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28-2021 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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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计算方法. 5用水定额. 6管理要求. 附录A(资料性) 机关用水信息表
DB11/T 1764.28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走 草。 本文件是DB11/T1764《用水定额》的第28部分。DB11/T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一第15部分:整车制造; 第16部分:中成药; 第18部分:水泥; 第19部分:乳制品; 一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一第22部分:焙烤食品; 第28部分:机关; 一第30部分:洗车; 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39部分:地铁站; 第40部分:客运站;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本文件代替DB11/554.5—2010《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第5部分:机关》,与DB11/554.5—2010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取水定额”,改为“用水定额”(见5,2010版的5); b)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表述(见3,2010版的3); c)更改了用水定额指标等级,改为通用值和先进值(见5,2010版的5)。 本文件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怀柔区水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岚、白岩、白雪、朱铁权、许萍、张玉博、郑莎莎、张思宇、刘子怡、赵昕、 韦红军、周泽宏、蒋学文、王兆秀、肖娜。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DB11/554.5—2010上 本次为策一次修订。
园林施工组织设计 DB11/T 1764.282021
用水定额第28部分:机关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定额值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机关用水定额管理,其他办公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可参照使 用。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文件。 DB11/T343节水器具应用技术标准 DB11/T1769用水单位水计量与统计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11/T17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关取水量quantityofwaterintakeforgovernmentagencies 在一定时期内(年),机关取自任何水源并被其第一次利用的水量的总和。 3.2 用水人数numberofpeopleusingwater 在本机关工作的在编在岗职工和非在编人员总和。 注:非在编人员指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 3.3 机关人均取水量 在一定时期内(年),按机关用水人数核算的人均取水量。
DB11/T1764.28—2021 机关取水水源包括自来水、自备井水和外购获得的蒸汽、热水等,不包含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 源。
机关取水量的供给范围应包括办公楼 补水等用水;不包括对外服务的政务大 和附属的宾馆、招待所、居民楼 (含集体宿舍) 等取水量以及外供水量,
型钢标准机关人均取水量应按式(1)计算:
式中: V。一机关人均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人每年(m3/(人·a)); V一机关年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年(m/a); N。一机关用水人数,单位为人
机关用水定额见表1。
机关用水定额见表1。
单位为立方米每人每年
单位为立方米每人每年
6.1机关宜对办公楼、食堂、锅炉、绿化、浴室、居民楼(含集体宿舍)和空调补水等单独进行用水 计量、监测和统计分析, 6.2应建立完善的计量系统,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DB11/T1769要求发电机标准规范范本,鼓励采用智能远 传水表。
计量、监测和统计分析。 6.2应建立完善的计量系统,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DB11/T1769要求,鼓励采用智能远 传专水表。 6.3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DB11/T343,安装率应达到100%。 6.4机关应每年统计用水信息,年度用水信息统计参见附录A的表A.1。
6.3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应符合DB11/T343,安装率应达到100%。 6.4机关应每年统计用水信息,年度用水信息统计参见附录A的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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