记录应及时、准确、完备、规范,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次整理时,应按堤段监测项目对各项考证资料全面收 集、整理和审核。 2运行阶段,发生校测高程改变,设施和设备检验维修, 设备或仪表损坏、失效、报废、停测、新增或改扩建等情况时, 应重新填制或补充相应的考证图表,并注明变更原因、内容、时 间等有关情况

    8.3.1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检查、检验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可靠性、完整性,对于测量因素产生的异常值应进行处理。 8.3.2计算各监测物理量应及时形成电子文档,并打印出主要 图表供查用, 8.3.3监测资料整编应包括监测资料统计、有关图表绘制、数

    水利工艺、技术交底8.3.3监测资料整编应包括监测资料统计、有关图表绘制、数 据初步分析等。

    8.3.4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后应编写年度整编报告,并及时归档

    堤防安全评价时,应进行长序列监测资料整编与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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