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995-2021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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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应对水利工程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2应审查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 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2.4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施工单位是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负责全面组织 绿色施工的实施; 2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水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 总责; 3总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管理,专业 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4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 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进行 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 5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前 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并据此制定实施对策和绿色施工 评价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 绿色施工的组织、施工方法。增加的费用的使用方向、方式,进 步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批复。

    项收集、整理和归档。 3.3.5施工单位应根据绿色施工要求,对传统施工工艺进行改进 3.3.6施工单位应建立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施工工艺、设备和 材料的限制、淘汰等制度。 3.3.7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GB/T50640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根 据绿色施工评价情况,采取改进措施。 3.3.8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化石等地下理藏物时,应暂停 施工并妥善保护现场设备安装技术、工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3.3.9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现 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节材及材料利用应符合以下规

    1应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的时间和节点、库存情况等制 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 2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宜选用绿色、环保的复合新 型材料; 3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宜选用距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 建筑材料; 4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合理储存材料,现场 材料应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持的要求

    2节水及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以下

    1现场应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的 设计,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 3施工现场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 用系统; 4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采用生活用水:

    5应按照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的定额指标进行计量控制 建立台账。

    3.4.3节能及能源利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减少作业区机械设备数 量; 2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宜 低负荷运行,宜采用网电并具备应急的备用电源,当无网电条件 时可采用自备电源: 3应制定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 4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应定期保 养维修; 5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及主要机械设备宜分别进行耗能、 耗水及排污计量,并做好相应记录: 6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 控和节能灯具;照明照度宜按最低照度设计: 7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8施工现场宜错峰用电

    3.4.4节地及土地资源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合理紧凑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2场区建设时宜永临结合,不宜占用绿地、耕地以及规划红 线以外场地; 3临时占用耕地的,应有详细的复耕方案和措施;防止耕植 层土壤和底层土壤混层,复耕时耕植层土壤无法完全恢复 4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场内交通道路; 5生活、办公临时用房宜采用结构可靠多层活动板房、箱式 活动房、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等; 6钢筋加工、构件制作宜工厂化: 7充分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植被,对因施工造成 的裸土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修复: 8现场易发生土壤侵蚀和流失的区域宜采取种植速生草种

    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边坡等防治措施,减少土地硬化。

    3.4.5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宜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员投入: 2应建立人力资源节约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3建立人员技能培训制度; 4应制定各施工阶段劳动力使用计划: 5应建立劳动力使用台账,统计分析施工现场劳动力使用情 况; 6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 8应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定期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人员进行体检; 9应定期发放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10现场应设置医务室,制定人员健康应急预案。

    3.5.2噪声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应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叠间不应超过70dB(A),夜间不应超过55dB(A)。噪声测量方法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 的规定; 2施工过程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噪声 空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 3施工车辆进出现场,不宜鸣笛。

    的规定; 2施工过程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噪声 控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 3施工车辆进出现场,不宜鸣笛。 3.5.3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光照方向应集中在施工区范 围; 2在光线敏感区域施工时,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应采取 防光外泄措施。

    1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光照方向应集中在施工 围; 2在光线敏感区域施工时,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应 防光外泄措施。

    3.5.4水污染控制应符合以下规

    3.6.1施工中宜采用绿色施工推厂应用技术。 3.6.2施工中宜采用工厂化方式进行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等加 工制作。 3.6.3施工中宜采用数字化施工技术、智能化机械设备。 3.6.4绿色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应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和效果分 析。

    4.0.1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和绿色施 工总体要求,明确绿色施工的自标、材料、方法和实施内容,并 在图纸会审时提出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建议和意见。 4.0.2施工单位应编制包含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工程施工 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通过后 实施。 4.0.3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应 符合以下规定: 1应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 2应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措施: 3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 4应选用先进的产品、技术、设备、施工工艺和方法,利用 规划区域内设施; 5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力资源等内 容。 6绿色施工方案参见附录A。 4.0.4施工现场宜实行电子文档管理。 4.0.5施工单位宜建立建筑材料数据库,应采用绿色性能相对优 良的建筑材料。 4.0.6施工单位宜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数据库。应根据现场和周边 环境情况,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节能、减排和降耗指标分析和 比较,采用高性能、低噪音和低能耗的机械设备。

