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66-2014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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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L266-2014 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3.1.1水电站工程等级应根据其工程规模、装机容量、效益和 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SL252的规定确定。 3.1.2水厂房的建筑物级别应与枢纽中挡水建筑物级别一致; 其他非雍水厂房的建筑物级别按电站装机容量确定。 3.1.3坝后式厂房与雍水建筑物联合作用时,其级别应与雍水 建筑物级别一致。

    3.2洪水标准和安全加高

    3.2.1水电站厂房(包括厂区建筑物)应按其工程等级及挡水 条件来取下列相应的洪水标准: 1塑水厂房兼作为枢纽挡水建筑物,其防洪标准应与该枢 纽工程挡水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一致。 2非塑水厂房的防洪标准应按表3.2.1的规定确定

    3.2.1水电站厂房(包括厂区建筑物)应按其工程等

    联轴器标准表3.2.1非惠水厂房的洪水标准

    3.2.2水电站厂房的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地、开关站和进厂交 通等的防洪标准可按表3.2.1确定。 3.2.3对受时间短、经济损失不大的水电站,经论证,其防 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物一致;厂房下游挡水部位顶部安全加高不应小于表3.2.4的 规定。

    2.4厂房下游挡水部位顶部安全加高

    4.1.1厂区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整个枢纽 的工程布局,与城乡建设规划相协调,按下列原则进行: 1合理布置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压器场地、开关站、高 低压引出线、进厂交通、发电引水及尾水建筑物等,使水电站运 行安全、管理和维护方便。 2妥善解决厂房和泄洪、排沙、通航、鱼道等建筑物布置 及运用的相互协调,避免干扰,保证水电站安全和正常运行。 3综合考虑厂区防洪、排水、消防等安全措施及检修的必 要条件。 4少征或不征用耕地,保护天然植被,保护环境,保护 文物。 5做好厂区建筑环境总体规划及主要建筑物的建筑艺术 处理。 6统筹安排运行管理所必需的生产辅助设施。 7综合考虑施工程序、施工导流及首批机组发电投运的工 期要求,优化各建筑物的布置。 4.1.2厂房位置宜避开冲沟口和崩塌体,对可能发生的山洪淤 积、泥石流或崩塌体等应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4.1.3厂房边坡设计应符合SL386的规定。厂房位于高陡坡下 时,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及排水设施。 4.1.4当压力管道采用明敷方式时,宜将厂房布置在免受事故 水流直接冲击的方向;当不可避开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4.1.5副厂房的位置应与主变压器场地、主厂房的位置及环境 要求相协调,经综合比较确定。同时应结合运行、管理方便的要 求,合理利用有效空间,对外交通方便。

    4.1.6主变压器及开关站位置应结合安装检修、运输、消

    4.1.6主变压器及开关站位置应结合安装检修、运输、消防通 道、进线出线、防火防爆等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主变压器位置宜靠近主厂房,并宜与安装间高程相同 主变压器场地的防火防爆及通风散热等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2开关站宜靠近主变压器。应选择地基及边坡稳定地段或 利用其他合适的场地进行布置,其进出线应避免跨越泄流建筑物 的水跌区、射流区。开关站位置宜避开冲沟口,不能避开时,应 对山洪、泥石流和崩塌体等采取防御措施。 3出线场宜布置在开关站附近,户内式开关站可将出线场 布置在厂房顶部。

    妥善解决泥沙、漂浮物和冰凌等对发电的影响,其设计应 SL 285的规定。

    4.1.8厂房与泄水建筑物相邻时,在厂房与泄水建筑物之 设置足够长的导墙,必要时,应通过水工模型试验验证

    4.1.8厂房与泄水建筑物相邻时,在广房与泄水建筑物之间应

    4.1.9坝后式厂房宜在厂、坝之间设永久变形缝;必要时,可 采用厂坝整体连接的形式。厂坝之间的空间可布置副厂房、主变 压器场、开关站等建筑物

    4.1.10尾水渠应根据水电站具体情况按下列原则布置:

