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74-2001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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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74-2001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3.1.1坝轴线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坝型、坝基处理方 式、枢纽中各建筑物(特别是泄洪建筑物)的布置和施工条件等, 经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1.2坝轴线应因地制宜地选定。宜采用直线。当采用折线时, 在转折处应布置曲线段。 设计地震烈度为8度、9度的地区不宜采用折线。 3.1.3当坝址处存在有喀斯特、大断层或软粘土等不良地质条件 时,应研究避开的可能性。
3.2泄水和引水建筑物
3.2.1枢纽中的泄水建筑物应能满足设计规定的运用条件和要 求。建筑物应运用灵活可靠,其泄洪能力必须满足宣泄设计洪水、 校核洪水要求,并应满足排沙、排污和排冰的要求。 3.2.2泄水建筑物的布置和形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泄洪 规模、水头大小和防沙要求等综合比较后选定。可采用开敬式溢 洪道和隧洞。在地形有利的坝址,宜布设开散式溢洪道。 3.2.3设计地震烈度为8度、9度地区或1级、2级土石坝,应 论证是否设泄水底孔。 3.2.4多泥沙河流应设排沙建筑物,并在进水口设防淤和防护 措施。 3.2.5泄水和引水建筑物进、出口附近的坝坡和岸坡,应有可靠 的防护措施。出口应采取妥善的消能措施,并使消能后的水流离 开坝脚一定距离。
3.2.6泄水建筑物宜布置在岸边岩基上。对高、中坝不应采用布
照明标准规范范本技术论证。地震区的坝采用坝下埋管应按SL203一97《水工建筑物 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3.1碾压式王石坝的形式可在以下三种基本型式中选择: 1均质坝, 2土质防渗体分区坝; 3非土质材料防渗体坝。 3.3.2坝型选择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坝址区河势地形、坝址基岩、覆盖层特征及地震烈度等地 形地质条件: 2筑坝材料的种类、性质、数量、位置和运输条件; 3施工导流、施工进度与分期、填筑强度、气象条件、施工 场地、运输条件和初期度汛等施工条件; 4坝高:高坝多采用土质防渗体分区坝,低坝多采用均质坝, 条件合适时宜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5枢纽布置、坝基处理以及坝体与泄水、引水建筑物等的 连接, 6运行条件:如对渗漏量要求高低,上、下游水位变动情况, 分期建设等; 7坝及枢纽的总工程量、总工期和总造价。 3.3.33级低坝经过论证可采用土工膜防渗体坝。 3.3.4轴线较长的土石坝根据地形、地质及料场的具体条件,可 分段采用不同坝型,但在坝型变化处应设置渐变段。
4筑坝材料选择与填筑要求
4.1.1筑坝土石料调查和王工试验应分别按照SL251一2000《水 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和SL237一1999《土工试验规 程》的有关规定,查明坝址附近各种关然土石料的性质、储量和 分布,以及枢纽建筑物开挖料的性质和可利用的数量。 4.1.2在当地有多种适于筑坝的土石料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后选用。筑坝土石料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1具有或经加工处理后具有与其使用自的相适应的工程性 质,并具有长期稳定性, 2就地、就近取材.减少弃料.少占或不占农田,并优先考 虑枢纽建筑物开挖料的利用, 3便于开采、运输和压实。 4.1.3枢纽建筑物开挖料的利用应与天然土石料场开采料一样, 从材料性质、数量、弃料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进度安排及工程费 用等进行论证。料场应统一规划。 4.1.4料场开采或枢纽建筑物的开挖料原则上均可直接作为筑 坝材料,或经处理后用于坝的不同部位,但沼泽土、膨润土和地 表士不宜采用,
4.1.5防渗士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4.1.6以下儿种粘性土不宜作为坝的防渗体填筑料,必须采用 时,应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 1 塑性指数大于20和液限大于40%的冲积粘土; 2膨胀土, 3开挖、压实困难的干硬粘土; 4冻土, 5分散性粘土。 4.1.7红粘土可用于填筑坝的防渗体。用于高坝时,应对其压缩 性进行论证。 4.1.8经处理改性的分散性粘土仅可用于填筑3级低坝的防渗 体,其所选用的反滤料应经过试验验证。防渗体与坝基、岸坡接 触处等易产生集中渗流的部位,以及易受雨水冲刷的坝表面不得 采用分散性粘土填筑。 4.1.9湿陷性黄土或黄土状土可用于填筑防渗体,但压实后应不 再具有湿陷性。采用的反滤料级配应经过试验验证。 4.1.10用于填筑防渗体的砾石土,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含量 不宜超过50%,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0mm或铺土厚度的2/3, D.075mm以下的颗粒含量不应小于15%。填筑时不得发生粗料 集中架空现象。 4.1.11人工掺合砾石土中各种材料的掺合比例应经试验论证。 4.1.12当采用含有可压碎的风化岩石或软岩的砾石土作防渗料 时,其级配和物理力学指标应按碾压后的级配设计。 4.1.13用膨胀土作为土石坝防渗料时,填筑含水量应采用最优 含水量的湿侧,并在顶部设盖重层。盖重层产生的约束应力应足 以制约其膨胀性。盖重层应采用非膨胀土。 4.1.14采用土工膜作为防渗体材料时,应按照GB50290一98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4.1.15反滤料、过渡层料和排水体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质地致密,抗水性和抗风化性能满足工程运用条件的
