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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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员工的健康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 工作领域及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 措施。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 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处理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 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 处置的工作方案。

    3.1.1项目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11项自法人应建立安全生产自标管理制度,明确自标与折 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项自法人应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自安 全生产总体且标和年度且标

    水利标准3.1.2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 4 生产安全事故隐惠愚排查治理目标; 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6 应急管理目标; 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8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 面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等。 3.1.4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定应考 虑以下因素: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 司约定; 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3 水利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 4 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 3.1.5 安全生产自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 式发布

    安全生产目标值、保证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安全生产目 标应逐级分解到各管理层、职能部及相关人员。保证措施应力 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3.2.2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I

    3.2.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经监理单位审核, 项自法人同意,并由项自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自标责 任书

    3.2.4勘察、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木

    3.2.6各参建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工程建设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 主主

    3.2.6各参建单位安全目标实行自主管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项目 法人安全生产目标核办法由项目主管部门制订。 3.3.2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进行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 项目法人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勘察、设计 等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3.3.2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

    进行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 项目法人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勘察、设讠 等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3.3.3项目法人每半年应组织对有关参建单位的

    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 戎情况由项自主管部门考核。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1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1.3项目法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白

    1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 生产的措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审香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 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5 组织升展安全检香,组织召升安全例会,组织年度安全 考核、评比,提出安全奖惩的建议; 6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记要,印发相关单位。会议纪要应明确不 在问题、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等,

    4.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4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5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6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 项工程验收;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时 上报各种安全生产报表和材料; 9统计、分析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 理等。

    列会,分析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各部门 负责人、各班组长、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应作 羊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3.1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 宜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3.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大纲和细则中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 立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需 要。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根据施工合同文 件的有关约定,升展施工安全检查、监督; 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 3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产费用使用 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 项工程验收;

    4.3.1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 宜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卫 督检查,并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7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 4.3.3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愚时,应要求施工单 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施工单位延误或拒绝整改,情况严 重的,可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正止施工:并采取防惠措施,及时向项 目法人报告;必要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 机构报告。 4.3.4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7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 4.3.3 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惠时,应要求施工单

    4.3.4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工程

    4.4.1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资 料应真实、准确,应能满足工程安全生产需要;祭作业应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毗令建筑物、构 筑物的安全以及人员安全等。

    责,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 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应 在设计报告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 措施建议; 4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安 全专篇内容和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 5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 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等

    4.4.3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构、配件的单位,应

    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构、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 家有关技术标准,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 置,提供有关的安全操作说明

    (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配件的安全性能应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 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 交检测报告并对检测质量负责。 检测单位发现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有关参建单位违反法 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和项目主管 部门。

    4.5.1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 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4.5.2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耳

    7 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8 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等。 4.5.3项目法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参 与编制项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自标管理计划、保证安 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协助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书; 3组织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其他参建单位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参与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 的安全培训、考核、持证情况; 6参与进场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验收; 7复核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8参与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交底; 9 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愚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 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0 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11整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等。 4.5.4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自标 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人和有效使用; 3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保险;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和有效使用; 3 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保险; 组织编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 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隐愚治理和特种

    奋验收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 护与抢救工作,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等。 4.5.5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项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 乍,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事故隐患 冶理方案的编制和审香: 2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计划; 组织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 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 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 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香等。 4.5.6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安全管理 职责: 1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协助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 进行考核;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并监督落 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4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规程和劳动纪律的 行为; 7 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开监督落实; 8 参与或监督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 9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安全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重大事故 隐惠治理验收; 11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1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安全操作知 程,掌握班组人员的健康状况; 2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 使用; 3 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 4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纠正的问题; 5 组织实施安全防护、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治理等。

    其他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

    项目法人备案。监理、设计及其他有关参建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应报项目法人备案

    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5.11项目法人应定期组织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 宜性进行评审。

    制的适宜性。更新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按规定进行备案,并 文件形式重新印发。

    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5.1.1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应组织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报项目法人。 5.1.2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于工程开工前将《适用的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书面通知各参建单 立。各参建单位应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标准,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识别,并将适用 的文件清单及时通知有关参建单位。

    度,开报项自王管部「门备案;涉及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带 度,应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扌 项目法人备案。

    5.1.4项目法人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4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5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 生产安全事故隐惠排查治理制度; 8 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9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 重大事故隐惠治理验收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11 消防、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3 应急管理制度; 14 事故管理制度等。 .1.5 监理单位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安全生产费用、措施、方案审香制度: 4 生产安全事故隐惠排查制度; 5 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6 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设施及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 呈、重大事故隐惠治理验收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1.6 施工单位应建立但不限于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自标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4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5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6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7 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 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 分包(供)方管理制度; 11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2 生产安全事故隐惠排查治理制度; 13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4 安全例会、技术交底制度; 1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16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17 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8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9 应急管理制度; 20 事故管理制度; 2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5.1.7其他有关参建单位应根据《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和相关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 度:应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5.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工作内容;

    规章、制度和标准清单》和相关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 度,应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5.1.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5.1.9 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岗位、工种特点和设备安全技术 要求,引用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并报监 理单位备案。

    ·1·9地工单立个业、 神特点不和汉备女主技 要求,弓引用或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并报卫 理单位备案。

    5.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5.2.1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初期组织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并通知有关参建单 位。有关参建单位应根据检查意见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 充完善,并报项且法人备案。

    5.2.2各参建单位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台

    度和标准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或制订电子文档配发给单 位各部门和岗位,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主 持人和参加学习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应组 织一次检查评估,评估报告应报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5.2.4项目法人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

