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7-2020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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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应按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水工建筑物永久排水要求, 进行开挖区施工排水规划和设计。 6.0.2施工区排水应遵循“高水高排”的原则,避免高处水流 人基坑。 6.0.3在边坡开挖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必要的临 时排水与截水设施。 6.0.4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排水规划配置足够的设备 及时排出施工区的和水
.0.1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应及时进行以下测量工作: 1 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点。 2 测绘开挖区原始地形图和原始断面图。 3 在开挖面标示特征桩号、高程及开挖轮廓控制点。 4 开挖轮廓面和开挖断面放样测量。 5 边坡面或建基面开挖断面测量 6 绘制开挖竣工图,提交中间验收和工验收测量资料。 .0.2 开挖轮廓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7.0.2的规定,设计 房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表7.0.2开挖轮廓点的点位中误差
7.0.3原始地形图及剖面图比例尺可选用1:500~1:200,峻 工地形图及剖面图的测量比例尺可选用1:200~1:100。 7.0.4开挖区附近永久和临时施工测量控制点应相对稳定,控 制网等级及精度应符合SL52的规定。 7.0.5开挖过程中,应测绘开挖区域平面图、部面图、主要高 程点以及土石分界线。 7.0.6每次开挖均应放样紧固件标准,并应及时检查超欠挖情况
7.0.6每次开挖均应放样,并应及时检查超欠挖情况
8.1.1台阶爆破钻孔直径不宜大于150mm;紧邻保护层的 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钻孔直径不宜大于110mm。 8.1.2紧邻建基面和设计边坡的开挖爆破应采用毫秒延时 网路。
8.1.3有水或潮湿条件下爆破时,宜采用抗水防潮爆破器
2.1钻孔爆破施工前或施工中应进行爆破试验,爆破试验可 合生产进行。 2.2爆破试验前,应编制爆破试验大纲
8.2.3根据工程等级和爆破复杂程度,爆破试验宜
8.3.1爆破设计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地形地质情
8.3.1爆破设计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地形地质情况、爆破试 验和监测成果、爆破器材性能及施工机械等确定,并应包括下列 内容: 工程概况。 2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3 孔网参数。 炸药品种、用量及装药结构
验和监测成果、爆破器材性能及施工 内容: 工程概况。 2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3 孔网参数。 4炸药品种、用量及装药结构
O 起爆网路。 爆破安全控制及防护措施。 爆破对环境影响的安全评估。 8 爆破安全监测。 应绘制下列图表: 1)爆区环境图; 2)钻孔布置平面图及剖面图; 3)装药结构图; 4)起爆网路设计图; 5)爆破器材用量表; 6)安全防护、警戒图
8.3.2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爆破参数。
1爆破振动、爆破冲击波、爆破飞石、滚石和噪声等对人 员、动物、建(构)筑物及重要设备设施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 爆破对保留岩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3 爆破对不良地质地段岩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5 爆破对水环境的影响
8.4.1钻孔爆破施工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实施。
8.4.1 钻孔爆破施工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实施 8.4.2 钻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孔位应根据爆破设计进行放样。 2主炮孔的开孔偏差不宜大于钻头直径;预裂爆破孔和光 面爆破孔的开孔偏差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3钻孔孔向应符合爆破设计规定。主炮孔角度偏差不应大 于1°30;预裂爆破孔和光面爆破孔角度偏差不应大于1° 4钻孔孔深应符合爆破设计规定。主炮孔孔深偏差宜为 0~十200mm,预裂爆破孔和光面爆破孔孔深偏差宜为士50mm。
