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343-2019 水电工程软弱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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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软弱土地基处理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并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 和节约资源。 3.0.2软弱土地基处理方法应根据地基土类型、施工环境和工程要求等因素选择。软弱 土地基处理方法宜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 3.0.3软弱土地基处理方案制定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 收集岩土工程勘测资料。 2取得上部结构和基础设计资料。 3 收集水文气象资料。 4评价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调查邻近建(构)筑物、地下工程、周边道路、管线设施等。 6 掌握施工条件并了解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 7 根据工程要求,分析天然地基存在的问题 8确定处理的目的和需要达到的技术指标。 9 调查当地软基处理经验,了解其他地区类似场地同类工程的软基处理经验。 3.0.4软弱土地基处理方案的制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根据建(构)筑物布置、荷载特性、基础类型、地基稳定性和变形控制要求等 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施工条件等因素,初步选择技术可行的处理方案。 2对初选的方案,宜结合耐久性、经济性、工期、潜在风险、环境影响等因素进 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选择处理方案。 3对选择的处理方案,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现场施工试验。 4应根据现场施工试验成果,调整设计参数,完善处理方案。 3.0.5软弱土地基处理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软弱土地基处理设计尚 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荷载影响范围内存在软弱下卧层,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 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构)筑物,应对处理 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用于堤坝、堆场、填土路堤、土石围堰、土石坝等工程的地基,应验算地基稳
定性。 4对承受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地基,应验算地基稳定性。 5对深埋的闸坝、渠道、涵闸等工程的地基,应分析可能的破坏模式,验算地基 稳定性。 3.0.6地基承载力验算,除应满足轴心荷载作用要求外,还应满足偏心荷载作用要求和 水平荷载作用要求。 3.0.7软弱土地基处理所采用的材料,应满足耐久性和抗腐蚀性的要求,对进场材料应 进行检验。 3.0.8现场施工试验和软弱土地基处理施工过程,应由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质量监控与 施工监测,做好施工记录,并应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施工过程控制,及时进行处理效果检 测、分析和验证。施工结束后宜进行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评价,以及地基增强体的质量和 承载力评价,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 3.0.9软弱土地基处理设计时,应提出检验项目,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验方案。地基 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采用多种方法处理的地基,应采用大尺寸承压板进行载荷试验,处理后的地 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2检验点的布置应具有代表性,宜随机、均匀布置检验点;对重要部位、局部岩 土特性复杂的部位和施工出现异常的部位,应加密布置检验点。 3检验点间距和深度,应根据采用的软弱土地基处理方法及其影响范围、施工技 术的可靠性、工程设计要求,并考虑场地复杂程度、建筑物的重要性、基础型式等因素 综合确定。 4当采用一种检验方法的检测结果存在非确定性时,宜采用其他方法进行综合检 验。 3.0.10检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 3.0.11施工监测应结合建(构)筑物布置、基础型式、软基处理方案、周边环境等, 制定监测方案。 3.0.12软弱土地基处理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时,应对邻近建(构)筑物、邻近地下管线 以及周围地面进行变形监测,并对施工过程的振动和噪声进行监控。 3.0.13软弱土地基处理的技术资料应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验与监测的实际 情况,并应与其他资料一并进行整理、组卷与归档。
软弱土地基处理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
4.0.1软弱土地基处理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搜集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了解建筑物性质、规模、荷载、结 构、基础特点、地下管线、周边环境及规划情况、设计要求。 2查明软弱土地基处理范围内及下卧地层的种类、成因类型、沉积时代、空间分 布及物理力学性质。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沉降和稳定性验算的要求。 3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查明地下水的化学性质、埋藏条件、流向、流速、 补给和排泄条件,调查其变化幅度,对地基处理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应分层测定其 水位,并查明场地水和土的腐蚀性。 4查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情况,评价软弱土地基处理对 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查明大粒径块石、地下洞穴、植物残体、管线、障碍物等可能影响软弱土地基 处理施工的因素,并评价其对软弱土地基处理方案的影响。 6查明区域不良地质作用。 7提出地层物理力学参数及水文地质参数建议值。 8对处理方案和施工试验提出建议。 4.0.2软弱土地基处理所需的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可按表4.0.2选取。
