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先求解结构对应其各阶振型的地衰作用效应后,再组合成结构总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 各阶振型效应用时程分析法求得后直接叠加的称振型分解时程分析法,用反应谱法求得后 再组合的称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2. 1. 15 平方和方根 (SRSS)法:
建筑标准取各阶振型地度作用效应的平方总和的方根作为总地展作用效应的振型组合方法。 16完全二次型方根(CQC)法:
取各阶振型地展作用效应的平方项和不同振型耦联项的总和的方根作为总地霆作用效 应的振型组合方法
2.1.17地:动水压力
2.1.18地霆动土压力:
2.1.19拟静力法:
将重力作用、设计地焦加速度与重力加速度比值、给定的动态分布系数三者乘积作为 设计地展力的静力分析方法。
2.1.20地震作用的效应折减系数:
由于地展作角效应计算方法的简化而引入的对地霆作用效应进行折 2. 1.21自振周期:
2. 1.21自振周期
结构按某一振型完成一次自由振动所带的时间。对应于第一振型的自振周 振周期
2. 2. 1 作用和作用效应
2.2.2材料性能和几何参数
2.2.3分项系数极限状态设计:
E一地展作用的代表值: Gk——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T一结构自振周期; T一特征周期; 一附属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基本频率比值; ^附属结构和主体结构质量比值。
水利水电浆·综合设计
3.1.1水工建筑物的场地选择,应在工程地质勘察和专门工程地质研究的基础上,按构造 活动性、边坡稳定性和场地地基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价。可按表3.1.1划分为有利、不利和 危险地段。宜选择对建筑物抗囊相对有利地段,避开不利地段,未经充分论证不得在危险 地段进行建设
3.1.1各类地段的划分
3.1.2水工建筑物开挖后的场地土类型,宜根据土层剪切波速,按表3.1.2划分。 3.1.3场地类别应根据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四类,并宜符合表3.1.3的
3.1.3场地类别应根据场地土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四类,并宜符合表3.1.3的 规定
水和水中教·综合设理
地基中的软弱粘土层的评价可采用以下标准: 液性指数1L≥0.75; 2 无侧限抗压强度qu50kPa: 3 标准贯入锤击数N63.5≤4: 灵敏度S4。 3.2.6 地基中的软弱粘土层,可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以下抗展措施 1 挖除或置换地基中的软弱粘土; 预压加固: 3 压重和砂井排水; 4 桩基或复合地基。
4.1.1一般情况下,水工建筑物可只考虑水平问地震作用。 4.1.2设计烈度为8、9度的1、2级下列水工建筑物:土石坝、重力坝等爽水建筑物,长 感臂、大跨度或高耸的水工混凝土结构,应同时计入水平向和竖间地囊作用。 4.1.3严重不对称、空腹等特殊型式的拱坝,以及设计烈度为8、9度的1、2级双曲拱坝, 宜对其竖向地囊作用效应作专门研究。 4.1.4一般情况下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在抗震设计中可只计入顺河流方向的水平向地 震作用。两率陡坡上的重力坝段,宜计入垂直河流方向的水平向地震作用。 4.1.5量要的土石坝,宜专门研究垂直河流方向的水平间地艇作用。 4.1.6混凝土拱坝应同时考愿顺河流方向和垂直河流方向的水平向地震作用。 4.1.7闻墩、进水塔、闸顶机架和其他两个主轴方向刚度接近的水工混凝土结构,应考虑 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的水平向地囊作用。 4.1.8当同时计算互相正交方向地展的作用效应时,总的地震作用效应可取各方向地衰作 用效应平方总和的方根值,当同时计算水平向和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时,总的地囊作用效应 出节将坚尚地用热应彩 故润合户与必平证胜用格爵直控拍折
4.2.1一般情况下,水工建筑物抗展计算应考虑的地展作用为:建筑物自重和其上的荷重 所产生的地度惯性力,地霆动土压力,水平向地焦作用的动水压力。
4.2.2除面板堆石坝外,土石坝的地囊动水压力可以不计。 4.2.3地震浪压力和地震对渗透压力、浮托力的影响可以不计。 4.2.4地震对淤沙压力的影响,一般可以不计,此时计算地展动水压力的建筑物前水深应 包括淤沙深度;当高坝的淤沙厚度特别大时,地震对沙压力的影响应作专门研究。
加速度代表值h外,其余应根据设计烈度按 表4.3.1的规定取值。
加速度代表值h外,其余应根据设计烈度按
4.3.2竖向设计地震加速度的代表值α应
取水平向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的2/3。
4.3.3设计反应谐应根据场地类别和结构 自振周期T按图4.3.3采用,
自振周期T按图4.3.3采用
4.3设计地加速度和设计反应评
表4.3.1水平向设计地.珈速应代表件a
注:g9.81 m/s。
图4.3.3设计反应谱
4.3.4各类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反应谐最大值的代表值βa应按表4.3.4的规定取值。 4.3.5 设计反应谱下限值的代表值βimn应不小于设计反应谱最大值的代表值的20%。 4.3.6不同类别场地的特征周期T。应按表4.3.6的规定取值。
瘦4. 3.4设计反应详量大值的代表值..