5已完成的钻孔,孔内岩粉和积水应清理干净,孔口应采 取保护措施。 6因炮孔堵塞无法装药时,应扫孔或重新钻孔。 8.4.3 炮孔装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装药前应对炮孔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炮 孔进行处理。 2 应按设计装药结构、雷管段别进行装药。 3不应使用金属或其他带静电材质的炮棍装药。 4起爆药包装入炮孔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 接冲击起爆药包。 5装药发生卡塞时,在雷管或起爆药包装入前,应用非金 属长杆处理,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后,则严禁使用任何工具冲 击、挤压。 6装药过程中,应保护好起爆雷管脚线。 7采用装药车、装药器以及现场混装炸药车进行装药时 应遵守GB6722的有关规定。 8.4.4 炮孔填塞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用黄泥、岩粉或瓜子石等作为填塞材料。 2 采用水袋填塞时,孔口应用不小于0.3m长的炮泥进行 封堵。 填塞过程中,应防止炮棍直接冲击起爆雷管脚线。 应按设计填塞长度进行填塞。 8.4.5 起爆网路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爆破设计进行连接和保护。 2采用导爆管起爆网路时,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导爆管不 应有死结;孔外相邻传爆雷管间以及传爆雷管与相邻导爆管间应 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工业电子雷管应采用专用仪器进行检测、注册、编号和 延期时间设定,并用专用起爆器进行起爆。工业电子雷管起爆规 模应符合起爆器的起爆能力。
.4.3炮孔装药应符合下列要
1装药前应对炮孔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炮 孔进行处理。 2应按设计装药结构、雷管段别进行装药。 3不应使用金属或其他带静电材质的炮棍装药。 4起爆药包装入炮孔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 接冲击起爆药包。 5装药发生卡塞时,在雷管或起爆药包装入前,应用非金 属长杆处理,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后,则严禁使用任何工具冲 击、挤压。 6装药过程中,应保护好起爆雷管脚线, 7采用装药车、装药器以及现场混装炸药车进行装药时, 应遵守GB6722的有关规定。
8.4.4炮孔填塞应符合下列要
4.6多个相邻爆破作业面同一时段爆破时,应统一指挥协调 一起爆信号。
8.5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
8.5.1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应符合3.0.4条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裂爆破形成的裂缝面应沿开挖轮廓面贯通。 2在开挖轮廓面上,炮孔痕迹应均勾分布。完整岩体,半 孔率应达到90%以上;较完整一较破碎岩体,半孔率应达到 60%以上;破碎岩体,半孔率应达到20%以上。 3相邻两孔间不 平整度应小于15cm。 不允许欠挖部位应满 足结构尺寸要求。 半孔壁面不应有明显爆破裂隙,除明显地质缺 陷处外,不应产生裂隙张开、错动及层面动等现象。 8.5.2台阶开挖部位,预裂孔孔底高程应高 一台阶顶面高 程,预裂孔平面布置范围应超出相应台阶爆破区平面范围,具体 控制尺寸应经试验确定。 8.5.3若在同一起爆网路中起爆,预裂爆破孔先于相邻台阶炮 孔起爆的时间不应 ms。 8.5.4 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的最大单段起爆药量,不宜大 于50kg。 列
证也可采用聚能装药结构。
8.6.1台阶爆破应符合下列要
口阶爆破应付合下列要求: 1台阶高度不宜大于15m。 2爆破石渣粒径和爆堆,应适合挖掘机械作业。需利用的 爆破石渣,其粒径和级配还应符合有关要求。 3爆破对紧邻爆区岩体的破坏范围小,爆区底部炮根少且
较为平整。 4爆破振动效应、空气冲击波、噪声强度应符合GB6722 的规定。 5爆破飞石应符合爆破设计要求
8.6.2紧邻设计边坡宜设缓冲孔。
1沿建基面采用水平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时,上部可采用 水平孔台阶爆破或浅孔台阶爆破法。 2孔底无水时,可采用浅孔台阶爆破,孔底加柔性或复合 材料垫层
8.7.4紧邻水平建基面保护层开挖可采用分层爆破。
8.7.4紧邻水平建基面保护层开挖可采用分层爆破。 8.7.5水平建基面采用深孔台阶一次爆破开挖时,应进行爆破 试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2台阶爆破的炮孔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合适距离,或采