林业标准表4.0.2软弱土地基处理所需的主要物理力学指标
续表 4.0.2软弱士地基处理所需的主要物理力学指标
4.0.3参数取值应考虑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评价其代表性
参数取值应考虑取样方法和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评价其代表性和可靠
5.1.2地基处理采用概率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对不同的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永久 荷载、可变荷载、偶然荷载的代表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 DL5077的规定。 5.1.3地基采用单一安全系数法或容许应力法设计时,荷载取值应采用现行行业标准《水 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 确定的标准值或代表值。 5.1.4地基处理采用概率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应根据不同设计状况或工况下可能同时出 现的荷载,采用各自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验算地基承载力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下荷载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 荷载的标准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充许值 3验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持久 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采用基本组合,偶然设计状况应采用偶然组合。永久荷载、 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 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抗力采用地基土体抗剪强度标准值。 5.1.5采用单一安全系数法或容许应力法进行设计时,荷载组合应分为基本组合和特殊
5.2.1水电工程建筑物地基承载力除满足本规范外,尚应满足各水电工程建筑物相应设 计规范的要求,
5.2.2地基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作用于地基上的压力为轴心荷载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fa一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2当作用于地基上的压力为偏心荷载时,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Pkmax ≤1.2 f
5.2.3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以及理论公式计算,并结合工 程经验综合确定。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置深度大于0.5m时,从载荷试验或其他原 位测试、经验值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基础宽度及埋置深度进行修正, 并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fak一一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对复合地基用fspk表示: nb、nd——基础宽度和埋置深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取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 b一一基础宽度(m),当基础底面宽度小于3m时按3m取值,大于6m时按6m 取值; d基础埋置深度(m); 效重度; 一一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kN/m),地下水位以下取有效重度; 5.2.4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复合地基技术规范》GB/T50783 的有关规定,通过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或综合桩体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和桩间土地基静载 荷试验,并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初步估算时,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也可按下列公 武管
kp一复合地基中桩体实际竖向抗压承载力的修正系数; 2p一桩体竖向抗压承载力发挥系数; Ap单桩截面积(m); Ra一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kN); ks—复合地基中桩间土地基实际承载力的修正系数; m一复合地基置换率; 入s桩间土地基承载力发挥系数: fsk—桩间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βp——桩体竖向抗压承载力修正系数; d一桩体直径(m); S 桩的间距; de——单根桩分担的地基处理面积的等效圆直径(m); 桩间土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式中:up 桩的截面周长(m); 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 qsi 第i层土的桩侧摩阻力特征值(kPa) 桩长范围内第i层土的厚度(m): qp 桩端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桩端土地基承载力折减系数: fcur 桩体抗压强度平均值(kPa); n 桩体强度折减系数。
R =uZqsl +aqpA R.=nf..A.
过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确定。初步估算时,散体材料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 武计算:
式中:Oru 桩周土所能提供的最大侧限力(kPa); Kp—桩周土被动土压力系数。
式中:ru—桩周土所能提供的最大侧限力(kPa): K桩周土被动土压力系数。
中:Oru一桩周土所能提供的最大侧限力(kPa); Kp一桩周土被动土压力系数。 2.7当软弱土地基处理深度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下卧层承载力应按照现行国家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验算
