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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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
2钢爬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稳定岩体下部。 孤石、悬崖陡坡下部。 3 高边坡下部。 4基坑。 5深槽、深沟下部。 3.2.15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3.2.15 所列的数值。否则,应采用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隔离措施,
5深槽、深沟下部。 3.2.15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3.2.15 所列的数值。否则市政管理,应采用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隔离措施
表3.2.15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性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应按照JTGB01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施工运输的安全要求进行 施工场内公路、有轨道路以及竖(斜)井提升通道按照本标准第4章有关规定。 栈道应根据施工荷载设计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永久性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应按照J1GB01的有关规定,开考虑施工运输的安全要求进行 设计修建。施工场内公路、有轨道路以及竖(斜)井提升通道按照本标准第4章有关规定 3.3.2栈桥、栈道应根据施工荷载设计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稳固、平坦畅通。 2人行便桥、栈桥宽度不应小于1.2m。 3手推车便桥、栈桥宽度不应小于1.5m。 4 机动翻斗车便桥、栈桥,应根据载荷进行设计施工,其最小宽度不应小于2.5m。 设置防护栏杆、限载及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3.3.3 施工场内人行及人力货运通道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牢固、平整、整洁、无障碍、无积水。 2宽度不小于1.00m。 3危险地段设置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 4冬季雪后有防滑措施。 5设置防护栏杆、限载及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3.3.4施工现场各类便桥、栈桥上不应堆放设备及材料等物品,应及时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查。 3.3.5高处施工通道的临边(如栈桥、栈道、悬空通道的两侧、架空皮带机廊道的边沿、垂直运输设备与 建筑物相连通的通道两侧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当临空边沿下方有人作业或通行时,还应在安全防 护栏杆下部设置高度不低于0.20m的挡脚板。
3.3.7悬空的通道跨度小于2.50m时,可用厚7.50cm、宽15cm的方木搭设。通道
长悬空人行通道的搭设应经设计计算。
方通道,并保持畅通。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 规定。
4.00m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3.3.10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 表 3. 3. 10 的规定
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
3.4.1施工用各种库房、加工车间、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应布置在不受山洪、江洪、滑坡 方及危石等威胁的区域,基础坚固,稳定性好,周围排水畅通。建筑物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3.4.2爆破器材仓库还必须符合GB6722的有关规定。
3.4.3油库、加油站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独立建筑,与其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2加油站四周应设有不低于2.00m高的实体围墙,或金属网等非燃烧体栅栏。 3设有消防安全通道,油库内道路宜布置成环行道,车道宽应不小于4m。 4露天的金属油罐、管道上部应设有阻燃物的防护棚。 5库内照明、动力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有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6装有保护油罐贮油安全的呼吸阀、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7油罐区安装有避雷针等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2,且应定期检测。 8金属油罐及管道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2,且应定期检测 9配备有泡沫、干粉灭火器及沙土等灭火器材。 10设有醒目的安全防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志。 11设有与安全保卫消防部门联系的通信设施。 12库区内严禁一切火源,严禁吸烟及使用手机。 13工作人员应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常识。 14运输使用的油罐车应密封,并有防静电设施 4现场值班房、移动式工具房、抽水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值班房搭设应避开可能坠落物区域,特殊情况无法避开时,房顶应设置有效的隔离 2值班房高处临边位置应设有防护栏杆。 3移动式工具房应设有四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4 配备有灭火装置或灭火器材。
3.5.1各类施工设备、大型机具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合理规划布置与安装,且运行、维护符合有关规程规 定的安全要求。 3.5.2各类施工设备、机具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适用的安全技术规范等资料,并符合有关安全 规定,安装、使用过程中不应任意修改,
3.5.3各种施工设备、机具传动与转动的露出部分,如传动带、开式齿轮、电锯、砂轮、接
3.5.4各种机电设备的监测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
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示器等)必须齐全、配套,灵敏可靠、并应定期校验合格。 3.5.5施工用各种动力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 3.5.6施工区域的用电设备外壳应涂有明显的色标,在安装使用中,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2 3.5.7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用防水措施。 3.5.8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在大量蒸汽、粉尘的场所,应满足 密封、防尘要求。 3.5.9能够散发大量热量的机电设备,如电焊机、气焊与气割装置、电热器、碘钨灯等,不得靠近易燃物 必要时应设置隔离板以隔热
1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 于0.10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应作保护接零。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 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 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 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应完好无损,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 正常方可使用。 6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0mm,其 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用插头应能 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3.5.11各种施工起重设备(如门机、塔机、缆机等)在安装与拆除前,均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 技术措施,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作业。安装结束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 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其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3.5.11的规定。