2具有要求的级配; 3具有要求的透水性; 4反滤料和排水体料中粒径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 不超过5%。 4.1.16反滤料可利用天然或经过筛选的砂砾石料,也可采用块 石、砾石轧制,或天然和轧制的掺合料。 4.1.173级低坝经过论证可采用土工织物作为反滤层。 4.1.18料场开采和建筑物开挖的无粘性土(包括砂、砾石、卵 石、漂石等)、石料和风化料、砾石土均可作为坝壳料,并应根据 材料性质用于坝壳的不同部位。 4.1.19均匀中、细砂及粉砂可用于中、低坝坝壳的干燥区,但 地震区不宜采用。 4.1.20采用风化石料和软岩填筑坝壳时,应按压实后的级配研 究确定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并应考虑浸水后抗剪强度的降低、压 缩性增加等不利情况。对软化系数低、不能压碎成砾石土的风化 石料和软岩宜填筑在干燥区。 4.1.21下游坝壳水下部位和上游坝壳水位变动区应采用透水料 填筑。 4.1.22开采坝壳堆石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4.1.22开采坝壳堆石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开采前应彻底清除覆盖层; 2不同程度的风化料与新鲜石料应分区开采, 3易风化的软岩(如泥岩、页岩)宜边开采、边填筑, 4宜进行爆破设计,必要时进行爆破试验。 4.1.23护坡石料应采用质地致密、抗水性和抗风化性能满足工 程运用条件要求的硬岩石料
4.2.1填筑标准应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填筑标准应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坝的级别、高度、坝型和坝的不同部位; 2土石料的压实特性和采用的压实机具
3坝料的填筑干密度和含水率与力学性质的关系,以及设计 对土石料力学性质的要求; 4土料的天然干密度、天然含水率,以及土料进行干燥或湿 润处理的程度, 5当地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 6设计地震烈度及其他动荷载作用: 7坝基土的强度和压缩性; 8不同填筑标准对造价和施工难易程度的影响。 4.2.2含砾和不含砾的粘性土的填筑标准应以压实度和最优含 水率作为设计控制指标。设计干密度应以击实最大干密度乘以压 实度求得。
4.2.3粘性土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1级、2级坝和高坝的压实度应为98%~100%,3级中、 低坝及3级以下的中坝压实度应为96%~98%; 2设计地震烈度为8度、9度的地区,宜取上述规定的大值, 3有特殊用途和性质特殊的土料的压实度宜另行确定。 4.2.4粘性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应按照SL237一1999 《土工试验规程》规定的击实试验方法求取。对于砾石土应按全料 试样求取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 4.2.5砂砾石和砂的填筑标准应以相对密度为设计控制指标,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砾石的相对密度不应低于0.75,砂的相对密度不应低 于0.70,反滤料宜为0.70。 2砂砾石中粗粒料含量小于50%时,应保证细料(小于 5mm的颗粒)的相对密度也符合上述要求。 3地震区的相对密度设计标准应符合SL203一97《水工建筑 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4.2.6堆石的填筑标准宜用孔隙率为设计控制指标,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土质防渗体分区坝和沥青湿凝士心墙坝的堆石料孔率
宜为20%28%; 2沥青混凝土面板坝堆石料的孔隙率宜在混凝土面板堆石 坝和土质防渗体分区坝的孔隙率之间选择; 3采用软岩、风化岩石筑坝时,孔隙率宜根据坝体变形、应 力及抗剪强度等要求确定; 4设计地震烈度为8度、9度的地区,可取上述孔隙率的 小值。 4.2.7堆石的碾压质量可用施工参数(包括碾压设备的型号、振 动频率及重量、行进速度、铺筑厚度、碾压遍数等)及干密度同 时控制。 4.2.8堆石碾压时宜加水,加水量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对于软 化系数较高的硬岩堆石,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是否加水。 4.2.9设计填筑标准应在施工初期通过碾压试验验证,当采用砾 石土、风化岩石、软岩、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性质特殊的土石 料时,对1级、2级坝和高坝,宜进行专门的碾压试验,论证其填 筑标准。 4.2.10粘性土的施工填筑含水率应根据土料性质、填筑部位、气 候条件和施工机械等情况,控制在最优含水率的一2%~十3%偏 差范围以内。有特殊用途和性质特殊的粘性土的填筑含水率应另 行确定。 填筑含水率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上限值 1)不影响压实和运输机械的正常运行, 2)施工期间土体内产生的孔隙压力不影响坝坡的稳定, 3)在压实过程中不产生剪切破坏,