度4.3.6特征周期T
4.3.7设计烈度不大于8度且基本自振周期大下1.0s的结构,特征周期宜延长0.05s。
4.4地作用和基他作用的组合
4.4.1一般情况下,作抗震计算时的上游水位可采用正常蓄水位;多年调节水库经论证后 可采用低于正常蓄水位的上游水位。 4.4.2土石坝的上游坝坡抗囊稳定计算,应根据运用条件选用对坝坡抗囊稳定最不利的常 遇水位进行抗囊计算。
4.4.2士石坝的上游坝坡抗囊稳定计算,应根据运用条件选用对坝坡抗囊稳定最不利的常 遇水位进行抗震计算。 4.4.3土石坝的上游坝坡抗囊稳定计算,需要时,应将地震作用和常遇的水位降落幅值
4.4.3 土石坝的上游坝坡抗囊稳定计算,需要时,应将地震作用和常遇的水位降落幅值 组合
水利水电卷·综合设计
4.4.4重要的拱坝及水间的抗震强度计算,宣补充地震作用和常遇低水位组合
4.5结构计算模式和计算方法
4.5.1各类水工建筑物抗震计算中,地震作用效应的计算模式应与相应设计规 算模式相同
2除了窄河谷中的土石坝和横缝经过灌浆的重力坝外,重力坝、永闻闸、土石坝均 宽度或单个坝(闸)段进行抗震计算,
度4.5.3地急作用效应的计算方法
4.5.3各类工程抗囊设防类别的水工建筑 物,除土石坝、水闸应分别按第5、8章规定 外,地囊作用效应计算方法应按表4.5.3的 规定采用。其中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丙 类的水工建筑物,其地囊作用效应的计算方 法:应按本规范各类水工建筑物章节中的有 关条文规定采用。
4.5.4采用动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应考虑结构和地基的动力相互作用,与水体接触 的建筑物,还应考虑结构和水体的动力相互作用;但可不计库水可压缩性及地囊动输入的 不均匀性。 4.5.5作为线弹性结构的混凝土建筑物,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振型分解时程分析 法,此时,拱坝的阻尼比可在3%~5%范围内选取,重力坝的阻尼比可在5%~10%范围 内选取,其他建筑物可取5% 4.5.6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可由各阶振型的地作用效应按平方 和方根法组合。当两个振型的频率差的绝对值与其中一个较小的频率之比小于0.1时,地 用格定宝用宝合一活型相法组
和方根法组合。当两个振型的频率差的绝对值与其中一个较小的频率之比小于0.1时,地 震作用效应宜采用完全二次型方根法组合:
SE=N EoS:s 8 Vsi(5: +rsr?
