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243-2018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验收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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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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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项目法人在完成单位工程验收,满足运行条件(大中型淤地坝工程在经历至少1个汛期、林草工程 在经历至少1个生长周期)后,应及时向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见附录I。 审批部门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6.2竣工验收由项目审批部门主持,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组,

    a)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质量合格; b)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由原审批单位批准; c) 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d) 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e) 对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项目应提交质量监督书; f 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门窗标准规范范本,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g 运行管理单位明确,责任落实; h 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6.5竣工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a)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总结报告; 竣工图及相关验收表格; C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其他相关文件; d)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有关档案资料,资料内容见附录A、附录B。

    a) 全面检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与任务是否完成; b) 检查单位工程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和验收结论的真实性; c) 检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 d) 检查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e 检查各项建设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f) 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保证体系。鉴定工程 质量是否合格; g 检查工程档案资料是否完备; h) 检查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i 检查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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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听取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b) 现场抽验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措施质量测定方法和成果统计见附录C、D; C) 查阅单位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d) 验收组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e) 验收组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5.8验收主持部门应在峻工验收通过,

    7.1.1明确档案制度,资料及时归档。

    7.1.2技术档案应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工作环节形成的各类技术资料。各级主管部门、项目法人、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把各项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建立技术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实施的组成部分, 并列入项目建设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从工程建设开始,就应明确建立档案的制度,对每一工作环节的 每一技术资料,均应妥为保存,及时归档。 7.1.3在每一阶段工作任务完成进行验收后,应及时将有关技术档案进行阶段性清理,在项目建设全 部结束竣工验收时,进行总清理,建立全面、系统的技术档案,填写保管期限,注明密级,由项目负责 人审查后,及时归档。 7.1.4进行项目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技术档案。 7.1.5档案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可靠。 7.1.6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过程中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监理、检查验收等主要环节,以 及每一个环节中涉及的有关各方面的技术资料,均应收集、整理齐全;如有丢失、漏缺等,应及时设法

    人审查后,及时归档。 7.1.4进行项目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技术档案。 7.1.5档案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可靠。 7.1.6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过程中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监理、检查验收等主要环节,以 及每一个环节中涉及的有关各方面的技术资料,均应收集、整理齐全;如有丢失、漏缺等,应及时设法 弥补。 7.1.7资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除纸质资料外,还应建立电子档案。

    7.1.5档案资料齐全,内容真实可靠。

    7.1.6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过程中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监理、检查验收等主要理 及每一个环节中涉及的有关各方面的技术资料,均应收集、整理齐全;如有丢失、漏缺等,应》 弥补。

    7.2.1反映任务来源的主要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批复、投资计划批复、项目招投标等相关资料。 7.2.2反映工作部署的主要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会议、汇报等相关文字资料。 7.2.3反映验收情况的主要资料,包括治理成果,历次验收和竣工验收的会议记录、总结、纪要等材 料,特别是各级各类验收的书面意见和验收鉴定书等。 7.2.4各个工作环节的主要技术资料见附录A、附录B。

    分类分级建档:按前述三个工作过程、三个主要技术环节进行分类,按照主管部门、项目法人、 施工、监理分级,分别建档。

    7.3. 2 档案的使用

    .1技术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完善借阅手续,保证不致丢失或损毁。 2归档材料移交时,移交部门或移交人应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交接时应按目录内容当面 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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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4.3档案材料借阅时,应在借阅单上填清材料名称、份数、并规定归还时间,由借阅者签字,到 期及时送还归档。

    技术档案应长期保存,档案管理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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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A.1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表A.1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B.1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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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表B.1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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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应与附录D配套使用,质量测定结果符合要