1)填土浸水后不致产生大量的附加沉降使坝顶高程不满 足设计要求、坝体发生裂缝以及在水压力作用下不产生 水力劈裂等; 2)不致产生松土层而难以压实
4.2.11在冬季负气温下填筑时,应使土料在填筑过程中不冻结, 粘性土的填筑含水率宜略低于塑限;砂和砂砾料中的细料部分的 含水率宜小于4%,并适当提高填筑密度。
5.1.1坝体分区设计应根据就地取材和挖填平衡原则,经技术经 济比较确定。 5.1.2坝体各种不同材料应有明确的分区。对各区材料的性质和 施工压实要求等应有具体的可供考核、检验和进行质量评定的技 术指标。
5.1.3均质坝宜分为坝体、排水体、反滤层和护坡等区。
5.1.5当采用风化料或软岩筑坝时,坝表面应设保护层,保护层
5.2.1坝坡应根据坝型、坝高、坝的等级、坝体和坝基材料的性 质、坝所承受的荷载以及施工和运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 较确定,
5.2.1坝坡应根据坝型、坝高、坝的等级、坝体和坝基材料的性
5.2.2均质坝项、土质防渗体分区坝、沥青混凝土面板或心墙坝及
沥青混凝土面板坝的上游坡不宜陡于1:1.7。
缓下陡,或采用加筋堆石、表面钢筋网或大块石堆筑等加固措施。 5.2.5上、下游坝坡马道的设置应根据坝面排水、检修、观测、 道路、增加护坡和坝基稳定等不同需要确定。 土质防渗体分区坝和均质坝上游坡宜少设马道。非土质防渗 材料面板坝上游坡不宜设马道。根据施工交通需要,下游坝坡可 设置斜马道,其坡度、宽度、转弯半径、弯道加宽和超高等,应 满足施工车辆行驶要求。斜马道之间的实际坝坡可局部变陡,但 平均坝坡应不陡于设计坝坡。 马道宽度应根据用途确定,但最小宽度不宜小于1.50m。 5.2.6若坝基土或筑坝土石料沿坝轴线方向不相同时,应分坝段 进行稳定计算,确定相应的坝坡。当各坝段采用不同坡度的断面 时,每一坝段的坝坡应根据该坝段中最大断面来选择。坝坡不同 的相邻坝段,中间应设渐变段。
5.3.1坝顶在水库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按式(5.3.1)确定
5.3.1坝顶在水库静水位以上的超高应按式(5.3.1)确定
式中 现坝超高 最大波浪在坝坡上的爬高,m,可按本规范附录A计 算; e一最大风水面高度,m,可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 A安全加高,m,按表5.3.1确定。
表5.3.1安全加高A值
5.3.2地震区的安全加高尚应增加地震沉降和地震雍浪高度,按 SL203一9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如库区内有可能发生大体积塌岸和滑坡而引起维浪时,维浪 高度及对坝面的破坏能力等应进行专门研究。对特殊重要的工程, 安全加高可大于本规范表5.3.1规定的数值。
坝顶高程等于水库静水位与坝顶超高之和,应
1设计洪水位加正常运用条件的坝顶超高, 2正常蓄水位加正常运用条件的坝顶超高; 3校核洪水位加非常运用条件的坝顶超高, 4正常蓄水位加非常运用条件的坝顶超高,再按本规范 5.3.2规定加地震安全加高,
4正常蓄水位加非常运用条件的坝顶超高,再按本规范 5.3.2规定加地震安全加高。 5.3.4当坝顶上游侧设有防浪墙时,坝顶超高可改为对防浪墙顶 的要求。但此时在正常运用条件下,坝顶应高出静水位0.5m;在 非常运用条件下,坝顶应不低于静水位,
5.3.5波浪要素应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设计风速的取值应遵 守下列规定: 1正常运用条件下的1级、2级坝,采用多年平均年最大风 速的1.5~2.0倍, 2正常运用条件下的3级、4级、5级坝,采用多年平均年 最大风速的1.5倍, 3非常运用条件下,采用多年平均年最大风速。 5.3.6坝顶应预留竣工后沉降超高。沉降超高值应按本规范 8.4.3的规定确定。各坝段的预留沉降超高应根据相应坝段的坝 高而变化。预留沉降超高不应计入坝的计算高度,
5.4.1坝顶宽度应根据构造、施工、运行和抗震等因素确定。如 无特殊要求,高坝的顶部宽度可选用1015m,中、低坝可选用 5~10m。 5.4.2坝顶盖面材料应根据当地材料情况及坝顶用途确定,宜采 用密实的砂砾石、碎石、单层砌石或沥青混凝土等柔性材料。
5.4.1坝顶宽度应根据构造、施工、运行和抗震等因素确定。如 无特殊要求,高坝的顶部宽度可选用1015m,中、低坝可选用 5~10m。 5.4.2坝顶盖面材料应根据当地材料情况及坝顶用途确定,宜采 用密实的砂砾石、碎石、单层砌石或沥青混凝土等柔性材料。
无特殊要求,高坝的顶部宽度可选用10~15m,中、低坝可选用
5.4.3坝顶面可向上、下游侧或下游侧放坡。坡度宜根据降雨强 度,在2%~3%之间选择,并应做好向下游的排水系统。 5.4.4坝顶上游侧宜设防浪墙,墙顶应高于坝顶1.00~1.20m。 防浪墙必须与防渗体紧密结合。 防浪墙应坚固不透水,其结构尺寸应根据稳定、强度计算确 定,并应设置伸缩缝,做好止水。 5.4.5位于地震区的土石坝应核算防浪墙的动力稳定性。 5.4.6工程运行要求坝顶设照明设施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4.7对于高坝,坝顶下游侧和不设防浪墙的上游侧,根据运用 条件可设栏杆等安全防护措施。 5.4.8坝顶结构与布置应经济实用,建筑艺术处理应美观大方, 并上用用环培扫块调