式中Se一一地震作用效应: S.、S一一分别为第i阶、第阶振型的地作用效应, m 一计算采用的振型数; ,一一第i阶和第阶的振型相关系数; S,一分别为第i阶、第i阶振型的阻尼比; 一圆频率比,一/# ; 一一分别为第i阶、第阶振型圆频率。 4.5.7地震作用效应影响不超过5%的高阶振型可略去不计、采用集中质量模型时,集中
4.5.7地震作用效应影响不超过5%的高阶振型可略去不计。采用集中质量模型时,集中 质量的个数不宜少于地震作用效应计算中采用的振型数的4倍。 5.8采用时程分析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质量的个数不宜少于地震作用
1应至少选择类似场地地震地质条件的2条实测加速度记录和1条以设计反应谱为 目标谱的人工生成模拟地震加速度时程。 2设计地霆加速度时程的峰值应按本规范4.3.1或1.0.6的规定采用 3不同地震加速度时程计算的结果应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设计验算采用的地展作用 效应。 4.5.9当采用拟静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沿建筑物高度作用于质点的水平向地震惯 性力代表值应按下式计算:
F:=aEGea/g
武中F:一作用在质点的水平向地霆惯性力代表值; 一一地作用的效应折减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取0.25; GE一集中在质点的重力作用标准值; α一—质点的动态分布系数,应按本规范各类水工建筑物章节中的有关条文规定 采用; &一重力加速度,
4.6水工滤士材料动态性能
4.6.1除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外的混凝土水工建筑物的抗震强度计算中,混凝土动态强度 和动态弹性模量的标准值可较其静态标准值提高30%,混凝土动态抗拉强度的标准值可取 为动态抗压强度标准值的8%。 4.6.2在混凝土水工建筑物的抗囊稳定计算中,动态抗剪强度参数的标准值可取静态标准 直,当采用拟静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应取静态均值。 4.6.3各类极限状态下的材料动态性能的分项系数可取静态作用下的值。
承能力分项系数极限状态抗,设计
我中一 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GB50199一94的规定取值 4 设计状况系数,可取0.85; S(·) 结构的作用效应函数: YG 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Gk 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7 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 Qk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e一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取1.0; 地震作用的代表值, ak一 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Yd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结构系数;
水科水电燃·绘合设讯
R(·)一结构的抗力函数; 一一材料性能的标推值: Y一材料性能的分项系数。 4.7.2各类水工建筑物在地囊作用下应验算的极限状态及其相应的结构系数,均应按本规 范相应建筑物章节中的有关规定采用。 4.7.3与地衰作用组合的各种静态作用的分项系数和标准值,应按各类建筑物相应的设计 规范规定采用。凡在这些规范中未规定分项系数的作用和抗力,或在抗展计算中引入地震 作用的效应折减系数时,分项系数均可取为1.0。 4.7.4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设计,在按本规范确定地度作用效应后,应按SL/ T191一96进行截面承载力抗验算。当采用动力法计算地展作用效应时,应对地震作用效 应进行折减,折减系数=可取为0.35,
4.8附厚结构的抗计算
4.8.1在水工建筑物附属结构的地囊作用效应计算中,当附属结构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比值 m及基本频率比值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附属结构与主体结构可不作耦联分析: 10.01; 20.01≤≤0.1,且≤0.8或≥1.25。 4.8.2不作联分析的附属结构,可取与主体结构连接处的加速度作为附属结构地震作用 效应计算中的地霆输入。 4.8.3当不作耦联分析的附属结构和主体结构可视为刚性连接时,附属结构的质量应作为 主体结树的附加质是
土的重度的标准值; β一土的内摩擦角; 。地震系数角, 6一一挡土墙面与土之间的摩擦角: s—计算系数,动力法计算地展作用效应时取1.0,拟静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 一般取0.25,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取0.35。
.9.2地怎被动动土压力应经专门研究
5.1.1土石坝应采用拟静力法进行抗黛稳定计算。
5. 1 抗复计 1.
