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808-2020 水电工程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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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震监测系统防雷应采用接闪、分流、屏蔽、隔离、等电 位连接、合理布线、电压限制和共用接地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护。 4.1.15水库地震监测设计应编制监测设计报告、绘制设计图纸, 并附必要的附件和说明。 4.1.16监测设计报告内容宜包括水库地震监测网布置、重点监测 部位与项目、各监测项目运行时段、监测仪器设备选型、监测施 工与监测要求、巡视检查内容与要求、监测资料分析要求、人工 监测通道设计、监测自动化系统设计、需研究的监测技术问题、 投资概算等。

    环境标准4.2.1台站布设应符合下列要

    合站他发应付下列安求: 1台站宜均匀网状布设,布设数量和分布应满足测震台网监 测能力和震中定位误差要求,其数量不少于4个。 2重点监测区的台站应适当加密,并保证其处于外侧台站 连线所包围的区域之内。 3台站布局和台址应满足地需监测、数据实时传输需要。

    测能力和震中定位误差要求,其数量不少于4个。 2重点监测区的台站应适当加密,并保证其处于外侧台站 连线所包围的区域之内。 3台站布局和台址应满足地震监测、数据实时传输需要。 4.2.2台站勘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址应置于该区远景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建设区以外,并 应避开可能产生的干扰源区。与各种干扰源间的距离和台站对观 测环境的噪声水平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 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GB/T19531.1的规定。 2台址宜选在完整坚硬的基岩上,不宜在松散堆积层和风 化层上建台站,否则应进行基础处理。 3台址地段宜地势平坦,应避开风口及地质灾害影响区域。 台址应满足与台网中心或中维继站之间的信道通信要求。 4详细勘选时,对拟选台址应进行场地背景地噪声测试, 场地背景地噪声测试的标准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震 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GB/T19531.1的

    4.2.2台站勘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规定。 4.2.3仪器设备可采用短周期数字化观测设备,其观测频带应涵 盖0.5Hz~40Hz;也可采用宽频数字化观测设备,其观测频带应 涵盖0.05Hz~40Hz。

    4.2.4观测房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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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5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站采用太阳能供电方式时,太阳能电池板和蓄电池组容 量应能保证连续15个阴雨天正常供电。对于阴雨期持续时间较长 的地区,应设计备用电源。 2台站采用交流供电方式时,应设计配电箱及蓄电池组,蓄 电池组容量应满足独立供电时间不少于72h。 3重要台站可采取远程控制供电设计。 4室内仪器和照明用电线路应互相独立,穿越观测房墙壁的 敷设线应进行绝热设计。 4.2.6仪器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器墩的长×宽宜为1.0mx0.8m,高出房内地面宜0.3m~ 0.6m,可参考本规范附录B中的图B.0.1。 2仪器墩四周应有隔震槽,隔震槽宽度宜为0.1m~0.2m, 深度宜为0.2m~0.3m 3仪器墩采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4.2.7观测设备、辅助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中 表C.0.1的规定。用于应急备用的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电源控 制器、通信模块等主要设备的数量不应少于台网正常运行设备总 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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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台站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4.3强震动台站设计

    1台站布设数量和分布应满足最大烈度区及重点监测区的 强震动监测和烈度估算要求,并有利于较大地震震级的测算。 2坝址区、水库地震监测区范围内最大烈度区均应重点 布设。 3坝址区强震动台站布置宜结合自由场强震动台站布设。 4.3.2台站勘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站宜布设在自由场地上。 2台站应避开局部地形起伏变化大的地点,与高大建筑物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建筑物的高度或长度。当无合适的自由场地时, 可布设在独立的一层或二层房屋建筑物的底层地面上。 3应避开可能影响观测的振动源,如大型电动机、泵站、发 电机、塔柱状结构、重型车辆道路、大型管道等设施。 4台址场地的最大背景振动加速度噪声有效值宜小于 0.001m/s。 5台站勘选应进行地面脉动、通信等测试。 4.3.3强震动台站观测量为地面振动加速度,观测频带应涵盖 0.01Hz~50Hz,能够完整记录加速度峰值不大于20m/s的地面 振动。 4.3.4 观测房配电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 4.3.5加速度计仪器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仪器墩的长×宽宜为0.4m×0.4m,应高出房内地面0.1m 0.2m,可参考本规范附录B中图B.0.2。 2如果强震动台站与测震台站共址建设,其仪器墩可共用。 3土层场地上浇筑仪器墩,应埋设直径不低于20mm螺纹 钢插筋,钢筋插入土层的深度宜为0.5m1.0m,保留在仪器墩 内的长度不小于0.15m,插筋的倾角宜为45°~60,插筋数量不

    少于8根,插筋应均匀布置,可参考本规范附录B中的图B.0.3。 4仪器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5土层场地仪器墩四周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02m的隔震槽, 4.3.6强震动台站的监测设备、辅助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C表C.0.2的规定。用于应急备用的强震计、综合数据 采集器、电源控制器、通信模块等主要设备的数量不应少于强震 动台网正常运行设备总数量的20%。