5.5.1土质防渗体分区坝的防渗体断面尺寸应根据下列因素研 究确定: 1防渗土料的质量,如允许渗透比降、塑性、抗裂性能等, 2防渗土料的数量和施工难易程度; 3防渗体下面坝基的性质及处理措施; 4防渗土料与坝壳材料单价比值; 5设计地震烈度为8度、9度地区适当加厚。 5.5.2土质防渗体断面应满足渗透比降、下游浸润线和渗透流量 的要求。应自上而下逐渐加厚,顶部的水平宽度不宜小于3.00m, 底部厚度,斜墙不宜小于水头的1/5,心墙不宜小于水头的1/4。 5.5.3土质防渗体顶部在正常蓄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以上的超高, 应按表5.5.3的规定取值。非常运用条件下,防渗体顶部不应低 于非常运用条件的静水位。并应核算风浪爬高高度的影响。 当防渗体顶部设有防浪墙时,防渗体顶部高程可不受上述限 制,但不得低于正常运用的静水位。 防渗体顶部应预留竣工后沉降超高。
5.5.1土质防渗体分区坝的防渗体断面尺寸应根据下列因素研
表5.5.3正常运用情况下防渗体顶部超高
5.5.4土质防渗体顶部和土质斜墙上游应设保护层。保护层厚度 (包括上游护坡垫层)应不小于该地区的冻结和干燥深度,还应满 足施工机械的需要。斜墙上游保护层的填筑标准应和坝体相同,其 坡度应满足稳定要求。
5.6.1坝的反滤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使被保护土不发生渗透变形: 2渗透性大于被保护土,能通畅地排出渗透水流: 3不致被细粒土淤塞失效。 5.6.2土质防渗体(包括心墙、斜墙、铺盖和截水槽等)与坝壳 和坝基透水层之间以及下游渗流出逸处,如不满足反滤要求,均 须设置反滤层。 5.6.3土质防渗体分区坝的坝壳内各土层间,宜满足反滤要求。 5.6.4下游坝壳与坝基透水层接触区,与岩基中发育的断层、破 率带和强风化带接触部位,如不满足反滤要求,应设反滤层。 5.6.5防渗体下游和渗流出逸处的反滤层,除应满足本规范 5.6.1外,在防渗体出现裂缝的情况下,土颗粒不应被带出反滤 层,裂缝可自行愈合。 5.6.6根据材料性能、库水位变化情况等,防渗体上游反滤层材 料的级配、层数和厚度相对于下游反滤层可简化。 5.6.7反滤层的级配和层数应按本规范附录B计算,经过比较 选择最合理的方案。1级、2级坝和高坝还应经试验验证。 5.6.8反滤层每层的厚度应根据材料的级配、料源、用途、施 工方法等综合确定。人工施工时,水平反滤层的最小厚度可采用 0.30m,垂直或倾斜反滤层的最小厚度可采用0.50m,采用机械施
工时,最小厚度应根据施工方法确定。 如防渗体与坝壳料之间的反滤层总厚度不能满足过渡要求 时,可加厚反滤层或设置过渡层。
在下列情况下,应论证是否要加厚防渗体上、
1设计地震烈度为8度、9度地区的土石坝, 2峡谷地区的高土石坝,或岸坡坡度有突变的部位; 3防渗体与岩石岸坡或刚性建筑物接触面附近部位 4防渗体由塑性较低、压缩性较大的土料筑成; 5防渗体与坝壳的刚度相差悬殊, 6坝建于深厚覆盖层上。 5.6.10土石坝的过渡层应具有协调相邻两侧材料变形的功能,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垫层和堆石之间,沥青混凝土心墙和坝壳之 间均应设过渡层。土质防渗体分区坝是否设过渡层应根据防渗体 和坝壳材料特性及反滤层厚度综合研究确定。 5.6.11土质防渗体分区坝坝壳为堆石时,过渡层应采用连续级 配,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00mm,顶部水平宽度不宜小于3.00m,采 用等厚度或变厚度均可。 5.6.12在填筑过程中反滤层宜与坝体同时上升,且不应有明显 的颗粒分离和压碎现象。 5.6.13选用土工织物作反滤层,宜用在易修补的部位,并应按
5.7.1土石坝应设置坝体排水,降低浸润线和孔隙压力,改变渗 流方向,防止渗流出逸处产生渗透变形,保护坝坡土不产生冻胀 破坏。
5.7.2坝体排水必须满足以
能自由地向坝外排 2应按反滤要求设计:
2应按反滤要求设计:
5.7.3 坝体排水可在以下几种型式中选
.7.3坝体排水可在以下儿种型式中选择: 1坝体内排水: 1)竖式排水,包括直立排水、上昂式排水、下昂式排水等, 2)水平排水,包括坝体不同高程的水平排水层、褥垫式排 水(坝底部水平排水层)、网状排水带、排水管等。 2棱体排水(滤水坝趾); 3贴坡式排水, 4综合型排水,由上述各种排水型式中的两种或多种综合 组成。 5.7.4排水型式的选择,必须结合坝基排水的需要及型式,根据 下列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坝型、坝体填土和坝基土的性质,以及坝基的工程地质和 水文地质条件; 2下游有水、无水、下游水位高低和持续时间,以及泥沙淤 积影响 3施工情况及排水设备的材料, 4筑坝地区的气候条件。 5.7.5均质坝和下游坝壳用弱透水材料填筑的土石坝,宜优先选 用竖式排水,其底部可用褥垫排水将渗水引出。 5.7.6均质坝和坝壳用弱透水料填筑的坝,若需要降低坝体内的 孔隙压力,可在上、下游坡不同高度设置坝体水平排水层。其设 置位置、层数和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但最小厚度不宜小于 0.30m。
5.7.7棱体排水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顶部高程应超出下游最高水位,超过的高度,1级、2级 坝应不小于1.0m,3级、4级、5级坝应不小于0.5m,并应超过 波浪沿坡面的爬高, 2顶部高程应使坝体浸润线距坝面的距离大于该地区的冻 结深度:
3顶部宽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检查观测需要确定,但不宜小 于1.0m;