    1考虑机组运行条件、地形地质、河道流向、泄洪、排沙 及其他建筑物影响进行布置。对可能发生淘刷或淤积部位应加强 防护措施。 2应考虑枢纽泄水、下游梯级回水和河床采砂等引起河床 变化所造成的影响。

    1应保证主、副厂房和主变压器场地及开关站在设防水位 条件下不受淹没。 2厂区的排水量、管沟布置、排水方式及排水设施,应根 据水电站厂房的重要性、本地区气候特征、设计暴雨强度、降雨 历时、暴雨设计重现期、汇水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及其他可能的

    集水量综合考虑确定。设计降雨重现期可取3~5a,设计降雨历 寸为5~15min。 3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洪水倒灌。 4对泄洪、降水或雾化对厂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相 应的防护措施。 5对可能导致水厂房的孔洞、管沟、通道、预留缺口等 应采取必要的封堵和引排措施。 6应进行各建筑物边坡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排水设计。 4.1.12厂区内交通应按下列原则布置: 1应根据近期和远景规模,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并应满 足机电设备重件、大件的运输及装卸方便的要求。 2主要交通在设计洪水标准条件下应保证畅通;在校核洪 水标准条件下,应保证进出厂人行交通不被阻断;穿过泄水雾化 区地段宜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3进厂公路厂前应设有平直段。 4进厂公路的设计可按国家相应标准进行,公路纵坡宜小 于8%,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布置困难地段最大纵坡宜小于12%。 5高尾水位厂房,经论证,允许进出厂房主要交通采用垂 直运输方式。 6根据需要,厂前区可设置回车场。 4.1.13进厂公路宜从下游侧引入厂房。当因地形、地质和枢纽 布置条件限制进厂公路必须由厂房端部平行于厂房轴线方向进厂 时,应设置警戒标志或阻进器。 4.1.14扩建和改建水电站厂房,应与既有建筑物及设施协调 一 致并对既有建筑物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期不影响或少影响 发

    4.2.1厂房内部布置应根据水电站规模、厂房型式、环境特点

    4.2.1厂房内部布置应根据水电站规模、厂房型式、

    一房内部布置应根据水电站规模、厂房型式、环境特点、 十和机电设备布置、运行维护和安装、检修等情况,合理

    确定和分配各部位的尺寸及空间

    4.2.3主厂房安装间布置和尺寸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安装间面积应根据厂房型式、机组结构、安装进度以及 一台机组扩大性检修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SL511的规定, 2缺乏资料时,安装间长度可取1.25~1.5倍机组段长度 多机组水电站,安装间面积可根据需要增大或加设副安装间。 3安装间地面高程宜与发电机层地面高程租同:如下游洪

    水尾水位高于发电机层地面高程,可抬高安装间高程或设置高于 发电机层的卸货平台。 4安装间布置应根据装机台数,满足设备运输、安装及检 修或车辆进厂装卸的需要。安装间可布置于主厂房的一端、两端 或中间段。

    宜将其中心线布置在起重机吊钩工作范围以内。 2起重机轨顶高程应根据起重机规格、机组或主变压器的 安装及检修时吊装要求确定,并应满足进厂运输车辆的货物装卸 要求。 3起重机顶与厂房吊顶(或屋架下弦、灯具底)的净距不 应小于300mm。 4在厂房顶部适当部位应有可供拆装起重机的减速器盖 卷筒、电动机等部件的必要空间。 5起重机端边至上下游墙的距离除满足大车行走外,应在 适当部位留有大车行走机构的安装及检修需要的净空和人员行走 让车位置。 6吊车梁顶面宽度(包括走道板)应满足运行人员通行要 求,并应设有供司机和检修人员上、下起重机的扶梯。 7吊装中的部件距已安装的设备、结构及地面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SL511的规定。 4.2.5厂内交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内交通应满足方便管理、利于检修、处理故障迅速的 要求。 2主要通道尺寸及楼梯宽度、坡度、安全出口设置等应符 合SDJ278和SL511的规定。 3发电机层及水轮机层宜设有贯穿全厂的直线水平通道。