3.5.11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与设备的安全距离
3.6.1施工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断面尺寸、开挖工艺、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进行支护设计,制 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6.2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 行永久性支护。 3.6.3应配有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安全带、雨衣、雨裤、长筒胶靴和 乳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3.6.2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 行永久性支护。 3.6.3应配有供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安全带、雨衣、雨裤、长筒胶靴和 乳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3.6.4锚喷支护设备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喷射机、注浆器、水箱、油泵等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2带式上料机及其他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罩。 3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围岩稳定或已经支护的安全地段。 4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在洞外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 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5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弯头、注浆管以及各种管路的连接部位,如发现磨薄、击穿或 车接不牢等现象,应立即处理。 6施工过程中进行机械故障处理时,应停机、断电、停风。 7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宜采用敲击法疏通,若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并将输 料管放直,握紧喷头,喷头不得正对有人的方向。 8当喷头(或注浆管)操作手与喷射机(或注浆器)操作人员不能直接联系时,应配有对讲机等可靠 联系设备。 9喷射机应密封良好,从喷射机排出的废气应进行妥善处理。 3.6.5锚喷支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喷射作业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宜采用湿喷混凝土。有条件时,可设置防尘水
3.6.4错喷支护设备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喷射作业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宜采用湿喷混凝土。有条件时,可设置防尘水 幕。 2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设法把渗水集中排出,喷后钻排水孔。 3锚喷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检查锚喷质量,若喷层厚度有脱落、变形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4脚手架、作业平台、通道、防护栏杆应符合本章3.2有关规定。 3.6.6 竖井中锚喷支护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采用溜筒运送喷混凝土的干混合料时,并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2 喷射机置于地面时,竖井内输料钢管宜用法兰联结,悬吊应垂直固定。 3采取有防止机具、配件和锚杆等物件掉落伤人的措施。 367板加支护支播应链合下规定
3.6.6竖并中错喷支护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采用木支撑的应严格检查木材质量。 支撑立柱应放在平整岩石面上,应挖柱窝
3 支撑和围岩之间,应用木板、楔块或小型混凝预制块塞紧。 4 危险地段,支撑应跟进开挖作业面;必要时,可采取超前固结的施工方法。 5 预计难以拆除的支撑应采用钢支撑。 6支撑拆除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 发现支撑杆件破裂、倾斜、扭曲、变形及其它异常征兆时,应仔细分析原因,采取可靠措施进行 处理。
3.7.1施工变电所(配电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变电所(配电室)应选择在靠近电源、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无振动的地方,能自 然通风并采取防雨雪和动物的措施。 2施工变电所周围设有高度不低于2.00m的实体围墙或围栏,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 不得小于1.00m。 3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 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4设有排水沟、槽等设施,其坡度不应小于5%o 5室内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应不小于1.50m,双列布置应不小于2.00m,侧面 的维护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00m,盘后的维护通道应不小于0.80m,室外配电装置区设有视小道。 6通往室外的门外开,并配锁。 7高压电气设备设有高度不低于1.70m、网孔宽度不大于40mm×40mm的栅栏或遮栏,并有安全警告 标志。 8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00m,并采取屏障隔离。 9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0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 1.90m。 10室内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应不小于0.50m 11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3.7.1的规定。 12施工变电所(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宜于 救电气类火灾的灭火器。 13施工变电所(配电室)应配置相应高压操作安全工具
表3.7.1母线涂色表
3.7.2施工变压器的安装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安装的高度应不低于2.50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2采用柱式安装,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2.50m。 3外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2。 4变压器运行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3.7.3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等安装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开关的配置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应严格执行“一机一箱 闸一漏”的配电原则。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金属箱 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应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 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于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 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0m、小于1.50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宜大于0.60m、小于1.50m。 4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00m。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选用合格产品,并按其规定的位置安装在电器安装板上 不得企斜和松动。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设置防雨、防尘和防砸设施。不应装设在有瓦 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环境中,不应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 热源烘烤的场所。 7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 得有灌木、杂草。
