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16-2021 河湖健康评价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以对河流、湖泊各评价指标开展调查监测的年份为评价年,水文水资源、水质一般采用 个完整水文年度(连续12个月);水生生物调查应涵盖丰、平、枯水期的春、夏、秋、冬 四个季节。
流、湖泊健康评价指标权重赋值见表4、表5
表4河流健康评价指标权重赋值
冶金标准表5湖泊健康评价指标权重赋值
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
5.5.1.1岸坡稳定性
岸坡稳定性指河流岸坡的稳定程度和 通过滨岸冲刷与侵蚀、岸坡水土流失以 及塌破坏等情况确定指标赋分值, 岸坡稳定的河段区赋分为100分,基于河道现状调查, 对应岸坡不稳定现象类型及其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最终分值为指标值,赋分标准见表6.
表6岸坡稳定性评价赋
5.5.1.2岸坡植被覆盖度
岸坡植被覆盖度指河道岸坡一定保护范围内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所占百分比。岸坡宽度 统计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GB50286要求确定。 岸坡植被覆盖度先计算各河段岸坡植被覆盖率,再对全河流按各河段统计计算,获得河 流河岸带植被覆盖度赋分值,按公式(1)进行赋分:
式中: R,一河岸带植被覆盖率赋分值; Aci一河段i岸带植被覆盖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km): A一河段i岸带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km); L一河段i长度,单位为千米(km); 一评价河流长度,单位为千米(km)。
5.5. 1. 3河流流动性
河流流动性指标反映河流的流量与流态变化特征。针对苏州河网地区水系的特点,河道 多呈网状分布、多受闸坝等水利工程控制影响,采用河流断面的平均流速作为评价依据,设 置评价标准,见表7。
表7河流流动性评价赋分标准
5.5. 1. 4 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河流生态用水满足程度指河流生态流量(水位)的满足程度。已发布生态流量(水位 的河流应以发布数据为准,未发布的可采用生态流量计算法和生态水位计算法进行计算
a)生态流量计算法:分别计算4~9月份及10~次年3月份最小日均流量占多年平均流量(近 30年)的百分比,分别匹配对照评分,取二者的最低评分为河流生态需水满足率评分; 生态流量法指标数值结果对照的评分见表8
b)生态水位计算法:生态水位采用近30年的90%保证率年最低水位作为生态水位,计算 全年河流逐日水位满足生态水位的百分比,作为指标评分值。资料覆盖度不高的区域,同一 片区可采用流域规划确定的片区代表站生态水位最低值作为生态水位值。指标值赋分方法:
RL ="· 100
式中: R一河流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T一评价年河流满足预期目标生态水位的时间(d)。
5.5.1.5水质优劣程度
水质优劣程度表征河流水质状况。水质按照GB3838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有多次监测数 据时采用多次监测结果的平均值,有多个断面监测数据时应以各监测断面的代表河长作为权 重,计算各个断面监测结果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单因子评价法采用评价时段内最差水质项目的水质类别作为评价河流的水质类别, 将该项目实测浓度值依据水质类别标准值和对照评分值经线性插值法得到评分值,水质类别 的对照评分见表9,当有多个水质项目浓度均为最差水质类别时,分别进行评分计算,取最 低值作为指标最终评分值。
表9水质优劣程度评价赋分标准
5.5.1.6底泥污染状况
底泥污染状况表征河道底泥污染程度。计算方法综合采用污染指数法和重金属生态风险 指数法,以两种评价方法所得最差评价值作为最终指标值;在缺少本地区沉积物重金属浓度 本底值时,可采用污染指数法确定指标值。 a)污染指数法: 采用底泥中每一项污染物浓度占对应标准值的百分比进行评价,底泥污染指数赋分时选 用超标浓度最高的污染物倍数值。污染物浓度标准值参考GB15618 b)重金属生态风险指数法: 在不同种类的污染物中,重金属因其持续性和毒性,显得尤为危险。指标赋分采用潜在 生态危害指数法,单项重金属潜在生态风险指数计算方法按公式(3):
EL = TI · C
式中: E一单个重金属i的潜在生态风险指数; Ti一为金属i的毒性响应系数; Cj一为金属i的污染指数,Cf=Ci/Ch,C为金属i的实测浓度;Ch为金属i的评价 参比值,参比值参照本地区沉积物重金属浓度本底值。 评价时,考虑锌、镉、铅、铬和砷5项重金属因子,指标综合赋分值按公式(4):
式中: RI一多项重金属综合潜在生态风险指数
5.5.1.7底栖生物指数
底栖生物指数主要表征大型底栖无脊稚动物群落结构的组成和多样性特征 指标值赋分方法按公式(5):
式中: N一样本中单位面积的底栖生物总个体数; n;一样本中单位面积的第i种生物的个体数。 寡毛类指数(0I指数)计算方法为:单位面积寡毛类个体数占单位面积底栖动物个体 总数的比例。
5.5.1.8浮游植物生物指数
浮游植物生物指数反映浮游植物群落结构受环境影响的状况。采用Margalef丰富度指 数(D)反映浮游植物物种组成的均匀程度,计算方法为
式中: N一样本中所有浮游植物的总细胞数: S一样本中浮游植物总属数。
5.5.1.9着生藻类生物
着生藻类生物指数表征河流着 着生藻类生物指数进行评价,指数计
5.5.1.10防洪达标率