    5.1.1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应对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行分 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1.2施工总平面布置宜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和拟建建筑物、构 筑物、道路和管线等。 5.1.3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计划;施工中应减少场地干 扰,保护环境。 5.1.4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可按最低面积指标设计,有效使用临 时设施用地。

    5.2.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1在满足施工需要前提下,应减少施工用地并应施实动态管 理; 2应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施工设施,统筹规划施工道路: 3应合理划分施工分区和流水段,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叉作 业。 5.2.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根据施工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行 动态管理。

    5.2.3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实现相对隔离。

    5.2.3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实现相对隔离。 5.2.4施工现场作业棚、库房、材料堆场等布置宜靠近交通线路 和主要用料部位。

    5.3.1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部 件,并应工具化、标准化。 5.3.2施工现场入口应设置绿色施工制度图牌。 5.3.3施工现场道路布置应遵循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 则。 5.3.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的硬化处理宜采用可周转使用的材料和 构件。 5.3.5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和施工道路周边宜设绿化隔离带

    5.4.1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和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 施,并符合以下规定: 1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临时建筑的体形宜规整,应有自然 通风和采光,并应满足节能要求: 2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制成的复合 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5.4.2办公和生活临时用房应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房屋。 4

    4.3临时用房外门应采取防寒措

    6.1.1施工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高效的机械设备和工艺。 6.1.2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识别场地内及相邻周边现有的自然 文化和建(构)筑物特征,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6.1.3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行分析,选择施 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布置施工场地。 6.1.4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应采取降尘措施,现场土、料存放应采 取加盖或植被覆盖措施,土石方装卸车和运输车应有防止遗撒和 扬尘的措施。 6.1.5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在土石 方场内应有效利用、运距最短和工序衔接紧密。 6.1.6应根据工程实际做好土石方调配,开挖、中转、填筑、弃 渣等活动进行综合平衡。 6.1.7土石方工程应采用能耗少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和施工进度,减少夜间作业和冬季施工的时间。 6.1.8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专用防尘水源,配备冲洗设备,土方 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6.2.1取、弃土场应做技术、经济必选,综合考虑有效利用、运 距最短和工序衔接等因素。 65.2.2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减少征用 沿线农业用地进行取土。

    6.2.3土场大小的选择应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节约占地。 6.2.4取土场取土不得形成“盆地形”,应根据取土数量,规划好 取土面积和深度,施工后将剥离的表土复原,恢复植被。 6.2.5设置在农由内的取土坑应规则取土,杜绝乱掘乱挖,平原 地区工程取土深度应控制在3m以内。 6.2.6取土场宜采用分段集中取土的方式。 6.2.7山坡取土完成后应进行山坡及开挖区的治理,开挖区治理 宜采用整平、清理的办法整地造林或辟为农田。 6.2.8弃土场的选择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弃土场规划应符合 水保、环保要求。 6.2.9不得在水源地、水库上游设置弃料场。 6.2.10土场便道应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村道或其他道路。 6.2.11应视土场土质情况,对土场内及便道进行酒水降尘 一 派王进违十

    6.3.1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合理调 配土石方,宜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移挖作填。 6.3.2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严禁超挖 6.3.3洞室开挖施工机械准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通风设施,并 按洞内开挖或爆破产生的灰尘量进行空气置换和降尘处理,洞内 粉尘达到控制指标后方可进行施工。 6.3.4土石方工程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方案的编制和评审; 应采取防尘和飞石控制措施。 6.3.5运输车辆应苦盖,不得装载过量,运输过程严禁抛、洒、 漏。 6.3.6挖方段坡面应按设计施工,测量人员应随时对作业面进行 测量,保证开挖最终清基轮廓,严禁欠挖、超挖。