    1厂内交通应满足方便管理、利于检修、处理故障迅速的 要求。 2主要通道尺寸及楼梯宽度、坡度、安全出口设置等应符 合SDJ278和SL511的规定。 3发电机层及水轮机层宜设有贯穿全厂的直线水平通道。 4发电机层、母线层、水轮机层等主要楼层每1~2个机组

    5在起重机吊钩工作范围内的主厂房和有机电设备吊运要 求的副厂房,宜设置供安装检修的吊物孔。 4.2.6水轮机机坑的布置及尺寸应满足机组安装及维修的需要; 机组支撑结构和蜗壳、座环支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2.7主厂房内各层高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机组及附属设备布置、安装检修、运行维护、结 构尺寸和建筑空间要求。 2水轮机安装高程应根据SL511确定。 3水轮机层地面高程应根据蜗壳进口断面尺寸及蜗壳顶部 最小混凝土结构厚度确定。 4发电机层地面高程除应满足发电机层布置要求外,尚应 考虑水轮机层设备布置及母线电缆的敷设和下游水位影响。 5如主厂房空间充许,可在发电机层下增设母线层,其净 空应满足发电机主引出线、电缆敷设、运行维护和消防等要求。 6屋顶高程应根据屋盖形式和结构尺寸确定,并应满足起 重机部件安装与检修、厂房吊顶、照明设施布置和保温等要求。

    1尾水平台宽度应满足尾水闸门及启闭设备布置、闸门吊 运、交通、下游防洪设施和消防等对结构尺寸的要求。 2尾水平台长度可根据启闭设备运行、闸门检修要求确定 3尾水管较长的厂房可利用尾水平台布置主变压器、开关 占或副厂房,若为此需增加尾水管长度,应经技术经济论证

    1应方便运行、维修管理,便于分期过渡和节省电缆。宜 避免振动、噪声和工频磁场等干扰的影响。 2宜与发电机层同一高程或略高。当中央控制室高于发电 机层时,两者之间的交通应方便。 3中央控制室设于远方集控中心时,可在副厂房内设置过 渡值班室。

    4中央控制室的布置应为值班人员提供良好舒适的工作环 境,室内色彩协调,有良好的照明、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备及 防噪声设施,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5中央控制室的面积宜根据工程规模、装机台数、进出线 数量、电气主接线等控制方式确定。当室内布置有控制台、模拟 屏(大屏幕)时,宜为100~150m,净高宜为3.5~4.0m,并 使宽高比例适宜。 6布置上宜采取值班、参观互不影响的隔离措施。 7中央控制室下的电缆夹层应根据需要设置。 4.2.10副厂房的面积和内部各房间应根据机电设备布置、维 修、试验和管理自动化水平,结合下列条件综合确定: 1副厂房的布置应根据工程总体规划并结合枢纽布置条件 确定,可设在主厂房的上下游侧或端部。 2副厂房内机械、电气设备宜按系统分区布置,应使相关 设备联系紧密、布置合理,检修、运行、维护和试验方便。 3各房间的布置应满足各功能的协调要求,避免机组主引 出线、电缆和通风管路等相互干扰。 4当副厂房内面积受限时,可将试验、检修、辅助生产用 房移至厂外。

    5地面厂房整体稳定分析及地基处理

    5.1.1地面厂房整体稳定分析应根据地基情况、结构特点及施 工条件进行。具体可包括下列内容: 1厂房沿建基面的抗滑稳定计算。当厂房地基内部存在不 利于厂房整体稳定的软弱结构面时,应进行厂房沿软弱结构面的 深层抗滑稳定计算。对于非岩基上的厂房应校核齿墙基底土层抗 滑稳定。 2厂房基础面法向应力计算。 3厂房抗浮稳定验算。 4非岩基上厂房尚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变形、沉降计算。 5.1.2厂房整体稳定及地基应力宜采用下列方法计算: 材料力学法。 2位于复杂地基上的大型水电站厂房,除用材料力学法计 算外,可采用有限元法或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复核计算。 5.1.3厂房整体稳定及地基应力计算,应分别以中间机组段、 边机组段及安装间段作为独立的单元,按结构特点和荷载组合情 况分别进行。对于有侧向水压力作用的边机组段及安装间段,还 应核算双向水压力作用下的整体稳定性及地基应力。 4拉 一全