防洪达标率指河流防洪能力的达标程度。河流实际的防洪能力与河道防洪标准与河道防 洪体系建设有关,以达到防洪标准的河流长度占评价河流总长度的百分比表示,计算公式如 下:
R,=L/L.100
Ro一河流防洪达标率; La一达到防洪标准的河流长度,单位为千米(km); L一河流堤防总长度,单位为千米(km)。
5.5.1.11水功能区达标率
水功能区达标率指以评价河流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标准,表征其水质的满足程度。指 标赋分方法以水质达标功能测次占总测次数的百分比表示,河道多个水功能区时按照河长比 例确定权重系数值计算加权平均值。评价河流未划定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参照下游水体划 定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确定。 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选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2项指标
5.5.1.12供水水量保证率
供水水量保证率指河流水量对供水功能的满足程度。以全年内河流逐日实测水位或流量 达到供水保证水位或流量的百分比作为指标赋分值。
5.5.1.1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测次的白分比。参评求
5.5.1.14景观舒适度
景观舒适度反映河道景观观赏性、亲水性以及水文化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参照 表10中各项评价因素,进行分项评价赋分,最后取各项赋分的平均值作为指标值,
表10景观舒适度评价赋分标准
5.5.1.15公众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指公众对河流环境、水质、水量、水文化建设等方面以及河长履职、管理到 位情况等方面的综合满意程度。通过发放公众调查问卷,由公众对河流满意程度评价打分, 采用评价部门现场调查和管理部门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公众满意度取所有问卷 中公众满意度评分值的平均值。公众满意度调查表见附录A,有效调查问卷不得少于25份。
5. 5. 1. 16 岸线开发利用率
R,=Lu/L.100;Ru=Au/A.100
式中: R一岸线开发利用率; Lu一已开发利用岸线长度,单位为千米(km); L一河流岸线总长度,单位为于米(km): As一已开发利用岸线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km); A一河流岸线可开发利用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km)
5.5.1.17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
R.=N./N.100
式中: 一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 N一一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入河排污口数量; 入河排污口总数
5.5.1.18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率
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率指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程度。河道管理范围明确,管理 范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GB50286要求。按下式进行赋分:
式中: Rc一管理范围划定程度赋分值; L。一已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流长度,单位为千米(km); L一评价河流总长度,单位为千米(km)。
5.5.1.19岸坡环境整治程度
岸坡环境整治程度是指对河流岸坡管理范围内乱垦、乱占、乱建、乱弃现象的清理和整
表11岸坡环境整治程度评价赋分标准
5.5.1.20水体整洁程度
水体整洁程度表征河流水域感官及环境整洁状况。水体无异味、无漂浮废弃物现象的河 流水体整洁程度指标赋分值为100分,基于河道现状调查,对应各项评价因素及其严重程度 进行扣分,最终分值为指标值,赋分标准见表12, 一评价因素“嘎和味”、“漂浮废弃物”两项,扣分规则为河道评价范围内每发现1 处扣分1次,累积扣分; 一一评价因素“透明度”项,扣分规则为河道评价范围内,按各监测断面的实测最差值 扣分。
表12水体整洁程度评价赋分标准
5.5.1.21生态岸坡比作
河流生态岸坡比例反映河道生态岸坡保护或建设程度。指标值赋分方法为河道生态岸线 长度占河岸线总长度的百分比:
式中: Rg一生态岸坡比例; Ls一河道生态岸线长度,单位为千米(km); L一河道岸线总长度,单位为千米(km)。
5.5.2湖泊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
5.5.2.1口门畅通率
5.5.2.2湖滨带植被覆盖度
湖滨带植被覆盖度指湖滨带一定保护范围内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所占百分比。湖滨带保 护范围一般以湖泊岸坡保护宽度确定,保护宽度统计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GB50286要 求确定。指标值赋分方法见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2.