    况、地形地质条件进行,包括地壳沉降、断层形变、谷宽监测等 项目,观测可采用精密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全球导航卫星 系统(GNSS)等方法。 4.4.2地壳形变观测的场地环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台站 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3部分:地壳形变观测》GB/T19531.3的 规定。 4.4.3地壳形变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壳形变测点宜布置在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及视野开阔、交 通便利、有利于长期保存和观测维护的地方,测点基础应位于稳 定坚固的基岩部位,覆盖层地区应对测点基础进行处理。 2地壳形变测点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地质灾害影响区及大型 厂矿、高大建筑等干扰场地。 4.4.4地壳沉降监测布设和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壳沉降监测宜采用精密水准法,按环线布设水准路线; 采用三角高程法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1km,并在同时段或对称 时段内对向观测垂直角, 2地壳沉降测点应布置在主要地质活动构造、主要地震活动 带、水库地震重点监测区。 3地壳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法时,观测仪器应采用S1级

    4.4地壳形变观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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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以上精度水准仪和钢瓦水准尺,其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的规定;采用三角高 程法时,观测仪器应采用一等精度全站仪,按现行国家标准《国 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和《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GB/T 16818的有关规定执行。

    4.4.5断层形变监测布设和观测应符合下列要

    1断层形变监测宜跨断层布设三维形变测线,测线宜与断层 正交,测点应布置在断层两侧并沿边界均匀布置,相邻测点间应 通视,测点数量一般不少于4个。 2断层形变观测宜采用导线法,测点高程宜采用精密水准法 测量。

    4.4.6谷宽监测布设和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谷宽监测宜布设在水库库首区,测点应左右岸对称布置, 数量不少于4个,测点四边形的内角宜在45°~135。 2谷宽监测宜采用边角测量法,也可采用GNSS观测,测点 高程宜采用一等水准测量。 3谷宽监测采用GNSS观测时,应采用B级及以上精度的 GNSS静态测量法。 4谷宽GNSS测点应布置在卫星信号接收条件好、高度角大 于15°、无遮挡物的地方。 4.4.7地壳形变测点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壳沉降测点应埋设基岩标,覆盖层地区宜埋设钢管标, 基岩标结构可参考本规范附录B图B.0.4,钢管标结构可参考本 规范附录B图B.0.5。 2断层形变和谷宽监测测点应建造观测墩,观测墩顶部应设 置强制对中底盘,观测墩结构可参考本规范附录B图B.0.6。 4.4.8地壳形变观测应在水库蓄水前一年取得基准值,观测频次 宜一年一次,在库区发生中强地震、水库首次蓄水时可加密观测 频次。

    4.5.1地下水监测宜包括水位、水温和水化学项目。水化学监测 项目选取应结合水电工程所在区域地质情况,可选氢浓度观测、 汞浓度观测或地下水中各种化学组分质量浓度观测,按现行行业 标准《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地下流体观测网》DB/T38执行。 4.5.2地下水台站宜布设在水库地震监测区活动断裂带、地壳应 力集中区、地热异常区、断裂交汇部位及其附近,距主干断裂不 宜超过10km。

    汞浓度观测或地下水中各种化学组分质量浓度观测,按现行行业 标准《地震台网设计技术要求地下流体观测网》DB/T38执行。 4.5.2地下水台站宜布设在水库地震监测区活动断裂带、地壳应 力集中区、地热异常区、断裂交汇部位及其附近,距主干断裂不 宜超过10km。 4.5.3地下水台站勘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位和水温监测台站选址应收集和分析已有资料,进行地 质和水文地质勘查,查明台站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含水层与隔水层、地下水物理化学特性等。 2台站应避开山洪通道区、风口区、落地雷区、地面强烈沉 降区、地面塌陷区、地裂缝发育区。 3监测层应为封闭性好的承压含水层,渗透系数应大于 0.01m/d,地下水矿化度宜小于3g/L。 4台站距降雨渗入补给区边界的距离,在平原区宜大于 10km,在山间盆地或河谷地区宜大于3km,台站宜选在具有供 电、通信条件及交通便利的地区。 5干扰源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 要求第4部分:地下流体观测》GB/T19531.4的相关规定。 4.5.4地下水监测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井应避开当地现今与未来地下水主要开采层,深度应 根据所属的台网级别与监测层的类型确定,不宜大于200m。地 热异常区的自流井,深度宜大于50m。 2监测井内径宜为100mm~200mm,变径次数不宜超过 三次。 3监测井应设套管,地面以下套管长度应满足封闭全部非监

    4.5.3地下水台站勘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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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2台站通信应符合下列要求

    于运行管理的场所。 4.7.2台网中心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网中心建筑物室内面积不宜小于80m,数据机房、分 析室、值班室和辅助用房应独立。 2机房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中C级电子信息机房的规定。 4.7.3台网中心应配置用于测震数据、强震动数据和地下水数据 处理的计算机、网络和软件,具备数据实时接收、发送、处理、 存储、热备份和数据共享等功能。 4.7.4台网中心应具有地震报警及测震监测系统故障监视报警功 能,地震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人机交互处理功能。 4.7.5台网中心设备和软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表 C.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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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人员应了解库区地形及地质条件, 熟悉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 5.1.2仪器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1 监测台站应设置防护措施及标识标牌。 5.1.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完成后,应编制工程完工报告,进 行完工验收。