设计烈度为8、9度的70m以上土石坝,或地基中存在可液化土时,应同: 法对坝体和坝基进行动力分析,综合判断其抗展安全性。土石坝动力分析的要 附录A中的A.1。
设计烈度为8、9度的70m以上土石坝,或地基中存在可液化土时,应同时用有限元 法对坝体和坝基进行动力分析,综合判断其抗展安全性。土石坝动力分析的要求见本规范 附录A中的A1。 5.1.2采用拟静力法进行抗展稳定计算时,对于均质坝、厚斜瑙坝和厚心墙坝,可采用瑞 典圆弧法按本规范4.7.1的规定进行验算,其作用效应和抗力的计算公式见本规范附录A 中的A.2,对于1、2级及70m以上土石坝,宜同时采用简化毕肖普法。对于夹有薄层软 粘土的地基,以及薄斜墙坝和薄心墙坝项,可采用滑楔法计算。 5.1.3在拟静力法抗计算中,质点讠的动态分布系数,应按表5.1.3的规定采用。表中 αm在设计烈度为7、8、9度时,分别取3.0、2.5和2.0。
表5.1.3土布坝体动态分布系数叫
高于相应的静态强度时,应取静态强度值 粘性土和紧密砂砾等非液化土在无动力试验资料时,宜采用静态有效抗剪强度指标,其
木利水电餐·综合设计
中对堆石、砂砾石等粗粒无粘性土,可采用对数函数或指数函数表达的非线性静态抗剪强 度指标。 5.1.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动水压力可按本规范6.1.9和6.1.10的规定确定 5.1.6采用瑞典圆孤法进行抗霆稳定计算时,其结构系数应取1.25。采用简化毕肖普法 时,相应的结构系数应比采用瑞典圆孤法时的值提高5%~10%,
中对堆石、砂砾石等粗粒无粘性土,可采用对数函数或指数函数表达的非线性静态抗剪强 度指标。
5.2抗楼措施 5.2.1地震区修建土石项,宜来用直线的或向上游弯曲的坝轴线,不宜采用向下游弯曲的、 折线形的或S形的坝轴线。 5.2.2设计烈度为8、9度时,置选用堆石坝,防渗体不宜选用刚性心墙的型式。选用均 质坝时,应设置内部排水系统,降低浸润线。 5.2.3确定地衰区土石坝的安全超高时应包括地震蒲浪高度,可根据设计烈度和坝前水 深,取地震涌浪高度为0.5~1.5m。 对库区内可能因地震引起的大体积塌岸和滑坡面形成的涌浪,应进行专门研究。 设计烈度为8、9度时,安全超高应计入坝和地基在地震作用下的附加沉陷。 5.2.4设计烈度为8、9度时,宜加宽坝顶,采用上部缓、下部陡的断面。坝坡可采用大 快石压重,或土体内加筋。 5.2.5应加强土右坝防渗体,特别是在地展中容易发生裂缝的坝体部、坝与岸坡或混凝 等刚性建筑物的连接部位。 应在防渗体上、下游面设置反滤层和过渡层,且必须压实并适当加厚。 5.2.6应选用抗震性能和渗透稳定性较好且级配良好的土石料筑坝。均匀的中砂、细砂 粉砂及粉土不宜作为地震区的筑坝材料。 5.2.7对于粘性土的填筑密度以及堆石的压实功能和设计孔隙率,应按SDJ218一84及其 补充规定中的有关条文执行。设计烈度为8、9度时,宜采用其规定范围值的高限。 5.2.8对于无粘性土压实,要求浸润线以上材料的相对密度不低于0.75,浸润线以下材料 的相对密度则根据设计烈度大小,选用0.75~0.85;对于砂砾料,当大于5mm的粗料含 量小于50%时,应保证细料的相对密度满足上述对无粘性土压实的要求,并按此要求分别 提出不同含砾量的压实干密度作为填筑控制标推。 5.2.91、2级土石坝,不宜在项下埋设输水管。当必须在坝下埋管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 管或铸铁管,宜置于基岩槽内,其管顶与坝底齐平,管外回填混凝土;应做好管道连接 处的防渗和止水,管道的控制闸门应置于进水口或防渗体上游端
6.1.1重力坝抗计算应包括坝体强度和整体抗滑稳定分析
1单力现抗计算应包括项体强度和整体抗稳定分析。
6.1.2重力项的动力分析应以同时计入弯曲和剪切变形的动、静材料力学法为基本分析方 法。对于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或结构复杂,或地基条件复杂的重力坝,宜补充作有 限元法动力分析, 6.1.3重力坝抗滑稳定分析应按抗剪断强度公式计算。 6.1.4坝基岩体内有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时,应核算坝体带动部分基岩的抗滑稳定性, 此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6.1.5重力坝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按本规范4.5.3的规定采用动力法或拟静力法。