8.7.6沟槽爆破应采用下列
1采用小直径炮孔,分层、分段爆破开挖。 2对于宽度小于4m的沟槽,炮孔直径应小于50mm,炮 孔深度宜小于1.5m。 3沟槽两侧预裂爆破起爆时间间隔不小于100ms
8.8.1在防洪工程设施附近爆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需爆破时,应对爆破安全进行专门论证,并经有关主 管部门同意。 2相关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应由爆破模拟试验确定,不 具备试验条件的,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3应通过爆破试验,确定适合该场地特征的爆破振动传播 规律,进行质点振动速度预报和控制。 8.8.2在新浇筑大体积混凝土附近爆破时,不同龄期混凝土的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经过爆破试验论 证后实施。 8.8.3在电站、厂房、开关站等附近爆破时,应按照附录B的 规定,经过爆破试验论证后实施。 8.8.4在灌浆区、预应力锚固区、锚喷支护区等部位附近爆破 时,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经过爆破试验论证后实施。 8.8.5在公路、铁路、桥梁、油气管道等已有设施附近爆破时, 还应按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进行爆破有害效应控制
8.8.1在防洪工程设施附近爆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0.1应根据工程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期爆存 监测。
效应、边坡岩体松驰范围和变形、建基面岩体松驰范围、已灌 部位和已浇混凝土质量等监测和宏观调查。监测项目、安全监 要求及监测仪器校准要求应符合DL/T5333、SL551和SL6 的规定
9.0.3应根据开挖规模、施工区的环境条件、地质条件
振动加速度和爆破噪声等项目。 9.0.5边坡、建基面岩体爆破影响范围检测应采用声波法, 行爆前爆后对比检测
10.1.1安全及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非爆破开挖 方法。 10.1.2非爆破开挖的施工方法可选用机械开挖或非机械开挖 常用的机械开挖方法包括液压破碎锤破碎 液压分裂机(棒)劈 裂、绳锯切割、露天采矿机连续开挖及其组合开挖方法等;非机 械开挖方法包括CO 膨胀破碎、静态破碎和人工撬挖等。 边环境、地形地貌、 地质条件、施工工期和安全环保要求等因 素,通过综合比较确定。 10.1.4非爆破开挖施工前或施工中应针对具体开挖方法开展现 场试验,确定合理的开挖程序和施工参数,检验开挖效果和施工 机械配套效率。 10.1.5,应根据工 程设计 安求、地形地质条件、 现场试验成果和 施工机械配套效率等进行非爆破开挖设计, 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 概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开挖方案、 孔网参数或机械工 作参数、安全控制及防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估等。 10.1.6非爆破开挖施工应按批准的开挖方案实施,保证施工质 量和安全,严格控制施工环境影响。
10.2.1液压破碎锤可用于软岩开挖、大块石的二次破碎,或作 为其他机械开挖方法的辅助手段。 10.2.2液压分裂机劈裂法应根据机械分裂力确定钻孔深度和开 挖厚度,宜辅助破碎锤进行二次破碎。 10.2.3液压分裂棒劈裂法应根据开挖顺序、机械分裂力确定钻
10.2.3液压分裂棒劈裂法应根据开挖顺序、机械分裂力
孔深度、钻孔间距和一次劈裂厚度。 10.2.4地基开挖料需作为完整石材利用时,可选用绳锯和圆盘 锯等机械切割开挖方法。 10.2.5露天采矿机连续开挖法可用于软岩和节理裂隙发育岩体 开挖施工。
10.3非机械开挖方法
10.3.1CO2膨胀破碎法施工应进行专项设计,根据参数试验 结果,确定钻孔直径、CO,储液管直径 孔网参数和起爆网路 等,并进行振动、噪声及飞散物飞散距离的安全校核。 10.3.2静态破碎法 可用于中硬岩地基开挖。施工时应形成开挖 临空面,并控制地下水和环境温度等对膨胀破碎效果的影响。 10.3.3人工撬挖可用于软岩地基开挖、 、开挖修整或者不良地质
10.3.1CO2膨胀破碎法施工应进行专项设计,根据参数试验
11.0.1施工前,应进行出渣道路、弃渣场和开挖料的整体规划 和设计,并按选定的渣场进行堆渣(料)。 11.0.2利用冲沟等地形弃渣的,应制定施工期度汛和排水、截 水方案。 11.0.3出渣方式应根据爆堆情况确定,并观察开挖边坡稳定状 况,做好安全协调与警戒工作。 11.0.4 出渣结束后,应对坡面浮石、挂渣、危岩进行及时 处理。 11.0.5 开挖渣料应按要求分类堆放。 11.0.6 堆(弃)渣场应保持边坡自身稳定,必要时进行分层 碾压。 1.0.7 出渣运输和堆(弃)渣应符合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 要求