2.7当软弱土地基处理深度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下卧层承载力应按照现行国家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验算
5.3.1地基变形计算应包括沉降、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其允许值应根据工程具体 青况分析确定,满足结构安全和正常运行要求。 5.3.2地基沉降由加固区土层压缩量和下卧土层压缩量组成,可按下式计算:
氏中:S 地基沉降量(mm); s1一加固区土层压缩量(mm); s2—下卧土层压缩量(mm)。 5.3.3加固区土层在计算荷载下的压缩量,宜根据软弱土地基处理的方法,可采用下列 计算方法: 1采用散体材料桩、强夯置换墩和柔性桩处理形成的复合地基,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复合地基置换率;
Epi一第i层桩体的压缩模量(MPa); Esi一第i层桩间土的压缩模量(MPa),宜按当地经验取值 刚性处理的复合地基,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 桩身压缩经验系数,根据桩长径比、桩端土层情况结合地区经验 Q 刚性桩顶部附加荷载(kN); 桩长(m); Ep 桩体压缩模量(MPa); 单桩截面积(m)。 3采用压实、夯实、注浆、预压、挤淤方法处理的地基,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2 下卧土层压缩量(mm); 下卧层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Api一一第i层土的平均附加应力增量(kPa); li一第i层土的厚度(m); Esi一第i层土的压缩模量(MPa)。 5.3.5对变形计算有专门规定的水电工程建筑物,应采用相应的设计规范计算
4.1地基稳定性应根据可能的破坏模式和工况进行验算。 4.2地基稳定性分析方法、物理力学参数选取、参数的试验方法与取值、稳定安全 取值应匹配
5.4.3均质地基稳定性分析可采用圆弧滑动法,稳定安全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K一稳定安全系数; MR一一抗滑力矩(kNm); Ms一滑动力矩(kN·m)。 5.4.4复合地基稳定性分析方法宜根据增强体类型选用。
式中:K稳定安全系数; MR—抗滑力矩(kN·m); Ms——滑动力矩(kN·m)。
6.1.1压实地基可采用碾压法和振动压实法。非黏性土或黏粒含量少、透水性较好的松 散填土地基宜采用振动压实法,采用振动压实法时宜降低地下水位至振实面600mm以 下。
6.1.2对于填土压实地基,填料可选用粉质黏土、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以及质地 坚硬、性能稳定、无腐蚀性和无放射性危害的工业废料等。不应使用未经处理的淤泥、 耕土、冻土、膨胀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料。 6.1.3压实地基应根据建筑物体型、结构和荷载特点、变形要求和土层性质等因素综合 确定强度指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压缩模量、压实系数等压实质量控制指标,未经检 验或不合格的压实填土不应作为建筑地基持力层。 6.1.4压实填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地基的压实度可按现 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的有关规定选用。 6.1.5压实地基下卧层承载力验算应符合本规范第5.2.7条的规定。 6.1.6压实地基的变形可根据本规范第5.3.2条~5.3.4条的方法计算,其压缩模量可通 过处理后地基的原位测试或取样土工试验确定。 6.1.7大面积压实地基,应验算并采取措施确保填土的自身稳定性、填土下原地基的稳 定性、承载力和变形满足设计要求。 6.1.8正式施工前,宜根据压实机械的压实性能,地基土性质、密实度、压实系数、有
6.2.1以碎石土作填料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0mm,或不宜超过铺层厚度的2/3;以 粉质黏土和粉土作填料时,其施工含水率宜控制在最优含水率偏差+2%的范围内 6.2.2填筑速率应根据土层性质、周边环境等情况结合监测成果确定,应避免大量快速 焦中植士
6.2.3压实施工时,应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影响进行评估。 6.2.4压实施工时应采用地面排水,可设置斜坡排水或地面排水沟等措施。
6.2.3压实施工时,应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影响进行评估。
6.2.4压实施工时应采用地面排水,可设置斜坡排水或地面排水沟等措施。
6.2.4压实施工时应采用地面排水,可设置斜坡排水或地面排水沟
6.3.1压实地基的承载力可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检验,并可结合动力触探、静力触探、 标准贯入试验综合判定, 6.3.2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应按设计要求分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3.3施工过程中,应分层检验压实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每50m~100m面积内不应 少于1个检测点。
6.3.1压实地基的承载力可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检验,并可结合动力触探、静力触探、 标准贯入试验综合判定, 6.3.2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应按设计要求分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3.3施工过程中,应分层检验压实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每50m~100m面积内不应 少于1个检测点。 6.34压实施工时,宜对地基进 行变形蓝洲
7.1.1夯实地基可采用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等方法。
7.1.1夯实地基可采用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等方法
.1.2务实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施工试验,确定其适用性、施工工艺利 加固效果。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及施工工艺等确定。 应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试夯结束一周至数周后,应根据不同 土质条件对试夯场地进行检测,通过强夯前后的对比确定施工工艺及其参数。 7.1.3工程需要的加固深度较大时,可采用分层强夯、设置竖向排水体、提高能级或结 合其他方法的综合处理方案。