对于工 程抗囊设防类别为乙,丙类的设计烈度低于8度且坝高小于或等于70m的重力坝,可来用 拟静力法。 6.1.6采用动力法计算重力坝的地囊作用效应时,应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特殊重要 的重力坝,宜按本规范4.5.8的规定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6.1.7采用动力法验算重力坝坝体强度和坝基面上抗滑稳定时,抗压和抗拉强度结构系数 应分别取2.00、0.85,抗滑稳定的结构系数应取0.60。 6.1.8采用拟静力法计算重力坝地震作用效应时,各质点水平向地囊性力代表值应根据
6.1.2重力坝的动力分析应以同时计入弯曲和剪切变形的动、静材料力学法为基本分析方 法。对于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或结构复杂,或地基条件复杂的董力坝,宜补充作有 限元法动力分析,
6.1.3重力坝抗滑稳定分析应按抗剪断强度公式计算。 6.1.4坝基岩体内有软弱夹层、缓倾角结构面时,应核算坝体带动部分基岩的抗滑稳定性 此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6.1.5重力坝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按本规范4.5.3的规定采用动力法或拟静力法。对于工 程抗囊设防类别为乙,丙类的设计烈度低于8度且项高小于或等于70m的重力坝,可来用 拟静力法。
6.1.5重力坝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应按本规范4.5.3的规定采用动力法或拟静力法。对于工 程抗囊设防类别为乙,丙类的设计烈度低于8度且项高小于或等于70m的重力坝,可来用 拟静力法。
的重力坝,宜按本规范4.5.8的规定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6.1.7采用动力法验算重力坝坝体强度和坝基面上抗滑稳定时,抗压和抗拉强度结构系数 应分别取2.00、0.85,抗滑稳定的结构系数应取0.60。 6.1.8来用拟静力法计算重力坝地展作用效应时,各质点水平向地震惯性力代表值应根据
式中n一坝体计算质点总数; H—坝高,溢流坝的H应算至闸墩顶, h:、h;一一分别为质点i、i的高度; 产生地展惯性力的建筑物总重力作
1+4(h/H)4 α=1.4~ U8
H一一坝高,溢流坝的H应算至墩顶 hi、h;一一分别为质点i、的高度; GE一一产生地囊馈性力的建筑物总重力作用的标准值。 6.1.9采用拟静力法计算重力坝地作用效应时,水深五处的地震动水压力代表值应按下 式计算:
(h)=ab(h)pwH
式中p(h)——作用在直立迎水坝面水深h处的地霞动水压力代表值; (h)—水深处的地震动水压力分布系数,应按表6.1.9的规定取值: 一水体质量密度标准值;
表6.1.9重力坝地复动水压力分布系数元)
水利水电象·练合设讯
Ho一水深。 度坝面的总地震动水压力作用在水面以下0.54H。处,其代表值F。应
单位宽度坝面的总地展动水压力作用在水面以下0.54H。处,其代表值F。应按下式 计算:
5.1.10与水平面夹角为8的倾斜迎水坝面,按本规范6.1.9的规定计算的动水压力代表 值应乘以折减系数:
迎水坝面有折坡时,若水面以下直立部分的高度等于或大于水深H。的一半,可近似取 作直立坝面;否则应取水面点与坡脚点连线代替坡度。 6.1.11采用动力法时,可将式(6.1:11)计算的地震动水压力折算为与单位地熊加速度 相应的坝面附加质量:
pw(h) = anp.NHoh 8
(6. 1. 11)
6.1.12采用拟静力法验算重力坝坝体强度和坝基面上抗滑稳定时,抗压,抗 构系数应分别取4.10、2.40,抗滑稳定的结构系数应取2.70。
6.2、1重力坝的体形应简单,坝坡避免剧变,顶部折坡宜取弧形。坝顶不宜过于偏向上游。 宜减轻坝体上部重量、增大刚度,并提高上部混凝土等级或适当配筋。 6.2.2地基中的断裂、破碎带、软弱夹层等薄弱部位,应采取工程处理措施,并适当提高 底部混凝土等级