5.7.8贴坡排水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顶部高程应高于坝体浸润线出逸点,超过的高度应使坝体 浸润线在该地区的冻结深度以下,1级、2级项不小于2.0m,3级、 4级和5级坝不小于1.5m,并应超过波浪沿坡面的爬高; 2底脚应设置排水沟或排水体, 3材料应满足防浪护坡的要求。 5.7.9坝内水平排水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由砂、卵砾石组成的水平排水层的厚度和伸入坝体内的长 度应根据渗流计算确定,排水层中每层料的最小厚度应满足反滤 层最小厚度的要求。 2网状排水带中纵向排水带(平行于坝轴线)的厚度和宽度 及伸入坝体内的深度应根据渗流计算确定。网状排水带中的横向 排水带宽度应不小于0.5m,其坡度不宜超过1%,或按不产生接 触冲刷的要求确定。 3当渗流量很大,增大排水带尺寸不合理时,可采用排水管, 管周围应设反滤层。 4坝内水平排水伸进坝体的极限尺寸,对于粘性土均质坝为 坝底宽的1/2,砂性土均质坝为坝底宽的1/3,对于土质防渗体分 区坝,宜与防渗体下游的反滤层相连接。
5.8.1坝表面为土、砂、砂砾石等材料时应设专门护坡,堆石坝
5.8.1坝表面为土、砂、砂砾石等材料时应设专门护坡,堆石坝 可采用堆石材料中的粗颗粒料或超径石做护坡。 5.8.2护坡可在以下几种形式中选择:
5.8.2护坡可在以下几种形式中选择:
3)浆砌石; 4)预制或现浇的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板(或块); 5)沥青混凝土, 6)其他形式(如水泥士)。 2下游护坡 1)干砌石, 2)堆石、卵石或碎石; 3)草皮, 4)钢筋混凝土框格填石; 5)其他形式(如士工合成材料)。 5.8.3护坡的形式、厚度及材料粒径应根据坝的等级、运用条件 和当地材料情况,根据以下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上游护坡 1)波浪淘刷; 2)顺坝水流冲刷, 3)漂浮物和冰层的撞击及冻冰的挤压。 2下游护坡 1)冻胀、干裂及蚁、鼠等动物破坏; 2)雨水、大风、水下部位的风浪、冰层和水流作用。 5.8.4有条件时,上游护坡宜采用堆石护坡。在波浪较大的坝段 和坡面,可采用与其他部位不同的护坡厚度和形式。下游护坡的 水上、水下可采用不同的护坡厚度和形式。 5.8.5护坡的覆盖范围应按以下要求确定: 1上游面上部自坝顶起,如设防浪墙时应与防浪墙连接, 下部至死水位以下不宜小于2.50m,4级、5级坝可减至1.50m, 最低水位不确定时应护至坝脚。 2下游面应由坝顶护至排水棱体,无排水棱体时应护至 坝脚。 5.8.6 堆石、干砌石护坡与被保护料之间不满足反滤要求时,护 坡下应按反滤要求设置垫层。
5.8.7现浇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士、沥青混凝土和浆砌石护坡应设 排水孔。 5.8.8在寒冷地区的粘性土坝坡,当有可能因冻胀引起护坡变形 时,应设防冻垫层,其厚度不小于当地冻结深度。 5.8.9除堆石坝护坡外,应在马道、坝脚和护坡末端设置基座。 5.8.10护坡厚度和粒径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计算,其中设 计风速应符合本规范5.3.5的规定,
5.8.7现浇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士、沥青混凝土和浆砌石护坡应设 排水孔。 5.8.8在寒冷地区的粘性土坝坡,当有可能因冻胀引起护坡变形 时,应设防冻垫层,其厚度不小于当地冻结深度。 5.8.9除堆石坝护坡外,应在马道、坝脚和护坡末端设置基座。 5.8.10护坡厚度和粒径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计算,其中设 计风速应符合本规范5.3.5的规定。
5.9.1除干砌石或堆石护坡外,均必须设坝面排水。应包括坝顶、 坝坡、坝头及坝下游等部位的集水、截水和排水措施。 5.9.2除堆石坝与基岩交坡处外,坝坡与岸坡连接处均必须设排 水沟,其集水面积应包括岸坡集水面积在内。 5.9.3坝面排水系统的布置、排水沟的尺寸和底坡应由计算确 定。有马道时,纵向排水沟宜与马道一致,并设于马道内侧。 竖向排水沟可每50100m设置一条。 5.9.4排水沟可用混凝土现场浇筑或浆砌石砌筑,若用混凝土预 制件拼装时,应使接缝牢固、成一整体,
6.1.1坝基(包括坝头,下同)处理应满足渗流控制(包括渗透 稳定和控制渗流量)、静力和动力稳定、允许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 量等方面要求,保证坝的安全运行。处理的标准与要求应根据具 体情况在设计中确定。竣工后的坝顶沉降量不宜大于坝高的1%。 对于特殊土的坝基。允许总沉降量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1深厚砂砾石层, 2软粘土, 3湿陷性黄土 4疏松砂土及少粘性土 5喀斯特(岩溶); 6有断层、破碎带、透水性强或有软弱夹层的岩石; 7含有大量可溶盐类的岩石和土, 8透水坝基下游坝脚处有连续的透水性较差的覆盖层 9矿区井、洞。
6.2砂砾石坝基的渗流控制
B.2.1砂砾石坝基应查明砂砾石的平面和空间分布情况,以及级 配、密度、渗透系数、充许渗透比降等物理力学指标。在地震区: 还应了解标准贯入击数、剪切波速、动力特性指标等。勘测试验 应分别按照GB50287一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SL237一1999《土工试验规程》进行。
6.2.2砂砾石坝基渗流控制可选择以下形式:
1)明挖回填截水槽:
2)混凝土防渗墙; 3)灌浆惟幕; 4)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的组合。
3下游排水设备及盖重 1)水平排水垫层, 2)反滤排水沟; 3)排水减压井: 4)下游透水盖重; 5)反滤排水沟及排水减压井的组合。 4经过论证的其他有效措施 6.2.3砂砾石坝基渗流控制的措施,应根据坝高、坝型、水库的 用途及坝基地质条件,选择几种可能的方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6.2.4能可靠而有效地截断坝基渗透水流的垂直防渗措施!