    6.4.1土石方填筑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 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6.4.2土石方填筑施工时,应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土石方并 进行洒水降尘,不得扩散到场区外。 6.4.3强夯施工时,应采取隔振、防振措施 6.4.4在城区或人口密集的地区,不得使用强夯法施工。 6.4.5掺拌白灰时禁止抛撒,不得产生扬尘

    6.5.6弃料堆放应考虑坡率,合理堆放,减少占地。

    6.6.1土方填筑和取土施工过程中,宜对地表上层腐殖质层进行 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 6.6.2清表施工应减少对原生环境的扰动和对地面草木的破坏。 6.6.3基坑开挖及附属工程的边坡应予以防护。

    7.1.1水工建筑物施工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和气候特征 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7.1.2水工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高效的 机械设备和工艺。 7.1.3水工建筑物施工,应识别场内及周边环境并采取相应的保 护措施。 7.1.4混凝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系统应有封闭降噪和防尘措施 7.1.5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的区域应进行专项计量考核。 7.1.6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就地取材。建筑材料采购应制定明确 的环保材料采购条款,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合格供方评价。 7.1.7应采用对环境无害,对人体健康无影响的绿色建材。 7.1.8周转材料应及时维护,对租赁的周转材料宜精确计算使用 天数。 7.1.9水工建筑物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执行本规程第六章相关规 定。

    7.2.1建筑物土方施工时应减少对周边原地貌的扰动,宜将占地 范围内的生态植物进行移除,开挖的弃土应及时清除。 7.2.2基坑土方开挖应根据地质条件选择降、排水措施,宜采用 止水惟幕、封闭式降水。 7.2.3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

    冬期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解冻后进行。 7.2.4土方回填设备应满足填筑强度要求。 7.2.5应合理规划土方运输线路,减少运距。 7.2.6运输道路应适时酒水,运土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 板高度,并用防尘网覆盖。 7.2.7土方回填施工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 7.2.8开挖原土的土质不适宜回填时,应采取土质改良措施后加 以利用。 亚林收左表 物用出士尚情

    7.2.9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7.3.1钢筋宜采用专用软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 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 7.3.2钢筋工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钢筋现场加工时 宜采取集中加工方式。 7.3.3进场钢筋原材料和加工半成品应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储 存环境适宜,并应制定保管制度,采取防潮、防污染等措施 7.3.4钢筋除锈时,应采取避免扬尘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措施 7.3.5钢筋加工中使用的冷却液体,应过滤后循环使用,严禁随 意排放。 7.3.6钢筋加工产生的粉末状废料,应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掩 理或去弃。 7.3.7钢筋的接头形式应根据施工部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 用,当设计无要求时,宜米取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 7.3.8现场使用的电焊条的烟气排放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焊 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电焊作业人员应佩戴 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7.3.9钢筋安装时,绑扎丝、焊剂等材料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散 落的余废料应收集利用

    7.3.10箍筋宜采用一笔箍或焊接封闭箍。

    .3.10箍筋宜采用一笔箍或焊接

    7.4.1模板和支撑体系应优先选用周转率高、可回收再利用的材 料,减少木材的使用,宜使用大模板、定型模板和爬升模板等工 业化模板及支撑体系。 7.4.2当采用木或竹制模板时,宜采取工厂化定型加工、现场安 装的方式,不得在工作面上直接加工拼装;在现场加工时,应设 封闭场所集中加工,并采取隔声和防粉尘污染措施。 7.4.3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宜选用承插式、碗扣式、盘扣式等管件 合一的脚手架材料搭设 7.4.4宜采用整体或分片提升的工具式脚手架和分段悬挑式脚手 架。 7.4.5模板及脚手架施工应回收散落的铁钉、铁丝、扣件、螺栓 等材料。 7.4.6模板加工的短木方和木、竹胶合板的边角余料宜拼接并利 用。 7.4.7模板脱模剂应选用环保型产品,余料应及时回收。 7.4.8模板拆除宜按支设的逆向顺序进行,拆除平台承重层的底 模,应采取临时支撑、支垫等防止模板坠落和损坏环的措施。 7.4.9模板拆除,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损坏,及时检修维护、 妥善保管,提高模板周转率。