    5.1.4坝后式厂房采取厂坝整体连接时,应考虑厂坝联合作月

    5. 2 荷载及其组合

    5.2.1作用在水电站厂房上的基本荷载和特殊荷载应按下列规 定分类: 1基本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厂房结构及其永久设备自重。 2) 回填土石重。

    3)当厂房上游设有防渗幕和排水孔,并且在下游侧设

    当厂房上游设有防渗雌幕和排水孔,并且在下游侧设 有排水孔及抽排系统时,其扬压力分布图如图5.2.5: 1c) 所示, α1 取 0. 2, α2 取 0. 5。

    5当洪峰历时较短,下游洪水位较高时,经论证,厂房的 扬压力分布图可考虑时间效应予以折减。

    5.2.6非岩基上厂房扬压力分布图形应根据厂房建筑物地下轮廓设 计具体情况,以及地基的渗透特性,通过计算或模拟试验研究确定。 5.2.7作用于厂房单位长度上水平主动土压力可按式(5.2.7)计算

    式中Fak 水平主动土压力标准值,kN/m; 一 填土容重,kN/m; H—一填土高度,m; β一一填土内摩擦角,(°)。 5.2.81 作用于厂房单位长度上水平淤沙压力可按式

    填工高度,m; β一一填土内摩擦角,(°)。 5.2.8作用于厂房单位长度上水平淤沙压力可按式(5.2.8)计算

    式中 Psk 水平淤沙压力标准值,kN/m; sb——淤沙浮容重,kN/m; hs一厂房前泥沙淤积高度,m; 淤沙的内摩擦角,(°)。

    5. 2. 9 作用在厂房上的冰压力可按 SL 211 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上工 作用在厂房上的浪压力可按SL319的规定计算。 5.2.10厂房建筑物抗震计算可只考虑水平向地震作用。1级雍 水厂房应按动力法进行抗震计算,其余各级厂房可采用拟静力法 计算并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拟静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时,沿厂房高度作用于质 点i的水平向地震惯性力代表值应按式(5.2.10)计算:

    F: = 0. 25ahα:Ge: / g

    [5. 2. 10]

    [5. 2. 10]

    2地震动水压力及地震动土压力的计算应参照SL203中的 相关公式进行计算。 5.2.11厂房整体稳定分析的荷载组合可按表5.2.11的规定采

    2地震动水压力及地震动土压力的计算应参照SL203 相关公式进行计算。

    5.3整体稳定及基础底面应力计算

    5.3.1岩基上厂房整体抗滑稳定可按抗剪断强度公式(5.3.1

    式中K一按抗剪强度计算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一滑动面的抗剪摩擦系数。 3f、c及f的取值应根据相关勘察试验资料,经工程类 比,按有关规范分析研究确定。 5.3.2对于河床式厂房及与坝体有联合作用的坝后式厂房,其 计算公式选择及安全系数宜与枢纽中拦河坝(闸)一致。 5.3.3厂房地基内部存在不利于厂房整体稳定的软弱结构面时,

    5.3.6厂房基底面上的法向应力可按式(5.3.6)进行计算:

    式中 0 一厂房基底面上的法向正应力,KPa; ZW一一作用于机组段(或安装间段)上全部荷载(包 括或不包括扬压力)在计算截面上法向分力的 总和,kN; A一厂房地基计算截面受压部分的面积,m;当尾 水管底板为分离式或厚度较薄,不能将荷载有 效传递到其下地基时,则此部分底板不应计入 计算截面; ZMx、ZM一一作用于机组段(或安装间段)上全部荷载(包 括或不包括扬压力)对计算截面形心轴X、Y 的力矩总和,kN·m; α、y—计算截面上计算点至形心轴X、Y的距离,m; Jx、J一计算截面对形心轴X、Y的惯性矩,m*。 5.3.7岩基上厂房基底面的法向应力采用材料力学法计算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房基底面的最大压应力不应超过地基充许承载力。在 地震情况下地基持力层允许承载力可适当提高。 2厂房基底面的最小法向应力(计入扬压力)应满足下列 规定: 1)河床式厂房除地震情况外都不应出现拉应力,地震情 况允许出现不大于0.1MPa的拉应力。 2)坝后式及岸边式厂房,止常运行情况不应出现拉应力: 特殊组合1充许出现不大于0.1MPa的局部拉应力; 特殊组合Ⅱ如出现大于0.2MPa的拉应力,应进行专 门论证。 5.3.8非岩基上厂房地基充许承载力可按GB50265的有关规

    5.3.7岩基上厂房基底面的法向应力采用材料力学法计算

    1厂房基底面的最大压应力不应超过地基充许承载力。在 地震情况下地基持力层允许承载力可适当提高。 2厂房基底面的最小法向应力(计入扬压力)应满足下列 规定: 1)河床式厂房除地震情况外都不应出现拉应力,地震情 况允许出现不大于0.1MPa的拉应力。 2)坝后式及岸边式厂房,正常运行情况不应出现拉应力; 特殊组合I充许出现不大于0.1MPa的局部拉应力; 特殊组合Ⅱ如出现大于0.2MPa的拉应力,应进行专 门论证。

    5.3.8非岩基上广房地基允许承载力可按GB50265

    5.3.9非岩基上厂房基础底面平均基底应力不应大于地基充许 承载力;基底最大应力不应大于1.2倍地基充许承载力。 5.3.10非岩基上厂房基础底面法向应力不均匀系数的充许值可 按表5.3.10采用。

    (5. 3. 11)

    式中S。 地基最终沉降量,mm; ㎡ 地基沉降量修正系数,可采用1.0~1.6(坚实地 基取小值,软土地基取大值); 一一土层号; n一一地基压缩层计算深度范围内的土层数; eli、ezi——厂房基础底面以下第i层土在平均自重应力作用 下的孔隙比和在平均自重应力、平均附加应力共 同作用下的孔隙比; h;一第i层土的厚度,mm。 5.3.12地基压缩层的计算深度应按计算层面处附加应力和自重 应力之比等于0.1~0.2(坚实地基取大值,软土地基取小值) 的条件确定。 1北出

    5.3.13非岩基上广房地基允许最大沉降量和沉降差应以

    房结构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为原则,其值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 确定。

    对地基升挖方式应提出设计要求。对勿风化、泥化的君基应提出 相应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应预留保护层。 5.4.3厂房地基防渗、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河床式厂房地基防渗、排水设计可按SL319的规定 进行。 2坝后式及岸边式厂房的防渗、排水设计可适当简化,但 应与岸坡衔接。 3下游尾水位较高的厂房,宜在下游侧周边设置防渗惟幕 或采用抽排水等降低扬压力的措施。 4非岩基上厂房地基及两岸的渗流平均坡降和出逸坡降 应小于地基充许渗流坡降值。在渗流逸出段宜设置反滤层及 盖重。 5重要的厂房防渗、排水设施宜具备检修条件。 5.4.4地质条件不良的厂房地基加固措施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房岩基裂隙发育的地段可采用固结灌浆。

    5.4.3厂房地基防渗、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厂房岩基裂隙发育的地段可采用固结灌浆。 2厂房岩基存在断层、挤压破碎带或深槽等不良地质条件 于,可采取混凝土置换等处理措施,必要时,可进行灌浆处理。 3厂房岩基存在软弱结构面、不利于厂房稳定的岩层产状