    5.1.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人员应了解库区地形及地质条件,

    5.1.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人员应了解库区地形及地质条件, 熟悉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 5.1.2仪器设备安装前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监测台站应设置防护措施及标识标牌。 5.1.4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完成后,应编制工程完工报告,进 行完工验收。

    5.2.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组织设计应满足设计文件及现场施工环境的要求,宜包括以 下内容:

    5.2.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施工

    1工程概况。 2施工组织。 3施工方案。 4设备采购、检测及安装调试。 5施工进度及保障措施。 6施工安全、质量、环境及文明施工措施。 5.2.2施工前应对设计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对设计场地的环境噪 声水平、通信条件等进行复核。 5.2.3监测仪器设备到货后应进行检查验收,仪器设备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技术说明或使用手册应齐全

    5.3.1观测房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房施工前应进行场地平整,基础应开挖至基岩或稳 定可靠的持力层,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观测房屋面板和圈梁钢结构应连为一体,梁、柱、板混凝 土宜一次性浇筑完成。 3观测室墙壁、顶壁和地面应采取防潮和防尘措施,有渗 水现象的应采取抗渗措施。 4安装宽频带地震计的观测室,应采用密封门和保温 措施。

    5.3.2测震仪器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器墩墩基凿制过程中不应采用爆破作业。 2仪器墩浇筑前应清除基岩表面的碎石、泥沙等。 3仪器墩混凝土浇筑应一次性完成,振捣密实,墩面平整。 4有渗水现象的基岩,其仪器墩应采用防渗素混凝土。无渗 水现象的基岩,可直接凿制成仪器墩。 5仪器墩不应与任何建筑体相连。 6隔震槽槽底及四周应采取防潮措施,有渗水现象的应采取 抗渗措施。 7仪器墩墩面中心应刻制子午线。 5.3.3强震仪器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岩上的仪器墩施工应执行本规范第5.3.2条的有关 规定。 2土层场地上的仪器墩施工,应先除去表层腐殖土或回填 土,在土层中插入钢筋,现场浇筑仪器墩。 5.3.4测震仪器墩墩面中心的经纬度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3",地 理子午线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5°。

    1基岩上的仪器墩施工应执行本规范第5.3.2条的有关 规定。 2土层场地上的仪器墩施工,应先除去表层腐殖土或回填 土,在土层中插入钢筋,现场浇筑仪器墩。 5.3.4测震仪器墩墩面中心的经纬度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3",地 理子午线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5°

    5.3.5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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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测震和强震动台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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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线缆应采用套管穿引后暗装或明装敷设,套管应采用 PVC管或镀锌钢管。 2交流供电线宜选用铠装电缆地下敷设。 3室外线缆设深度应大于0.3m。 4穿越观测室墙壁的敷设线应采用绝热材料封堵。 5传输电缆线与交流电源线宜分开敷设,如平行敷设,其 敷设距离应大于1.2m。 6地震计与数据采集器相距大于10m时,数据线应采用镀 锌钢管保护,且不宜与电源线并行架设。 5.3.6测震台站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震计安装前应调整水平。 2除地震计外的其他设备应牢靠固定,采用仪器箱(架)安 装时,机箱体应与地面或墙壁固定并与接地体良好连接。 3GNSS天线应安装在室外距地面2m以上的开阔位置,接 收卫星的圆锥体张角应大于90°,应保证同时接收4颗以上卫星 信号。GNSS天线应安装在避雷防护区内,其天线体与数据采集 器之间的连接线距离应保证GNSS天线正常工作。 4太阳能电池板安装方位宜朝南,前方无物体遮挡太阳光 照射。 5数据采集器安装后,应按要求设置工作参数,同一套仪器 三分向增益宜保持一致。 6设备安装后,应对数据采集器和地震计进行现场标定。 5.3.7强震动台站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自由场地的仪器墩应设置地理“北”标志,标志牌指向 误差应小于1°。 2加速度传感器及内置加速度传感器的记录器应按照方位 标志牌错固在仪器墩上。无内置加速度传感器的记录器也应稳固 放置。 3自由场地台站应将加速度传感器的两个水平分量方向分

    1线缆应采用套管穿引后暗装或明装敷设,套管应采用 PVC管或镀锌钢管。 2交流供电线宜选用铠装电缆地下敷设。 3室外线缆设深度应大于0.3m。 4穿越观测室墙壁的敷设线应采用绝热材料封堵。 5传输电缆线与交流电源线宜分开敷设,如平行敷设,其 敷设距离应大于1.2m。 6地震计与数据采集器相距大于10m时,数据线应采用镀 锌钢管保护,且不宜与电源线并行架设。 5.3.6测震台站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震计安装前应调整水平。 2除地震计外的其他设备应牢靠固定,采用仪器箱(架)安 装时,机箱体应与地面或墙壁固定并与接地体良好连接。 3GNSS天线应安装在室外距地面2m以上的开阔位置,接 收卫星的圆锥体张角应大于90°,应保证同时接收4颗以上卫星 信号。GNSS天线应安装在避雷防护区内,其天线体与数据采集 器之间的连接线距离应保证GNSS天线正常工作。 4太阳能电池板安装方位宜朝南,前方无物体遮挡太阳光 照射。 5数据采集器安装后,应按要求设置工作参数,同一套仪器 三分向增益宜保持一致。 6设备安装后,应对数据采集器和地震计进行现场标定。 5.3.7强震动台站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自由场地的仪器墩应设置地理“北”标志,标志牌指向 误差应小于1°。 2加速度传感器及内置加速度传感器的记录器应按照方位 标志牌铺固在仪器墩上。无内置加速度传感器的记录器也应稳固 放置。 3自由场地台站应将加速度传感器的两个水平分量方向分

