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780-2020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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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T 780-2020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布置于闻门并或孔口侧墙的,方便施工人员作业的悬挑式操 作平台,通常为钢制平台。

    通过在焊缝附近引爆的小药量炸药产生的瞬时能量的作用,使 焊缝处焊接残余应力重新分布,以降低焊缝残余应力峰值的方法

    螺丝标准2. 0. 11 有限空间

    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 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 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在不损坏被检测试件的基础上,用特定的专业方法探测构件 内部及表面所存在的缺欠的检查或测试过程

    2.0.13放射性作业

    2.0.14喷砂(丸)室

    完全封闭的,设有良好机械通风、除尘和照明设备,专用于 金属结构表面预处理的室体

    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 用于涂料喷涂的室体或围护结构体

    为使作业通风区域内任何部位在任何工作状态下易燃易爆气 本浓度均达到国家防爆标准规定的安全浓度的通风措施

    为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的最高容许浓度的通风措施。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整理、整顿,把生产中不需要的物品清除 卓,把需要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上,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文明化 科学化,达到高效生产、优质生产、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3.1.1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 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制

    3.1.1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3.1.2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

    安装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持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1.4应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3.1.6施工前,应编制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3.1.7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场所、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

    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 施等,并定期检查维护。标志、标牌的使用应符合GB2894的 规定。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

    3.1.8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

    安全距离,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按规定配备满 足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1.9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

    1.9施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

    施等,施工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 现场作业,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并派专人负责 监管。

    3.1.10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的施工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

    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应组织

    3.1.11施工前应进行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技术方案安全可靠性

    审查,并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按批准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1.12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值班车辆,作业人员发生意外情况 时,应及时救助。

    3.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3.2.1施工生产区域应根据工作及工艺要求实行封团管理。主 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 定、禁令牌,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材料不得进人封闭作 业区。

    禁令牌,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材料不得进入封闭作 应结合施工现场安装部位交面及施工计划,遵循合理使 地、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等基本原则,实行区域定置管理 现场布置及设备设施应符合GB50706的规定

    用场地、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等基本原则,实行区域定置管理 施工现场布置及设备设施应符合GB50706的规定。

    料存放应整齐有序,宜采用活动式栏杆等方式进行隔离,应保 周围通道畅通,且人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m;爆炸物品必须 独存放,

    3.2.4施工现场的设施,应符合防洪、防泥石流、防火、防强

    3.2.4施工现场的设施,应符合防洪、防泥石流、防火

    风、防雷击、防砸、防塌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要求, 3.2.5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应布置合理,沟、管、网排水应畅 通不但影响道路交通

    3.2.6制作与安装施工现场,对洞(孔)、坑、沟、升降口

    斗口应加防护栏杆或盖板封闭,并应悬挂警示标志

    3.2.7高处施工通道、操作平台应满铺,并绑扎牢固;临空面

    3.2.7高处施工通道、操作平台应满铺,并绑扎牢固;

    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安全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0.2m的挡脚板。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 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当坡度大于25°时,安全防护 栏杆高度应为 1. 5m。

    0.2m的挡脚板。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挂设水平安全网或设置 相应的吊篮、吊笼、平台等设施。当坡度大于25°时,安全防护 栏杆高度应为1.5m。 3.2.8施工现场脚手架和操作平台搭设应制定专项方案,经审 批后方可实施。脚手架和操作平台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使用,并悬挂标示牌。脚手架、操作平台拆除时,在拆除物 坠落范围的外侧应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 场应设专人监护。

    批后方可实施。脚手架和操作平台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使用,并悬挂标示牌。脚手架、操作平台拆除时,在拆除物 坠落范围的外侧应设有安全围栏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 场应设专人监护。

    3.2.9在闸门井、电梯井等井道口(内)安装作业,应根据作

    业面情况,在其下方井道内设置可靠的水平刚性平台或安全网等 隔离防护层。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0m。

    隔离防护层。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3.0m。 3.2.10施工现场的工具房、休息室、临时工棚等宜采用活动板 式结构,便于移动、拆除,材料、尺寸、颜色应符合施工现场安 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活动板式结构的材料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外,尚应符合GB50720的规定。