    C.1.2质量测定应严格按下列规定操作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质量测定方法

    C.1.2.1在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中,所需测定的面积、座(个)数、部位以及取样的数量等,者 应分别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任意减少。 C.1.2.2对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方法,应按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规定方法执行,不应任意改变 对各项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准确地记载,并同时注明测定的方法。 C.1.2.3特殊情况下需改变测定方法时,应论证其改用方法的可靠性,并在记载测定结果时,注明改 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1.3质量测定采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标准》

    C.1.3.1测定质量以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才能使用。 0.1.3.2当仪器有某种误差影响质量测定结果时,应在计算中消除其误差,求得准确结果,然后记载, 并注明消除误差的情况。

    C.1.4质量测定应贯彻到施工与验收的全过程

    5结合成果质量测定,确定治理成果数量,并

    C.1.5.1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的原则是:质量不合要求的,不统计其数量。质量测定应直接为成果 的数量统计服务。 C.1.5.2在单项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实施主持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验收时,一般应 测定质量与验收数量同时进行。梯田、林草的面积等措施数量还应通过质量测定,在弄清其规格尺寸基 础上,才能最后确定数量。

    C.2保土耕作的质量测定

    C.2.1改变微地形保土耕作法的质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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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1.1沟垄种植法、等高耕作等的沟垒宽度和深度,都用木尺或钢卷尺量得。在地块中轴线的上部、 中部、下部,各量一条沟垒,取其平均值,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0.2.1.2等高耕作、沟垒种植等的沟垒走向是否水平,或沟垫走向的倾斜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都用 手水准测定。测定水平的方法与梯田测纵向田面相同。测倾斜度时,基本作法相似,但两端水平尺上读 数不同:用两端读数之差除以两尺之间的水平距离,求得沟垄走向的倾斜度,

    C.2.2增加地面植被保土耕作法的质量测定

    C.2.1.3首先应观察草田轮作中的粮食作物与牧草、间作套种中选种的作物种类与品种是否符合设计 要求,着重观察暴雨季节地面是否有植物覆盖。 C.2.1.4暴雨季节应在上述各项措施地块中轴线的上部、中部、下部,各选一个5m×5m的样方,测定 其植物盖度。测定方法是:在样方内目测作物(牧草)枝叶垂直投影面积与样方面积(5m5m)之比, 即为此项措施对地面的植物盖度。可与无此措施的一般耕作暴雨季节地面植物盖度进行对比,算得增加 的盖度。 C.2.1.5深耕深松保土耕作方法的质量测定。在地块中轴线的上部、中部、下部各选一个1m×1m的样 方,用铁锹挖开一道宽50cm的小坑,用木尺或钢卷尺量得耕作的深度,着重观察耕深是否划破了“犁底 层”。

    C.3.1平梯田规格尺寸的测定

    C.3.1.1田面宽度的测定,用皮尺或测绳丈量。如田面为规整的矩形,在面中部量一处即可;如田面 不规整,则在田面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部位,共量3处,取其平均值。 C.3.1.2田面长度的测定,用皮尺或测绳丈量。如田面为规整的矩形,则顺田坎量其长度即可;如田面 不规整,则在田面最外边、最里边和中部共量三处,取其平均值。 C.3.1.3田面净面积,采取田面平均宽度乘以平均长度算得(以m计,折算为hm)。 0.3.1.4田坎高度和坡度的测定。田坎高度用木尺或钢卷尺量,田坎坡度用坡度尺或量斜仪量。如一条 田坎各处高度、坡度一致,只在田坎中部量一处即可;如不一致,则在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共量 三处,取其平均值。 C.3.1.5田坎占地宽度的测定。根据田坎高度和坡度,用三角关系计算而得。

    3.1.6用两根木尺测定田坎尺寸 使之垂直地面,读出田坎高度为 人用木尺从田坎顶部量到垂直木尺上,与之正交,读出田坎占地宽度为b。则田坎坡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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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2水平梯田施工质量的测定