1.4当夯实施工可能对邻近建筑物等产生不利影响时,宜采取减振、隔振或其他防 告施。
7.1.4当夯实施工可能对邻近建筑物等产生不利影响时,宜采取减振、隔
7.2.1强夯设计应包括单击夯击能、夯点间距及布置、单点夯击数、夯击遍数、前后两 遍夯击间歇时间和夯击范围等内容,需要降水时,尚应包括井点管或管井设置、降水泵 设置等参数;强夯置换时尚应包括夯锤直径、填料要求、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等参数。 7.2.2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应根据现场试夯击或地区经验确定。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 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预估。 7.23强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点布置可根据基础底面形状、地基土构成和有效加固深度确定,可采用等腰 三角形、正方形或其它布置形式,圆形基础可采用环形布置。 2夯点间距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需加固土层厚度和土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厚度大和土质差的软弱土层第一遍夯点间距宜为5m~7m;对较薄的砂土第一遍夯点 间距宜为3m~6m;第二遍宜在第一遍夯点中间加密点夯。 3单点夯击数应根据现场试夯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的关系曲线确定,并应同时满 足下列规定: 1)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的有关规定,当单击夯击能大于12000kN·m时,应通过试验确定 2)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3)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 4前后两遍夯击间隔时间应根据地层中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状况确定,当缺少实 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和降水至设计要求水位的时间确定。对含水率高、软 弱土层较厚、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和粉土,宜间歇7d~14d。 5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和使用要求确定,宜采用2遍~4遍。点后宜再 以低能量满夯1遍2遍。 6击范围应大于需加固地层的范围,每边夯锤中心超出的宽度宜为有效加固深 度的1/2,并不宜小于3m。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基 民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且不宜小于5m。对独立柱基,可采用柱下单点夯。 7.2.4当场地存在软弱土层或地下水位较高、夯坑积水时,应先降低地下水位再进行强 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铺填一定厚度的砂石垫层,使地下水位低于起夯面以下3m~4m。 2降水深度及降水持续时间应根据土质条件和地基有效加固深度确定,并应在降 水期间监测地下水位,应严格控制强夯时地下水位的深度, 3强施工宜夯击3遍~4遍,单击夯击能可从500kN·m逐级增大到1000kN·m 及以上。 4强间歇时间宜根据软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消散80%以上所需时间或工程经验 确定。 7.2.5强夯置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2.5强夯置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夯置换墩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建筑废碴等粗颗粒材料, 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30%;施工前可在松软土层上铺填 1.0m~2.0m厚的砂石垫层。 2强夯置换墩的深度应根据土质条件确定,宜穿透软土层,深度不宜超过10m。 置换墩施工后,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500mm的压实垫层,垫层材料宜与墩体材 料相同。 3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腰三角形、正方形布置,或按基础型式布置。墩间距应根据 地基变形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要求选定。 4强夯置换单击夯击能及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并应使墩底穿透 软弱土层,达到设计墩长,且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 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
5强夯置换设计时,应预估地面隆起值,并通过试夯校正。 7.2.6夯实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强夯置换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应通过现场单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 7.2.7夯实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5.3.2条~5.3.5条的规定。夯后有效加固深度 内土层的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内土层的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7.3.1强夯处理地基施工,强夯夯锤质量宜为10t~60t,底面宜为圆形,锤底面积宜按 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宜为25kPa~80kPa。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上下贯 通的排气孔,孔径宜为300mm~400mm,
7.3.2强夯置换地基施工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强夯置换地基施工设备的选用应符合