    时,应按抗滑要求进行专门设计,采取相应的工程处理措施。 4对地基中可能发生液化的土层可采取换填、桩基、振冲 法或强力夯实法、围封等措施进行处理。 5.4.5非岩基上厂房基础轮廓尺寸以及地基处理方案应综合考 虑地基性质、房结构特点、两岸连接方式、施工条件以及运行 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4.6水电站厂房不宜建造在半岩半土地基上;否则,应采取 可靠工程措施。

    6.1.1地面厂房结构应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法,在规定的材料强度 和荷载取值条件下,采用在多系数分析基础上以安全系数表达的方 式进行设计。厂房结构设计应符合SL191和DL5077的有关规定。 6.1.2厂房结构设计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1厂房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对需要抗震 设防的结构,尚应进行结构的抗震承载能力计算。 2对使用上需要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如吊车梁、厂房构 架等,应进行变形验算。 3对承受水压力的下部结构构件,如钢筋混凝土蜗壳、闸 墩、胸墙及挡水墙等,应进行抗裂或裂缝宽度验算。对使用上需 要限制裂缝宽度的上部结构构件,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4对大型工程和特殊工程,宜进行共振复核、振幅验算 刚度复核和抗振设计。 6.1.3对直接承受动荷载作用的结构在进行静力计算时应考虑 动力系数,其数值可按表6.1.3确定。其动力作用只考虑传至直 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其他部分计算时可不考虑。

    表6.1.3动力系数表

    6.1.4厂房各部位混凝土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应根据所处 环境条件、使用条件、地区气候等具体情况分别提出抗渗、抗 冻、抗侵蚀、抗冲磨等耐久性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可按表 6.1.4的规定采用;其他耐久性等级按SL191、SL211中的有 关规定确定,

    1.4厂房结构各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

    6.1.5厂房结构的一般构件可只做静力计算;对直接承受振动 荷载的构件如发电机支承结构,宜做整体动力分析或单体动力计 算。宜按结构力学法计算,对于整体或复杂结构,除用结构力学 法计算外,宜采用有限元法进行计算分析,必要时可采用结构模 型试验验证。动力分析宜采用拟静力法,大型工程或复杂结构, 尚宜采用动力法复核

    6.2.1厂房屋盖系统、吊车梁、构架、各层板梁柱和围护

    1厂房屋盖系统、吊车梁、构架、各层板梁柱和围护结构 部结构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简化为平面问题计算,必要

    时,也可按空间结构体系进行计算。 6.2.2设计楼面(平台)的主梁、墙、柱和 基础时,应对楼面的活荷载标准值乘以0.80 一0.85的折减系数。 6.2.3吊车梁所承受的荷载应包括梁自重、 钢轨及其附件重、吊车竖向轮压和横向及纵 向水平刹车力。钢轨及其附件重标准值应根 据厂家资料确定,初步计算时可取1.5~ 2.0kN/m。吊车竖向轮压和横向及纵向水平 刹车力标准值应采用按制造厂提出的可能发 生的最大值。当无制造广资料时可按DL5077 的规定确定。

    图6.2.4扭矩 计算简图

    6.2.4作用于吊车梁上的扭矩标准值计算简图如图6.2.4所示 可按式 (6. 2. 4) 计算 :

    6.2.4作用于吊车梁上的扭矩标准值计算简图如图6.2.4所示

    1除按承载能力设计外,还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验 算挠度。 2电动桥式吊车的吊车梁标准组合最大允许挠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钢筋混凝土吊车梁为L。/600(L。为吊车梁计算跨 度)。

