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106-2017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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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106-2017 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4.0.1水库工程管理设施应包括水文站网、观测设施、通信设 施、交通道路、突发事件应急设施、安全消防管理设施、备用电 源及照明设施、供水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 设施、办公生产用房及文化设施、各类车船及附属设施等

    4.0.2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应根据需要布设水文站网

    文站网应包括水文站、降水量站、水位站和流量站等,应建立人 库、出库站,设施配置应满足SL34的相关要求

    制网、淤积测量固定断面、永久性断面桩同轴电缆标准,并配备相应的测量设 备。多泥沙河流水库应进行水库泥沙观测设计,并配备相应的观 测设施。

    0.5水库内、外通信应采用两种及以上可靠的设施。对外应 备与水库主管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等相关部门的通信连 偏远地区水库应设有电视信号接收设施

    4.0.6交通设施应包括水库管理所需的对外交通、内部交通设施

    1对外交通宜包括连接水库与外部公路之间的通道,对外 交通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外部交通道路条件,与就近的城镇连接。 2内部交通宜包括连接库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以 及管理范围内各主要建筑物之间的交通道路,内部交通应与对外 交通连接。 3应根据水库管理的需要确定内、外交通道路的建设要求 对外交通道路不宜低于4级。 4应根据水库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车辆、船只,可按

    表4.0.6的标准配置。

    4.0.6水库工程管理交通工具配置标准

    4.0.7应制定水库工程安全运用管理要点,提出主要管理措施, 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消防、预警、清漂和突发事件应急抢险 设施。

    1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应设置界桩、安全警示牌及标示 牌,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兼做公路的坝顶及公路桥两 端应设置限载、限速等标志。 2水库重要部位应配备封闭围栏、视频监控、安保报警等 安全管理设施。有水资源保护任务的水库可对水库工程区管理范 围实行封闭管理,应配备监控、警示标识等水源保护设施 3水库安全设施配置应满足GB50706的相关要求。 4.0.9根据防洪、供水和应急抢险等需求,水库除具备正常供 电电源外,应配备不少于一套备用电源。在泄洪、供水、重要交 通等工程部位应设有照明设备。 4.0.10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应配备计量设施及必要的水质监测设 施,水质监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0.11水库管理单位办公、生产、生活设施等用房设计应符合 当地城市永久性建筑标准,并符合下列规定: 1办公用房可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应根据定

    编人数,按人均建筑面积不大于15m确定。定编人数较少的管 理单位,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2生产、生活用房可包括仓库、资料档案室、防汛调度室 值班室、车库、食堂、值班宿舍等。仓库、资料档案室、防汛调 度室建筑面积应根据防汛任务及其他管理要求确定,其他用房总 面积按定编人数人均不大于35m确定。定编人数较少的管理单 位,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3有后方基地的管理单位,前、后方建筑面积应统筹安排 4.0.12根据水库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需要,应进行 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设施的设计,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生产、生活用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给排水设施宜与临近地区的永久性供排水设施连接,无 法接人的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办公、生产、生活设施应配备可靠的供电电源,宜采用 电网供电,并应设置事故备用电源。 4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应安装照明设施。 5北方地区应配置暖通设施。 4.0.13应根据水库工程和自然地理特点,提出工程管理范围内 的绿化和环境美化方案,并制定实施措施。 4.0.14具有渔业功能的水库,应将水库渔业设施一并设计。水 库渔业设施的配套项目及规模,应按照SL95的规定设置。 4.0.15存在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的水库,应提出防治方案,并 配备防治设施。存在冰冻危害的水库,应配备防冰冻设施。

    5.0.1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应布设工程管理自动化系统, 建立安全监测自动化子系统、视频控制子系统。有防洪任务的水 车应建立水文自动测报子系统、洪水预报及调度子系统。根据工 程管理要求,可建立信息管理子系统、防汛视频会商子系统、闸 门集中控制子系统、供水计量自动化子系统、水质在线监测子系 统等。各子系统宜以地理信息系统为支持平台进行整合。 5.0.2安全监测自动化子系统应实现数据采集、备份、传输、 处理和分析等功能。监测设备应实用、可靠、先进、经济,并满

    5.0.1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应布设工程管理目动1

    处理和分析等功能。监测设备应实用、可靠、先进、经济,并 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5.0.3视频控制子系统设计应按GB50395的要求对水库工

    5.0.4水文自动测报子系统应按SL566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5.0.4水文自动测报子系统应按SL566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遥测站网布设应以现有遥测站网为基础,根据需要增设专用遥 测站。

    5.0.6信息管理子系统应以水库局域网为基础,对各于系统发 布数据提供集中出口,实现对数据、文字、声音、图像等信息进 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送和输出等功能。 5.0.7各子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区域内通信方式、数据库表结构 与标识符的统一,满足与各子系统之间及相关单位之间的数据 共享。

    5.0.7各子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区域内通信方式、数据库表结构 与标识符的统一,满足与各子系统之间及相关单位之间的数据 共享。

    和工程建巩物的运用条件: 制定水库调度原则,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技术要点。投入使用验收 时,编制完成水库调度规程。 6.0.2应制定各主要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运用和维修养护技术 要点。 6.0.3应制定水库工程安全运用技术要点,提出安全措施。 6.0.4应制定水库工程监测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工程各监测项 目的监测技术要求(含施工期);对水库诱发地震、滑坡及其他 特殊观测项目,应提出各专项的监测技术要求;对改建、扩建 加固工程,应提出对原有监测设施的保护措施或更新改造方案 保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对多泥沙河流的水库,应提出库区泥沙 观测技术要求。 6.0.5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应制定水源保护措施和提出水 质监测技术要求。 6.0.6应提出工程运行期间所需的年运行管理费用标准及来源