施工前,应进行出渣道路、弃渣场和开挖料的整体规划 和设计,并按选定的渣场进行堆渣(料)。 11.0.2利用冲沟等地形弃渣的,应制定施工期度汛和排水、截 水方案。 11.0.3出渣方式应根据爆堆情况确定,并观察开挖边坡稳定状 况,做好安全协调与警戒工作。 11.0.4 出渣结束后,应对坡面浮石、挂渣、危岩进行及时 处理。 11.0.5 开挖渣料应按要求分类堆放。 11.0.6 堆(弃)渣场应保持边坡自身稳定,必要时进行分层 碾压。 11.0.7 出渣运输和堆(弃)渣应符合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 要求。
12.0.1边坡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渣下河堵塞河 道或雍高水位。 12.0.2 钻孔过程中应采取集尘措施;出渣运输应采取必要的抑 尘措施。 12.0.3 宜采用延时爆破技术,降低爆破振动有害效应。 12.0.4 炮孔填塞宜采取水袋填塞技术,爆破区域可采用水雾降 尘措施,以减少爆破粉尘。 12.0.5 宜选用零氧平衡的炸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12.0.6 应对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孔外连接导爆索进行覆盖,减 低爆破噪声
13检查处理与检验评定
13.1.1应及时对地基进行检查和处理,主要内容包括地基面形 体尺寸、地基岩体开挖质量的检查与处理。 13.1.2地基岩体质量检查,应采用宏观调查、地质描述或声波测 试法,质量标准见附录C,也可采用设计文件规定的方法与标准
13. 2 检验与评定
13. 2 检验与评定
13.2.1地基经检查处理满足设计要求后,按SL631的规定进 行质量检验与评定。 3.2.2 地基质量检验与评定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地质素描图,不良地质地段处理资料。 2 实测开挖图及测量资料。 3 地基岩体质量检查成果。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成果
13.2.1地基经检查处理满足设计要求后,按SL631的规定进 行质量检验与评定。
附录A质点振动速度传播规律经验公式
非挡水新浇大体积混凝土的安全允许质点振动速度,可根据本表给出的上 限值选取。 控制点位于距爆区最近的新浇大体积混凝土基础上。
预应力锚索(锚杆) 1.0~2.0 2.0~5.0 5.0~ 注1:地质缺陷部位一般临时支护后再进行爆破,或适当降低控制标准值, 注2:预应力锚索(锚杆)控制点位于锚杆孔口附近、锚墩。
注1:地质缺陷部位一般临时支护后再进行爆破,或适当降低控制标准值 注2:预应力锚索(锚杆)控制点位于锚杆孔口附近、锚墩。
附录C判断爆破破坏或地基岩体
C.0.1采用宏观调查和地质描述方法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时, 应判断为爆破破坏: 裂隙频率、裂隙率增大: 2 节理裂隙面、层面等软弱结构面张开 (或压缩)、错动: 3 地质锤锤击发出空声或哑户 C.0.2 声波测试时 同部位的爆后波速(CP2)小于爆前波速 (Cpl),其变化率 可按下式确定: (CP2/C 100% (C. 0. 2) C.0.3 采用声波测 试方法判断爆破破坏 不或地基岩体开挖质量的 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0%时,岩体无破坏或破坏甚 3 n>15%时,岩体破坏或地基岩体开挖质量差。 C.0.4只在爆后测试时,可用测试部位附近原始状态的波速作 为爆前波速,也可根据测试资料的变化趋势和特点进行判断
本标准主编单位:葛洲坝工程局 长江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爆破学组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江科学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传统张正宇曹稼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定过程中,保障施工安全和提高开挖质量是最为重要的问题,
3.0.1周边环境对开挖爆破施工的影响很天,特别是当周达 需保护建筑物、需保护设施时,更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 施。在开挖前,通过现场仔细调查,摸清各类保护对象种类与 生,才能从爆破技术、安全防护等方面完善相应的施工方案, 呆周边保护对象的安全。 有关技术要求一般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技术要求、设 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开挖施工方案主要内 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 (3)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4)劳动力、材料和设备等资源配置。 (5)辅助设施。 (6)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施工的措施。 (7)组织机构及职责。 (8)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9)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0)其他。 地质条件的变化对开挖和支护方案影响较大,施工单位需 居设计要求制定相应方案。当实际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施工 立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设计单位需对开挖和支护的设计方案进 修改,施工单位可根据设计修改及时调整开挖和支护方案。 3.0.2做好条文所述的工作,是施工安全的需要。做好排 可使设计边坡少受或免受地表水的危害;过程中还要尽量减少 天然桔被的破坏
3.0.3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开挖质量,并避免出现形成较
坡后的补充作业,特作此规定。检查处理与验收一般在一个台阶 开挖完毕后及时进行,其后再进行下一台阶开挖。在上一台阶边 坡和马道的施工期临时加固工程完成前,不可进行下一台阶开 挖。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开挖质量,对于存在不稳定块体、岩溶 等不良地质地段,必要时要先采取加固措施后再开挖爆破。开挖 过程中要控制爆破有害效应,加强安全监测。 在钻孔、装药、联网等作业完成后也需进行检查和处理,钻 孔、装药、联网等检查表格需参照表1及表2。 3.0.5当雷电到达爆区时,可能会击中雷管 管引起早爆事故,故
住往因施工安全需要而进行临时支护。
4.0.1开挖前,要收集对开挖施工方案和安全有影响的工程地 质与水文地质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工建筑物结构 布置和施工开挖方案均有直接的影响。开挖施工中,要进行工程 地质和水文地质的编录、预测和预报工作。如工程地质和水文地 质的实际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特别是存在不良地质问题时,在 设计按规定做出修正的同时,根据实际地质条件调整施工方案, 必要时进行补充勘测工作。不良地质问题主要包括:断层破碎 带,软弱夹层,溶洞,滑坡体,易风化、软化、膨胀、松动的岩 体,有害矿物的岩脉,地下水活动较严重的岩体等。 4.0.2在开挖过程中,更多的地质信息得到揭露,通过开挖后 地质编录和测绘工作,可作为前期地质勘察资料的补充,同时根 据最新地质资料的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进行预测和 预报,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对于不良工程地质问 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研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0.3开挖完成后,对建基面进行地质编录、测绘和岩体声波 波速检测,并依据实际地质条件和声波波速对地基(含边坡)进 行最终的质量安全评价,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资料。
5.0.1长期以来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主要采 用爆破法施工。与其他爆破方法相比,钻孔爆破法具有便于机械 化施工,爆破药量分散、起爆药量易于分段控制,爆破安全性 好,爆破有害效应小,爆破对紧邻爆区岩体的破坏范围小,爆破 对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建筑物或防护目标的不利影响小等优 点,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有利于保证岩石地基开挖质量及周围建 筑物或防护目标的安全。近年来,随着液压破碎锤破碎、液压分 裂机(棒)劈裂、绳锯切割、CO2膨胀破碎、静态破碎剂破碎 等非爆破技术的发展,在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的某些特殊部 位,特别是对爆破振动、飞石、噪声等控制要求严格的区域,也 可采用这些非爆破技术施工。
.0.1长期以来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巩物石石地基开挖王安米 用爆破法施工。与其他爆破方法相比,钻孔爆破法具有便于机械 化施工,爆破药量分散、起爆药量易于分段控制,爆破安全性 好,爆破有害效应小,爆破对紧邻爆区岩体的破坏范围小,爆破 对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建筑物或防护目标的不利影响小等优 点,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有利于保证岩石地基开挖质量及周围建 筑物或防护目标的安全。近年来,随着液压破碎锤破碎、液压分 裂机(棒)劈裂、绳锯切割、CO2膨胀破碎、静态破碎剂破碎 等非爆破技术的发展,在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的某些特殊部 位,特别是对爆破振动、飞石、噪声等控制要求严格的区域,也 可采用这些非爆破技术施工。 