    3.2.10施工现场的工具房、休息室、临时工棚等宜采用活动板 式结构,便于移动、拆除,材料、尺寸、颜色应符合施工现场安 全设施标准化要求。活动板式结构的材料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外,尚应符合GB50720的规定。 3.2.11危险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警戒区、事故报警装置、紧 急疏散通道,并应悬挂警示标志, 3.2.12施工中的具体安全防护设施项目和要求还应符合SI 714的有关规定。

    急疏散通道,并应悬挂警示标志

    3.3施工现场用电与照明

    3.3.1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应符合GB50194、SL398和JGJ46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并应按图施工。 3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编制及变更时,应履行“编制、 审核、批准”程序,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 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 置图等资料,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5用电场所应配备适用于电气灭火的消防器材。 3.3.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露天或湿度较大的洞孔内、地下厂房等场所使用的电 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 2在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 要求。 3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装设独立的开关和 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 4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 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 面,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5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及管型熔断器时,应使用 绝缘手套、绝缘棒等绝缘工具。 6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将导线裸露端部包 好绝缘,并做出标识。 7施工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 等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施工电源应设专业班 组及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施工电源 设施。 8施工现场电源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每年雨季前应 检查一次,并测量绝缘电阻。 9接引电源工作,应有监护人监护。 10电工安全用具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定期 检验。 11供电线路的架设,施工变电所的位置选取、结构与布 置,变压器、附属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与维护等还应符合SL 398 的有关规定。

    12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3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 方式。

    .3.3施工现场照明应符合下列关

    1在厂房、闸门井、廊道内和夜间施工或在自然采光差的 场所施工,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疏散安全通道应装设应急照明和指示路标。 3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其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和便于维修 的空间。配电箱进线回路上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箱体应有可靠的 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配电箱 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 5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和器材应绝缘良好,还应符合GE 50034的规定。 6施工现场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 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宜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 不宜低于3m。安装在露天、潮湿或易接触水的洞孔内、地下厂 房等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7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 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8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 中心触头上。 9埋件安装、机坑、廊道、金属容器内和潮湿环境等特殊 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且应备有应急灯。 10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 与灯体结合应牢固,灯头无开关。 3)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网。 4)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

    位上。 11特殊场所使用的安全照明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 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 得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 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 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2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 内使用。

    位上。 11特殊场所使用的安全照明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 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 得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 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 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2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及焊机调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 使用。

    3.4.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5.1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施工现场职业健康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3.5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对产生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及危害因素的施工 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悬挂职业危害警示 标识。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 GBZ158的规定。 2产生粉尘、噪声、毒物等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制定 职业危害场所检测计划,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并按照规定申报。 3应建立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对从事涉及粉尘、有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 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认职业病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调离原工 作岗位。 4喷漆作业应选择在无其他工作时段进行,并应加强通风: 严禁动火作业。 5地下洞室施工应有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 气及时排出。 6应根据施工现场危险源及职业危害,在施工作业场所实 行明示告知制度,悬挂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3.5.2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作业人员,其劳动保护用品的 配备及使用应符合GB/T11651和JGJ184的有关规定。 2在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焊接、清洗、刷漆作 业时应保持安全通风和有效通风:并配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司时应安排专人监护。 3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配备防尘口罩、防噪声 耳塞等防护用品,涂装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

    3.5.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为

    3.6.1跨汛期施工的,应制定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 防洪度汛组织机构和防洪度汛抢险队伍,配置足够的防洪度汛物 资,随时做好防洪度汛抢险的准备工作

    防洪度汛组织机构和防洪度汛抢险队伍,配置足够的防洪度汛物 资,随时做好防洪度汛抢险的准备工作。 3.6.2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服从工程防洪度汛总体方案 和施工进度要求,汛前应将参与度汛的金属结构安装到位,并完 成闻门运行、止水贴合的调试以及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汛期水闻启 团用电

    资,随时做好防洪度汛抢险的准备工作。 3.6.2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服从工程防洪度汛总体方案 和施工进度要求,汛前应将参与度汛的金属结构安装到位,并完 成闸门运行、止水贴合的调试以及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汛期水闻启 闭用电。 3.6.3在汛期到来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汛期防洪度汛专 项检查和应急演练,对检查、演练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 改、修订、完善预案和措施。 3.6.4汛期应建立并执行值班制度,组织专人定期观察水情变 化,对泄水闸门、挡水闸门等防洪度汛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 查,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抢险加固或组织撤离。 3.6.5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应按工程总体度汛预案的要求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准确及时传递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 料和预警信息,做好工作记录,服从统一指挥。