5.5.2.3湖水交换能力
湖水交换能力反映的是湖 湖水交换率的百分比。湖水交换率 积之比值表示:
式中: E一湖水交换率; Q一年度入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一湖泊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式中: E一湖水交换率; Q一年度入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V一湖泊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5.5.2.4生态水位满足率
生态水位满足率是指湖泊实测水位对湖泊预期目标生态水位(如最小生态水位、适宜生 态水位等)的满足程度,用湖泊年内逐日实测水位达到湖泊生态水位的天数占比来衡量。计 算公式如下:
R、= T. /365 100
式中: Rs一湖泊生态需水满足率; T一评价年湖泊逐日实测水位满足预期目标生态水位的时间(d)。 已发布生态流量(水位)的湖泊应以发布数据为准,未发布的依据相关规划或管理文件 确定的限值,或依据SL/Z712,采用天然水位资料法、湖泊形态法、生物空间最小需求法 等确定。
5.5. 2.5 水质优劣程度
水质优劣程度表征湖泊的水质状况。指标值赋分方法见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 方法中5.5.1.5。
5.5.2.6营养状态指数
营养状态指数指湖泊水体富营养状况,依据SL395,考虑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 透明度、叶绿素a五项指标,以湖泊综合营养指数值表示。
5.5.2.7底泥污染状况
底泥污染状况综合反映湖泊底泥受污染状况,指标值赋分方法见5.5.1河流健康评价指 标值赋分方法中5.5.1.6。
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标率表征入湖河流水污染状况。指标值赋分方法为主要入湖河流水 质年度达标次数占年度评价总次数的百分比,入湖河流水质评价因子参照5.5.1河流健康评 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11要求。
Rz = R, / N .100 式中: Rz一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标率赋分值; R一主要入湖河流年度水功能区达标次数; V一主要入湖河流年度水功能区评价总次数
5.5.2.9蓝藻密度
5.5.2.10底栖生物指数
指单位体积湖泊水体中的蓝藻个数,单位以“
底栖生物指数主要表征大型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的组成和多样性特征。指标值赋分方法见 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7
5.5.2.11防洪达标率
防洪达标率指湖泊防洪能力的达标程度。采用湖泊提防工程达标率表示,指标赋分方法
5.5.2.12水功能区达标率
水功能区达标率指以评价湖泊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标准,表征其水质的满足程度。指 标值赋分方法见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11。
2.1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水, 次用水水源地的测次占总测次的百分比。指标值
5.5. 2. 14 景观舒适度
景观舒适度反映湖泊景观观赏性、亲水性以及水文化开发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 值赋分方法见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14。
5.5.2.15公众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指公众对湖泊环境、水质、水量、水文化建设等方面以及湖长履职、管理到 位情况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指标值赋分方法及标准见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 5. 5. 1. 15 。
5.5.2.16岸线开发利用率
岸线开发利用率指湖泊已开发利用岸线占湖泊岸线长度的百分比。指标值赋分方法见 5.5.1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16。
5.5.2.17水面开发利用率
湖泊水面开发利用率是指湖泊现状水面因渔业养殖、休闲娱乐等以圈围等拦隔方式开发 利用的湖泊水面面积占用湖泊面积的百分比:
Rwu = A, / A·100 (17) 式中: Rw一湖泊水面开发利用率赋分值; A一湖泊水面开发利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A一湖泊正常蓄水位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5.5.2.18入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率
广场标准规范范本5.5.2.19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率
管理范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下式进行赋分
5.5.2.20岸坡环境整治程度
岸坡环境整治程度是指对湖 乱建、乱弃现象的清理和整 治程度。指标值确定方法见5.5. 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19
景观标准规范范本5.5.2.21水体整洁程度
水体整洁程度表征湖泊水域感官及环境整洁状况,指标值确定方法见5.5.1河流健康 价指标值赋分方法中5.5.1.2。
....- 相关专题: 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