安装的高度应不低于2.50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2采用柱式安装,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2.50m。 3外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2。 4变压器运行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3.7.3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等安装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开关的配置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应严格执行“一机一箱 闸一漏”的配电原则。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金属箱 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应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 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于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 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0m、小于1.50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宜大于0.60m、小于1.50m。 4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00m。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选用合格产品,并按其规定的位置安装在电器安装板上 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设置防雨、防尘和防砸设施。不应装设在有瓦 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环境中,不应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 热源烘烤的场所。 7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 祖满大九蓝
3.7.4施工用电线路架设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供电线路应架空敷设,其高度不得低于5.00m,并满足电压等级的安全要求。 2架空线应设在专用电杆上,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 计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3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1/10加0.60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4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mm,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埋 没深度不得小于1.00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0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5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宜采用撑代替拉线,撑杆理深不得小于0.80m,其底部应垫 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6配电干线电缆可采用理地敷设,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60m,并应在电缆上下铺设0.30m厚的细砂保 护层。理设电缆线路应设明显标志。 7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8在构筑物、脚手架上安装用电线路,必须设有专用的横担与绝缘子等。 9作业面的用电线路高度不低于2.50m。 10大型移动设备或设施的供电电缆必须设有电缆绞盘,拖拉电缆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具
1施工供电线路应架空敷设,其高度不得低于5.00m,并满足电压等级的安全要求。 2架空线应设在专用电杆上,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 计不得腐朽,其梢径应不小于130mm。 3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1/10加0.60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4拉线宜用镀锌铁线,其截面不得小于3×Φ4.0mm,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之间。拉线埋 没深度不得小于1.00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0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5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宜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0m,其底部应垫 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30°。 6配电干线电缆可采用理地敷设,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60m,并应在电缆上下铺设0.30m厚的细砂保 护层。理设电缆线路应设明显标志。 7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8在构筑物、脚手架上安装用电线路,必须设有专用的横担与绝缘子等。 9作业面的用电线路高度不低于2.50m。 10大型移动设备或设施的供电电缆必须设有电缆绞盘,拖拉电缆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具
3.8.1空气压缩机站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正佰直立付合以安求: 1空气压缩机站(房)应选择在基岩或土质坚硬的地点,应远离散发爆炸性、腐蚀性、有毒气体,产 生粉尘的场所和生活区。 2机房内壁和屋顶宜采用吸声材料,机房内噪声不得超85dB(A)。 3机房应宽散明亮,并设有排风、降温设施,处手寒冷地区的空气压缩机站机房,还应设有取暖设 备。 4机组之间应有足够的宽度,不宜少于2.50m~3.00m,机组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 5配有适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冷却水池周围设有防护栏杆。 7维修平台和电动机机坑的周围应设有防护栏杆,栏杆下部应有防护网或板,地沟应铺设盖板。 8设废油收集沟。 3.8.2空气压缩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缩机进气口必须装有吸声消音器。 2压力表、安全阀、调压装置等齐全灵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3.8.3储气罐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储气罐必须设置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2应安装在机房外,且距离机房不小于3.00m。 3安全阀全开时的通气量应大于空压机排气量。 4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设切断阀门。 5储气罐应定期检验和进行压力试验。 3.8.41 供风管路布设在滚石、塌方等区域内时,应采用理设或设置防护挡墙,并设有警告标志。在坡度大 于15°的坡面铺设管路时,管道下应设挡墩支撑,明管弯段应设固定支墩。 3.8.5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宜设有防雨、防晒棚等设施。 3.8.6施工现场供风胶管应有防脱、防爆等措施。