    和施工进度要求:汛前应将参与度汛的金属结构安装到位,并 成闻门运行、止水贴合的调试以及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汛期水闸 闭用电。

    汛期到来之前,应组织相关大员进行汛期防洪度汛专 应急演练,对检查、演练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 广

    项检查和应急演练,对检查、演练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 改、修订、完善预案和措施

    改、修订、完善预案和措施 3.6.4汛期应建立并执行值班制度,组织专人定期观察水情变 化,对泄水闸门、挡水闸门等防洪度汛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 查,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抢险加固或组织撤离。 3.6.5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应按工程总体度汛预案的要求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准确及时传递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 料和预警信息:做好工作记录,服丛统一指挥

    化,对泄水闻门、挡水闸门等防洪度汛重点部位进行巡视、 查,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抢险加固或组织撤离。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准确及时传递气象、水情、汛情预报 料和预警信息,做好工作记录,服从统一指挥,

    B.7.1廊道及洞室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配备通信和备用便携式照 明器具。 2作业前应检查周边孔洞的盖板、安全防护栏杆,盖板和 护栏应安全牢固。 3运输作业时,应规划便于人员通行的安全通道或采取其

    他保障人员安全逃生的措施。岔道处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4地下洞室内存在塌方等安全隐惠的部位,应及时处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5施工廊道应视其作业环境情况,设置安全可靠的通风、除尘、排水等设施,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3.7.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2应坚持“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应对氧气、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粉尘的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3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在作业点附近设置危险有害因素告示牌,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4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隔离式呼吸器、安全带(绳)、通风设备、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6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监护人员。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8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警,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3.8底层作业3.8.1凡有底层作业的井口、洞口应设置防止坠物和防止雨水的围栏、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上、下作业应设置扶(爬)梯,扶梯应牢固可靠。3.8.2在引水隧洞斜井或竖井、通风竖井、电梯井、电缆井以及闻门门槽等地下洞室或大坝内高深井内作业时,井口或门槽顶部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围栏,悬挂警示标志,并设专人值班,配备通信工具。3.8.3底层施工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安全13

    防护平合隔离棚 3.8.4封闭环境的底层作业场所,应设置可靠的照明、通风 排水和消防等设施。特殊场所宜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封闭环境的底层作业场所,应设置可靠的照明、通风 和消防等设施。特殊场所宜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5底层作业使用的机具与电动工具应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采取防砸、防水、防潮等保护措施

    3.8.5底层作业使用的机具与电动工具应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并应采取防砸、防水、防潮等保护措施

    3.8.5底层作业使用的机具与电动工具应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3.9.1平台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施工现场条件进行设计,架体结 构和材质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设计方案应经审批后方可用于施 工,如需修改方案应重新审批。 3.9.2平台的架体宜采用钢制结构,并应符合GB50017和JGJ 30的有关规定,平台铺设的钢、木、竹胶合板等,应符合强度 要求,并应平整满铺、固定可靠。 3.9.3平台投入使用前,应在平台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 限载牌。平台使用中应进

    3.9.1平台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施工现场条件进行设计,架体结 构和材质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设计方案应经审批后方可用于施 工,如需修改方案应重新审批。

    3.9.5移动式操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动式操作平台适用于在轨道或地面上使用,宜采用钢 制结构,可参照JGJ80的规定进行设计。 2竖并和斜坡道上使用的移动式操作平台除应有专用牵弓 系统外,停留作业面时,应设置保险绳,平台两侧还应有辅助的 活动导向装置或锁定装置。平台下侧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3移动式操作平台每层以及上下联系梯道上均应设置安全 防护栏杆,梯道底部离地面距离应控制在0.3~0.5m。 4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宜超过10m,高度不宜超过 5m,高宽比不应大于2:1,荷载不应大于1.5kN/m。 5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行走轮和导向轮应配有制 动器或刹车闸等固定措施,