    别对准地理北南和东西方向,偏差应小于2°。 4授时天线应安装在室外距地面2m以上的开阔位置,保证 同时接收到4颗以上卫星信号。 5设备安装后应检验运行参数的设置,检查和确认各通道的 极性。 6加速度传感器的输出信号零位应在满量程的0.1%以内, 7应进行远程通信连接试验和授时系统校对检查。 8仪器工作参数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设置。事件记录的采样 率不应小于200次/s;事件前后预存时间不宜小于30s;仪器触发 方式宜采用阀值触发,触发阀值宜取为0.002m/s~0.006m/s。 9应对仪器进行性能检查和人工触发试验,确保仪器工作 正常。 5.3.8测震和强震动台站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应编写施 工报告。

    4授时关线应安装在室外距地面2m以上的开阔位置,保证 同时接收到4颗以上卫星信号。 5设备安装后应检验运行参数的设置,检查和确认各通道的 极性。 6加速度传感器的输出信号零位应在满量程的0.1%以内, 7应进行远程通信连接试验和授时系统校对检查。 8仪器工作参数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设置。事件记录的采样 率不应小于200次/s;事件前后预存时间不宜小于30s;仪器触发 方式宜采用阀值触发,触发值宜取为0.002m/s~0.006m/s。 9应对仪器进行性能检查和人工触发试验,确保仪器工作 正常。 5.3.8测震和强震动台站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应编写施 工报告。 5.4地壳形变观测施工 5.4.1地壳形变观测施工包括观测墩、重力标与水准标的安装理 设及观测通道的实施。 5.4.2地壳形变观测通道、安全防护与保护设施应与地壳形变观 则仪器设备安装理设同步施工。 5.4.3地壳形变观测设施安装埋设应进行测量定位,埋设位置应 满足设计要求。 5.4.4观测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墩基础应开挖至稳定基岩,观测墩基础为土质或地 质条件较差时应进行加固处理。 2观测方向应互相通视,且测线离障碍物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 3观测墩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标志宜高出地面1.2m,

    5.4.1地壳形变观测施工包括观测墩、重力标与水准标的安装理 设及观测通道的实施。 5.4.2地壳形变观测通道、安全防护与保护设施应与地壳形变观 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同步施工。 5.4.3地壳形变观测设施安装埋设应进行测量定位,埋设位置应 满足设计要求。 5.4.4观测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测墩基础应开挖至稳定基岩,观测墩基础为土质或地 质条件较差时应进行加固处理。 2观测方向应互相通视,且测线离障碍物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 3观测墩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标志宜高出地面1.2m, 墩顶部应埋设强制对中底盘,其对中误差应小于0.2mm,倾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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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大于4,在观测墩基座上宜设置水准标芯。 5.4.5重力标与水准标的基墩宜共用,现场条件不具备时可分开 埋设,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宜开挖至弱风化基岩,地质条件较差时应进行加固 处理。 2重力标与水准标基墩的长和宽均不应小于0.8m,墩面应 高出地面0.3m,重力标顶面平整度应优于0.3mm。 3基墩面应设置重力点、水准点和指北标志,重力点标志 应设置在墩面中心,水准点、指北标志可设置在墩顶面的任意 角上。 4基墩四周应设置隔震槽,隔震槽应用细砂充填,顶面宜用 沥青覆盖。 5.4.6地壳形变观测设施安装埋设后应复核埋设位置,采取保护 措施,设立醒目标识,绘制安装埋设图,填写监测标志点之记和 测点考证表。

    5.5.1观测房施工应按照本规范第5.3.1条的要求执行。

    5.5.2监测井钻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井过程中,应取芯并进行岩芯编录,绘制柱状图。 2钻井过程中,对揭露出的各个含水层应详细记录其分布 深度、厚度和岩性等特征,测量其静止水位、出水量、井水温度 等基本参数。 3钻井完成之后,应洗井。 5.5.3监测井井口装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位和水温监测井应安装传感器固定装置;井口水头大 于3m的自流井,宜安装井口泄流装置:并水温度高于40℃的 自流井,宜设副井管装置 2监测动水位的自流井,应在泄流管上设置测压管。

    1水位和水温监测井应安装传感器固定装置;井口水头天 3m的自流井,宜安装井口泄流装置;井水温度高于40℃的 目流井,宜设副井管装置。 2监测动水位的自流井,应在泄流管上设置测压管