    6.0.5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应制定水源保护措施和提出水 质监测技术要求。

    6.0.6应提出工程运行期间所需的年运行管理费用标准及来

    工程年运行管理费的计算原则和方法,应按照SL72等有关 执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财务制度

    6.0.7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范围 的管理要求和保护范围的限制要求

    6.0.7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范围

    6.0.7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的管理要求和保护范围的限制要求

    7.0.1应依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定编人数以及施工期间 的实际需要,提出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人员配备方案,明确 各阶段、各岗位提前进场人员数量,核算运行管理及维护经费。 7.0.2应提出施工期间水库管理单位关键岗位和人员的主要 职责。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辽宁省水利厅供水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元璋徐庆和韩殿良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总则 管理机构· 16 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7 工程管理设施 18 工程管理自动化 19 工程运用管理 20 施工期工程管理 21

    2.0.1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办 (2004】307号)以及有关规定,提出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 员岗位。为便于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方便职工生活,推荐水库管 理单位或后方基地设置在县级及以上城市。 2.0.2分级管理是指按照水库设计批复文件确定水库主管部门 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 区、旗)等级别

    3.0.3管理范围用地指标主要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国家、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管理范围统计值分析确定。考虑到全 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为使各地在设计时有所参照,将原标准中 管理范围标准的下限值改为区间值。将水库大坝上游管理范围划 定的起点,由坝轴线修改为坝脚线,因管理范围划分没有区分坝 型,将起点改为坝脚线更加符合管理范围划定的实际需要。条文 中注明的距离为水平距离,不含工程占地。 3.0.5为了防止水库运行管理期与地方发生土地纠纷,强调工 程管理范围的土地需完备征用手续,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同等 对待。 3.0.6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一般根据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为了便于操作,根据已建水库的调查资料制定了一个范围值。水 库保护范围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和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规定分析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管理范围统计值分析确定。考虑到全 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为使各地在设计时有所参照,将原标准中 管理范围标准的下限值改为区间值。将水库大坝上游管理范围划 定的起点,由坝轴线修改为坝脚线,因管理范围划分没有区分坝 型,将起点改为坝脚线更加符合管理范围划定的实际需要。条文 中注明的距离为水平距离,不含工程占地

    3.0.5为了防止水库运行管理期与地方发生土地纠纷,强调工 程管理范围的土地需完备征用手续,与工程占地和库区征地同等 对待。

    3.0.6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一般根据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为了便于操作,根据已建水库的调查资料制定了一个范围值。水 库保护范围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和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规定分析确定

    4.0.6水库工程管理交通工具配置标准在原标准基础工,根据

    国家现行政策和各省规定分析确定,删除载重汽车、消防车、救 护车,增加了巡查观测车。

    国家现行政策和各省规定分析确定,删除载重汽车、消防

    4.0.7突发事件指由于超标准洪水、地质灾害、恐怖袭击等可 能造成工程险情及水污染等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 4.0.8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结 合水库管理单位的安全设施现状,依据近年来的水库管理经验和 设计理念,提出对各类管护标志、安全围栏和预报预警系统的 要求。

    合水库管理单位的安全设施现状,依据近年来的水库管理经验 设计理念,提出对各类管护标志、安全围栏和预报预警系统 要求。

    吊环标准,能够满足应急需求的友电设备。 4.0.11办公用房的建设标准系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 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的要求确定。结合近年来新建 水库管理设施的建设标准,提出了办公、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 项目和建筑标准。

    4.0.14强调具有渔业条件的水库,且水库管理单位有经济头

    效,在设计中要求将水库渔业设施包括在内。

    本章是新增章节,近年来,水利行业信息化得到了快速发 展,为适应水利现代化发展要求,规范水库工程管理自动化建 设,有必要单独增加此章。 5.0.3视频控制子系统对水库工程关键部位的作用至关重要 要求实现信息的采集、接收、传输、处理等功能。 5.0.4水文自动测报子系统设计时要考虑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 5.0.5洪水预报及调度子系统需依据经审定的洪水预报及洪水 调度方案进行设计。调度形式可视水库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采用预 泄、补偿调节、错峰调度方式等。 5.0.7各子系统通信方式、数据库表结构及数据接口的统一是 子系统之间整合及相关单位实时数据享的前想

    5.0.7各子系统通信方式、数据库表结构及数据接口的统一是

    幕墙标准规范范本5.0.7各子系统通信方式、数据库表结构及数据接

    6.0.1水库调度运用技术要点主要内容包括:水库承担的任务、 调度运用的原则和要求、主要运用指标、防洪调度规则、兴利调 度规则及调度图、水文情报与预报规定。 6.0.26.0.4为了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用,要求编制各主要建 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设备的运用、维修及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使 工程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6.0.6根据水库功能和财务收支情况,明确年运行管理费用计 算方法和来源,尤其是初期运行的年运行管理费用。 6.0.7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运用,防止库区水土流失及水质污染 需在设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地方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明确工程管理与保护 范围的管理限制要求

    7.0.1本条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便于了解掌握工程施工中的各种 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对工程进行管理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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