宜减轻坝体上部重量,、增大刚度,并提高上部混凝土等级或适当配筋。 6.2.2地基中的断裂、破碎带、软弱夹层等薄弱部位,应采取工程处理措施,并适当提高 底部混凝土等级。 6.2.3坝顶宜采用轻型、简单、整体性好的附属结构,应力求降低高度,不宜设置笨重的 桥梁和高耸的塔式结构。宜加强溢流坝段顶部交通桥的连接,并增加闸墩侧向刚度。 6.2.4重力坝坝体的断面沿坝轴线方向分布有突变,或纵向地形、地质条件突变的部位 应设置横缝,宜选用变形能力大的接缝止水型式及止水材料。
7.1.1拱坝抗震计算应包括坝体强度和拱座稳定分析。 7.1.2拱项强度分析方法应以静、动力拱梁分载法为基本分析方法。对于工程抗囊设防类 别为甲类民用航空标准,或结构复杂,或地基条件复杂的拱坝,宜补充作有限元法动力分析。 7.1.3拱坝的地熊作用效应计算应按本规范4.5.3的规定采用动力法或拟静力法。对于工 程抗设防类别为乙、丙类的设计烈度低于8度且项高小于或等于70m的拱坝,可采用拟 静力法计算。 7.1.4采用动力法计算拱坝的地谨作用效应时,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于特殊重要
的拱坝,可按本规范4.5.8的规定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7.1.5拱座稳定分析应以刚体极限平衡法为主,按抗剪断强度公式计算。对于工程抗囊设 防类别为甲类的拱坝或其地质条件复杂的,可辅以有限元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分析论证。 7.1.6拱坝拱座(包括重力墩)稳定的抗计算可按以下客项规定进行: 1在确定可能滑动的岩块后,按坝体动、静力计算的最不利成果确定地震时拱端的最 大推力及方向。 2在确定可能滑动岩块本身的地囊惯性力代表值时,应按本规范式(4.5.9)计算,α 取1.0;当采用动力法时,地囊作用的效应折减系数取1.0,并假定岩块的地震惯性力代 表值和拱端推力最大值同时发生。 3根据可能滑动岩块凡何特性,选择不随时间改变的最不利滑动模式。 4不计地震时岩体内渗透压力变化的影响。 7.1.7采用动力法验算拱项坝体强度时,其结构系数应按本规范6.1.7的规定取值。用动 力法验算拱座岩体稳定时,岩体性能的分项系数取1.0,抗剪强度参数取静态均值,其相应 的结构系数应取1.40。 7.1.8采用拟静力法计算拱坝地震作用效应时,各层拱圈各质点水平向地震惯性力沿径向 作用,其代表值应根据本规范4.5.9的规定进行计算,其中动态分布系数坝顶取3.0,坝基 取1.0,且沿高程按线性内插,沿拱圈均匀分布。 7.1.9采用拟静力法计算拱坝地作用效应时,水平向地震作用的动水压力代表值可按本 规范式(6.1.11)计算,并乘以本规范7.1.8规定的动态分布系数α;和地囊作用的效应折 减系数, 采用动力法时,可将水平向单位地囊加速度作用下的地霆动水压力折算为相应的项面 经尚附加质量考愿。 7.1.10采用拟静力法对拱坝坝体强度和拱座稳定进行抗展计算时,结构系数应按本规范 6.1.12的规定取值。
7.2.1应合理选择坝体体形,改善拱座推力方向,减小在地震作用下坝体中上部及接近项 基部分的拉应力区。双曲拱坝宜校核向上游的倒悬,其顶部拱冠部分宜适当倾向下游。 7.2.2应加强拱坝两坝头坡的抗囊稳定性,避免两岸岩性和岩体结构相差太大或坐落 在比较单薄的山头上。对地基内软弱部位可采取灌浆、混凝土塞、局部锚固、支护等措施 加固。应严格控制顶部拱座与岸坡接触面的施工质量,必要时采取加厚拱座、深嵌锚固等 措施。应做好坝基、坝肩防渗惟幕和排水措施,并避免压力隧洞离坝肩过近,力求降低岩 体内渗透压力。
在比较单薄的山头上。对地基内软弱部位可采取灌浆、混凝土塞,局部锚固、支护等措施 加固。应严格控制顶部拱座与岸坡接触面的施工质量,必要时采取加厚拱座、深嵌锚固等 措施。应做好坝基、坝肩防渗椎幕和排水措施,并避免压力隧洞离坝肩过近,力求降低岩 体内渗透压力。 7.2.3应加强坝体分缝的构造设计,尤其是分缝的止水、灌浆温度控制及键槽设计,改进 止水片的形状及材料,以适应地时接缝多次张开的特点。
7.2.3应加强坝体分缝的构造设计,尤其是分缝的止水、灌浆温度控制及键槽设计,改进
7.2.35坝顶官采用轻型、简单、整体性好的附属结构,并减小其突出于
钙镁磷肥标准水利水电然·综合设动
段闸间宜设置传递拱向推力的结构;应加强顶部交通桥等结构的连接部位,采取防止 受震脱落的措施。
....- 相关专题: 水工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