    3不同类型的监测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地震地下流体观测 方法井水位观测》DB/T48的规定设置井口装置。 5.5.4监测井为自流高温热水井或井中逸出腐蚀性气体时,井房 与仪器室应分为两室,其他情况下并房与仪器室可合并为一室。

    3不同类型的监测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地震地下流体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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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同类型的监测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地震地下流体观测 方法井水位观测》DB/T48的规定设置井口装置。 5.5.4监测井为自流高温热水井或井中逸出腐蚀性气体时,井房 与仪器室应分为两室,其他情况下井房与仪器室可合并为一室。

    5.6.1台网中心机房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基础设 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的要求执行。 5.6.2台网中心防雷与接地系统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执行。 5.6.3台网中心设备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网中心仪器设备安装应根据中心机房总体设计布局统 筹考虑。设备宜分类安装,机柜以及数据处理计算机之间应合理 布局,配线应记录并存档。 2仪器线路连接应牢靠,并做好防尘防潮处理,电源及避雷 器的连接应有足够的接触面积,仪器设备应有足够的通风空间。 3台网中心的数据接收处理系统应与各台站的设备进行 联调。 5.6.4台网中心软件安装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软件前,应确认软件适用的操作系统类型、版本,保 证软件安装环境符合要求。 2应分别在单台设备上安装对应的软件,同一设备上各软件 的安装顺序应符合软件安装说明书要求。 3所有软件安装完成后,应对软件进行统一参数配置,使各 互联软件间的数据传输通畅。 4参数配置完成,应进行整个系统联合调试,直至数据处理 及输出结果值满足相关要求。 5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后,应保存软件安装调试资料及说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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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合网运行与维护应包括监测数据保存与处理、地震速报、 资料整理与分析、应急流动监测、现场宏观调查、设备设施维护 及资料归档。 6.1.2测震、强震、地下水台站现场巡检每年不应少于2次,并 编制巡检报告。 6.1.3台网应建立维护档案,内容宜包括台站名称、仪器编号、 工作参数记录、故障原因、维修及更换记录。 6.1.4台网产出的地震实时波形数据、强震数据、地下水水位、 水温等各类原始监测数据应及时备份,并在离线介质中永久 保存。 6.1.5台网投入运行前,应制定台网运行与维护管理制度及操作 规程。 6.1.6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宜与所在地区域地震台网共享观测数 据,可采用实时或准实时传输方式。

    6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运行与维护

    .2.1测震、强震监测台站及台网中心设备安装和系统联调完成 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应少于3个月。 6.2.2测震台网试运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台网试运行启动前,应对台站设备、台网中心设备、通 信设备、各类软件、运行参数进行测试和检查,确认监测系统能 正常运行。

    2台网出现故障更换关键设备或软件、发生重大故障导致 系统运行中断24h,应视为试运行中断,在故障排除或技术更新 后,需重新开始试运行。 5.2.3强震台网试运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台网试运行启动前,应对台站进行现场检查和远程通信 监控,强震动记录器远程连接通信应保持通畅。 2利用关然地震或人工触发方式检验台站观测仪器系统的 运行状况,确认系统能正常运行。 3强震数据分析软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并能处理试运行期 间的事件数据。

    6.2.4测震台网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震台站故障连续中断时间不宜超过24h,月实时运行 率不宜低于95%。 2测震台站的运行仪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正弦波信 号序列标定,脉冲标定宜每月一次,地震计的自振周期与阻尼的 变化率应小于5%。 3测震台站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维修或更换后,应重新 标定。 6.2.5强震台网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站应定期进行检查,包括通信检查和现场检查。 2台站通信检查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检查内容宜包括仪器 参数设置、触发事件数目、加速度传感器零位电压、定时设备状 态、电池电压、功能测试,并填写台站检查表。 3台站现场检查宜包括加速度传感器、记录器、供电系 统、避雷系统、观测环境等内容。 4监测区内发生M5.0级以上地震时,应立即前往台站进行 设备检查维护,回收记录。 6.2.6地下水观测台站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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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观测精度等。 2自动观测的台站应每日记录仪器运行、观测维护、环境 影响、数据产出等信息,建立台站观测日志。 3人工观测的台站每月不应少于一次现场采样观测,必要时 可加密观测。 6.2.7地壳形变水准测量应采用精密水准法观测,并按现行国家 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规定执行。 6.2.8地壳形变跨断层测量及谷宽观测应采用三角光电测距法。 监测点高程宜采用精密水准法:采用三角高程法时,视距长度不 宜大于1km,并在同时段或对称时段内对向观测垂直角。跨断 层测量及谷宽观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T17942和《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GB/T16818的相关规定。 6.29台网中心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网中心运行与维护应包括供电系统、网络系统、实时 数据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台站运行情况远程检查及日常观测数 据的分析处理和资料报送。 2台网中心应建立24h值班制度,制定地震速报、故障排 查、设备维护等规程。 3台网中心应配置备品备件,出现故障应在24h内处理 完成。