    6移动式操作平台在其全行程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 7 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严禁站人。 3.9.6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高度不应超过15m,高宽比不应大于 3:1。 2施工平台的荷载不应大于2kN/m,接料平台的荷载大 于2kN/m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3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独立设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4落地式操作平台拆除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 时作业。 5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搭设应符合脚手架搭设的有关要求: 并应符合IGL80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JGJ80的有关规定。 3.9.7悬挑式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钢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 构的预埋件上,并应可靠连接,预埋件应事先设计并随土建施工同 步埋设,不得随意减少或取消。严禁将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 2悬挑式钢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且承载力应符合设计 要求。 3悬挑式钢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均布荷载不应 大于5.5kN/m,集中荷载不应大于15kN,悬挑梁应锚固固定 使用前应经验收。 4采用支撑方式的悬挑式钢平台,应在钢平台的下方设置 不少于2道的斜撑。 5悬挑式钢平台上敷设的脚手板应固定可靠,平台临空边 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6平台与外界应设安全联系通道。 7钢平台的吊装与使用应符合JGJ80的有关规定,

    3.9.7悬挑式钢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9.7悬挑式钢平台应符合下列

    3.10.1施工现场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的焊接与切割作业应符合

    SL398的有关规定。 3.10.2焊接与切割作业的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措施、通风措 施、消防措施、警示标志等应符合GB9448的规定。 3.10.3大型金属结构生产厂区,焊接和切割用气量大而集中的 施工现场宜采用集中供气。

    3.11.1起重运输作业应符合SL398的有关规定。 3.11.2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中的起重吊装、运输作业,施工前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要求经审批后实 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吊装和运输,应组织 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并安排专人监督实施

    3.12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3.12.1作业人员上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岗前应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熟悉业务,掌握 本岗位操作技能, 2应身体体检合格,且无职业禁忌。 3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全员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 挥和监督,坚守岗位,不得酒后上岗。 4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配备相应 的全防拍用直

    3.12.1作业人员上岗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2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正确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选用除应符 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GB/T11651的要求。 2应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 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的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多工种联合作业时,应遵守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 规程。 4夜间作业时,应保证良好照明,每个施工部位应至少安 排2人以上工作,严禁单人独立作业。检查密封构件或设备内部 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 5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等,不得使 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器具。若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进 行整改或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人员报告。 6施工现场行走时应注意安全,严禁攀登脚手架、电气盘 柜、通风管道等危险部位。从事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 定外,尚应符合JGJ80的有关规定。 7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12.3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还应学习和掌握逃 生路线、火火器等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施工现场自救和互救的 急救措施和方法

    3.13.1厂房、库房、办公场所等永久或临时建筑物应布置合 理,广址应避免选择在可能发生洪水、泥石流或滑坡等自然灾害 地段。在易发生自然灾害季节,应对生产区域内地表和外围山 本、水域情况进行实时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13.2建筑物的布置、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设计标准及防火 防雷等设计标准。布置、设计图纸应经过审批,项目建成必须验 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3.3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布置应符合GB50029的有关 规定。 3.13.4氧气站的设计、布置应符合GB50030的有关规定。 3.13.5供气房及集中供气管道的布置应满足有关消防安全的

    3.13.3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布置应符合GB50029的有关

    3.13.4氧气站的设计、布置应符合GB50030的有关规定。 3.13.5供气房及集中供气管道的布置应满足有关消防安全的 规定。 3.13.6氧气、乙炔、丙烷等气瓶贮存应符合 SL 398的有关

    规定。 3.13.7厂区电气设计、布置应符合JGJ46的规定,并应按审 批的图纸施工和验收。 3.13.8永久厂房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987的有关规定。非永 久厂房防火应符合GB50720的有关规定。 3.13.9距氧气、乙炔、内烷等气瓶存放点15m范围内不得存 放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 3.13.10瓶装氧气应与瓶装乙炔、丙烷等分开存放,并应在存 放点附近3m内配置灭火器材,但不得配置和使用化学泡沫灭 火器。

    3.13.11生产、生活用水应满足SL398的有关规定。

    1生产场地应按产品制造工艺流程划分作业区,并设有明 显的区域标识和隔离带。 2作业环境的防烟尘、防毒、防辐射以及通风措施应符合 GBZ1的规定。 3车间内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m,各作业区间应有安全 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1m。通道两侧应用宽80mm的黄色油漆 标明,通道内不得堆放物品。 4架空设置的设备平台、人行道及高空作业的安全走道的 底板应为防滑钢板,临边应设置带有挡脚板的高度不低于1.2m 的钢防护栏杆。 5车间及作业区照明应充足,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有 关规定,架空的通道、地面主要安全通道、进出口、楼梯口等处 应设置自动应急灯。 6露天作业场的布置应根据场地交通及起吊设备能力进行 设计布局,以确保大件产品的吊装及装卸运输。 7各作业区应有明显标识,其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8 露大场地应有合理的地面排水系统和通畅的运输道路。 9 施工场地除应布置通用照明外,作业部位还应设置照度