    C.3.2.1田面横向是否水平的测定。一人执木尺立于田面里侧,另一人执木尺立于田边,用水准仪看尺 读数,如高差小于1%,则田面水平。如设计要求田面里低外高,采用同样方法测定。 C.3.2.2田面纵向是否水平的测定。在田面两端各有一人执木尺,用水准仪看尺读数,如高差小于1%, 则田面水平。田顶部是否水平,采用同样方法测定。 C.3.2.3田坎是否坚固的测定。在田坎上取土样测定其干容重,达1.3t/m;或人从田坎上来回走一遍。 田坎不塌、坎顶无陷坑,即算合格,

    C.3.3隔坡梯田质量测定

    其平台部分的规格尺寸、施工质量的测定与水平梯田相同;其斜坡部分的宽度和坡度,应 测坡仪量,折算为垂直投影宽度;测定其与平台的比例,是否与设计相符。也可采用两人各执 一扶垂直,一执水平,直角相交,同时测得斜坡部分的垂直高度与水平宽度,再用三角关系计算

    C.3.4暴雨后梯田质量的测定

    检查在田坎(田)总条数中,有塌现象的条数,求得其比例;量塌田坎(田)的长度,习 坎(田)总长度的比例。要求田坎(田)有塌现象的条数比例和长度比例都不超过5%。「 条田面是否有细沟侵蚀等现象。

    C.4引洪漫地措施的质量测定

    C.4.1以一个完整的引洪区为单元,对照设计图和完成验收图,现场检查其总体布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河道引洪和沟道引洪的拦洪坝、溢洪道、引洪渠、各级输水渠以及田间工程等布局是否合理。 C.4.2用皮尺测定各项建筑物的外部尺寸,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各级渠系横断面,用水平仪测定各级渠 系比降,每级渠系各测定三处(在该渠段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结合测定引水含沙量,计算其是否 符合不冲不淤流速的要求。 C.4.3各类土方填挖工程、石方衬砌工程的质量测定,参照沟中坝库和坡面小型蓄排工程质量测定的有 关规定执行。 C.4.4淤漫质量测定。在竣工后第一年引洪淤漫和每次较大暴雨淤漫后,测定一次淤地厚度,检查漫区 总体和每一地块的各部位,是否淤漫均匀。同时检查各类建筑物是否完好;对有损毁的部位,测定其损 毁尺寸,查明原因,作好记载。

    C.5谷坊工程的质量测定

    C.5.1各类谷坊首先应现场测定其总体布局, 用皮尺测定坊间的水平距离,用手水准测定下坊丁 坊趾部之间的沟底比降,并检查是否能有效地制止沟底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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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2土谷坊用皮尺测定坊顶长度、宽度、最大高度、上下游坡比、溢洪口尺寸(长度、深度、上下口 宽度)等;并在坝顶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用环刀取坝体土样(取样部位为坝顶一处,上、下游坡 各两处),测定其干容重(要求不小于1.5t/m)。 C.5.3石谷坊应用皮尺测定其断面尺寸(长度、宽度、最大高度、上下游坡比),着重测定施工质量, 在最大坊高处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铺砌石的厚度、宽度、高度,衬砌技术是否作到“平、稳、紧、满” 四字要求(砌石顶部要平,每层铺砌要稳,相邻石料要靠得紧,缝间砂浆要灌饱满),两端与山坡接头 处是否牢固。 C.5.4柳谷坊应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柳桩长度、直径、入土深度、桩距、行距等尺寸,并检查柳梢是否 分层平顺填实,捆紧柳梢的铅丝是否牢固。 C.5.5暴雨后观察各类谷坊完好程度,如有损毁,用皮尺、木尺或钢卷尺测定损毁部位的长、宽、深度。