    6.3.1监测数据处理应包括测震、强震、地下水及地壳形变观测

    1每天及的元成地震事件的常规处理 内容应包括震相分 析、最大振幅及周期值测量、持续时间测量及发震时刻、震中位 置、震源深度、震级等地震基本参数测定, 2每天检查连续波形数据,对漏触发的地震事件波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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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进行人工截取、存盘。 3当测震台站记录的数据出现限幅现象,影响震级计算 时,应使用强震动观测数据计算震级。使用强震观测数据计算震 级时,应将强震动观测数据进行积分运算,转换为速度记录。 6.3.3强震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强震动观测数据的常规处理应包括生成未校正加速度记 录、校正加速度记录、速度记录、位移记录。 2台站获得的原始数据应按规定格式生成包括头段数据和 记录波形数据两部分的未校正加速度记录,不应对加速度波形数 据做任何校正处理。 3对未校正加速度记录波形数据应进行零基线和仪器频率 响应校正,生成校正加速度记录。 4对校正加速度记录宜计算阻尼比值为0.005、0.02、0.05、 0.1、0.2的反应谱,宜包括相对速度反应谱、相对位移反应谱、 绝对加速度反应谱、拟速度反应谱和动力放大系数谱;对校正加 速度记录波形数据宜进行积分、傅里叶谱计算处理,并生成速度 记录和位移记录

    6.3.4地下水监测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原始观测数据进行预处理,发现数据异常,应查明原 因、跟踪检查。 2计算水位、水温、气象监测项目的整点值、时平均值。 3计算气氢、气汞、流量等流体监测项目及其辅助监测项目 的日平均值。 6.3.5地壳形变数据处理与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数据处理资料应及时进行检查、整理和初步分析,发现异 常应查找原因、分析评价。 2在库区发生中强地震、水库首次蓄水、工程出现异常时, 应结合现场巡视检查成果对地壳形变观测资料进行分析。 3地壳沉降测量限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

    1对原始观测数据进行预处理,发现数据异常,应查明原 因、跟踪检查。 2计算水位、水温、气象监测项目的整点值、时平均值。 3计算气氢、气汞、流量等流体监测项目及其辅助监测项目 的日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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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测量规范》GB/T12897的规定;断层变形、谷宽监测的测量限 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GB/T16818和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的规定;GNSS测量限差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的 规定。

    6.4.1水库地震监测区内发生近震震级M3.0级以上的地震应进 行速报,速报时间不超过15min。 6.4.2水库地震速报内容应包括地震的发震时刻、震中位置、震 源深度、震级、地震震中距库岸的最短距离和距大坝的距离。 6.4.3地震速报完成后应对地震参数进行复核,偏差较大时,应 再次报送复核后的地震速报信息。 6.4.4地震速报信息宜采用移动和固定通信方式报送。

    6.5.1在一般监测区内发生震群活动并有增强趋势时,可在该地 震集中活动区周围增设临时测震台站,开展应急流动监测。 6.5.2当水库影响区内发生近震震级ML4.0级以上或有较大社会 影响的地震时,可启动应急流动监测。 6.5.3应急流动监测的临时测震台站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站宜布设在靠近震中的地方,提高后续余震的定位 精度。 2台站观测场址应综合考虑基岩条件、供电及通信条件和 维护的方便性,避开风口及可能遭受水、地灾危害的地方,避 开附近的干扰源。 3应急流动监测数据宜实时传输至水库地震台网中心。 4监测仪器应设置防护设施,避免雨淋和日晒。 6.5.4应急流动监测数据应与地震台网固定台站监测数据合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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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提高地震定位精度。 6.5.5当水库地震影响区发生近震震级M5.0级以上或有较大社 会影响的地震事件,或水库地震重点监测区内发生主震震级大于 Mr4.0级的小震群并有增强趋势时,可启动现场宏观调查。 6.5.6水库地震现场宏观调查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感范围、破坏范围、宏观震中等。 2人员伤亡及房屋震害、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地质及 灾害情况。 3水库水位、库岸边坡的变化情况。 6.5.7水库地震现场宏观调查完成后,应编制地震现场宏观调查 报告。

    理,提高地震定位精度

    .6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机

    6.6.1水库地震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析应包括原始观测数据整理, 地震目录整理,地震观测报告、地震事件分析报告、地震本底分 析报告、强震记录报告、地下水观测报告、地震监测年报等报告 的编制。 6.6.2测震台网原始观测数据的连续数据卷、地震事件数据卷数 据格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震波形数据交换格式》DB/T2的 要求。连续数据卷在线存储不应少于3个月,地震事件数据卷在 线存储不应少于5年

    6.6.1水库地震监测资料整理与分析应包据原始观测数据整理, 地震目录整理,地震观测报告、地震事件分析报告、地震本底分 析报告、强震记录报告、地下水观测报告、地震监测年报等报告 的编制。 6.6.2测震台网原始观测数据的连续数据卷、地震事件数据卷数 据格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震波形数据交换格式》DB/T2的 要求。连续数据卷在线存储不应少于3个月,地震事件数据卷在 线存储不应少于5年。 6.6.3强震台网原始观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强震原始数据应包含地震名称、发生时间、经纬度、震级、 震源深度等信息。 2台站原始数据应包含台站名称、代码、经纬度,以及台 址的场地资料。 3记录原始数据应包含加速度、速度和位移记录的最大 值、记录时长、采样率等信息,以及记录文件编号和相应的存储 光盘编号等。