术条件可能而又经济合理时应优先采用。 在下列情况下,对中、高坝应采用垂直防渗措施。 1对渗漏量损失要求较高的水库; 2坝基砂砾石层渗透稳定性差,采用铺盖及排水减压措施仍 不能保证坝与坝基的渗透稳定时; 3砂砾石坝基深厚,水平层次非常显著,具有强渗漏带时。 6.2.5垂直防渗措施应设在坝的防渗体底部,均质坝可设于距上 游坝脚1/3~1/2坝底宽度处。垂直防渗措施的底部宜伸入相对不 透水层,也可按渗流计算、模拟试验成果确定。必要时可对基岩 进行灌浆处理。坝的防渗体、砂砾石覆盖层和基岩内的防渗设施 应紧密地连结成一整体。
6.2.6垂直防渗措施的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砂砾石层深度在15m以内,宜采用明挖回填粘土截水槽, 2砂砾石层深度在80m以内,可采用混凝土防渗墙; 3砂砾石层很深时,可采用灌浆惟幕,或在深层采用灌浆惟
幕,上层采用明挖回填粘土截水槽或混凝土防渗墙; 4根据砂砾石层性质和厚度,也可沿坝轴线分段采用不同 措施。 6.2.7截水槽应采用与坝体防渗体相同的土料填筑,其压实度不 应小于坝体同类土料,底宽应根据回填土料的允许渗透比降、及 土料与基岩接触面抗渗流冲刷的允许渗透比降和施工条件确定。
6.2.8混凝士防渗墙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厚度应根据坝高和施工条件确定。 2混凝土防渗墙顶应作成光滑的楔形,插入土质防渗体高度 宜为1/10坝高,高坝可适当降低,或根据渗流计算确定,低坝应不 低于2m。在墙顶可设填筑含水率大于最优含水率的高塑性土区。 3墙底宜嵌入基岩0.5~1.0m。对风化较深和断层破碎带可 根据坝高和断层破碎情况加深。 4高坝深砂砾石层的混凝土防渗墙,应进行应力应变分析核 算墙的应力,为确定混凝土的强度提供依据。 5混凝土防渗墙除应具有所要求的强度外,还应有足够的抗 渗性和耐久性。在混凝土内可掺粘土、粉煤灰及其他外加剂。 6对高坝深厚覆盖层中的混凝土防渗墙宜采用钻孔、物探等 方法做强度和渗透性的质量检查。
.9在砂石坝基内建造灌浆惟幕前,宜先按可
可灌性:M>15可灌注水泥浆,M>10可灌注水泥粘土浆。 可灌性应通过室内及现场试验最终确定。 可灌比M可按式(6.2.9)计算:
M = Drs/ ds
式中Di5 受灌地层中小于该粒径的土重占总土重的15%, mm, 灌注材料中小于该粒径的土重占总土重的85%, mm。
土等),也可在粒状材料灌浆后,再灌化学灌浆材料。 6.2.11应通过现场惟幕灌浆试验论证灌浆惟幕的技术可能性和 经济合理性。 惟幕灌浆试验应确定幕的布置(排距、孔距、深度、厚 度)、灌浆压力、灌浆材料、水灰比、灌浆设备、灌浆方法、施工 工艺等,并应通过检查孔验证是否达到预期的防渗效果。 6.2.12灌浆惟幕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惟幕厚度T可按式(6.2.12)计算:
式中H一最天设计水头,m, J一惟幕的允许比降,对一般水泥粘土浆,可采用3~4。 对深度较大的多排惟幕,根据渗流计算和已有的工程实例可 沿深度逐渐减薄, 2惟幕的底部深入相对不透水层宜不小于5m,若相对不透 水层较深,可根据渗流分析,并结合类似工程研究确定; 3多排雌幕灌浆的孔、排距应通过灌浆试验确定,初步可选 用2~3m,排数可根据惟幕厚度确定 4使用的水泥粘土浆最优配比应由试验确定,但其中水泥量 应为水泥和粘土总量的20%~50%(按质量计); 5灌浆结束后,对表层未固结好的砂砾石应挖除,在完整的 唯幕顶上填筑防渗体,必要时可设置利于结合的齿槽或混凝土 垫层, 6灌浆方法宜用套阀花管法。 6.2.13铺盖应与下游排水设施联合作用。对高中坝、复杂地层、 渗透系数较大和防渗要求较高的工程应慎重选用。 铺盖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水头、透水层厚度以及铺盖和坝基土的 参透系数通过试验或计算确定。
6.2.16坝基反滤排水暗沟的位置宜设在距离下游坝脚1/4坝底
坝基反滤排水暗沟、水平排水垫层及反滤排水沟断面均应由 计算或试验确定,并作好反滤层。 6.2.17排水减压井系统设计应包括确定井径、井距、井深、出 口水位,并计算渗流量及并间渗透水压力,使其小于充许值。同 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出口高程应尽量低,但不得低于排水沟底面。 2井径宜大于150mm。 3进水花管贯入强透水层的深度,宜为强透水层厚度的 50%100%。 4进水花管的开孔率宜为10%~20%。 5进水花管孔眼可为条形和圆形,进水花管外填反滤料粒径 Ds与条孔宽度之比应大于等于1.2,与圆孔直径之比应大于等 于1.0。 6减压井周围的反滤层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进行设 计。采用砂砾料或土工织物作反滤均可。采用砂砾料作反滤料时, 反滤料的粒径应不大于层厚的1/5。 7蓄水后应加强观测,对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地段可加密 井系。 6.2.18下游坝脚渗流出逸处,若地表相对不透水层不足以抵抗 剩余水头,可采用透水盖重。透水盖重的延伸长度和厚度由计算 或试验确定,计算方法可按本规范8.2的规定热行