    C.6淤地坝工程质量测定

    C.6.4土坝的上坝土料,在分层夯实过程中,及时测定其质量。包括土料含水量、每层铺土厚度、压实 次数,对照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每压实一层进行一次核实;并挖坑用环刀取土样,测定压实系数,直 到坝体全部完成。取土样位置,按碾压面积,大致每200m一个,对死角、坝端、接缝等薄弱处应加密 取样。同时各层土样取土位置要错开,应取在上下两层接合处,包括上层2/3、下层1/3。要求压实系数 不合格的样品数不得超过样品总数的10%。 C.6.5溢洪道、泄水洞的石方或混凝土方工程,在衬砌之前,用皮尺测定其各构件部位基础的尺寸和质 量;溢洪道的溢流堰顶高程,泄水洞的涵洞比降,在衬砌施工前用水平仪测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土质 基础测定其是否分层压实与压实后的压实系数;石方衬砌过程中测定其沙浆配料是否符合规定,铺砌技 术是否符合“平、稳、紧、满”四字要求,以及坝体和山坡结合部位是否牢固。

    合格的样品数不得超过样品总数的10%。 6.5溢洪道、泄水洞的石方或混凝土方工程,在衬砌之前,用皮尺测定其各构件部位基础的尺寸 ;溢洪道的溢流堰顶高程,泄水洞的涵洞比降,在衬砌施工前用水平仪测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础测定其是否分层压实与压实后的压实系数;石方衬砌过程中测定其沙浆配料是否符合规定,铺 是否符合“平、稳、紧、满”四字要求,以及坝体和山坡结合部位是否牢固。 6.6反滤体堆砌过程中,由下到上、由里到外,及时测定其每层堆砌沙料与石料的级配、高度、 度,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6.7土坝、溢洪道、泄水洞三大件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及时用皮尺和测坡仪测定其各部尺寸,包括 土坝的坝高、顶宽、顶长、上下游坡比等,溢洪道的引水渠、宽顶堰、渐变段、陡坡、消力池等,泄水 洞的卧管、涵洞、消力池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其能否满足蓄洪、排洪和泄水的需要。泄水洞竣 工后,采取灌水或浓烟法,检查是否漏水、漏烟。如发现漏水、漏烟,用水泥沙浆或沥青麻刀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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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8土坝竣工后,顺坝轴线长度每1/10处设一高程标志点,在岸坡上用水平仪测定其高程;在竣工后 1a内每三个月再测一次各标志的高程,检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 C.6.9雨洪水后,及时检查坝各项建筑物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毁,及时测定其损毁部位的尺寸,并查 明其原因。 C.6.10坝蓄水后,检查坝下有无管涌和浑水现象,坝体与两岸山坡接合处有无渗水现象。如有,应测 定其水量,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C.7小型蓄排引水工程质量测定

    C.7.1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的质量测定

    C.7.1.1以每一完整坡面为单元,逐坡观察坡面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沉沙池的位置、数量,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能保证其下部农田和林地、草地的安全。 C.7.1.2截水沟的长度用皮尺丈量,其断面尺寸(深度、上口宽、底宽)应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每 条截水沟的中部和距两端各约1/5处,分别各测一次,取其平均值。截水沟比降(水平或有微度倾斜) 用手水准与木尺测定,每条截水沟中部各测长约30m一段,计算其蓄排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7.1.3蓄水池的长、宽、深用皮尺或测绳测定,并计算其容量。土质蓄水池,检查其防渗措施。石砌 蓄水池,测定其砌石质量,用钢卷尺或未尺量料石厚度(要求不小于30cm)与接缝宽度(要求不天于2 5Cm),铺砌中是否做到“平、稳、紧、满”四字。 C.7.1.4排水沟应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其断面尺寸,用手水准测定其比降,并计算其排水量是否符合设 计要求。着重检查其排水去处,是否有防冲措施。 C.7.1.5水窖首先检查其是否有地表径流来源,径流入窖前的拦污、沉沙措施是否齐全、完善;用皮尺 测定窖身各部尺寸,计算其单窖容量,检香其防渗措施和效果。