    足够的临时工作照明。

    于合下列规: 1机械设备、电气盘柜和其他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标志和 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2起重机械、空气储罐、氧气瓶、乙炔气瓶、内烷气瓶等 特种设备应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3起重吊装、高空作业涉及的机索具、施工平台、脚手架、 承重支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应进行校核计算及验收。脚手架应按 GB51210的规定进行设计、搭设及验收。 4车间及厂区内应布置接地网,各种用电设备、电气盘柜、 钢板铺设的平台的接地或接零装置应与接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电 阻不得大于42。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2。 5电焊机等施工设备应合理布置,并应有专用平台,平台 高度离地面不应小于300mm,布置在室外的施工设备应有防雨 措施。 6电焊机、加热设备应采用独立电源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设备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7作业时地面设置的临时地锚、挡桩、支墩等设施在施工 结束后应及时清除。 8用于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还应符合SL714有关安全防护 的规定,

    3.14.1安装区域的作业区、库房、办公场所等应布置合理。 3.14.2设备存放与预组装场地应根据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条件 施工强度等工程施工特性,以及设备拼装方案和施工现场设备起 吊能力等要素确定,不得布置在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 自然灾害地段。

    3.14.3安装场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区域各作业区间应有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lm,通道内不得堆放物品。 2各作业部位应设置照度足够的工作照明及应急照明。 3应在适宜位置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面积应根 居作业人员数量要求拟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每30~50人设1 个跨位。 4当工艺对施工环境的温度、湿度有要求时,应采用控温、 徐湿措施。 5在地下厂房、地下洞室等通风不良的场所,应采取临时 通风、除尘措施。 6施工时地面设置的临时地锚、挡桩、支墩等在施工结束 时应及时清除。 3.14.4施工设施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电气盘柜和其他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标志和 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2各种用电设备、电气盘柜的接地或接零装置应与接地网 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2。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电阻不 得大于102。 3施工电源除配备工作电源以外,还应配备应急电源

    1机械设备、电气盘柜和其他抢险部位应态挂安全标芯和 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2各种用电设备、电气盘柜的接地或接零装置应与接地网 可靠连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2。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电阻不 得大于102。 3施工电源除配备工作电源以外,还应配备应急电源

    4.1一般规定 4.1.1金属结构制作前应编制工艺技术文件,重大件组装、吊 装、运输以及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和安全技 术措施并经审批, 4.1.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岗前 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4.1.3金属结构制作使用的工业气体应符合SL714和SL398 的规定。金属结构制作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应符合SL714的有关 规定。 4.1. 4 吊运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装作业应划定作业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2钢板吊运时,应采用专用起吊器具平吊,不得超负荷使 用吊具。 3翻料时,材料翻转范围内严禁站人,并不得歪拉斜吊。 4零部件吊运时,起重指挥信号应明确,起重吊具应依据 工件大小、重量正确选择和使用。 5吊装作业时,途经位置下方人员必须撤离。 6起吊构件时,应保证构件重心与吊钩在同一垂线上。 7拆除作业宜按照拼装流程的倒序进行,对于难度大、危 险性天的拆除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组织技术 交底后方可实施。

    4.1.1金属结构制作前应编制工艺技术文件,重大件

    4.1.3金属结构制作使用的工业气体应符合SL714和SL398 的规定。金属结构制作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应符合SL714的有关 规定。

    4.1.4吊运作业应符合下列规

    1吊装作业应划定作业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2钢板吊运时,应采用专用起吊器具平吊,不得超负荷使 用吊具。 3翻料时,材料翻转范围内严禁站人,并不得歪拉斜吊。 4零部件吊运时,起重指挥信号应明确,起重吊具应依据 工件大小、重量正确选择和使用。 5吊装作业时,途经位置下方人员必须撤离。 6起吊构件时,应保证构件重心与吊钩在同一垂线上。 7拆除作业宜按照拼装流程的倒序进行,对于难度大、危 险性大的拆除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组织技术 交底后方可实施