1强夯机的起重能力可按锤重和落距确定。宜采用起重能力为15t以上的履带式 起重机或其它专用设备,起吊高度宜为5m~30m;夯击时宜采取辅助门架或其他安全 措施,履带接地压力宜小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2夯锤宜采用圆柱形钢制或铸铁制的平底锤或柱锤,质量宜为8t~40t,夯锤应设 置不少于三个上下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宜为250mm~300mm,锤底面积宜为4m~5m, 锤底静接地压力宜为20kPa~80kPa。强夯置换柱锤底面积宜为1.1m~1.8m,锤底静 接地压力宜为80kPa~300kPa。 7.3.3地下水位距地表不小于2m且表层为非饱和土时,可直接夯击。对细粒土夯前宜 采取晾晒等措施降低含水率。 7.3.4当强夯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可能产生影响时,强夯施工的安全距离宜 为20m~30m,施工时宜由距邻近建筑物近处向远处夯击,同时应设置振动监测点。 7.3.5雨季施工应及时排除坑内或场地积水,并在加固区周围设置排水沟,
7.4.1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再进行承载力检验,对砂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 少于7d,对粉土地基不宜少于14d,黏性土地基不宜少于28d。强夯置换和降水强夯的 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d。 7.4.2强夯处理地基竣工验收时,除应采用现场静载荷试验检验承载力外,也可采用静 力触探、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等原位测试方法和室内土工试验,并结合多道瞬态面波法, 地质雷达等物探方法进行检验,综合判断加固效果。
7.4.3强夯置换地基竣工验收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检验承载力外,尚应采用物 探或动力触探等手段探明墩体几何形状、置换墩长度、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 变化情况。 7.4.4强夯地基均匀性检验的检验点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 7.4.5强夯地基承载力检验,每个建筑物不应少于3个,对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 应增加检验点数。强夯置换地基单墩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应少 于3个。
8.1.1预压地基处理可选择堆载预压法、真空预压法或真空联合堆载预压法。加固土层 覆盖有厚度5m以上的回填土或强度较高的黏性土层时,不宜单独采用真空预压法加固。 8.1.2堆载预压和真空联合堆载预压,应对加载各阶段的地基稳定性进行验算,制订合 理的加载计划。 8.1.3预压荷载宜使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基础底面高程处土层的有效竖向预压力大于设 计的基底附加压力。当残余沉降量或加固时间不满足工程要求时,可采取超载预压,超 载压力应根据地基的强度增长和变形控制要求确定。
8.1.4预压卸载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变形控制设计的建筑物,地基经预压所完成的变形量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 计要求。 2以地基承载力或抗滑稳定性控制设计的建筑物,预压后地基的强度应满足设计 要求。
8.2.1堆载预压地基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排水系统,选择排水系统材料、尺寸、间距、排列方式等。 2确定预压区范围、预压荷载。 3计算地基土的固结度、强度增长、稳定性和变形,确定荷载分级、加载速率和 预压时间。
1排水系统应包括水平排水系统不 非尔系统。尔平非尔系统由尔平非尔望 层和滤管组成,其中水平排水垫层宜使用砂垫层、土工织物软体排等;竖向排水系统中 竖向排水体宜使用塑料排水带或砂井。 2当软土层厚度不大或软土层含较多薄粉砂夹层,且固结速率能满足工期要求时 可采用无竖向排水体的排水系统。对深厚软土地基,应设置塑料排水板或砂井等竖向排 水体。
d=d. αf d。= nd. 2(b +) d.=α2 元
中:d一一塑料排水板或砂井的中心距(cm),宜为70cm~130cm; de—塑料排水板或砂井径向排水范围内的等效直径(cm); α.1 换算系数,正三角形布置时取1.05,正方形布置时取1.13; 井径比,塑料排水板或袋装砂井可取15~22,普通砂井可取6~8; d一塑料排水板当量换算直径(cm); α2——换算系数,可取0.75~1.0; b一一塑料排水板的宽度(cm); S一一塑料排水板的厚度(cm)。 6砂井或塑料排水板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稳定性及变形要求确定。 2)对以地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深度应大于最危险滑动面以下3.0m。 3)对以变形控制的工程,深度应根据在限定的预压时间内需完成的变形量 定,宜穿透受压土层。 2.3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固结时间为t时,对应总荷载的地基平均固乡 下式计算:
ZAp: 各级荷载的累加值(kPa)。
8.2.4当排水井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排水井应考虑涂抹的影响。当竖井
8.2.4当排水并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排水井应考虑涂抹的影响。当竖并的纵向通水量 w与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k的比值较小,且竖井较长时,应考虑并阻影响。 1瞬时加载条件下,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时,竖井地基径向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
2.4当排水并采用挤土方式施工时,排水并应考虑涂抹的影响。当竖并的纵向通水
式中:U一一固结时间t时竖井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 kh一一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m/d); ks一涂抹区土的水平向渗透系数(m/d); s——涂抹区直径ds与竖井直径dw的比值,s可取2.0~3.0,对中等灵敏性土取 低值,对高灵敏性土取高值; L一竖井深度(m); 2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荷条件下,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时竖并穿透受压土层地基平均 固结度可按本规范公式(8.2.3)计算。 8.2.5当竖向排水体未穿透受压土层时,应分别计算竖向排水体范围土层的平均固结度 和竖向排水体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的平均固结度。 8.2.6预压荷载下饱和黏性土地基土体的抗剪强度计算,应考虑其固结状态。对正常固 结饱和黏性土地基,某一时刻土体的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f——t时刻土体的抗剪强度(kPa);
Th = tro + Ao, U, tan P..