6.3.1当岩石坝基有较大透水性、软弱夹层、风化破碎或有化学 溶蚀以致通过地层的渗漏量影响水库效益,影响坝体和坝基的稳 定或渗透稳定时,应对坝基进行处理。
定或渗透稳定时,应对坝基进行处理。
条件、水头大小、覆盖层厚度和防渗要求等研究处理方案。 可选择以下方法处理: 1大面积溶蚀未形成溶洞的可做铺盖防渗,
根据产状、宽度、组成物性质、延伸长度及所在部位,研究其渗 漏、管涌、溶蚀和滑动对坝基和坝体的影响,确定其处理措施。除 应按本规范7.1的规定做好接触面的表面处理外,还可采用灌浆、 混凝土塞和盖板、混凝土防渗墙、铺盖、扩大截水槽底宽、挖除 和放缓坝坡等处理措施。在防渗体下游断层或破碎带出露处应设 置排水反滤设施。 6.3.4土质防渗体坝,当其基岩透水性较大时,应做惟幕灌浆, 高坝还宜同时进行固结灌浆处理。 6.3.5基岩裂隙宽度大于0.15~0.25mm,应采用水泥灌浆,裂 隙宽度小于0.15mm应采用化学灌浆或超细水泥灌浆。化学灌浆 宜作为水泥灌浆的加密措施。 受灌地区的地下水流速不大于600m/d时,可采用水泥灌浆, 大于此值时,可在水泥浆液中加速凝剂或采用化学灌浆,但灌浆 的可能性及其效果应根据试验确定。 当地下水有侵蚀性时,应选择抗侵蚀性水泥或采用化学灌浆。 化学灌浆应采用低毒或无毒材料,并应对环境污染进行分析。 6.3.6灌浆惟幕设在坝的防渗体底部的位置应符合本规范 6.2.5的规定。
准求准帮的时珀孔方向且与者主等装原时方向正文。三主 导裂隙与水平面所成的夹角不大时,宜采用垂直幕,反之,则 宜采用倾斜式惟幕,其倾斜方向应与主导裂隙的倾斜方向相反,并 应结合施工条件确定。
特性以及对椎幕所提出的防渗要求等按下列方法综合研究确定: 1坝基下存在相对不透水层,且埋藏深度不大时,惟幕应深 入该层至少5m 2当坝基相对不透水层埋藏较深或分布无规律时,应根据渗 流分析、防渗要求,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研究确定雄幕深度; 3喀斯特地区的惟幕深度,应根据岩溶及渗漏通道的分布情 况和防渗要求确定。 6.3.9灌浆惟幕的设计标准应按灌后基岩的透水率控制。1级、2级 坝及高坝透水率宜为3~5Lu,3级及其以下的坝透水率宜为5~ 10L。蓄水和抽水蓄能水库的上库可取低值,滞洪水库等可用高值。 基岩相对不透水层透水率的标准同上。 6.3.10灌浆惟幕宜采用一排灌浆孔。基岩破碎带部位和喀斯特 地区宜采用两排或多排孔。对于高坝,根据基岩透水情况可采用 两排。多排椎幕灌浆孔宜按梅花型布置,排距、孔距宜为1.5~ 3.0m。灌浆压力应根据地质条件、坝高及灌浆试验等确定。 6.3.11灌浆惟幕伸入两岸的长度可依据下述原则之一确定: 1至水库正常蓄水位与水库蓄水前两岸的地下水位相交处! 2至水库正常蓄水位与相对不透水层在两岸的相交处, 3根据防渗要求,按渗流计算成果确定。 6.3.12惟幕灌浆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孔宜布置在基 岩破碎带、灌浆吸浆量大、钻孔偏斜度大等有特殊情况部位和有 代表性的地层部位,其数量宜为灌浆孔总数的10%,检查标准按 本规范6.3.9规定的透水率执行。 6.3.13固结灌浆可沿土质防渗体与基础接触面整个范围布置。 根据地质情况,孔、排距可取3.0~4.0m,深度宜取5~10m。 6.3.14固结灌浆的灌浆压力,当没有混凝土盖板时,初步可选 用0.10.3MPa,当有混凝土盖板时,初步可选用0.2~0.5MPa 最终应通过灌浆试验确定。 6.3.15固结灌浆的设计标准宜与惟幕灌浆相同。灌浆后应进行 质量检查,检查孔的数量不宜少于固结灌浆孔总数的5%。
6.3.16惟幕灌浆和固结灌浆对浆液的要求、灌浆方法、灌浆结 束标准等应按照SL62一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执行。 6.3.17 当两岸坝肩岩体有承压水或山体较单薄存在岩体稳定问 题时,宜做灌浆惟幕和排水幕设施。
6.4易液化土、软粘土和湿陷性黄土坝基的处理 6.4.1对地震区的坝基中可能发生液化的无粘性土和少粘性土, 应按GB50287一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进行地震液化 可能性的评价。
6.4.2对判别可能液化的土层,应挖除、换土。在挖除比较困
或很不经济时,可采取加密措施。对浅层可能液化的土层宜用表 面振动压密,对深层可能液化的土层宜用振冲、强夯等方法加密, 还可结合振冲处理设置砂石桩,加强坝基排水,以及采取盖重等 防护措施。
6.4.3软粘土不宜作为坝基。经过技术经济论证,采取处理措施 后,可修建低均质坝和心墙坝。 6.4.4软粘土坝基的处理措施,宜挖除,当厚度较大、分布较厂 难以挖除时,可用打砂井、插塑料排水带、加荷预压、真空预压、 振冲置换,以及调整施工速率等措施处理。 在软粘土坝基上筑坝应加强现场孔隙水压力和变形监测。 6.4.5有机质土不应作为坝基。如坝基内存在厚度较小且不连续 的夹层或透镜体,挖除有困难时,经过论证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可不予清除。
6.4.6湿陷性黄土可用于低项坝基,但应论证其沉降、湿陷和溶
6.4.7湿陷性黄土坝基宜采用挖除、翻压、强夯等方法,消除其 湿陷性。经过论证也可采用预先浸水的方法处理。 对黄土中的陷穴、动物巢穴、窑洞、墓坑等地下空洞,必须 查明处理。