    、1.5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机械进行下料、矫正、加工等工序作业时,应遵守 相关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人员使用扁铲、角磨机等进行清理打磨时,应配戴 防护眼镜,其他人员应避开铁屑飞出方向。严禁使用受潮或有裂

    4.1.6下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料应采用专用切割平台,当采用栅格式切割平台时, 固定栅条的卡板应与平台骨架焊牢,地面切割时其割嘴应离地面 0.2m及以上。 2采用自动行进式板材坡口机加工焊接坡口时,钢板应由 可靠支撑固定。 3切割后的材料应定点存放,待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 4零件下料后应按区域要求分类码放整齐并标识,边角余 料应集中放置。 5 切割时,周围不得有电线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6 使用切割气体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7 等离子切割操作平台应设置吸收烟尘的设施。 S 等离子切割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4.1.7 爆炸法消除焊缝残余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炸消应作业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相关人员应 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此类作业, 2爆炸消应作业前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批、交 底后实施。 3爆炸消应作业所使用的炸药、雷管等材料的储运、保管 与使用,应符合SL398的有关安全规定。 4爆炸消应作业现场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5爆炸消应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用安全警戒带 明确隔离,并派专人监护,无关人员不得进人。 6爆炸消应作业后,对施工脚手架及有关安全设施应进行 检查,如有损坏应按原要求加以恢复。 4.1.8振动时效法消除焊缝残余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振动消应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 无关人员不得进人。

    2弹性支撑点布置应合理,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3激振器与部件直接连接时,支座与部件应连接牢固;激 振器通过辅助支座与部件连接时,辅助支座与部件应连接牢固。 4振动消应作业时,部件上严禁站人。 4.1.9退火消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退火消应作业前应检查各仪表、开关、线路、管路等 运行状态应良好。 2炉门打开时,电源或其他开关应保持断开状态。 3构件应平稳放置在行走台车上,并可靠固定,台车行走 时周边严禁站人。 4炉内温度下降至室温时,退火消应作业人员方可进入。 4.1.10 局部加热消应作业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4.1.11 施工时地面设置的临时地锚、挡桩、支墩等在施工结束 时应及时清除。

    安全防护设施,且应完好可靠。 4.2.2钢闻门及埋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料、组装、焊接、总拼应符合GB/T14173的有关 规定。 2采用机械矫正时,应有专人指挥,受力点的支垫应稳定 可靠。 3采用火焰矫正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4 矫正需吊车配合时,其挂钩、卸扣或索具与构件连接应 可靠。 5在翻身焊接、火焰矫正和检验测量时应可靠放置,防止 翻倒。 6当需立置状态进行组装调整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高处作业还应符合SL398的规定

    4.2.3组装焊接应符合下列规负

    1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不得淬 火,应无毛刺及伤痕,锤把应无裂纹。 2零部件吊装就位时,起重指挥信号应明确,起重吊具应 依据工件大小、重量正确选择和使用。 3工件就位时,各工种应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作业人员 身体严禁探入组合面内。工件在没有可靠固定前,其可能倾倒覆 盖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无关的作业, 4工件就位临时固定应采用定位挡板、手拉葫芦等,找正 后应及时进行加固。 5锤击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戴手套,锤头的运动前后方 严禁站人。 6箱梁及空间较小的构件内焊接时应采取通风措施,使用 行灯照明,并设专人监护。当构件内部温度超过40℃,应进行 轮换作业。 7电焊工因空间较小而必须采用跪姿或卧姿进行施焊时: 所使用的铺垫应为绝缘防火材料。 8使用砂轮机、角磨机、风铲等工具进行打磨、清理的操 作人员应配戴防护眼镜。 9两台起重机抬吊门叶等大型构件应符合SL398的有关规 定,翻身时,其前后方严禁站人。 4.2.4总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拼装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交底后方 可实施。 2施工脚手架搭设应符合SL398的有关规定。 3排架作业面及行走通道应清理十净,作业人员不得穿硬 底鞋。 4弧形闸门整体立拼的支撑体系应安全可靠,其强度、刚 度及稳定性应满足规范要求。

    1总拼装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交底后方 可实施。 2施工脚手架搭设应符合SL398的有关规定。 3排架作业面及行走通道应清理于净,作业人员不得穿硬 底鞋。 4弧形闸门整体立拼的支撑体系应安全可靠,其强度、刚 度及稳定性应满足规范要求。 5作业使用的千斤顶、楔子板、大锤、扳手等工器具和材