5.0.2要结合工程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安全、环境保 护等因素,进行开挖方法比选。 5.0.3开挖顺序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施工安全。上下同时 开挖路基标准规范范本,易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在较狭窄河床地段施工时尤为突 出。如果某些部位确需上下同时施工时,只有经安全技术论证可 行并报相关部门批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才可施工。 5.0.4自下而上开挖,极易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特别是对于造 成岩体倒悬的开挖情况。 5.0.5设计边坡轮廓面的开挖,关系到边坡轮廓面的成型和保 留岩体的开挖质量,因而条文所述的规定是基于下述理由: (1)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是已成熟的钻孔爆破技术。只要
5.0.5设计边坡轮廓面的开挖,关系到边坡轮廓面的成型
留岩体的开挖质量,因而条文所述的规定是基于下述理由: (1)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是已成熟的钻孔爆破技术。只要 爆破参数合理选择,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就能形成质量好的边坡 或地基)轮廓面,可减少超(或欠)挖,减小台阶爆破对边坡 呆保留岩体的有害影响。成功的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有标准正文 8.5.1 所述的效果。
(2)预裂面还有减震作用,一般优先采用预裂爆破;对于岩 石较破碎的部位可优先采用光面爆破。 5.0.6在水平建基面的开挖过程中,预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可防 止台阶爆破产生的爆破裂隙延伸到建基面,减小上部爆破对建基 面的破坏影响。随着爆破技术的发展和新工艺的出现,可对台阶 爆破的底部破坏影响进行控制,而不需要预留保护层,但不留保 护层的水平建基面台阶爆破法需采取一些特殊措施或施工工艺 (参见标准正文8.7),经试验验证可行,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实施。
6.0.1施工前,利用收集到的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资料,做好施工期排水规划,以满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要求, 并满足施工需要。工作场地有水,对边坡稳定不利,妨碍施工, 故要求将水及时排出。可结合工程永久排水设施,设置截(排) 水沟和集水井(坑)。 基坑积水中含有油垢和炸药爆炸后的一 些有害成分等,排入 河流会对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因而要求采用有效措施对 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可作为养护水或水土保 持浇灌水。 6.0.2对于施工区不同高程可能影响施工的地下水和地表 水,需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及时将水排至不影响施工的适当地点,尽可能避免高处水流 入基坑。 6.0.3在开挖施工过程中,需在边坡坡顶和马道等部位设置截 水沟、排水沟。 6.0.4施工区积水有碍施工,还将影响建基面的开挖爆破质量。 基坑来水包括河流渗水、雨水、施工用水、两岸地表径流水和地 下渗流水等。若来水量很大,影响施工 除采用堵(堵漏)、截 (截流)、引(引流)等办法减少基坑中的来水量外,还需配备足 够的排水设备及时排出施工区积水
7.0.2有混凝土覆盖的地基一般不充许欠挖。 7.0.3本条的测图比例尺比SL5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流量规 范》的规定要求高,需结合SL52其他规定执行。 7.0.4控制网分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出口标准,其等级与精度要根 据工程规模、开挖放样精度要求确定,SL52中有明确规定 7.0.5每一台阶开挖,均要沿开挖轮廓测绘平面、面图和主 要高程点以及土石分界线,为开挖设计提供依据。每一台阶按设 计要求进行开挖,才能保证整体开挖满足设计要求。测量比例参 照正文7.0.3条规定,测量精度按正文表7.0.2规定,部面图的 测量间距可在5~20m范围内选择。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设计要 求进行。
7.0.6每循环开挖均要放
8.1.1由于钻孔直径、钻孔方式等对水利水电工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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