1空气压缩机站(房)应选择在基岩或土质坚硬的地点,应远离散发爆炸性、腐蚀性、有毒气体,产 生粉尘的场所和生活区。 2机房内壁和屋顶宜采用吸声材料,机房内噪声不得超85dB(A)。 3机房应宽散明亮,并设有排风、降温设施,处手寒冷地区的空气压缩机站机房,还应设有取暖诊 备。 4机组之间应有足够的宽度,不宜少于2.50m~3.00m,机组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 5配有适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冷却水池周围设有防护栏杆。 7维修平台和电动机机坑的周围应设有防护栏杆,栏杆下部应有防护网或板,地沟应铺设盖板。 8设废油收集沟。 3.8.2空气压缩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缩机进气口必须装有吸声消音器。 2压力表、安全阀、调压装置等齐全灵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3.8.3储气罐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储气罐必须设置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2 应安装在机房外,且距离机房不小于3.00m。 3安全阀全开时的通气量应大于空压机排气量。 4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设切断阀门。 5储气罐应定期检验和进行压力试验。 3.8.41 供风管路布设在滚石、塌方等区域内时,应采用理设或设置防护挡墙,并设有警告标志。在坡度 于15°的坡面铺设管路时,管道下应设挡墩支撑,明管弯段应设固定支墩。 3.8.5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宜设有防雨、防晒棚等设施。 3.8.6施工现场供风胶管应有防脱、防爆等措施。
3.9.1水泵站(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稳固、岸坡稳定,水泵机组应牢固地安装在基础上。 2设有专门的值班工作房。 3配备有防洪器材与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4配备可靠的通信设施。 5泵房内应有足够的通道,机组间距应不少于0.80m,泵房门应朝外开。 3.9.2缆车式泵站卷扬机牵引设施应固定牢固,台车升降应设有限位装置,取水位置应有明显安全警示标 志。在移车前应检查卷扬机正常完好,启动时有明显信号,升降时有专人监护指挥。 3.9.3浮船式泵站,必须采取船锚固措施,船上设有航标灯或信号灯。汛期应监视水情和调整缆绳和输 水管
3.9.4蓄水池的布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地基稳固、边坡稳定、排水排污畅通。 2设有指示灯、报警器等极限水位警示连锁装置。 3水池和池间通道的边缘设有钢防护栏杆。 4在寒冷地区应有防冻设施。 3.9.5供水消毒设施场所,应设有紧急处理的中和水池,配有防毒器具。 3.9.6给、排水管路采用柔性材料时应有防脱、防爆等措施。 3.9.7 施工现场排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排水系统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和备用能力。 2排水系统的设备应设独立的动力电源供电。 3大流量排水管出口(如基坑排水等)的布设必须避开围堰坡脚及易受冲刷破环的建筑物、岸坡等: 或设置可靠的防冲刷措施。
3.10施工载人的提升机械与装置
3.10.1施工现场载人的提升机械与装置安装后,应组织设计安装、使用单位有关安全、技术、质检等主 管人员进行验收、试运行,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10.2施工现场载人的提升机械与装置操作维护人员应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后,方可上岗。
3.10.3施工现场载人机械传动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慢速可逆式卷扬机,其升降速度不应大于0.15m/s。 2卷扬机制动器为常闭式,供电时制动器松开。 卷扬机缠绕应有排绳装置。 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Q。 5卷扬机基础牢固,安装稳固。 3.10.4 载人机械提升钢丝绳应符合以下规定: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4。 2 钢丝绳上10倍直径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不得大于总根数的5%。 钢丝绳绳头宜采用巴氏合金充填绳套,套管铰接绳环,套筒箍头紧固绳环固定。 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不得小于3圈,绳头在卷筒上固定可靠。 3.10.5 采用绳卡固定钢丝绳应符合表3.10.5的规定,其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头距安 全绳卡的距离不得小于140mm,绳卡安放在钢丝绳受力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表3.10.5绳夹连接的安全要求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
3.10.6 载人机械使用滑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2滑轮绳槽圆弧半径应比钢丝绳名义半径大5%~7.5%,槽深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3 钢丝绳进出滑轮的允许偏角不得大于2.5°。 4吊顶滑轮和导向滑轮固定可靠。 5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3.10.7 载人吊笼应符合以下规定: 根据施工需要,吊笼的承载能力按每人100kg进行吊笼结构强度设计。 2吊笼顶部设计强度在任一0.10m的面积上应能承受1500N载荷的作用。 3吊笼内空净高不得小于2.00m,吊笼每人占据的底面积不得小于0.20m,设置水平拉门,门框高度 应不低于2.00m,宽度应不少于0.60m,并设有可靠的锁紧装置。 4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吊笼外安装滚轮或滑动导向靴。 3.10.8钅 钢构井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10.9 开降吊笼必须在导轨上运行,导轨应能承受额定重量偏载制动以及安全装置动作时产生的冲击力 并附着牢固,
3.10.6载人机械使用滑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名义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2滑轮绳槽圆弧半径应比钢丝绳名义半径大5%~7.5%,槽深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 3 钢丝绳进出滑轮的允许偏角不得大于2.5°。 4吊顶滑轮和导向滑轮固定可靠。 5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3.10.7 载人吊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根据施工需要,吊笼的承载能力按每人100kg进行吊笼结构强度设计。 2吊笼顶部设计强度在任一0.10m的面积上应能承受1500N载荷的作用。 3吊笼内空净高不得小于2.00m,吊笼每人占据的底面积不得小于0.20m,设置水平拉门, 应不低于2.00m,宽度应不少于0.60m,并设有可靠的锁紧装置。 4吊笼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吊笼外安装滚轮或滑动导向靴。 3.10.84 钢构井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10.9 开降吊笼必须在导轨上运行,导轨应能承受额定重量偏载制动以及安全装置动作时产生目 并附着牢固,
0.10载人提升机械应设置以下安全装置,并保
上限位装置(上限位开关)。 2 上极限限位装置(越程开关)。 3 下限位装置(下限位开关)。 4 断绳保护装置。 5 限速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 10.11 载人提升机械运行出入口处,应明示安全操作规程和限载规定,并设置信号和通信设施
3.11施工环境与职业卫生
3.11.4易产生毒物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及生产工艺或通风、净化装置或采取密 闭等措施,使毒物排放符合表3.11.2的规定,并应配有足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表3.11.2未包含的 有毒物排放应按GBZ2有关规定执行。 3.11.5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及生产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3.11.6产生粉尘、噪声、毒物等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实行评价监测和定期监测制度,对超标的作业 环境及时治理。评价监测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定期按规定检测。 3.11.7工程建设各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对从事尘、毒、噪声等 职业危害的人员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对确认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调离工作岗位。 3.11.8生活供水水质应符合表3.11.8的要求,并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生活饮用水源附近 不得有污染源。