6.4.7湿陷性黄土坝基宜采用挖除、翻压、强夯等方法,消除
体与坝基、岸坡及其他建筑物的连
7.1.1坝体与坝基及岸坡的连接必须妥善设计和处理。连接面不 应发生水力劈裂和邻近接触面岩石大量漏水,不得形成影响坝体 稳定的软弱层面,不应由于岸坡形状或坡度不当引起不均匀沉降 而导致坝体裂缝。
7.1.2坝体与土质坝基及岸坡的连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砂浆或喷混凝土保护; 4土质防渗体与岩石接触处,在邻近接触面0.5~1.0m范 围内,防渗体应为粘土,如防渗料为砾石土,应改为粘土,粘土 应控制在略高于最优含水率情况下填筑,在填土前应用粘土浆 抹面。
1岸坡应大致平顺,不应成台阶状、反坡或突然变坡,岸坡 上缓下陡时,变坡角应小于20号 2岩石岸坡不宜陡于1:0.5。陡于此坡度时应有专门论证, 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3土质岸坡不宜陡于1:1.5, 4岸坡应保持施工期稳定。 7.1.5土质防渗体与岸坡连接处附近,可扩大防渗体断面和加强 反滤层。 7.1.6土质防渗体与混凝土防渗墙的连接,应按本规范6.2.8规 定执行。
7.2坝体与其他建筑物
7.2.1坝体与混凝土坝、溢洪道、船闸、涵管等建筑物的连接, 必须防止接触面的集中渗流,因不均匀沉降而产生的裂缝,以及 水流对上、下游坝坡和坡脚的冲刷等因素的有害影响。 7.2.2坝体与混凝土坝的连接,可采用侧墙式(重力墩式或翼墙 式等)、插入式或经过论证的其他形式。土石坝与船闸、溢洪道等 建筑物的连接应采用侧墙式。土质防渗体与混凝土建筑物的连接 面应有足够的渗径长度。
凝土面结合的坡度不宜陡于1:0.25,下游侧接触面与土石坝轴 线的水平夹角宜在85°~90°之间。连接段的防渗体宜适当加大断 面,或选用高塑性粘土填筑并充分压实,且在接合面附近加强防 渗体下游反滤层等。严寒地区应符合防冻要求。
7.2.4坝下埋设涵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质防渗体坝下涵管连接处,应扩大防渗体断面; 2涵管本身设置永久伸缩缝和沉降缝时,必须做好止水,并 在接缝处设反滤层, 3防渗体下游面与坝下涵管接触处,应做好反滤层,将涵管 包围起来。 7.2.5为灌浆、观测、检修和排水等方面的需要设置的廊道,可 布置在坝底基岩上,并宜将廊道全部或部分埋入基岩内。 7.2.6地震区的土石坝与岸坡和混凝土建筑物的连接还应遵照 SL203一9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标准规范范本8.1.1渗流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坝项体浸润线及其下游出逸点的位置,绘制项体及项基 内的等势线分布图或流网图 2确定坝体与坝基的渗流量; 3确定坝坡出逸段与下游坝基表面的出逸比降,以及不同土 层之间的渗透比降; 4确定库水位降落时上游坝坡内的浸润线位置或孔隙压力; 5确定坝肩的等势线、渗流量和渗透比降。 8.1.2渗流计算应包括以下水位组合情况: 1上游正常蓄水位与下游相应的最低水位; 2上游设计洪水位与下游相应的水位, 3上游校核洪水位与下游相应的水位 4库水位降落时上游坝坡稳定最不利的情况。
种渗流因素。对其他情况可采用公式进行计算。 对地质复杂的情况,可采用反算方法校核和修正各项水文地 质参数。
B.1.5岸边的绕坝渗流和高山峡谷的高土石坝应按三维渗流用 数值法计算。地质条件复杂时可用模拟试验作相互印证。 8.1.6土质防渗体分区坝和均质坝库水位降落时,计算上游坝体 内的自由水面位置,1级、2级坝和高坝应用数值法计算,其他情 况可用公式计算。
8.1.7采用公式进行渗流计算时,对比较复杂的实际条件可作如 下简化: 1渗透系数相差5倍以内的相邻薄土层可视为一层,采用加 权平均渗透系数作为计算依据。 2双层结构坝基,如下卧土层较厚,且其渗透系数小于上覆 土层渗透系数的1/100时,可将下卧土层视为相对不透水层。 3当透水坝基深度大于建筑物不透水底部长度的1.5倍以 上时,可按无限深透水坝基情况估算。
厂房标准规范范本8.2.1渗透稳定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8.2.1渗透稳定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判别土的渗透变形形式,即管涌、流土、接触冲刷或接触 流失等 2判明坝和坝基士体的渗透稳定, 3判明坝下游渗流出逸段的渗透稳定。 8.2.2渗透变形形式的判别方法应按GB50287一99《水利水电 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规定执行。 8.2.3在没有反滤层保护时,坝体、坝基渗透出逸比降应小于材 料的允许渗透比降。 8.2.4坝基表层土的渗透系数小于下层土的渗透系数,而下游渗 透出逸比降又符合式(8.2.4一1)时,应设置排水盖重层或排水减 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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