    7.5.1混凝土生产系统应有封闭降噪和防尘措施 7.5.2混凝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水,应经过废水 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应送到弃渣 场作填理埋处理或作为场地道路、地面等垫层的回填材料。 7.5.3混凝士配合比设计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水泥用量。

    7.5.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水泥用量

    7.5.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水泥用量。

    8水工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装

    8.1.1水工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装应根据工程设计、施工现场 环境、气候特征等条件,制定施工计划,分析施工对环境产生不 利影响的因素并制定解决方案。 8.1.2水工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安装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 电磁兼容性良好的设备和先进工艺。 8.1.3水利工程中闸门、启闭设备、拦污栅、压力钢管、起重设 备的梁架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应采用工厂化制作,整体化安装。 8.1.4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厂,包括工地现场临时预制场所应符合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规定。 8.1.5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及电气安装材料应按工程进度适时进入 现场、减少临时存放时间及现场搬运工作量。 8.1.6到达现场的产品、材料应选择靠近安装的位置合理堆放, 做好底垫和覆盖,避免划伤及腐蚀。 8.1.7电气设备、自动化装置、机房设备、通信器材及电气元器 件等应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存放。 8.1.8水工金属结构现场组装,应选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场 地进行,并有安全防护和噪声屏蔽。 8.1.9主要材料使用前应通过检测和质量确认,严禁使用有害成 份长期不能消散、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材料。

    8.2水工金属结构安装

    3.2.1水工金属结构施工应结合加工、运输、安装和吊装工艺要

    求,合理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避免重复 工序。 8.2.2水工金属结构制造的主要材料规格,应按产品尺寸以提高 利用率和减少加工为自标进行选择。 8.2.3板材、型材下料宜运用BIM技术和数控设备,提高钢材禾 用率。 8.2.4应使用高效节能型焊接设备,宜使用专用切削设备进行焊 件边缘修整。 8.2.5金属结构焊接作业时应选择环保焊条、焊剂,宜使用气体 保护焊替代传统手工电弧焊。 8.2.6钢材下料,宜使用自动及数控的火焰切割设备,厚度适合 的板材的直边切割宜使用机械剪切设备。 8.2.7焊接和火焰切割应采取光污染控制措施,工作场所距居民 区较近时,夜间严禁室外焊接和火焰切割作业。 8.2.8焊接和火焰切割应与喷漆、喷砂等有可燃物或粉尘散发的 工作区隔离。 8.2.9零件的机械加工,应使用低电耗,安全性好的金属切削设 备。 8.2.10机械零件的热处理、化学处理和电镀不应在安装现场进 行。 8.2.11金属结构件表面预处理应在配有除尘设备的封闭空间内 进行,宜采用无尘施工技术。 8.2.12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喷砂工作,应在有防护措施的场地进 行。 8.2.13水工金属结构防腐宜在工内完成,现场局部涂装时应采 用挥发性小、无污染、耐候性好的材料并控制涂层材料用量。 8.2.14乙炔、内烷、氧气、漆料、防腐剂等危险品、化学品的运 输、贮存、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8.2.15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具如防弧面罩、防尘面罩、防毒面具及 防护服等,未经消毒处理后不得互相串用

    8.2.16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产生的金属边角废料应集中分类 分别处理,严禁向野外、水体抛弃金属废物。 8.2.17施工产生的油污或其他污物应及时清理,废油、废漆、废 液等不得倒入排污管道及天然水域,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处理。 8.2.18金属防腐预处理产生的报废磨料,不得向野外抛撒,应集 中收集后妥善处理