    5.2.4项目法人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至少 应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印发相关单位

    应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印发相关单位。 5.2.5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对本单位施工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实行动太管理、及时进行修订冬安和印发

    5.2.5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检查评

    6.1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6·1·1各参建单位应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6.1.2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按有关规定计列建设

    6.1.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月

    .1.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自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 顶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 删减。

    6.1.6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 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增加的安全生产项目进行报价。 6.1.7总承包单位实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的 安全生产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监督使用。

    6.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 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义作业防护、防火、 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 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 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惠排查、评估、监控和整改 支出; 4 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 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 广应用支出; 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设备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等。

    6.2.5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应专门核算,建立安全费用

    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应 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使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在施工月 中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危险源监测管理情况、事故隐是 排香治理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2.9项且目法人应至少每半年组织有关参建单位

    生产费用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

    3.2.10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安全 主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7.1.4施工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

    7.1.5 工程完工后,项目

    7.1.5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开展验收让

    目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进行检测、检查,查找项 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靠的安全技术 周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对策。

    7.2.1项目法人应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于工 涅开工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保证安全生产的措 施方案,并重新备案。 7.2.2 项目法人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编制依据和安全生产目标: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4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7.2.1项目法人应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于工 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保证安全生产的措 施方案,并重新备案。

    建设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 范方案,并重新备案。 .2.2 项目法人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凡 1 项目概况; 2 编制依据和安全生产目标;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4 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重大危险源蓝测管理和安全事故隐惠排查治理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度汛方案; 9 其他有关事项等。 7.2.3 项目法人应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按规 定将下列资料报送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爆破人员资格证书; 2 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建筑物的说明; 3 施工组织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 7.2.4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专篇。安 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计划; 2危险源的瓣识、评价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事故 隐惠排查治理方案; 3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4 安全防护措施: 5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6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 顶防护措施; 机电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8 冬李、雨李、高温等不同李节及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0 消防安全措施; 11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 7.2.5 监理单位应宙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7.3.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天的 单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见附录A);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 仓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见附录A),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审香论证

    7.3.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天的单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图纸 (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质量 标准、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设计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专家组成员; 2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且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7.3.6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个

    7.3.9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

    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 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较大的单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进 论证。

    行旁站监理。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其立即 改;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作业 员撤离危险区域。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专项施工方 实施情况进行巡查。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人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项目法人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 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 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7.4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7.4.1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 防技术标准。各参建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负责。

    7.4.2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

    7.4.2各参建单位的主要

    人。各参建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3 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4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组织消防检查; 5 6 组织消防演练; 7 组织或配合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7.4.3 施工单位应制订油料、炸药、木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运於础专伟田同临凯的消陆烘旅和笛珊

    7.4.4各参建单位的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建筑构件的燃烧性 能等级应为A级;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乱接 电线,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利用电热设施的车间、办公室及 宿舍,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女音休 或处置。挥发性的易燃物质,不应装在开口容器或放在普通仓 内;盛装过挥发油剂及易燃物质的空容器,应及时退库;施工王 场设备的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应及时回收、清理;存放和使 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明火和吸烟

    7.4.6机电设备安装中搭设的防尘棚、临时工棚及设备防尘覆 盖膜等,应选用防火阻燃材料。

    7.4.6机电设备安装中搭设的防尘棚、临时工棚及设备防尘幕

    施,遵守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防火安全距离的有关规 定。施工区域需要使用明火时,应将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 动火区域内的易燃、可燃物

    7.4.9水利水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7.5.1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

    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 批准或备案。

    7.5.2度汛方案应包括防汛度汛指挥机构设置、

    汛期施工情况、防汛度汛工作重点,人员、设备、物资准备和安 全度汛措施:以及雨情、水情、汛情的获取方式和通信保障方式 等内容。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7.5.3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应包括超标准洪水可

    预测、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设置、应急抢险措施、应急队伍准备入 应急演练等内容。

    7.5.4项目法人应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 明确各参建单位防汛度汛责任。

    7.5.4项目法人应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

    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 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 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

    7.5.6项目法人在汛前应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生活、办

    7.5.6项且法人在汛前应组

    施工区域内进行全面检查,对围堰、子堤、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阝 洪度汛部位和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的区 域、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家合念, 7.5.81 项自法人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 7.5.9 施工单位应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升展防洪度汛专项安全 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6.1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各参建单位就落实保证 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 全生产责任,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组织设计单位就工程的外部 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对工程施工安全可能构成的影响,工 程施工对当地环境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工程主体结构和关 键部位的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设计交底。

    键部位的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设计交底。 7.6.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就工程概况、施工 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向 施工技术人员、施工作业队(区)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作业 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向 施工技术人员、施工作业队(区)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作业 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7.6.3单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施工单

    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施工作业队(区)负责人、工长、班组长 和作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7.6.5每天施工前,班组长应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域 的安全交底。

    7.6.6交又作业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

    交底;相同项目连续施工超过一个月或不连续重复施工的,应重 新交底。

    7.6.8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安全交底单,由交底

    交底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8.1.2各参建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1.4各参建单位应定期识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园林造价,制订孝

    育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费用、场地、教材、教师等资源, 计划进行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记录、台帐和档案,并对教育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8.1.5各参建单位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

    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 审核、检香。

    8.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8.2.1各参建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 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火力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8.2.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智

    8.2.3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

    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 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及 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 4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 8.2.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防范、调查处理方法; 4危险源管理、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及事 故管理知识;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 8.2.5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 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他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8.2.6其他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 主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12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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