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6.1-2021 取水定额 第1部分:火力发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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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现有火力发电企业取水定额指标(续)
注1:现有机组按年度确定统计期。 注2:表中未列出的机组容量级别,参照低一档容量级别定额。 注3:供热机组取水量可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因对外供热、供汽不能回收而增加的取水量。 注4:当机组采用再生水时,再生水部分在本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表中的定额值与调整系数的乘积即为采 非常规水机组的定额值): a)循环冷却机组调整系数为1.2; b)空气冷却机组调整系数为1.1; c)直流机组不予调整
5.2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和改扩建火力发电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2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表2新建和改扩建火力发电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GB/T 18916.12021
新建和改扩建火力发电企业取水定额指标(续)
注1:新建企业为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通过水资源论证的新建火力发电企业。其中,接年度进行取水量论证和 核算。 注2:表中未列出的机组容量级别,参照低一档容量级别定额 注3:供热机组取水量可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因对外供热、供汽不能回收而增加的取水量。 注4:当机组采用再生水时,再生水部分在本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表中的定额值与调整系数的乘积即为采用 非常规水机组的定额值): a)循环冷却机组调整系数为1.2; b)空气冷却机组调整系数为1.1; )直流机组不予调整。
5.3先进企业取水定额
先进火力发电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3。
先进火力发电企业取水
表3先进火力发电企业取水定额指标(续)
注1:表中未列出的机组容量级别,参照低一档容量级别定额。 注2:供热机组取水量可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因对外供热、供汽不能回收而增加的取水量。 注3:当机组采用再生水时,再生水部分在本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表中的定额值与调整系数的乘积即为采 非常规水机组的定额值): a)循环冷却机组调整系数为1.2; b)空气冷却机组调整系数为1.1; c)直流机组不予调整,
6.1取水定额管理中,企业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DL/T606.5的要求。定额计算示例参见 附录A。 6.2火力发电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6.1取水定额管理中绿化标准规范范本,企业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 附录A。 6.2火力发电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A.1单纯使用常规水的火电机组
A.2单纯使用非常规水的火电机组
某电厂拥有2台1000MW循环冷却机组,使用城市中水作为电厂生产用水。某年度,两台机组平 均年利用小时4350h,合计发电量为870万MWh,查询取水定额指标为2.00m/(MW·h),采用非常 规水的定额调整系数为1.2,则该年度实际取水量不应超过2088万m。计算如下: Vs.1 0mx= 2 × 1 000 X 4 350 X 2.00 × 1.2 = 20.88 X 10 (m*)
上海标准规范范本A.3同时使用常规水和非常规水的火电机组
某电厂拥有2台600MW循环冷却机组,使用自来水、地表水、城市中水作为电厂生产用水。某年 度,两台机组平均年利用小时4750h,合计发电量为570万MWh,该年度取水量为1369万m,其中, 自来水24万m、地表水375万m、城市中水970万m,单位发电量取水量为2.40m/(MW·h)。 考虑该厂采用城市中水,采用非常规水的定额调整系数为1.2,折算后该厂单位发电量取水量为 .12m/(MW·h),低于定额2.35m/(MW·h),符合标准要求。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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