8.2.9真空预压处理地基应设置竖向排水系统。塑料排水板或砂井的断面尺寸、间距、 排列方式和深度的选择可按本规范第8.2.2条的规定设计。当砂源不足、工期较紧或地 基土强度非常低时,经试验研究也可采用无砂垫层直排式真空预压法。 8.2.10真空预压竖向排水体不应进入下卧透水层。对于表层存在良好透气层或在处理 范围内有充足水源补给的透水层,应采取有效措施隔断透气层或透水层。 8.2.11真空预压的膜下真空度应稳定地保持在86.7kPa以上,且应均匀分布。卸载时, 竖向排水系统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8.2.12真空预压区边缘应超出建筑物基础轮廓线,每边增加量不应小于3.0m。 8.2.13真空预压的密封应满足下列技术规定: 1密封膜应使用耐静水压、密封性好、抗老化性能好、韧性好、抗穿刺性能强的 不透气材料,宜采用2层~3层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单层密封膜技术要求宜符合表 8213的规定
1密封膜应使用耐静水压、密封性好、抗老化性能好、韧性好、抗穿刺性能强 透气材料,宜采用2层~3层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单层密封膜技术要求宜符合 2.13的规定,
表8.2.13单层密封膜技术要求
2加固区四周应开挖压膜沟,压膜沟深度至少应挖至不透水,不透气层顶面以下 0.5m。处理超软土时,可采用人工踩膜法进行密封。 3当加固区边界透水透气层较深时,宜设置黏土密封墙,密封墙厚度不宜小于
III真空联合堆载预压
8.2.18当真空预压荷载小于预压荷载设计值时,,可采用真空联合堆载预压, 8.2.19堆载体的坡肩线宜与真空预压边线一致。密封膜上下均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 可采用土工织物。 8.2.20对于软黏土,当膜下真空度稳定达到86.7kPa后,抽真空7d~10d后可进行堆载 施工。对于高含水率的淤泥质土,当膜下真空度稳定在不小于86.7kPa,宜在抽真空 20d~30d后进行堆载施工。 8.2.21当堆载较大时,应采用分级加载,分级数应根据地基稳定计算确定 8.2.22真空联合堆载预压处理地基的固结度和强度增长,可按本规范第8.2.3~8.2.6条 的规定计算。
20d~30d后进行堆载施工。 8.2.21当堆载较大时广播电视影视标准,应采用分级加载,分级数应根据地基稳定计算确定 8.2.22真空联合堆载预压处理地基的固结度和强度增长,可按本规范第8.2.3~8.2.6条 的规定计算。
8.3.1土工布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工布的拼幅和接长应采用工业缝纫机缝制,所用尼龙线的强度不应小于150N, 其缝接方法可采用包缝或丁缝。 2相邻土工布铺设块的搭接宽度,水下施工不宜小于100cm,陆上施工不宜小于 50cm。
3土工布铺设应平顺、拉紧,避免皱折。 4土工布铺设完成后,应及时覆盖保护层或进行上部施工,裸露不宜超过7d。 8.3.2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垫层、碎石垫层应在底层土工布铺设同时紧跟施工,垫层边缘部位可用袋装 碎石或短桩临时支护。 2垫层中不应有淤泥包和泥砂混合现象。 8.3.3塑料排水板插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排水板不应使用接长板,宜在垫层填筑后紧跟插设,间隙不宜超过3d。 2塑料排水板定位偏差不宜大于30mm。水上施工时,塑料排水板定位偏差不宜 大于50mm,打设过程中应确保船体稳定。 3塑料排水板插设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5%,其顶端高出垫层顶不宜小于20cm。 8.3.4砂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井的灌砂量,可按井孔的体积和砂在中密状态时的干密度计算。 2灌入砂袋中的砂宜采用干砂,并应灌制密实。 3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砂袋埋入砂垫层中的长度不应小于500mm。 8.3.5滤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滤管应理入水平排水垫层中间。 2滤管连接件应与滤管连接牢固,连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滤管及其连接件在预压过程中应能适应地基变形。 4滤管出膜处应保证密封。 8.3.6堆载预压工程在加载过程中应满足地基强度和稳定控制要求。施工过程中应监测 竖向变形、水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根据监测资料控制加载速率,控制标准应满足下 列要求: 1对打设竖向排水体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宜超过20mm/d。 2对天然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不应超过10mm/d。 3边缘处水平位移不应超过5mm/d。 4地基边缘处水平位移速率与填土中部沉降速率之比不应超过0.45。 8.3.7真空预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3.2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路灯标准8.3.3塑料排水板插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土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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