    1强震原始数据应包含地震名称、发生时间、经纬度、震级、 震源深度等信息。 2台站原始数据应包含台站名称、代码、经纬度,以及台 址的场地资料。 3记录原始数据应包含加速度、速度和位移记录的最大 值、记录时长、采样率等信息,以及记录文件编号和相应的存储 光盘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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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强震仪器原始数据应包含仪器型号、序列号、主要性能 指标和参数值等。 6.6.4水库地震目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库地震目录参数包括发震时间、震中经度、震中纬度、 震级、震源深度、精度、参考地名、距库岸的最短距离、距大坝 的距离。可增加近震震级M3.0级以上地震的震源机制、应力降、 震源尺度、拐角频率。 2水库地震目录应包括水库地震监测区内的所有地震 事件。 3每月编制水库地震目录。

    指标和参数值等。 6.6.4水库地震目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库地震目录参数包括发震时间、震中经度、震中纬度、 震级、震源深度、精度、参考地名、距库岸的最短距离、距大坝 的距离。可增加近震震级M3.0级以上地震的震源机制、应力降、 震源尺度、拐角频率。 2水库地震目录应包括水库地震监测区内的所有地震 事件。 3每月编制水库地震目录。 6.6.5水库地震观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库地震观测报告包括:发震时刻、震中经度、纬度、震 源深度、震级,以及台站主要震相到时、记录清晰的初动符号、 最大振幅及周期等震相数据。 2水库地震观测报告应包括水库地震监测区内的所有地震 事件。 3每月编制水库地震观测报告。 6.6.6水库地震事件分析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水库地震监测区内发生最大震级达M3.0级以上的震 群活动,且莲续两天地震次数累积超过10次,或水库地震监测区 发生M4.0级以上地震,应编写地震事件分析报告。 2水库地震事件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地震活动性分析、震情 趋势分析等。若震级超过ML4.0级时,宜给出地震成因分析。 6.6.7强震动监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定期编写强震动监测报告。 2近震震级M3.0级以上的地震事件应包括原始观测数据、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反应谱。 3近震震级M4.0级以上地震事件,应增加水库地震烈度分 布或烈度值。

    6.6.5水库地震观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要

    1水库地震观测报告包括:发震时刻、震中经度、纬度、震 源深度、震级,以及台站主要震相到时、记录清晰的初动符号、 最大振幅及周期等震相数据。 2水库地震观测报告应包括水库地震监测区内的所有地震 事件。 3每月编制水库地震观测报告。

    6.6.6水库地震事件分析报告应将合下列要求: 1对水库地震监测区内发生最大震级达Mi3.0级以上的震 群活动,且连续两天地震次数累积超过10次,或水库地震监测区 发生M,4.0级以上地震,应编写地震事件分析报告。 2水库地震事件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地震活动性分析、震情 趋势分析等。若震级超过M4.0级时,宜给出地震成因分析。 6.6.7强震动监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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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强地震发生后,应结合宏观调查报告,分析强震触发事 件对水库水电工程的影响及坝址区域地震烈度。

    6.6.8地下水监测报告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水监测报告内容宜包括台站概况、观测系统运行情 况、产出数据及异常变化说明、典型事件分析等。 2台站概况应包括台站基本情况,井(泉)或测点基本情况, 观测人员情况,布设仪器的基本情况,测点、监测项目、仪器变 更信息,以及观测环境状况。 3观测系统运行状况应包括仪器运行情况、观测仪器的故障 及维修情况、仪器的检查与标定情况。 4产出数据描述应包括绘制所有台站所涵盖的地下水测项 及其辅助测项的年动态曲线,并对数据的突变、阶变、缺数(1h 以上)等异常变化进行分析说明。 5典型事件记录分析应对地震事件、干扰事件、异常及其异 常落实情况的描述及其典型图像分析。 6.6.9水库蓄水前应对水库地震监测区内天然地震本底特征进行 分析,形成地震本底分析报告。水库蓄水期间应对水库地震监测 区内地震活动进行专门分析,编制水库地震活动专题分析报告。 6.6.10水库地震监测年报内容宜包括台网运行维护、台网监测 资料、水库地震监测区地震活动性分析、年度运行结论、地震目 录等。

    6.7.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归档文件资料应准确、完整、系统, 宜按照设计、施工和运行分阶段归档保存。 5.7.2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归档资料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台网勘选设计文件,包括地震地质类资料、水库地震 危险性评价类资料、台站场址勘选测试类资料,台网设计报告金

    1台网勘选设计文件,包括地震地质类资料、水库地震 危险性评价类资料、台站场址勘选测试类资料,台网设计报告等 资料。

    2台网建设文件,包括台站施工报告、监理报告、设备安 装调试报告、各阶段验收资料及竣工报告等。 3台网运行维护文件,包括仪器参数、运行日志及维护记 录等。 4台网观测数据及分析成果文件,包括台网产出的各类原 始观测数据及各类分析报告等。 6.7.3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立卷组卷、 文件质量、封装、移交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 档规范》GB/T50328的要求。