    料应稳要放置,以防坠落伤人,千斤顶不得叠擦和倾斜使用。严 禁空中投掷传递物品

    4.3.1钢管下料应符合4.1.6条的有关规定。

    1油压机每班作业前应检查管接头及密封件,如发现渗漏 应及时修复。设备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及更换 2油压机启动前,应经回油口向泵体内灌满工作油,排出 主缸及液压系统中的空气,同时检查各部位所有连接部分应紧 固,电动机旋转方向应与要求相符。 3预弯时,模具中心线应与油压机压力中心线重合,上、 下模具应可靠固定。 4预弯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 5瓦片吊起预弯时,严禁人员在瓦片下穿行,吊具应与瓦 片可靠连接,不得歪拉斜吊。 6压制时,作业人员严禁将身体置于模具与被压制件之间。 4.3.3瓦片卷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板机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各机构,系统应运转正常,各 润滑部位应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2预弯时,瓦片剩余直边长度不得小于设备规定的最小直 边长度。 3卷板机上卷制刚度较小或弧长较长的瓦片及管节时,应 采用弧形托架、悬臂架或桥机配合进行卷制。弧形托架与地面或 基础应可靠固定。 4卷制时,设备操作人员应服从指挥人员指挥,指挥信号 应明确清楚。多人卷板时应明确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工作完毕或 离开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卷制时,作业人员身体严禁置于卷板范围内,严禁手扶 工件或垫条

    6卷板机翻倒机构翻倒时,其覆盖范围内严禁站人和堆放 物品。翻倒机构坑口应设置盖板或移动式围栏。 7卷板过程中,进出料方向严禁站人。 8瓦片立置检验或校正时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应可靠固定并采取防止倾倒的 措施。

    8瓦片立置检验或校正时,应可靠固定并采取防止倾倒的 措施。 4.3.4组装与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节、管段组装应设有专用组装平台和焊接平台,强度 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经过设计计算,不得出现倾覆和垮塌;操作平 台的搭设以及作业人员的防护应符合高空作业要求。 2钢管拼装时,立置的瓦片应临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 瓦片组装时,作业人员的身体严禁伸组合缝内。 3吊装瓦片时,应先将瓦片吊离地面100~300mm,检查 瓦片吊装重心是否平稳。 4用于管段埋弧自动焊接的滚焊台车应有轴向防窜装置。 5工作中使用的斤、压力架,应拴牢或采用其他防倾 倒和坠落措施。千斤顶宜选用同一规格和型号,应按总载荷留有 至少20%的裕量。 6焊接过程中的预热、后热以及焊缝的爆炸消应作业应设 隔离设施,并设置安全标志。 4.3.5岔管、伸缩节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岔管水压试验使用的封头应按GB150的规定进行设计 制造或采购。封头与主管、支管焊缝应按一类焊缝要求进行焊接 和检验。 2水压试验前应解除约束。 3水压试验程序应符合GB50766的有关规定。试验现场 应设置警戒区。 4水压试验中,严禁在呼吸阀关闭情况下进行充放水作业 充水作业应采取缓慢注水方式,注水流量宜控制在20m/h, 5水压试验应由专人指挥。

    3.4组装与焊接应符合下列规负

    1岔管水压试验使用的封头应按GB150的规定进行设计、 制造或采购。封头与主管、支管焊缝应按一类焊缝要求进行焊接 和检验。 2水压试验前应解除约束。 3水压试验程序应符合GB50766的有关规定。试验现场 应设置警戒区。 4水压试验中,严禁在呼吸阀关闭情况下进行充放水作业 充水作业应采取缓慢注水方式,注水流量宜控制在20m/h。 5水压试验应由专人指挥。 6试验区应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7试验区应搭设梯道及工作平台。 8水压试验中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应将试验体内水排空 后方可进行。

    4.3.6支撑与调整结构应符合下列

    1调整或加固采用的“米”字或“井”字支撑应与钢管及 支撑间连接可靠,安装支撑时应将支撑固定后方可松钩。 2管节、管段在整体吊运、翻身之前内支撑与管壁应采取 防松、防脱落措施。 3重复改造使用的支撑、调整结构,其接头的焊接强度应 有保证。当支撑杆件锈蚀严重时,应减去腐蚀厚度再重新计算强 度刚度,并应满足GB50017、GB50205的规定方可使用电缆标准规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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