    8.3.1电气安装施工前应对工程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施工对周围 环境产生的影响。 8.3.2导电材料的实测截面积应与产品标识相符,各种高低压电 器应具有绿色节能标识。 8.3.3建筑物电气安装的预理、预留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预 理穿线套管出线口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8.3.4电力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使用新型节能产品,安装前 应进行电气安全性能试验,宜采用于式变压器与高低压开关组成 的箱式变电站。 8.3.5电缆电线安装所用的镀锌器材,如套管、桥架等宜使用螺 栓固定或连接。 8.3.6施工用电的电力变压器容量,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实际确定 功率,严禁余量过大。 8.3.7施工用电的导线截面积应按安全载流量、到最远负荷点电 压降符合相关规定。 8.3.8使用变频器等非线性工业电子设备时应接入滤波装置。 8.3.9工地电气照明所用的灯具类型和功率应按不同用途选用, 宜采用新型节能光源产品并视情况使用自动控制装置。 8.3.10各种报废电池和含铅、锌、镉等重金属废物,应按规定由 指定单位回收。

    9.1.1非工期、工艺要求水利工程不宜进行冬期施工。 9.1.2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 ℃时即进入低温施工。 9.1.3冬期施工前应制定冬期施工方案,配齐冬期施工安全防护 用品以及防寒防冻防滑等劳动保护用品,做好防寒保暖。 9.1.4在冬期施工前,应对机械设备做全面的维修和保养。 9.1.5冬期施工宜采用节能环保型锅炉进行加热或取暖。施工现 场火灶宜烧液化气,茶炉采用电热水器,不宜使用煤等。

    9.2.1土方填筑前应将土方范围内的泳雪清理干净、蔬干积水至 四周排水系统。 9.2.2施工用的保温被等材料,应及时回收,码放整齐。 9.2.3雪后应清扫积雪,清除现场泥浆,严禁运输车辆将泥浆带 上路。 9.2.4冬期混凝土施工应合理设计配合比,添加适当外加剂,原 材料宜存放保温大棚内,拌合前进行预热。 9.2.5混凝土运输车辆应采取保温措施,缩短运输距离。 9.2.6施工采用的保温设施、材料应多次周转使用。 9.2.7施工废弃防护材料不可随意丢弃,应及时收集,集中处理 9.2.8冬期施工混凝土浇筑后构件应设置保温棚等设施进行保 温,并加热养生,保温棚选择合适材料,周转使用,密闭保温性 能好。

    附录A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内容

    A.1工程概况及特点

    A.1.1工程所在地、项目起点、项目重要意义、项目性质; A.1.2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总工程量、工程造价; A.1.3分部分项工程的结构概况: A.1.4项目开竣工日期: A.1.5项目承建形式,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或工区等; A.1.6项目工程特点:包括所在地区气候环境特点、技术特点(侧 重对“五节一环保”有影响的特点)、当地环保特殊要求、环评报告 特殊要求等。

    A.2.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A.2.2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 A.2.3业主相关文件要求; A.2.4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A.2.5施工组织设计等。

    A.3.2分解目标、指标(涵盖“五节一环保"内容)

    A.3.2分解目标、指标(涵盖“五节一环保"内

    A.6绿色施工总平面布置

    B.0.1识别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附录B绿色施工工作流程

    熟悉了解设计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规 章制度和特殊要求、业主的要求、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 3.0.2明确绿色施工项目特点

    B.0.3调查、识别、评价绿色施工因素 通过现场调查,识别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五节一环保”因素 评价确定出重要绿色施工因素。

    B.0.4确定绿色施工目标

    确定项目绿色施工总体目标,根据重要绿色施工因素分解确 定且标、指标。

    B.0.5编制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针对项自制定绿色施工方案,明确绿色施工措施以及采用的 绿色施工技术。

    B.0.6进行绿色施工技术交底

    在项目技术交底过程中,对绿色施工技术或措施进行交底 保证有效实施,

    B.0.7绿色施工实施

    按照绿色施工专项方案进行实施汽车标准,实施中注意收集相关资料, 建立相关台账,统计相关数据。

    B.0.8绿色施工检查与评价

    定期对项目绿色施工开展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发现问题 及时改进。

    B.0.9绿色施工总结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水电标准规范范本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3《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41《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 5《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参考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标准,编制组 并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实践经 验,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 题进行了反复讨论、论证、协调和修改。 为便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 止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编制组按章、 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 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 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 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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