表3.11.8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3.12.1施工生产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有 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否则不应采购、发放和使用。 3.12.2安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不应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防护用具;常用安全防护用 具应经常检查和定期实验,其检查实验的要求和周期应符合有关规定。 3.12.3安全防护用具,严禁作其他工具使用,并应妥善保管,安全帽、安全带等应放在空气流通、干燥 处。 3.12.4高处临空作业应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或可靠的安全 绳上,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
3.12.5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防毒护具,以备急用,并应及时检查、维护、
3.12.5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防毒护具,以备急用,并应及时检查、维护、 更换,保证其始终处在良好的待用状态
3.12.6特种作业人员及特殊区域如接触粉尘、噪声等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条件选用适当的安 全防护用品
3.13.1夏季施工前,应编制夏季防暴雨、防大风、防雷击及防高温、中暑等施工安全措施。 3.13.2高温季节露天作业应搭设休息凉棚,供应清凉饮料和防中暑药品。施工生产应避开高温时段或采 取降温措施。
3.13.2高温季节露天作业应搭设休息凉棚,供应清凉饮料和防中暑药品。施工生产应避开高温时段或采 取降温措施。 3.13.3冬季施工前,应编制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爆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3.13.4爆炸物品库、油库、危化品仓库等应制定防火、防爆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3.13.5项目法人应组织成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的防汛组织机构,负责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汛 期应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防汛部门及时联系,听从统一防汛指挥。 3.13.6每年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项目法人牵头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防汛应 急演练。 3.13.7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现场施工情况编制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报监理审批,成立防汛抢
4.1.1施工场内汽车运输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4.1.施工场内汽车运输道路应付合以下规定: 1道路纵坡度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0m,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4.00 ,单车道设有会车位置。 2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右侧应设有相应警告标志,叉路、施工生产场所设有指路标志。 3高边坡路临空边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及反光警告标志。 4弃渣下料临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30m,厚度不小于0.60m的石渣作为车挡。料口下料临边应设置 混凝土车挡。 5配有清扫、维护设备,保持路面完好、整洁、无积水。 6有工程车辆、大型自卸车专用的停车和清洗车辆场地。 4.1.2机动车辆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车辆制动、方向、灯光、音响等装置良好、可靠,经政府车检部门检测合格 2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冰雪天气运输应配备有防滑链条、三角木等防滑器材。 4油罐车等特种车辆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并涂有明显颜色标志。 5水泥罐车密封良好,不得泄漏。 6工程车外观颜色鲜明醒目、整洁。 7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15km,洞内时速不超过8km,在会车、弯道、险坡段时速 不得超过5km。 8自卸车向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与坑边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在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应设置牢固 的挡车装置,其高度应不低于车轮外线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侧外轮边缘间距的2倍,同时 应设专人指挥,夜间设红灯。在有横坡的路面上不应卸料。 9自卸车车箱未降落复位,严禁行车。当车箱升举,在车辆下作检修维护工作时,应使用有效的撑 杆将车箱顶稳,并在车辆前后轮胎处垫好卡木。 4.1.3轨道机车的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面不积水、积渣,坡度应小于3%。 2机车轨道的端部应设有钢轨车挡,其高度不低于机车轮的半径,并设有红色警告信号灯。 3机车轨道的外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60m的人行通道,人行通道为高处通道时,临空边应设置防 护栏杆。 4机车轨道与现场公路、人行通道等的交叉路口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专人值班监护。 5机车隧洞高度不低于机车以及装运货物设施高度的1.2倍,宽度不小于车体以及货物设施最大宽 度加1.20m。
7通信联系信号齐全可靠。
4.1.4皮带栈桥供料线运输应符合以下安全规定
1皮带栈桥供料线必须挂设符合要求的护网,并验收合格方能使用。防护设施应每班检查一次,作 好记录。运行时加强巡视,发现破损等可能漏料情况,及时修复处理。 2凡在供料线上、下方作业的施工单位,在开展安全基础活动时,应将落石伤人作为主要危险源予 认控制。 3供料线废料及护网的清理,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弃料,不得随意直接向下抛 4因设备原因需临时清理供料线废料时,必须首先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单位避让后方可进行、并派安 全哨现场监护。 5设备运行时,运行单位必须在布料皮带等易落料部位下方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及时提醒下方 人员、设备避让,严禁滞留。 6供料线运行时,下方施工单位要派人协助运行单位做好监护工作,并配有明显标识。 7供料线轴线左右10m范围严禁搭设各类工棚,确因施工需要搭设的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并有可 靠的防护措施。布料皮带覆盖范围原则上不应搭设各类工棚, 8供料线下方严禁停放各种设备,施工运行设备驾驶室顶部及挡风玻璃等易损部位要有防护措施 临时停机时应停在安全地带,运行单位应在塔柱等适当位置挂设警告标识。 9供料线下方及布料皮带覆盖范围内的主要人行通道,上部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转梯顶部设置 必要防护,在该范围内不应设置非施工必需的各类机房、仓库。 10供料线运行时,布料皮带、爬坡皮带覆盖范围内应避免安排相对长时间固定部位作业(如塔柱周 ),确因施工需要的,作业人员应佩戴高强度头盔(如钢盔),作业人员年龄应控制在50岁以下且无职 业禁总。 4.1.5场内公路、铁路、水路运输应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6运送超宽、超长或重型设备时,事先应组织专人对路基、桥涵的承载能力、弯道半径、险坡以及沿 途架空线路高度、桥洞净空和其他障碍物等进行调查分析,确认可靠后方可办理运输事宜。
4.2.1各种起重机械必须经国家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4.2.2起重机械运行空间内不得有障碍物、电力线路、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空间边缘与建筑物或施工设施 或山体的距离应不小2.00m,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符合表3.5.11的规定。
4.2.3起重机械设备移动轨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距轨道终端3.00m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行车轮半径的极限位移阻挡装置,设置警告标志。 2轨道的外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50m的走道,走道平整满铺。当走道为高处通道时,应设置防护 杆。 3轨道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4.2.4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起重机械应配备荷载、变幅等指示装置和荷载、力矩、高度、行程等限位、限制及连锁装置 操作司机室应防风、防雨、防晒、视线良好,地板铺有绝缘垫层。