    2)钢结构吊车梁为Lo/750。 3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应验算裂缝开展宽度,厂内普通钢筋 混凝土吊车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最大裂缝宽度不大于0.4mm;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吊车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最大裂缝宽度不大 于0.2mm。 4水电站厂房吊车梁可不验算疲劳强度。 6.2.6吊车梁与柱连接的设计,应满足支座局部承压、抗扭及 抗倾覆要求。 6.2.7广房构架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柱网布置应满足机电设备的安装和检修要求,柱距宜统 一,并宜与机组分缝相适应。 2立柱宜避免直接落在尾水管、蜗壳或钢管的项板上。 3厂房构架除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外,还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吊车梁轨顶的侧向位移不应超过吊车正 常行驶所充许的限值,且在标准组合下轨顶高程柱的最大位移不 宜超过表 6. 2. 7 的允许值。

    表6.2.7轨顶高程柱的允许位移值

    6.2.8厂房结构在地震荷载下应满足SL191和GB50011规定 的设防要求。 6.2.9厂房构架承受的荷载及其荷载效应组合,可按表6.2.9 的规定确定。 6.2.10厂房构架宜按平面构架进行计算,其计算简图应符合下 列规定:

    6.2.10厂房构架宜按平面构架进行计算,其计算简图

    1横向跨度以轴线为准,对阶形变截面柱,轴线通过最小 截面中点。 2下柱高度取柱固定端至牛腿顶面的距离。上柱高度:铰 接时取牛腿顶面至柱顶面的距离;刚接时取牛腿顶面至横梁中心 的距离。 3楼板(梁)与柱简支连接时,可不考虑板(梁)对柱的 支承约束作用,若板(梁)柱整体连接,根据板(梁)刚度大小 假定按不动铰、刚接或弹性结点考虑。 4构架柱基础固端高程,可根据基础的约束条件确定。 5构架柱与屋面大梁整体浇筑或屋盖采用混凝土厚板结构 时,构架柱与屋盖连接按刚接考虑;当屋盖采用屋架(预制混凝 土、钢屋架)结构时,构架柱与屋架连接按铰接考虑。 6.2.11厂房纵向构架两侧相邻吊车梁竖向反力差产生的纵向偏 心弯矩标准值M,可按式(6.2.11)近似计算:

    (6. 2. 11)

    港口水运施工组织设计.13屋盖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

    1屋盖结构可根据屋盖荷载、厂房跨度、施工难易、工期 等条件,采用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

    2屋盖系统设计应贯彻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结合水电站所 处自然环境、厂房布置和运行要求,满足排水、保温、防火、抗 震等要求。屋顶可采用保温板材,必要时设自然采光带。 3屋面坡度应结合当地降雨强度、屋盖结构型式和建筑立 面处理综合选定。

    6.3.1设计机墩与风罩时,应取得下列机组资料: 1发电机、水轮机的总装图、基础图及基础荷载图。 2发电机出力N、额定转速n、飞逸转速np、功率因数 cosp及暂态电抗Xz。 3发电机总重及定子、转子、机架、励磁机和附属设备重。 4水轮机导叶叶片数X,和转轮叶片数X2。 5水轮机转轮连轴重。 6 水轮机轴向水推力。 7 机组转动部分质量中心与机组中心的可能最大偏心距e。 发电机冷却的循环空气温度。 9 作用于风罩的千斤顶推力。 10转子半数磁极短路时的单边磁拉力。 11 转动惯量G,D?。 12 正常扭矩。 13 短路扭矩。 6.3.2 风罩承受的荷载及其荷载效应组合可按表6.3.2的规定 确定。 6.3.3 风罩结构宜按下列要求进行设计: 1其底部为固端,顶部宜与发电机层楼板整体连接。 2温度作用引起的内力,宜考虑结构开裂后的影响予以折 减,或采取降低钢筋设计强度的方法以抵偿温度作用。 3圆筒式风罩内力可按附录B计算。

    1其底部为固端钢筋工程,顶部宜与发电机层楼板整体连接。 2温度作用引起的内力,宜考虑结构开裂后的影响予以折 减,或采取降低钢筋设计强度的方法以抵偿温度作用。 3圆筒式风罩内力可按附录B计算。 4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风罩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取0.4mm

    表6.3.2风置荷载效应组合表

    Pm=0.0011eG,n Pm =0. 0011e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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