    2台网建设文件,包括台站施工报告、监理报告、设备安 装调试报告、各阶段验收资料及竣工报告等。 3台网运行维护文件,包括仪器参数、运行日志及维护记 录等。 4台网观测数据及分析成果文件,包括台网产出的各类原 始观测数据及各类分析报告等。 6.7.3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立卷组卷、 文件质量、封装、移交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 档规范》GB/T503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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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录A水库测震台网监测能力估算

    A.0.1测震台站台基噪声估算应在至少24h的连续记录资料中 选择没有地震事件及个别干扰的时段,分别截取白天、夜间各1H 长度的南北向或东西向观测数据,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依据地震仪灵敏度等参数将截取数据换算为速度量,并进 行积分运算。 2进行带通滤波,滤波器的频带应取2Hz~10Hz,其阻带 衰减不应小于每倍频程12dB。 3将计算滤波后数据的均方根值作为台基位移噪声的估 计值。 A.0.2为保证从连续观测数据流中有效检出地震事件,地震事件 初动震相信噪比应取3,S波振幅应取P波振幅的3倍,并应按照 有效值的2.2倍估算峰值,则可有效检出的地震事件的S波峰值 振幅的估值为测震台站台基噪声水平的20倍。

    A.0.3量规函数R(4)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4)—量规函数; 一用S波最大振幅计算的震级; 4最大地动位移(μm); S(4)台站校正值,基岩台为0,松软土层为0.3~0.6。 A.0.4某震级M的监测范围应根据该震级计算得出的量规函数 与震中距关系确定,并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A.0.5应依次取ML为0.5、1.0、1.5、2.0、2.5并分别计算各个 台站对应每个震级的监测范围,按照4个台站监测区域的交集确

    DL/T5808—2020 定为测震台网的监测区域。应取测震台网的监测区域对应的M 值作为测震台网对该区域的监测能力估算值

    0L/158082020 定为测震台网的监测区域。应取测震台网的监测区域对应的M 值作为测震台网对该区域的监测能力估算值

    表A.0.4震中距4与量规函数R(4)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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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观测墩设计示意图

    B.0.1地表型测震地震计仪器墩示意图(图B.0.1)

    图B.0.1地表型测震地震计仪器墩示意 (单位:mm) 1—仪器墩;2—隔震槽;3—防水混凝土;4—基岩;5—地面 B.0.2基岩场地强震仪器墩示意图(图B.0.2)

    B.0.3土层场地强震仪器墩示意图(图B.0.3)。

    B.0.4地壳沉降观测基岩标结构示意图(图B.0.4)。

    图B.0.4地壳沉降观测基岩标结构示意图(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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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B.0.4地壳沉降观测基岩标结构示意图(单位:mm)(续) 一钢筋混凝土观测墩;2—水准标芯;3一标芯保护罩;4—观测墩配筋 5—基坑;6—基坑保护盖;7—基坑混凝土护壁;8—基岩

    0.5地壳沉降观测钢管标结构示意图(图B.0.5

    B.0.5地壳沉降观测钢管标结构示意图(单位:mm)

    图B.0.6断层变形、谷宽监测基岩混凝土观测墩结构示意图(单位:mm)

    图B.0.6断层变形、谷宽监测基岩混凝土观测墩结构示意图(单位:mm)(续) 1—保护盖;2—强制对中底盘;3—水准标芯;4—观测基墩;5—钢筋配筋; 6—观测墩基座:7一基岩

    DL/T58082020

    附录C水库地震监测台网仪器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附录C水库地震监测台网仪器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表C.0.1测震台站观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台站观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C.0.1的规定

    测震台站观测设备主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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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C.0.2强震动台站观测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DL/T5808—2020续表C.0.2设备名称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或用途备注UPS不间输出功率:500V·A最大供电时间大于72h(负载用于交流供电台断电源站功率30W)直流稳压应符合观测设备供电要求观测设备供电电源根据台站设电源备多少、功率设备太阳能电池:200W~800W12V蓄电池:200A·h~用于太阳能供电大小配备相应800A·h台站的电源设备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电池:22000 W ~2500 W用于太阳能供电12V蓄电池:11800A · h~卫星传输台站2000A·h移动通信有效数据传输速率大于或等数据传输于64kbit/s通信设备最大数据传输延时小于2s根据台站通用于采用网络数设备据传输的地震台站信方式选择一网络传输数据传输速率大于或等于种通信设备设备512 kbit/s最大数据传输延时小于2sC.0.3地下水监测站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C.0.3的规定。表C.0.3地下水监测站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仪器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备注测量范围:0m~10m分辨力:≤1mm每5个观测台水位仪最大允许误差:±20mm1台应另配备用水位观测仪1台仪器年漂移量:≤20mm采样率:≥1次/h测量范围:0℃~100℃每5个观测台水温仪1台应另配备用水温分辨力:≤0.001℃仪1台38

    楼梯标准规范范本DL/T58082020

    DL/T58082020

    表示误差为满量程的百分之几(F.S表示满量程)

    C.0.4地震台网中心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C.0.4的规定。

    表C.0.4地震台网中心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石化标准DL/T58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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