3 设有专用起吊作业照明和运行操作警告灯光音响信号。 露天工作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装有防雨罩。 5吊钩、行走部分及设备四周应有警告标志和涂有警示色标。 4.2.5门式、塔式、桥式起重机械安装运行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有距轨道面不高于10mm的扫轨板。 2轨道及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Q。 3露天布置时,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2。 4桥式起重机供电滑线应有鲜明的对比颜色和警示标志。扶梯、走道与滑线间和大车滑线端的站 下应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板或防护网。 5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其下层起重机的滑线应沿全长设有防护板。 6门、塔式起重机应有可靠的电缆自动卷线装置。 7门、塔式起重机最高点及臂端应装有红色障碍指示灯和警告标志。 .2.6 轮胎式起重机械在公路上行走还应符合机动车辆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7 使用榄杆式起重机、简易起重机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施工技术和设备要求进行设计安装使用。 2安装地点应能看清起吊重物 3制动装置可靠且设有排绳器。 4设有高度限制器或限位开关。 5开关箱除应设置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应设置隔断开关。 6 固定榄杆的缆风绳不得少于四根。 吊篮与平台的连接处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50m的走道,边缘设有扶手和栏杆。 8卷机应搭设操作棚
3设有专用起吊作业照明和运行操作警告灯光音响信号。 4 露天工作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装有防雨罩。 5吊钩、行走部分及设备四周应有警告标志和涂有警示色标。 4.2.5门式、塔式、桥式起重机械安装运行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有距轨道面不高于10mm的扫轨板。 2轨道及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Q。 3露天布置时,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避雷接地电阻应不大于302。 4桥式起重机供电滑线应有鲜明的对比颜色和警示标志。扶梯、走道与滑线间和大车滑线端的端续 下应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板或防护网。 5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其下层起重机的滑线应沿全长设有防护板。 6门、塔式起重机应有可靠的电缆自动卷线装置。 7门、塔式起重机最高点及臂端应装有红色障碍指示灯和警告标志。 4.2.6 轮胎式起重机械在公路上行走还应符合机动车辆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4.2.7 使用榄杆式起重机、简易起重机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施工技术和设备要求进行设计安装使用。 2安装地点应能看清起吊重物 3制动装置可靠且设有排绳器。 4设有高度限制器或限位开关。 5开关箱除应设置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应设置隔断开关。 6 固定榄杆的缆风绳不得少于四根。 7吊篮与平台的连接处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50m的走道,边缘设有扶手和栏杆。 卷扬机应搭设操作棚
4.3.1缆机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副塔架、缆索吊物的运行空间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3.5.11的规定。 2主副塔架、行走机构边缘与山体边坡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0m,不稳定的边坡应有浆砌石或混凝 土挡墙或喷锚支护等护体。 3有长、宽均不小于20m的拆装、检修场地。 4缆机工作平台开挖后的边坡应设置排水沟,并选择浆砌石、混凝土挡墙、喷锚支护等方式进行防 护。轨道栈桥混凝土平台边缘临空高度大于2.00m时,轨道的外侧应设有宽度不小于1.00m的走道,临空 面设有防护栏杆。 5钢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2。 6分别在距轨道终端1.00m处设置坚固且高度不低于1.00m的止挡设施,分别在距轨道终端2.00m 处设有限位开关碰块 7轨道纵向坡度不宜大于5%,同一轨道及双轨之间高差在全长范围内不得超2.00mm,轨道中心线
头间隙应不大于4.00mm,接头处轨面高差应不走
4.3.2缆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有从地面通向缆机各机械电气室、检修小车和控制操作室等处所的通道、楼
2设有两套以上的通信联络装置和统一音响、灯光指挥信号。 3主副塔水平移动位移极限、吊钩上升和下降高度极限、检修小车水平移动极限等各种控制限制装 置应齐全有效。 4设有可靠的防风夹轨器和扫轨板。轨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在轨道及附近堆放物品。 5设有专用照明电源和可靠的工作行灯。 6主副塔的最高点、吊钩等部位应设有红色信号指示灯或警告标志。钢丝绳、吊钩等吊具应符合相 应安全技术标准,并应经常检查。 7避雷装置可靠,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2。电气绝缘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Q, 8设有单独的操作、值班工作室,工作室视线开阔,照明良好,铺有绝缘垫,噪声不大于75dB(A)。 9主副塔机器房、开关控制室、值班室等处所地面应有绝缘措施,配有足量有效的灭火器材 10缆机检修小车工作平台四周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20m的钢防护栏杆,底部四周有高度不小于0.30m 当脚板,平台底部满铺,不得有孔洞,并备有供检修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绳。 11多台缆机或缆机与门、塔机等平行、立体布置,应制订严密、可靠的防碰撞措施,两机同时抬吊 物件时,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12大件、危险及重要物件的吊运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4大型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
4.4.1塔式、门式、桥式和缆索起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在拆除前应根据施工情况和起重机特 除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4.4.2大型起重机械的拆除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严格按照大型起重机械拆除方案规定的作业程序施工。 2拆除现场周围应设有安全围栏或用色带隔离,并设置警告标志。 3拆除空间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5.11的规定 4拆除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5设有防止在拆除过程中行走机构滑移的锁定装置。 6不稳定的构件应设有缆风钢丝绳,缆风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0,与地面夹角应在30°~40 之间。 7在高处空中拆除结构件时,应架设工作平台。 8 配有足够安全绳、安全网等防护用品
严格按照大型起重机械拆除方案规定的作业程序施工。 2拆除现场周围应设有安全围栏或用色带隔离,并设置警告标志。 3拆除空间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5.11的规定 4拆除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5设有防止在拆除过程中行走机构滑移的锁定装置。 6不稳定的构件应设有缆风钢丝绳,缆风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0,与地面夹角应在30°~40 之间。 7在高处空中拆除结构件时,应架设工作平台。 8 配有足够安全绳、安全网等防护用品