    C.8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质量测定

    C.8.1水土保持造林的质量测定

    C.8.1.1造林总体布局的检查。对照水土保持造林设计图与完成情况验收图,在小流域(或治理区)内 全面走看一遍,检查林种、林型、树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按小地名逐片作好记载。特别注意检查经济 林、果园的数量、位置、立地条件是否合适。 0.8.1.2整地工程的测定。水平沟、水平阶、反坡梯田、鱼鳞坑等整地工程的断面尺寸,用木尺或钢卷 尺量;工程是否水平用手水准量。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一面坡的中轴线,在上部、中部、下部各选 条整地工程,进行测定,取其平均值,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8.1.3树苗质量的测定。用木尺或钢卷尺测定树苗的高度、根径,检查是否符合设计的苗龄要求,并 检查树根是否完好、枝梢是否新鲜,判断其栽植后能否保证成活。 .8.1.4株行距和造林密度的测定。一般水主保持林取10m10m样方,果园和造林密度较小的经济林取 30m×30m样方,用皮尺量其株行距,同时清点样方内的造林株数,由此推算每公顷的造林株数。株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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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一小平线 行树根处(或与其等高位置),另一人将木尺水平置于上行树根处,两木尺直角相交,在平置木尺上读 出上下两行间的行距。 C.8.1.5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测定。造林1a后和3a后,分别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不分林种、林型, 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样方30m×30m,检查造林株数、成活株数与保存株数。采取成活株数除以造林 株数,算得成活率,保存株数除以造林株数算得保存率。当年成活率80%以上(春季造林秋后统计,秋 季造林第二年秋后统计),3a后保存率在70%以上。

    行树根处(或与其等高位置),另一人将木尺水平置于上行树根处,两木尺直角相交,在平置木尺上读 出上下两行间的行距。 C.8.1.5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测定。造林1a后和3a后,分别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不分林种、林型, 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样方30mX30m,检查造林株数、成活株数与保存株数。采取成活株数除以造林 株数,算得成活率,保存株数除以造林株数算得保存率。当年成活率80%以上(春季造林秋后统计,秋 季造林第二年秋后统计),3a后保存率在70%以上。 C.8.2水土保持种草的质量测定 C.8.2.1种草总体布局的检查。对照水土保持种草设计图与完成验收图,逐片观察种草现场,分清荒地 或退耕地上长期种草与草田轮作中的短期种草,按小地名分别作好记载。 C.8.2.2整地情况的测定。根据规定的抽样范围,在一面坡的中轴线上取上、中、下三处,用木尺或钢 卷尺测定整地翻土深度,并观察其耙糖碎土情况,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C.8.2.3种草出苗与生长情况的测定。在规定抽样范围内取2mX2m样方,测定其出苗与生长情况。清点 出苗株数,以每平方米面积上有苗30株为合格。草长成后,在同样尺寸的样方上,用木尺或钢卷尺测定 其自然草层高度,并目测其垂直投影对地面的盖度。

    C.8.2水士保持种草的质量测定

    C.8.3封禁治理的质量测定

    C.8.3.1封禁措施的检查。对照封禁治理设计图与完成验收图,检查封禁范围是否有明确的界限、标志 牌、警示牌,是否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的职责、工作地址与工作条件是否落实。 0.8.3.2封禁制度的检查。对照封禁制度与乡规民约,现场观察封禁和轮封轮放的具体执行情况,检查 是否有违反制度、破坏林草现象。 C.8.3.3抚育管理措施的检查。现场观察封山育林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了补播、修枝、疏伐等抚育 措施;封山育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了补播等措施。 C.8.3.4封山育林效果的测定。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20mX20m的样方,清点原有残林株数和新生幼 林株数,并各选10株老树和新树,分别用钢卷尺或木尺测定其株高、冠幅,用卡尺测定其根(胸)径 推算其对地面的覆盖度。 C.8.3.5封山育草效果的测定。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取2m×2m的样方,观察其草丛结构,并测定其牧 草质量、生物产量与盖度

    C.9风沙治理措施质量测定

    C.9.1对照设计图与完成验收图,现场检查其总体布局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C.9.2用罗盘仪测定防风固沙林带与农田防护林网的主林带走向是否与主风向正交(农田防护林网的主 林带,如不与主风向正交时,其偏角不应大于45),用皮尺测定林带的宽度、树木的株行距。 C.9.3造林的栽植质量及其成活率、保存率的测定,参照水土保持造林质量测定规定执行。 C94固沙种草质量及其成活率、保存率的测定,参照水土保持种草质量测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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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统计要求

    D.2.1坡耕地中采用的保土耕作法纳入统计 D.2.2分别统计其每年完成的面积。同一地块,当年采用保土耕作,当年可统计其面积;第二年不采用 就不再统计。各年实施面积可供参考,但不应作为治理面积累计

    D.3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统计要求

    D.3.1水土保持造林

    D.3.1.1当年完成的,统计其开展面积;3a后经过核实统计其保存面积。历年的开展面积和保存面积应 分别累计。 D.3.1.2不同树种(养木、灌木、经济林、果园等)分别统计。 D.3.1.3有工程整地的面积与无工程整地的面积分别统计。 D.3.2水土保持种草 D.3.2.1对荒坡与退耕地上长期性种草和草田轮作中的牧草与短期性种草,应分别统计。 D.3.2.2长期性种草,当年统计其开展面积,2a后经过核实统计其保存面积,其开展面积与保存面积应 分别累计;短期性种草,只统计其当年开展面积,不应累计。 D.3.3封禁治理 D.3.3.1封山育林与封山育草的开展面积与保存面积应分别统计。

    D.3.2水土保持种草

    D.4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统计要求

    D.4.1梯田(梯地),主要统计其当年完成面积和累计完成面积的保存数(以hm计)。不同形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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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1.1水平梯田,统计其净田面面积和坎占地面积(按垂直投影计,下同),不能以原坡耕地面积 乍为梯田面积。 D.4.1.2隔坡梯田,统计其平台部分和隔坡部分面积(按垂直投影计),同时统计其坎占地面积。 D.4.1.3D田坎利用,统计其已利用的田坎长度(m)、与此长度相应的梯田面积(hm)和种植林草数量 (株数、hm)。 D.4.2谷坊、淤地坝等,统计其当年开展数量与历年累计数量(座)及其库容(万m")、土石方工程量 (m)。 D.4.3淤地坝修成后地未淤平的,统计其“可淤地面积”,淤平以后统计为“已淤地面积”,种地以后再 统计其“种植面积”(因有一部分面积不种植)。各类坝地除统计当年新增数外,还应统计累计保存数。 0.4.4引洪漫地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D.4.4.1当年施工验收合格的统计其开展面积,经暴雨洪水考验工程完好的统计其保存面积,并应累计。 0.4.4.2同时统计其配套工程拦洪坝(座)、引洪渠(m)等,并统计其土石方工程量(m。当年施工验 收合格的,统计其开展数量;经暴雨洪水考验工程完好的统计其保存数量,两者都应累计。

    D.5风沙治理措施统计要求

    D.5.1沙障固沙与沙地种草、成片造林等措施当年施工验收合格的管道标准规范范本,统计其开展面积;3a后根据其保存 情况,统计其保存面积,保存面积应当累计。 0.5.2大型防风固沙林带与农田防护林网,除按上述要求统计其开展面积与保存面积外,还需统计受其 保护免遭风沙危害的土地面积和农田面积。

    DB64/T 2432018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竣工验收抽样比例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各项治理措施竣工验收抽样比例

    表E.1各项治理措施竣工验收抽样比例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内容

    一、验收范围 二、工程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三、建议验收时间

    DB64/T2432018

    起重机标准规范范本DB64/24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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