5.1.1土石方明挖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作业区应有足够的设备运行场地和施工人员通道。 2悬崖、陡坡、陡坎边缘应有防护围栏或明显警告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颜色鲜明,灯光、制动、作业信号、警示装置齐全可靠。 4凿岩钻孔宜采用湿式作业,若采用干式作业必须有捕尘装置。 5供钻孔用的脚手架,必须设置牢固的栏杆,开钻部位的脚手板必须铺满绑牢,架子结构应符合有 关规定。 5.1.2在高边坡、滑坡体、基坑、深槽及重要建筑物附近开挖,应有相应可靠防止塌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措施。 5.1.3在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槽、坑、穴作业时应设置可靠的挡土护栏或固壁支撑。 5.1.4坡高大于5.00m,小于100m,坡度大于45°的低、中、高边坡和深基坑开挖作业,应符合以下规 定: 1清除设计边线外5.00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 2修筑坡顶截水天沟。 3坡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防护网,防护栏高度不得低于2.00m,护栏材料宜采用硬杂圆木或竹跳板 圆木直径不得小于10cm。 4坡面每下降一层台阶应进行一次清坡,对不良地质构造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1.5坡高大于100m的超高边坡和坡高大于300m的特高边坡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边坡开挖爆破时应做好人员撤离及设备防护工作。 2边坡开挖爆破完成20min后,由专业炮工进入爆破现场进行爆后检查,存在哑炮及时处理。 3在边坡开挖面上设置人行及材料运输专用通道。在每层马道或栈桥外侧设置安全栏杆,并布设防 护网以及挡板。安全栏杆高度要达到2.00m以上,采用竹夹板或木板将马道外缘或底板封闭。施工平台应 专门设置安全防护围栏。 4在开挖边坡底部进行预裂孔施工时,应用竹夹板或木板做好上下立体防护。 5边坡各层施工部位移动式管、线应避免交叉布置。 6边坡施工排架在搭设及拆除前,应详细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7边坡开挖、甩渣、钻孔产生的粉尘浓度按表3.11.2规定进行控制。 5.1.6爆破施工应按GB6722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工程施工爆破作业周围300m区域为危险区域,危险区域内不得有非施工生产设施。对危险区域内 的生产设施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爆破危险区域边界的所有通道应设有明显的提示标志或标牌,标明规定的爆破时间和危险区域的 范围。 3 区域内设有有效的音响和视觉警示装置,使危险区内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警示信号
5.1.1土石方明挖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5.1.7土石围堰拆除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7土石围堰拆除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上部分围堰拆除时,应设有交通和警告标志,围堰两侧边缘应设防塌警戒线及标志 2围堰混凝土部分采用爆破拆除时,应符合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进行覆盖防护 3水下部分围堰拆除,必须配有供作业人员穿戴的救生衣等防护用品。 4围堰水下开挖影响通航时,应按航道主管部门要求设置临时航标或灯光信号标示等
5.2.2水下填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5.2.2水下填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截流填筑应设置水流流速监测设施。 2向水下填掷石块、石笼的起重设备,必须锁定牢固,人工抛掷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和应急施 救措施。 3自卸汽车向水下抛投块石、石渣时,应与临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卸料,夜 间卸料时,指挥人员应穿反光衣。 4作业人员应穿戴救生衣等防护用品。 5.2.3主石方填筑坡面碾压、夯实作业时,应设置边缘警戒线,设备、设施必须锁定牢固,工作装置应有 防脱、防断措施。 5.2.4土石方填筑坡面整坡、砌筑应设置人行通道,双层作业设置遮挡护栏。
5.3.1隧洞洞口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应及时清理洞脸,及时锁口。在洞脸边坡外侧应设置挡渣墙或积石槽,或在洞口设置网或木构架 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伸出洞口外长度不得小于5.00m。
6.3.2洞内施工应符合以
1在松散、软弱、破碎、多水等不良地质条件下进行施工对洞顶、洞壁应采用锚喷、预应力锚索、 钢木构架或混凝土衬砌等围岩支护措施。 2在地质构造复杂、地下水丰富的危险地段和洞室关键地段,应根据围岩监测系统设计和技术要求 置收敛计、测缝计、轴力计等监测仪器。 3进洞深度大于洞径5倍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送风能力必须满足施工人员正常呼吸需要[3m (人·min)],并能满足冲淡、排除爆炸施工产生的烟尘需要, 4凿岩钻孔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5设有爆破后降尘喷雾洒水设施。 6洞内使用内燃机施工设备,应配有废气净化装置,不得使用汽油发动机施工设备。 7洞内地面保持平整、不积水、洞壁下边缘应设排水沟。 8应定期检测洞内粉尘、噪声、有气体
9开挖支护距离:1类围岩支护滞后开挖10~15m,Ⅲ类围岩支护滞后开挖5.00~10m,1V、V类围 岩支护紧跟掌子面。 10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 作,单向开挖贯通。 11水平或垂直相邻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 方工作。 12爆破作业后,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洞内掌子面、洞顶及周边的危石。遇到有害气体、地热、 放射性物质时,必须采取专门措施并设置报警装置。
5.3.3斜、竖井开挖应符合以下要求:
及时进行锁口 2井口设有高度不低于1.20m的防护围栏。围栏底部距0.50m处应全封闭。 3 井壁应设置人行爬梯。爬梯应锁定牢固,踏步平齐,设有拱圈和休息平台 4 施工作业面与井口应有可靠的通信装置和信号装置。 5井深大于10m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6施工用风、水、电管线应沿井壁固定牢固
5.3.4采用正并法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5.3.6洞内瓦斯地层段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识后,才能上岗工作。 2应采用TSP地震波超前预报技术,提前预防,超前排放。在瓦斯地层段应加强瓦斯监测,瓦斯浓 度超标时,立即停止施工,严禁人员进入洞内。 3严禁洞内明火,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洞,严禁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摩擦或碰撞出火花 4严格按照在瓦斯地段爆破规定执行:采用湿钻、电起爆、连续装药,采用毫秒微差起爆且雷管放 在炸药的最外节。 5洞内通风应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最小风速不小于1.00m/s。应采用防爆型风机和专用的抗静电、 燃型风筒布,风管口到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小于5.00m,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 6施工用电设施应采用防爆电缆、防爆灯具、防爆开关,动力电机应进行同型号、等功率的防爆改 造。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2,高压电网的单项接地电容电流不得大于20A。 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应安装车载式甲烷断电仪,在柴油机进气、排气系统中应安装阻焰器和排气火花消除器,在机械摩擦发热 部件上应安装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警报装置。
5.4.1房屋墙体砌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悬空作业处必须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设置防护网、栏等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应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砌基础时,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应设供操作人员上下的梯子。 4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 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5脚手架、平台上应设置限载标识。 砌好的山墙,应采取临时性联系杆等有效加固措施。 7冬期施工时,应先清除脚手板上的冰雪等,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8雨天作业,应有防雨措施。 9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 10人工垂直向上下传递砖块,作业平台宽度应不小于0.60m。 11各作业面通道畅通。
5.4.2挡土墙砌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深度超过1.5m基础砌筑,应有防止水浸或塌方的措施。设有送料、砂浆的沟槽 2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应设有梯或坡道 3应设有通向各作业面的梯道,宽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不小于0.60m,临边设有防护栏杆。 4采用施工脚手架堆放材料时,应经设计计算,并设置限载标识。 5雨季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石头,以避免砂浆流。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6冬期施工时,应先清除作业面的冰、积雪等,才能进行操作。 7砌筑高度超过2m时,若挡墙外侧无脚手架平台,应挂设安全网或安全防护栏杆。 8上下同时交叉作业时,应设有防护围栏、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4.3 坝、堤砌筑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河堤、水坝基础砌筑时,应有足够的排水措施, 2河堤、水坝基础砌筑时,应有防止水浸或塌方的措施。 3应设有通向各作业面的梯道,宽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不小于0.60m,临边设有防护栏杆。 4采用机动车运送砌料入仓时,应规划设置专门的卸料场地,堆料与砌筑工作面的安全距离 F10m 5砌筑高度超过2m且河堤、水坝上下游面坡度较陡时,若堤、坝外侧无脚手架平台,应挂设 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6上下同时交叉作业时,应设有防护围栏、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1深度超过1.5m基础砌筑,应有防止水浸或塌方的措施。设有送料、砂浆的沟槽。 2距槽帮上口1m以内,严禁堆积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础,应设有梯或坡道 3应设有通向各作业面的梯道,宽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不小于0.60m,临边设有防护栏杆 4采用施工脚手架堆放材料时,应经设计计算,并设置限载标识。 5雨李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石头,以避免砂浆流涧。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6冬期施工时,应先清除作业面的冰、积雪等,才能进行操作。 7 砌筑高度超过2m时,若挡墙外侧无脚手架平台,应挂设安全网或安全防护栏杆。 8上下同时交叉作业时,应设有防护围栏、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5.4.3坝、堤砌筑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2河堤、水坝基础砌筑时,应有防止水浸或塌方的措施。 3应设有通向各作业面的梯道,宽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不小于0.60m,临边设有防护栏杆。 4采用机动车运送砌料入仓时,应规划设置专门的卸料场地,堆料与砌筑工作面的安全距离不应小 于10m。 5砌筑高度超过2m且河堤、水坝上下游面坡度较陡时,若堤、坝外侧无脚手架平台,应挂设安全网 或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6上下同时交叉作业时,应设有防护围栏、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8设有送料、砂浆的措施。
6.1.1灌浆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钻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最大负荷1.3~1.5倍的承载安全系数,钻架脚周边应保证有 50100cm的安全距离钢结构设计图纸,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2需要固定的钻机应至少设有3个地锚,抗拨力不应小于钻机额定最大上顶力的1.5倍。 3交叉作业场所,各通道应保持畅通,危险出入口、并口、临边部位应设有警告标志或钢防护设施。 4斜坡施工应设有平整、牢固和安全系数不低于1.3的工作平台,平台临空面设有钢或混合防护栏 ,斜坡与平台间应设有通道或扶梯,且钻脚周边应有50~100cm的安全距离。 5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如传动部位必须有盖板或防护栏等。 6钻机、灌浆泵、搅拌机等主要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应该配备一机一闸,并有漏电保护装置。 7现场通风、照明良好,水源充足。在平洞或廊道内作业时,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有指示装置。 8在平洞或廊道内作业,如地层中存在有害气体、放射性矿物质时,必须采取专门措施并设置监测 报警装置。 9作业现场废水、废浆排放通道畅通。 6.1.2化学灌浆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设有专门的各种材料堆放处所,明显处悬挂有“禁止饮食”、“禁止烟火”等警告标志。 2 施工现场及材料堆放处所严禁火种,并配有消防砂等相应的足量专用消防器材。 3配有足够供施工人员佩戴的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用具。 4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施工弃浆、废料以及冲洗设备管路的废液都应集中装入专用的弃 科桶,并科学妥善地处理,不得任意抛洒或丢弃不管,污染环境 6.1.3灌浆管路(包括皮管、接头、闸阀等)应确保灌浆压力的要求,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严防爆管 伤人。对于高压灌浆应有专用设备。 6.1.4高喷灌浆作业如在地面试验管路及喷嘴通畅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
1钻机平台必须平整、坚实牢固,满足最大负荷1.3~1.5倍的承载安全系数,钻架脚周边应保证有 50~100cm的安全距离,临空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 2需要固定的钻机应至少设有3个地锚,抗拨力不应小于钻机额定最大上顶力的1.5倍。 3交叉作业场所,各通道应保持畅通,危险出入口、并口、临边部位应设有警告标志或钢防护设施。 4斜坡施工应设有平整、牢固和安全系数不低于1.3的工作平台,平台临空面设有钢或混合防护栏 ,斜坡与平台间应设有通道或扶梯,且钻脚周边应有50~100cm的安全距离。 5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如传动部位必须有盖板或防护栏等。 6钻机、灌浆泵、搅拌机等主要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应该配备一机一闸,并有漏电保护装置。 7现场通风、照明良好,水源充足。在平洞或廊道内作业时,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有指示装置。 8在平洞或廊道内作业,如地层中存在有害气体、放射性矿物质时,必须采取专门措施并设置监测 报警装置。 9作业现场废水、废浆排放通道畅通。 5.1.2化学灌浆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设有专门的各种材料堆放处所,明显处悬挂有“禁止饮食”、“禁止烟火”等警告标志。 2 施工现场及材料堆放处所严禁火种,并配有消防砂等相应的足量专用消防器材。 3配有足够供施工人员佩戴的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用具。 4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施工弃浆、废料以及冲洗设备管路的废液都应集中装入专用的弃 料桶,并科学妥善地处理,不得任意抛洒或丢弃不管,污染环境, 5.1.3灌浆管路(包括皮管、接头、闸阀等)应确保灌浆压力的要求,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严防爆管 伤人。对于高压灌浆应有专用设备。 5.1.4高喷灌浆作业如在地面试验管路及喷嘴通畅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
6.1.2化学灌浆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2桩基础、防渗墙和振冲加固
2.1冲击钻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榄杆绷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丝绳镀铬标准,并辅以不小于Φ75mm的无缝钢管作前撑。 2绷绳地锚埋深不小于1.2m,绷绳与水平面夹角不应大于45°。 3在钢导轨上作业的钻机平车应该设置有固定装置。 2.2旋挖机安装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旋挖机工作平台相对平整、场地密实,钻机能够正常回转。 2 钻孔时必须先选好弃土位置,不影响钻机回转,设置安全警示牌。 3钻机操作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和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钻具、钢丝绳等。
1 旋挖机工作平台相对平整、场地密实,钻机能够正常回转。 2 钻孔时必须先选好弃土位置,不影响钻机回转,设置安全警示牌。 3钻机操作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和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钻具、钢丝绳等。 4旋挖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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